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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16 09:17:02 查看人数:7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应交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第1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不再设置三级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纳了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贷方余额,表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税额。

【第2篇】应交税费下设科目

“应交税费”中与增值税核算有关的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的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已经取得增值税扣除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2023年5月1日后,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取得扣税凭证当月抵扣60%;第13个抵扣40%——待抵扣进项税额;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增值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账务处理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简单看,因为随着国家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该内容已经过时。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第3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我们以案例形式讨论,假设当期缴纳增值税,当期不一定缴纳附加税哦。

税务政策

餐饮案例

北京梁小餐饮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满足增值税加计抵减15%,2023年5月20日收到留抵退税573,444.39元,我们来分析:

1)2023年5月征期申报4月增值税后,梁小公司满足条件申请留抵退税,于2023年5月20日收到留抵退税573444.39元,账上还有20万期末留抵税额。

2)2023年6月征期申报5月增值税时,进项税额转出573,444.39元。

会计处理:2023年5月20日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573,444.3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73,444.39

申报表:2023年5月税款所属期,6月征期时填报如下

增值税留抵退税后,应当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作为进行税额转出的一项。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573,444.39

3)2023年7月征期申报6月增值税时,销项18万,上期留抵税额20万,本期还有2万(20-18)期末留抵税额,附加税费依旧不缴纳。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依旧是573,444.39。

4)2023年8月征期申报7月增值税时,上期留抵税额2万,销项19万,进项10万。

应交增值税=19-10-2=7万

加计抵减金额为10×15%=1.5万,实际缴纳增值税=7-1.5万=5.5万,但不是按5.5万计算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00

贷:银行存款 55000

贷:其他收益-加计抵减15% 15000

因为留抵退税退的是进项税额,退税之后,用于抵扣以后期间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减少,这样加大了附加税费的计税基数,从而多交一部分附加税费,不符合政策,所以需要扣除因退还留抵税额而增加的附加税费基数。

本例中退还留抵退税 573,444.39元,以后附加税费基数要先扣除573,444.39元,通俗说扣完573,444.39后再缴纳附加税费。

本例中附加税费计税基数55000-55000=0,不需要缴纳附加税费,且还有518444.39(即573444.39-55000)元没扣除完,待以后继续扣除,直至为零。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结转下期可用于扣除的留抵退税额依旧是518,444.39。

小结:当期缴纳增值税,可能因前期有留抵税额,当期不需要缴纳和附加税费。

【第4篇】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按照企业经营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通常,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为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2018至2023年连续三年出台政策,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文举例说明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一、“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内容

“待抵扣进项税额”是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印发),该科目用于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其定义上不难看出,该科目是一个过渡科目,待符合增值税政策规定准予抵扣时,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即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改变了此前要求转登记纳税人对其未抵扣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方式。

二、“待抵扣进项税额”长期挂账的处理

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了“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余额的处理方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政策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18号公告相关规定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能准确划分待抵扣进项税额形成原因的,在2023年度可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存货等相关科目,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不再调整;二是对无法划分的部分,在2023年度可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例1:某小型商贸公司2023年6月按规定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时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80万元,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该笔税额一直挂账,未发生调整业务。目前,该公司仍为小规模纳税人,已无法区分构成原因。

按照6号公告规定,该小型商贸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余额80万元,因无法区分构成原因,可在2023年度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例2:某家电经销企业2023年按照相关规定,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当期因购入商铺产生的78万元进项税额尚未抵扣,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该笔税额一直挂账,未发生调整业务。目前,该公司仍为小规模纳税人。

按照6号公告规定,鉴于该企业在转登记时,其“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余额78万元能够准确区分,全部属于购置商铺所形成的进项税额。在2023年度将“待抵扣进项税额”78万元余额全部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增加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在剩余折旧年限内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折旧扣除。注意这里是在“剩余折旧年限内”处理,6号公告明确规定对此前已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不再调整。

