【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应交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最近总有人来询问增值税里的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么区分?
尤其是做账时碰到同一种货物给员工,一个按视同销售处理,一个却是进项税额转出。每次都要对着条例翻,不注意的时候还常常搞错。
我们先从政策和概念上对它俩进行一个区分。
01、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其实是指将一些不符合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法中销售条件的行为看做是销售货物。
这些货物在会计处理上不确认收入和成本,在税法上因为要保持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中断,避免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按照正常销售缴纳增值税。
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将8种情况划入了视同销售,在财税(2016)36号文件中又追加了3条:
需要注明的是视同销售的应用范围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02、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因为货物的用途改变,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造成上一环节的增值税无法在下一环节中抵扣,而选择将进项税转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税法中虽然没有对进项税额转出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增值税的暂行条例中第九条和第十条对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做出了相关规定:
概括起来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业务分三种情况:业务本身不可抵扣;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扣税凭证不合规。
03、区分
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两者中容易混淆的项目主要是视同销售的4-8条和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中的第1条,大家判断可以按照以下的两步来:
1 判断货物是否发生增值
如果是货物经过了加工,不论是自产还是委托加工,都是进入了生产环节,发生了增值,无论是对内消费,还是对外消费都要看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 判断货物是对内使用还是对外使用
对于购进的货物来说,当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时,对外使用,货物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就是视同销售。
而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时,对内使用,所有权可能没有发生变化,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看到这里是不是清楚一些,下面用4个容易混淆的例子来复习一下:
假设你的公司是一家茶叶生产公司:
情形一:将自己生产的茶叶送给了客户。货物经过了加工发生了增值,应做视同销售处理。
情形二:将自己购买的茶叶送给了客户。货物并未发生增值,但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属于对外使用,也是视同销售。
情形三:将自己生产的茶叶作为员工福利。货物经过加工,发生了增值,还是视同销售。
情形四:将自己购买的茶叶作为员工福利。货物并没发生增值,对内使用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分清楚了这四种情形,对于剩下的情况就好区分多了,代销货物就是视同销售,非正常损失和抵扣凭证不合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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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属于什么科目
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从出生开始,最离不开的一个字就是税,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说说应交税费这个会计科目,如果你对这个会计科目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起来学习吧。
应交税费属于什么类的会计科目?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版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科目有哪些?
1、企业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通过这个科目核算的是需要预计应交数并与税务部门结算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专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2、企业交纳的关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属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一般是在借方还是贷方?
应交税费有余额,在借贷方都有可能,应交税费余额在借方表示借方余额表示多交抄的税费和尚未抵扣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税费,如果是计提多了就根据相对应计提多的那个月冲销多计提的部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税费,所以在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是应交的税费,当期的销项与进项的差为当期应缴纳的税费。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还是费用?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以上就是有关应交税费的一些知识点,希望以上的知识点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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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是企业会计科目里面,明细科目最多的项目。应交税费的核算也是异常复杂。下面虎虎就来分享一下,“应交税费”科目的相关知识。
应交税费是借增贷减吗?
应交税费不是借增贷减,而是借减贷增。应交税费属于是负债类会计科目,在记账时肯定要遵循负债类科目的记账规则。
应交税费的借方核算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贷方核算应缴纳但未缴纳的各种税费。
但是,由于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较多,其他的明细科目基本还是遵循借减贷增的记账规则,但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明细科目毕竟特殊,需要单独记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账规则是什么?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账规则,需要分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两种情况。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借增贷减,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借减贷增。
对于企业来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当做企业的资产来使用。所以这个明细科目的核算,可以类比资产类科目。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属于企业欠税务局的钱,也就是企业的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会计核算,也是企业核算的难点。我们需要给予足够的重视才可以!
“应交税费”科目的余额在什么方向?
应交税费在借贷双方都有可能出现余额。
应交税费余额在借方表示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税费和尚未抵扣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税费。
如果是计提多了就根据相对应计提多的那个月冲销多计提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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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在营改增之后,企业增值税的处理越来越复杂。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下面更是有多个三级专栏,想弄明白增值税的处理,真的需要下一番功夫才可以。
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有余额怎么办?
