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开具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开具增值税专票提供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开具增值税专票提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符合条件的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啦!
不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与其他发票有着较大的差别,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一定要注意。
一、发票开具
(一)准确选择征收率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3%和5%,在开具发票时一定要根据具体的业务内容准确选择征收率。
咨询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征收率都是3%;如有发生不动产租赁业务(高速公路收费项目除外),征收率为5%。
我们在实务中会发现有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开票时误选择了17%或6%的税率,后续处理十分麻烦,各位一定要注意喽。
二、发票作废或冲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冲红,其主要区别在于,发票作废只能在发票开具的当月进行,如果当月因其他原因进行过开票系统的抄报税操作,已开具的发票也无法作废。
(一)发票作废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二)发票冲红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和其他发票差异较大,在这里和大家重点讲解一下。
第一步
销货方或购货方在增值税开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
《信息表》具体由谁在开票系统中上传开具呢?这个要分情况讨论的。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或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退回发票联及抵扣联的,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且购买方已认证抵扣或未认证无法退回发票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第二步
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第三步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可以实现上面的全部操作,纳税人一般不用到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发票丢失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在发票邮寄等过程中可能发生丢失的情况,对购货方的认证抵扣带来影响。可以根据下面的不同情况分别操作。
1.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3.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由销货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办理时需报送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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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票开具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
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 蓝色 存根联
第二联 棕色 发票联
第三联 绿色 抵扣联
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
各联的作用:
第一联: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第三联: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第四联: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其中,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有哪些?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等。
【第3篇】免税收入如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免税产品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免税产品销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向消费者销售的应税货物或提供的应税劳务,消费者没有抵扣进项税的需要,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只需开具普通发票就可以了。
(2)销售免税产品。免税产品不需要交纳增值税,更不存在进项税额或销项税额的 核算问题,所以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境外销售应税劳务。我国增值税税法规定,对于出口的应税货物和劳务免征增值税,所以,在销售时不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内部使用的情况。虽然视同销售,但是没有必要自己对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也属于内部使用问题,不必开具专用发票。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这些项目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
法定项目免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免税产品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进行开增值税发票的,其余的情况对于免税产品是不能开增值税发票的。这点大家需要了解清楚,本文也有详细的内容说明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会计学堂。
【第4篇】收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这是今年蕞厚一个月初了,大家的税务申报工作进行的怎么样,很多不太熟悉的朋友总是会出现税务ukey 或金税盘锁住的情况,所以大家要了解其操作流程,跟着下面步骤马上学会,简单直接,欢迎大家收藏!
一般我们会按照进入开票系统——数据管理——数据管理首页——汇总上报——上报成功——反写成功,清卡即成功
详细的看下文(文末可抱走)
1、开票前先编辑商品编码—赋码
2、点击“发票管理菜/增值税普票填开”菜单项
3、正确填写购方信息
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展示了
【第5篇】开具普通增值税票流程
作为财务人员,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不能不会吧!现在有企业纳税人已经能独自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票了。但是很多财务人员是首次接触到这类发票的开具,对于基本的流程不是太清楚。现在为方便大家顺利地开具电子专用发票,今天在这里带来了: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实操全流程图解步骤,含红字发票的开具流程哦!希望可以对大家的财税工作有帮助哦。
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具实操全流程图解步骤
目录
一、正数发票开具
二、发票查询
三、负数发票
一、正数发票开具的流程图解
二、发票查询步骤图解
点击右侧“查看原票”,可以选择界面下方的“下载”按钮,将电子发票版式文件保存到指定的文件夹。如图3-2-2所示。
三、负数发票开具流程图解
1、购买方填开红字信息表
2、销售方申请填开红字信息表
需填写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选择发票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
看到这里,上述就是今天介绍的增值税电子专票的开具流程了,希望今天的内容可以给大家日常的会计工作带来帮助哦!
【第6篇】开具增值税专票所需资料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票如何纳税的说明:
专票或普票都按1%开票,如何纳税总结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全部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如果既开了专票又开了普票的,普票部分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得享受免税政策,需要照章纳税,除非将专票全部联次追回作废或冲红;
(3)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的,无论是开具的普票或者普票加专票或者无票收入,均需要按照1%全额纳税。
【第7篇】公司增值税票开具
增值税发票如何开具?