三、转登记前业务调整“待抵扣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余额,可能随着转登记纳税人对转登记前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业务进行调整,未抵扣进项税额将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数据。

转登记前调整业务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转登记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二是因税务稽查、纳税评估、补充申报等涉及一般纳税人期间涉税数据调整的。发生上述情形,应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整,并非是重新核算纳税人转登记前最后一期的涉税数据并调整其最后一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而是根据发生的销售折让等业务,对一般纳税人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后,与原申报结果相比较,产生的多缴或少缴税款,并入销售折让、中止或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处理,并在当期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填列。根据“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和“转登记日当期申报的应纳税额”两者的大小,具体处理区分两种情形:若前者小于后者,形成的多缴税款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若不足抵减的,则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若前者大于后者,形成的少缴税款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转登记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变动情况,关注并防范相关涉税风险。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能否申请留抵退税

首先明确一点,申请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纳税人转小后,因经营规模变化或会计核算情况变化,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的余额是否可以转回“进项税额”,能否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呢?

转登记纳税人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余额是否可以转回“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18号公告等现行增值税政策文件并未对此做出明确。

部分省份12366纳税服务平台有相关问题解答,但口径不一。

如北京、河南等地税务12366的回复为: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再次转为一般纳税人时,经过准确核算后的“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留抵税额可以继续抵扣。

而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对重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可以继续抵扣的回复是:暂时只能放待抵扣,主要原因是存在该留抵税额对应的货物或服务已在小规模期间按简易计税方法征税,而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进项税额是不允许抵扣的。

笔者倾向于允许“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在转登记纳税人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时继续抵扣。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一是“待抵扣进项税额”是一个过渡科目,待符合增值税政策规定准予抵扣时,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是转登记日当期形成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只能用作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由于销售折让、中止、退回以及因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产生的税款调整,而不能抵减转登记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形成的应纳税额。

三是未抵扣进项税额是企业的权益,将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是对纳税人此项权益的维护。

转登记纳税人如能按照18号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规定,准确核算“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的余额,而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参与转登记纳税人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简易计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了更大程度地维护纳税人权益,在其再次转为一般纳税人时,应准予继续抵扣。

综合上述分析,转登记纳税人再次转为一般纳税人时,经过准确核算后的“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余额可以作为进项税额继续抵扣。如纳税人符合现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规定,该部分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泗洪县税务局,作者:秦燕。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5篇】应交税费增值税明细账

我作为一名工作二十多年的财务工作者,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一直以来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和总结,为了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在花时间对这一块的知识进行了梳理,以便于自己以后使用时备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对进项税抵扣,首要的条件是取得有效的抵扣凭证。结合自己的纳税申报工作,现总结约10类有效的进项税抵扣凭证、抵扣方式和申报表填写栏次总结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这种方式是最基本的凭证,抵扣方式为凭发票勾选认证确认,勾选过程如下:通过增值税发票勾选平台(各个省市的网址不一样)进行网上勾选择,第一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份核对进行勾选统计(按我的工作经验来说,勾选发票尽量和财务帐簿系统入帐资料数据一致,不然会导致增值税申报系统留抵税额和申报表不一致,导致不必要的麻烦),第二步进行勾选确认,勾选确认后再行下载打印出来装订存档,只有勾选确认成功的发票,才能在申报表中进行抵扣。

要提醒大家一下的是,有些企业存在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按税法要求,用于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财务人员在做账时,先按正常流程计入“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科目,月底时进行清理,将用于免税项目用途的进项税额清理出来,“借:资产成本或费用科目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四”其它“项下35栏次填列,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

对于用于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项下14栏次填列不得进行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免税进项额中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比如伙食团用)和个人消费(比如餐饮进项)的,要单列,在15栏次填列。

二、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方式为计算抵扣,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6行次填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不知道大家明不明白计算抵扣是什么意思哈,这里普及一个,农产品的计算抵扣是怎么回事儿哈:法律依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四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