“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月底有余额的时候,需要把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即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专栏。只有企业在当月存在应交未交增值税的时候,才需要通过这个三级专栏进行结转。
具体来说,企业在月底的时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在贷方,反应企业在销售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以后,还有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这个时候,企业才需要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在期末如何进行结转?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时候,才需要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三级专栏。
所以这里讲的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处理。
1、“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需缴纳增值税。
企业根据两者之差,计算出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这里就是我们上面说到的关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有余额的处理。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20000,进项税额是15000。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
2、“进项”>“销项”。
例如:
在2023年7月份虎说财税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66660,进项税额是88888。这样月末的时候,虎说财税公司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22228(88888-66660)属于虎说财税公司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缴纳增值税的处理
缴纳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科目进行核算。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在2023年7月,缴纳2023年6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6000。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企业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进行核算。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在2023年7月,缴纳2023年7月应缴的增值税666。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666
贷:银行存款 666
4、多交增值税的处理
这里说得多交增值税的情况,是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大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比如说企业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20000,进项税额是19000,当月已交6666。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存在多交了5666(20000-19000-6666=-5666)的增值税。
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在月底的时候,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66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5666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我们特别注意。那就是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大于销项税额的前提下,企业又多交了增值税。
这个时候,企业进行结转的金额,只能是企业实际多交的部分,而不是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2023年7月份,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21000,进项税额是22000,已交增值税的金额是2150。
这个时候,虎说财税公司“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22000+2150-21000=3150。
但是,虎说财税公司实际多交的部分只是2150。所以虎说财税公司结转的时候,结转的金额只能是2150,而不是3150。虎说财税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150
“预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预缴增值税的时候,需要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
而“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都属于“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所以“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并不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专栏。
【第5篇】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
导读: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怎么填?首先要搞清楚应交增值税有哪些明细,才能填入,企业的应交税费的科目登记确实比较繁琐,涉及的种类也比较多,像出口税、进项税、年末未抵扣税等。小编汇总了一些资料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怎么填?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应交增值税”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如下:
1、“年初末抵扣数”项目,反映企业年初尚未抵扣的增值税。本项目以“-”号填列。
2、“销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庆收取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销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3、“出口退税”项目,反映企业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款。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退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4、“进项税额转出”项目,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转出”专栏的记录填列。
5、“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多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6、“进项税额”项目,反映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什么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是反映企业应交增值税详细情况的报表,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我国1993年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实行抵扣税制和价外计征的办法。相应地,会计核算上,企业(一般纳税人)也需要设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及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方面的内容。
【第6篇】应交税费的纳税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属于应交税费的三级明细科目。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特定经营行为,要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各种税金,这些应交的税金,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
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 税。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实际工作中,很多时候,发票和货物不能同时收到,一般会有两个问题:一是我们会做暂估入库,但是这样原材料入库时间和记账时间不符合,甚至跨度好几个月;
二是进项税额无法及时入账,造成税负波动明显;
所以我们可以参考该种记账方式,直接将原材料办理入库,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期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涵义: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属于负债类科目,因此其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当期收入所产生的销项税额;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末从贷方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借方。
借和贷在会计语言中属于专业术语,同时,其方向在不同的会计科目中所体现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其实我们只要掌握了每个科目所代表的涵义,就可以理解其借方和贷方表示什么意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借方表示有留抵税额,贷方表示未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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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税费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今天带你了解:享受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第8篇】应交税费科目设置
1、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下设置哪些明细科目?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2、一般纳税人可以网上登记办理吗?