答:从发票开具来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 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对方需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其他纳税人如自然人,同样只能通过代开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从受票方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给除自然人外的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给所有的受票对象。
一、函证的实施与评价(★★★)
(一)对函证过程的控制
1.函证发出前的控制措施
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 注意事项包括:
(1)询证函中填列的需要被询证者确认的信息是否与被审计单位账簿中的有关记录保持一致。(2)考虑选择的被询证者是否适当,包括被询证者对被函证信息是否知情、是否具有客观性、是否 拥有回函的授权等;(3)是否已在询证函中正确填列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函的地址;(4)是否已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进行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的名称、地 址等内容的准确性。
2.通过不同方式发出询证函的控制措施
(1)通过邮寄方式发出询证函时采取的控制措施 为避免询证函被拦截、篡改等舞弊风险,在邮寄询证函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在核实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被询证者的联系方式后,不使用被审计单位本身的邮寄设施,而是独立寄发询证函(例如,直接在邮局 投递)。
(2)通过跟函的方式发出询证函时采取的控制措施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跟函的方式(即注册会计师独自或在被审计单位员工的陪伴下亲自将询证函送至被询证者,在被询证者核对并确认回函后,亲自将回函带回的方式)能够获取可靠信息,可以采取该方式 发送并收回询证函。如果注册会计师跟函时需有被审计单位员工陪伴,注册会计师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 对询证函的控制。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风险保持警觉。
(3)通过电子方式发送询证函时采取的控制措施 如果注册会计师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通过电子方式发送询证函,在发函前可以基于对特定询证方式所存在风险的评估,考虑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积极式函证未收到回函时的处理
1.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询证函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被询证者联系,要求对方作出回应或再次寄发询证函。
2.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存在性替代程序:应从账簿记录追查至有关的原始凭据,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凭证及汇 款单据等,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逆查)
(三)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时应考虑的因素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直接发表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这些情况可能包括:
1.可获取的佐证管理层认定的信息只能从被审计单位外部获得;
2.存在特定舞弊风险因素,例如,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员工和(或)管理层串通使注册会 计师不能信赖从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审计证据。
(四)评价函证的可靠性
在评价函证的可靠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①对询证函的设计、发出及收回的控制情况;②被询证者的胜任能力、独立性、授权回函情况、对函证项目的了解及其客观性; ③被审计单位施加的限制或回函中的限制。
1.通过邮寄方式收到回函时的处理 注册会计师可以验证以下信息:
(1)被询证者确认的询证函是否是原件,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发出的询证函是同一份;(2)回函是否由被询证者直接寄给注册会计师;(3)寄给注册会计师的回邮信封或快递信封中记录的发件方名称、地址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 证者名称、地址一致;(4)回邮信封上寄出方的邮戳显示发出城市或地区是否与被询证者的地址一致;(5)被询证者加盖在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中显示的被询证者名称是否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 者名称一致。如果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注册会计师,询证函不能视为可靠的审计 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直接书面回复。
2.通过跟函方式收到回函时的处理
(1)了解被询证者处理函证的通常流程和处理人员;(2)确认处理询证函人员的身份和处理询证函的权限,如索要名片、观察员工卡或姓名牌等;(3)观察处理询证函人员是否按照处理函证的正常流程认真处理询证函,例如,该人员是否在计算 机系统或相关记录中核对相关信息。3.以电子形式回函时的处理 对以电子形式收到的回函(如电子邮件),注册会计师和回函者应采用一定的程序为电子形式的回函创造安全环境,可以降低该风险。 电子函证程序涉及多种确认发件人身份的技术,如加密技术、电子数码签名技术、网页真实性认证程序。当注册会计师存有疑虑时,可以与被询证者联系以核实回函的来源及内容。例如,当被询证者通过电 子邮件回函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被询证者,确定被询证者是否发送了回函。必要时,注册会 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回函原件。4.对询证函的口头回复
只对询证函进行口头回复不是对注册会计师的直接书面回复,不符合函证的要求,不能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在收到对询证函口头回复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被询证者提供直接书面回复。如果仍未收到 书面回函,注册会计师需要通过实施替代程序,寻找其他审计证据以支持口头回复中的信息。
【第8篇】不动产租赁增值税票开具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的规定:
(五)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八)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所以,开具租赁发票应该注意:
(1)房东提供增值税发票时,必需要在备注栏写上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2)如果房东是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还须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才行,否则无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进项。
【第9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什么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部分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受两个因素限制:
其一,销售项目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二,购货方能否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第10篇】怎样开具红字增值税票
我们做会计的,会经常碰到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更正重开,大家都知道,当月的发票如果开错了,只需作废原票,重新再开就行了,但是隔月的,不能作废,需先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然后上传,等上传成功了,才能在开票系统中导入红字信息表,把红字发票开出来。根据我多年的经验,航天信息和百旺单机版比较简单,但是百旺核心版因为都是大公司使用,一般会计接触的少,而且红票也不是经常开,所以我给大家分享一下,首先打开百旺核心版开票系统,点开红字信息表管理,填写红字信息表,然后上传,上传按钮是点开信息表最后的三个点。选中上传,等显示上传成功.就可以开红票了,开红票也简单,还是点信息表后的三个点,选中开票,系统就自动开具了。这里有个注意事项,就是如果原票己认证,红字信息表需购买方开,这时一定要核对金额税额是否和原票一样,如果不一样,一定要手动修改到一致。以确保开出的红票和原票完全冲平。大家喜欢的话,我下次再和大家分享
【第11篇】商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关于零售食品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具体案例:我司是一家商业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请问在零售食品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图1
回答:不可以。
根据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但,一般纳税人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综上所述,贵公司在零售食品时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参考来源:《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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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遍buff...