1、农业生产者为小规模纳税人,其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可以自行开具或由税务机关代开税率为0%的普通发票(代开发票应遵照《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及《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从这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其自产初级农产品取得这类普通发票,可凭发票上的金额及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9%

2、农业生产者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取得其按0%税率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按发票上的金额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发票上的金额*9%

如果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凭发票勾选认证抵扣了。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从种粮农民手中收购初级农产品的,也可由收购方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凭自行开具的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金额*9%

4、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

(1)、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

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

(2)、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农产品外购金额(含税)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核定农产品耗用率时,试点纳税人应依据合理的方法进行归集和分配。

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年度终了,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试点纳税人本年实际对当年已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纳税调整,重新核定当年的农产品耗用率,并作为下一年度的农产品耗用率。

现在重庆地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初级农产品进行加工的,已经由成本法改为投入产出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三、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抵扣方式:勾选抵扣,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四”其它“项下35栏次填列,对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

四、过桥及闸通行费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抵扣方式为计算抵扣,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8b行次填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举例说明一下:某个一般纳税人某个月取得2000元的过路过桥费发票(手板心这么大张那种),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如果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小伙伴们看明白没有哟。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8b行次填列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列。

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方式:勾选确认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5行次填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写。

六、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采取填列申报方式,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7行次填列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写。

七、旅客运输服务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勾选确认,填列栏次同上,如果是其它 票证,则计算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10行次填列旅客运输服务发票份数、金额、税额进行填写。

八、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凭经审核的“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进行填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申报表填列栏次:第一项“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栏次11行次填列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份数、金额、税额。

【第6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怎么算

应交税费印花税、车购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交、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预交增值税:核算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准予以后期间抵扣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未认证或未取得稽核结果而不得抵扣应交税费—待转销项:已确认收入,但尚未发生纳税义务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简易方式发生的计提、扣减、预缴、缴纳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

取得资产、接受劳务或服务正常采购业务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购入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转出第一种情况:已单独确认进项,事后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一并处理】

第二种情况: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不得抵扣取得相关专票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经税务部门认证为不得抵扣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

同时将购买商品不得抵扣增值税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正常的销售业务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发生退回时,作相反分录】

确认收入与纳税业务不同步确认收入或利得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第一步:确认收入,增值税待转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

第二步: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会计收入先于税法:如分期收款、委托代销、预收货款(不动产)等】

视同销售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借:应付职工薪酬(含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同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含税)

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借:长期股权投资(含税)利润分配(含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他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公允价值x税率)【技巧总结】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外购货物,对外视同销售(对内进项转出)

交纳增值税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月末转出多交和未交增值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

补充:出口退税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进项一律不予抵扣,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差额征税范围:金融商品转让、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经纪代理服务、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简易计税法建筑服务

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情况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在成本费用发生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取得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主营业务成本

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处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作为含税销售额缴纳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借: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6%)x6%)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处置金融资产亏损,预计下期通过其他金融资产的处置可以弥补回亏损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贷: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6%)x6%)【年度末处置金融资产的亏损还没有被弥补回来,可抵扣税额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说明损失没有弥补回来,必须在年末将其损失的可抵扣税额冲抵,冲抵后借方年末无余额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税(政府补助行为)初次购买税控专用设备抵减:金税卡/ic卡/读卡器/金税盘/报税盘/传输盘(运输发票)借:固定资产(价税合计)实务中一般计“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

后期发生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时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补充: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按现行增值税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应交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将应交消费税转入在建工程项目成本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分配、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收回后直接销售,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可抵扣)贷:应付账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消费税,计入该物资的成本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交税费对外销售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随“两税”征税的城建税一律不退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核算的企业,处置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核算的企业,处置时借:银行存款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资产处置损益(或借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土地增值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发生应税义务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

实际缴纳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贷:银行存款

【第7篇】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在营改增之后,企业增值税的处理越来越复杂。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下面更是有多个三级专栏,想弄明白增值税的处理,真的需要下一番功夫才可以。

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有余额怎么办?