根据《关于在全国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的通知》的规定:在全国范围推广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是税务系统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2023年11月20日前,按照本通知和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有关要求,实现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截止2023年12月31日。
4、一般纳税人销售额达到多少,才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所以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就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5、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怎么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第9篇】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预缴税款的账务处理
1、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6】22号:设置“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
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作账:
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的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抵减在计算的应交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6】22号:设置“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的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抵减在计算的应交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在异地施工的情况
根据财会【2016】22号: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预缴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申报时通过填写申报表第21行“本期预缴税额”抵减计算的应交增值税;
【第10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10个三级专栏,10个三级专栏中,包括六个借方专栏,即记在借方,表示应交增值税的减少,四个贷方专栏,表示应交增值税的增加。
六个借方专栏,具体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以及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具体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核算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式下按照差额征税缴纳增值税,允许抵减的销项税额部分。具体会计分录: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冲减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用来核算当月缴纳当月的应交增值税,比如以1、3、5、10、15为 一个纳税周期的:具体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用来核算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主要用来核算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增值税(按规定计算的免抵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主要记录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方专栏包括四个: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等应税销售行为,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用来核算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或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时计算的退税最高限额,即计算的免抵退税额(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或免退税额(实行免退税办法)。
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为例,会计分录:
应退税额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抵顶内销环节产品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实行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没有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用来核算已经认证的进项税额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比如购进货物、服务等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服务以及个人消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纳的增值税,多缴纳了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体现为借方余额,若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留抵税额不属于这里多缴纳增值税的情形,无需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第11篇】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
(一)计入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二)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应交残疾人保障金
(三)计入其他科目
1.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相反分录
2.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烟叶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烟叶税
4.进口关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以上税金缴纳时,均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等二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增值税有关的二级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详见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1)月份终了,将当月发生的应缴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3)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贷方
a.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b.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c.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已经将营改增前增值税留抵税额挂账的规定取消,因此该会计科目也应随之失效。
5.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新纳入试点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以下简称四大行业)预缴增值税,同时需要预缴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6.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自2023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4月1日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40%的部分,从2023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3)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7.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1)取得专用发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领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假设某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收到工程进度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差额征税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处置固定资产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③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注: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3)“四大行业”选择简易计税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1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1)产生转让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产生转让损失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无)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
1.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税
借: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3.车辆购置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契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以上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不在应交税费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借方专栏
1.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如: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金额
贷:原材料
2.已交税金
'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
'减免税款'核算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物业公司购买税控盘200元,技术维护费28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
贷:管理费用 48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销项税额抵减
'销项税额抵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例: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会计分录:
(1)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
(2)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 654
贷:银行存款 654
(3)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54
贷:主营业务成本 54
6.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贷方专栏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销项税额科目。
2.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1)生产企业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2)外贸企业
计算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这笔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对于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形成的借方余额,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注: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下共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
来源:摘自网络。作者:严颖。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第12篇】资产负债表应交税费
资产负债表里的'应交税费'按账户余额填写.一般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个税、所得税、附加税等,是随着日常经营积累的数据,不是月底计算的.
资产负债表为会计、商业会计或簿记实务上的财务报表之一,与购销损益帐、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并列企业四大常用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如何填列?
根据财政局2023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解读: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就不能按'应交税费'总账余额直接填列,要根据其明细账户分析填列.'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借方余额(一般都是增值税相关的明细账户)不能放在'应交税费'项目列示,而应放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看其期限长短).'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贷方余额才在'应交税费'项目列示.这样处理的理由是'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增值税或待抵扣或待认证的进项税额,属资产性质,而'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税额,属负债性质,资产和负债要单独列示,不能相互抵销.
【第13篇】企业应交税费怎么查
知识点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核算
1、采购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3、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4、购进后退回或折让
5、视同销售和进项转出
自产/委托加工的物资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投资、对外捐赠、分红视同销售处理。
外购的物资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时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盘亏的资产的原因是管理不善、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转出。
6、税款系统专业设备;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核算
(二)、小规模纳税人核算
,购进时增值税计入成本,销售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款设备可以抵减
知识点2: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一)、销售环节消费税处理
1、销售应税消费品
2、捐赠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视同销售但不确认收入)
3、应收包装物销售
业务
会计处理
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企业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和收取1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企业收取的除啤酒、黄酒以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 应收出口退税款
(三)、采购环节的消费税处理
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应收消费品直接用于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
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应收消费品直接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知识点3:应交税费——其他税费
(一)、资源税
销售应税产品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自产自用
借:生产成本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收购未税矿产品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 【实付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代扣代缴】
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后销售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允许抵扣】
贷:银行存款 【支付价款含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二)、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2、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无形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 【差额,或借】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三)、九项小税费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在建工程——耕地占用税
固定资产——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第14篇】应交税费下设科目
“应交税费”中与增值税核算有关的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的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已经取得增值税扣除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2023年5月1日后,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取得扣税凭证当月抵扣60%;第13个抵扣40%——待抵扣进项税额;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增值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账务处理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简单看,因为随着国家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该内容已经过时。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第15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作为一般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首先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
当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需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待认证进项税额)”。待用途认证后才能进项抵扣,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当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要在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的,应该先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税额)”,待到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时,一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产生的月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进行结转。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记“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交税时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般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时,产生的月终多负担的增值税,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除满足条件可执行增量留抵税额退税政策的,均不得退回多负担增值税,直接形成“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故,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而产生的月终多负担的增值税,不需要进项账务处理,即不需要通过“转出多交增值税”进项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