图2
【第12篇】运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记账联(核算销项)、发票联(核算进项)、抵扣联(抵扣进项)。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三、专用发票领购和使用(了解)
四、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1.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2)销售免税货物。
(3)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4)适用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服务可以汇总开具专票;
(六)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六、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七、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了解)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
【例题·计算问答题】a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与b商贸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a企业从b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万元,税金30.6万元;
(2)b公司从a公司购进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a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70万元,税金45.9万元,b公司以销货款抵顶应付a企业货款和税款后,实际支付货款90万元,税款15.3万元;
(3)b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库后将收购农产品的40%作为集体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取得含税收入35.03万元;
(4)a企业为b公司制作电子显示屏,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制作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专业加工,取得专用发票,并支付加工费2万元;
(5)b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分别计算a、b企业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及解析】
a企业:
销项税额=45.9+(9.36+2.34)÷1.17×17%=47.6(万元)
进项税额=30.6+2×17%=30.94(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47.6-30.94=16.66(万元)。
b企业:
销项税额=30.6+35.03÷1.13×13%+298.35÷1.17×17%=77.98(万元)
进项税额=45.9+(30×13%+3×11%)×60%=48.44(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77.98-48.44=29.54(万元)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13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风险点
1、根据《刑法》第201条、202条的规定:
>10%以上有期徒刑3年以下
>30%以上有期徒刑3-7年
2、花钱买罪的条件 5年内没有因为税务行政处罚超过两次,5年内没有因为税务刑事处罚超过一次,主动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
如偷税100万,如何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
补税-100%(100万 罚款—50%-5倍之间,一般1-2倍,100万-200万之间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一天500元,一年18万
一年被查,合计218万-318万之间
连续五年,每年偷税100万,被查,合计:1270万-1770万之间
3、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风险?
>5万一起刑
>50万-3年以下
>250万-10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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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原税率开具增值税
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不少纳税人对此有困惑:
之前与客户签的合同是按照16%(或10%)的税率签的,那4月1日后是不是就不能再按老税率开票了呢?
还有部分纳税人受到客户方的压力:客户要求务必按老税率开具发票。
税率调整后,企业到底能不能继续按16%或10%的税率开具发票呢?
对此,税务部门有明确说法:“从4月1日起”,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前的,一律适用原来16%、10%的税率纳税,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
相反,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的,则适用调整后的13%、9%的新税率纳税,按照新税率开具发票。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按老税率开具发票了:
1.根据合同和具体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前;
2.纳税义务已发生但尚未开票,那么纳税义务发生当月的增值税已按“未开票收入”申报纳税。
问:如何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纳税人要判断自己的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具体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这里将不同类型的销售行为所对应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罗列如下,以供参考: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9.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0.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11.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12.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问:企业遇到按老税率补开发票的情况,如何申报填写呢?
答:在补开发票后的申报中,应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一)”第一行(或第二行、第三行,具体根据销售行为所属类型确定)第一列(或第三列,具体根据开具发票的类型确定)中,同时在对应行次的第五列填入金额相同的负数销售额。
注意:
在补开发票后的申报中,开具发票的税率为16%或10%,而申报表中已无这两个税率,因此需要将销售额填入13%或9%税率对应的栏次,填写时可不采用表格自动计算出的税额,自行填写正确的税额。
来源:上海税务
实习编辑:司壹闻
【第15篇】增值税票开具样本
前方高能......
每到年底,会计都忙个不停,各种业务进账出账报销等等,小蜜蜂深有感触,北京金税的老师也在加班加点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发现红字发票的操作方法是近期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小蜜蜂精心总结专票、普票、电子票的作废和冲红的方法,希望能帮到大家~
专用发票作废/冲红方法
1.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开错,且未进行勾选认证,可以直接作废,谁开票谁作废的原则,或者管理员权限登录开票软件进行作废。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中需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按钮。
2.跨月的发票开错,或当月的发票认证后发现开错,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后,再开具红字负数票
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
(1)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填写无误后打印,具体方法如下:
提示:如果您的商品编码中未添加需要开具的商品名称,需要先添加商品编码再填开信息表
1.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1)销方申请:在发票已经开具,且夸月或进行过非征期抄报后,尚未进行勾选认证,可以选择销方申请,需要输入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2)购方申请有两种情况
发票已经勾选认证,需要购方开具红字信息表,选择已抵扣,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当选择未抵扣时,应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成品油企业按照实际情况选择。
进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界面,准确填写蓝字发票信息,
注意:
带有清单的发票无法在红字信息表中显示
专票开具红字信息表时支持部分金额冲红
(2)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成功瞬间会生成信息表编号,同时可以下载红字信息表。
3.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下载或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不要选择直接开具!
普用发票作废/冲红方法
1.当月开错的发票,且未进行非征期抄报,可以对其作废。
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择开错的发票-点击作废
2.跨月的普票或已经抄税的普票,发现开错了,需进行普票冲红。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红字-输入需要冲红的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自动带出与蓝字发票一致的信息,核实无误后打印,此操作需要占用一张纸质发票。普票不支持部分冲红。
机动车发票开错的处理方法和普票一致!
电子发票作废方法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错处理方法:
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也就是说,电子发票开错不管是本月或跨月只能冲红,不能直接作废。
方法与普票跨月冲红的方法一致。
还有其他问题的小伙伴,可以在下方留言~我们一起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