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月底有余额的时候,需要把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即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专栏。只有企业在当月存在应交未交增值税的时候,才需要通过这个三级专栏进行结转。

具体来说,企业在月底的时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在贷方,反应企业在销售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以后,还有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这个时候,企业才需要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在期末如何进行结转?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时候,才需要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三级专栏。

所以这里讲的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处理。

1、“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需缴纳增值税。

企业根据两者之差,计算出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这里就是我们上面说到的关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有余额的处理。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20000,进项税额是15000。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

2、“进项”>“销项”。

例如:

在2023年7月份虎说财税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66660,进项税额是88888。这样月末的时候,虎说财税公司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22228(88888-66660)属于虎说财税公司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缴纳增值税的处理

缴纳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科目进行核算。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在2023年7月,缴纳2023年6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6000。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企业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进行核算。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在2023年7月,缴纳2023年7月应缴的增值税666。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666

贷:银行存款 666

4、多交增值税的处理

这里说得多交增值税的情况,是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大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比如说企业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20000,进项税额是19000,当月已交6666。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存在多交了5666(20000-19000-6666=-5666)的增值税。

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在月底的时候,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66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5666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我们特别注意。那就是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大于销项税额的前提下,企业又多交了增值税。

这个时候,企业进行结转的金额,只能是企业实际多交的部分,而不是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2023年7月份,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21000,进项税额是22000,已交增值税的金额是2150。

这个时候,虎说财税公司“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22000+2150-21000=3150。

但是,虎说财税公司实际多交的部分只是2150。所以虎说财税公司结转的时候,结转的金额只能是2150,而不是3150。虎说财税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150

“预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预缴增值税的时候,需要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

而“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都属于“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所以“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并不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专栏。

【第8篇】应交税费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的流程又难又复杂,做外贸会计也不容易!出口退税一般分为免、低、退三个环节,处理起来确实没那么容易!看到一份超详细的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堪称保姆级!三个环节的申报流程都涉及到了,每一步都讲解的很详细,就算是新手也能直接操作!拿来分享给你们,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文末有惊喜哦~】

目录:

系统升级调整变化

出口退(免)税业务介绍

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介绍

出口退税管理

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

备案业务数据采集

备案申报流程

......

由于篇幅有限,这份出口退税申报流程今天就分享到这里啦,余下部分就不展示了,资料已经打包好了,有需要的朋友们可直接抱走哦!

【第9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本文以建筑业企业为例进行分析,其他行业依然可以参考。

a建筑公司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一笔工程进度款1090万,该工程是跨省工程(一般计税),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为表述方便,不考虑其他税费),当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扣除的分包发票含税金额545万元(票面税率9%),a公司的做法是由项目上自行办理预缴税额手续,财务部门收到预缴增值税完税凭证后开始记账核算:

收到预缴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1090−545)/1.09×2%

贷:银行存款 10

月底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这里边省去了计提预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对结果似乎没有影响,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财务见不到完税凭证,也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月末怎么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呢?又怎么去监督和发现项目上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呢?

因此,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是这样,

先计提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收到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说明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财务及时督促项目上去预缴,这样会计处理也能起到监督作用,也不会出现预缴增值税的账务数据与申报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与贷方余额相抵,实现了预缴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抵减不完的可以无限期向以后抵减。

我们再分析一下不计提预缴增值税的税务风险

不计提预缴增值税,如果项目上及时缴纳了预缴增值税并且月底前将完税凭证及时传递给了财务且财务也记账了,基本没什么风险。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或预缴了没有及时把完税凭证传递给财务,或者财务忘记记账了,就会出现账载数据错误的情况。依据这样的账务处理申报自然是错的。就算是申报可以通过制作计算表格的形式单独核算税金,也不能确保没有失误甚至计算的表格损坏丢失等异常情况出现,最后可能导致申报错了都没法查找原因。

所以,账务处理一定要按照会计规范操作,不要图省事自创规则,会计是研究税法的基础,这个基础如果本身数据不可靠,还怎么去研究税法呢?

来源:桃子讲税

【第10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10个三级专栏,10个三级专栏中,包括六个借方专栏,即记在借方,表示应交增值税的减少,四个贷方专栏,表示应交增值税的增加。

六个借方专栏,具体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以及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具体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核算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式下按照差额征税缴纳增值税,允许抵减的销项税额部分。具体会计分录:

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冲减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用来核算当月缴纳当月的应交增值税,比如以1、3、5、10、15为 一个纳税周期的:具体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用来核算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主要用来核算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的增值税(按规定计算的免抵税额)。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主要记录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方专栏包括四个: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转出多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用来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等应税销售行为,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用来核算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或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时计算的退税最高限额,即计算的免抵退税额(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或免退税额(实行免退税办法)。

以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纳税人为例,会计分录:

应退税额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抵顶内销环节产品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实行免退税办法的纳税人,没有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用来核算已经认证的进项税额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比如购进货物、服务等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服务以及个人消费的)。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纳的增值税,多缴纳了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体现为借方余额,若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留抵税额不属于这里多缴纳增值税的情形,无需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第11篇】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的会计处理(含举例)

税费核算原则:买方缴纳的资本化;卖方缴纳的进附加;持有缴纳的做损益;代扣代缴的挂往来。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置设9个专栏

专栏

核算内容

举例

借方5个专栏

1.进项税额

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意: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只能在借方用红字登记

采购原材料,取得发票的价款3 000元、增值税额510元:

借:原材料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

贷:应付账款3 510

将原购进的不含税价3 000元、增值税额510元的原材料退回销售方:

借:原材料3 000(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红字)

贷:应付账款3 510(红字)

2.已交税金

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某企业预缴增值税额20 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注意:企业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

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某企业消失直接减免征增值税20 000元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20 000

贷:营业外收入20 00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

5.转出未交增值税

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某企业期末销项税额30 000元,进项税额17 00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3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3 000

贷方4个专栏

6.销项税额

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注意: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

销售货物,开具发票的价款10000元,销项税额1700元:

借:应收账款11 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0

收到退回销售货物不含税价值10000元,销项税额1700元:

借:应收账款11 70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000(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700(红字)

同时冲减成本

7.出口退税

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货物出口后凭相关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8.进项税额转出

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1)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用途,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某机械厂将外购钢材100 000元用于修建厂房:

借:在建工程117 000

贷:原材料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转)17 000

(2)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所用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收到供应商的销售返利红字发票1 170元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 000(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红字)

贷:应付账款1 170(红字)

9.转出多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

某企业月末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0 000元,进项税额8 000元,已交税费为9 000元。月末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7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7 000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

销售货物的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含增值税销售额20 600元,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

借:应收账款20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00

贷:银行存款600

二、“应交税费-待抵进项税额”科目的核算

项目

本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次月认证抵扣时

1.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待抵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进项税额

2. 一般纳税人不认证的

三、“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入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20 000元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 000

企业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 000

贷:银行存款20 000

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30 000元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000(红字)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0 000(红字)

四、“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核算

1.在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2.调账过程中与增值税有关的账户用“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替代。

3.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结出“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的余额,并将该余额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处理后本账户无余额。

五、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等

项目

计算时

缴纳时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资源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2.出售属非流动资产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增值税等

六、“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科目的核算

项目

计算时

缴纳时

1.企业应缴纳的

借: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2.企业预提代缴的

借:其他应收账-境外企业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七、“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的核算

项目

计算时

缴纳时

1.支付个人所得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2.支付红利股息的

借:应付股利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3.独资企业及个体户的

借: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4.无偿赠送礼品的

借:其他应收账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八、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项目

计算时

缴纳时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借:管理费用-税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九、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项目

计算时

缴纳时

购买不动产和车辆的

借:固定资产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车辆购置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契税、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第12篇】接受捐赠的应交税费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中的相关税费指什么?

解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上述“相关税费”,是指企业在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必要的税费支出。

比如:

1.企业接受捐赠汽车(新车),在上户前需要按规定缴纳的汽车购置税,应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2.企业接受捐赠的房屋,在办理房屋过户时缴纳的印花税、契税等,也应做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3.企业接受的机器设备,但是不能直接使用,需要安装和调试后才能使用的,发生的安装费用等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13篇】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

(一)计入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二)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应交残疾人保障金

(三)计入其他科目

1.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相反分录

2.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烟叶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烟叶税

4.进口关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以上税金缴纳时,均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等二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增值税有关的二级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详见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1)月份终了,将当月发生的应缴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3)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贷方

a.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b.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c.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5号)已经将营改增前增值税留抵税额挂账的规定取消,因此该会计科目也应随之失效。

5.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新纳入试点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以下简称四大行业)预缴增值税,同时需要预缴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6.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自2023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4月1日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40%的部分,从2023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3)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7.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1)取得专用发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领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假设某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收到工程进度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差额征税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处置固定资产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③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注: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3)“四大行业”选择简易计税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1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1)产生转让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产生转让损失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无)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

1.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税

借: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3.车辆购置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契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以上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不在应交税费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借方专栏

1.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如: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金额

贷:原材料

2.已交税金

'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

'减免税款'核算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物业公司购买税控盘200元,技术维护费28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

贷:管理费用 48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销项税额抵减

'销项税额抵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例: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会计分录:

(1)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

(2)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 654

贷:银行存款 654

(3)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54

贷:主营业务成本 54

6.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贷方专栏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销项税额科目。

2.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1)生产企业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2)外贸企业

计算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这笔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对于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形成的借方余额,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注: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下共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

来源:摘自网络。作者:严颖。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

作者:小晟

疫情当下,国家为了缓解小规模纳税人的生存压力,不断出台了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自2023年4月1日起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税额的50%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等等,连锁服务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需尽量充分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下面由小晟带着大家一起梳理小规模纳税人的全套财税处理。

01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根据财税〔2018〕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02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放弃免税政策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选择“免税”,而不是“零税率”。见下图:

03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分为两种情况,内容如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那么两种情况的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呢?见下图:

图一: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填写

图二: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填写

图三: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填写

04

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

根据财会[2016]2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免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政策依据

财会[2016]2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务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第15篇】应交税费怎么调整

【导读】: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在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核算科目,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下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

①原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在这种方法下,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销项税额。在购进阶段,会计处理时实行价与税的分离,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商品的成本;属于增值税税额部分,按规定计入进项税额。

②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増值税”、“未交増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一般纳税企业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商品时应交纳的増值税额在“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

③不动产分期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④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⑤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企业提供应税服务,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价款的,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原材料”、“工程施工”等科目。

⑥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増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核算。

⑦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导致原已计入进项税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将进项税额转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当期转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按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并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或者摊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

1、采购时:

借:原材料 / 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2、材料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计提工资

借:生产成本 / 制造费用 /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4、发生的水电费、机物料消耗等

借:制造费用

贷: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账款

5、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车间用)

管理费用 (管理部门使用)

营业费用 (销售部门使用)

贷:累计折旧

6、月末,结转制造费用

借:生产成本-a产品

生产成本-b产品

贷:制造费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

7、月末,结转完工入库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8、销售收入

借: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月末,计提附加税(增值税不在本科目核算)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10、月末,结转本月销售商品成本和税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月末,结转本月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2、月末,结转本月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13、季末,计提预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14、期末结转增值税(进、销差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应交税金)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以上详细介绍了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账务处理,也介绍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完整分录。作为一名一般纳税企业的会计人员,特别是主管税务的会计人员,一定要非常清楚应交税费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做。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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