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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增值税申报(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02 19:40:04 查看人数:3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年10月增值税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年10月增值税申报

【第1篇】2023年10月增值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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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在帮助一些企业开展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时发现,金融商品交易已经成为许多企业常见的业务。值得注意的是,转让金融商品,可以差额纳税。但是,实务中个别企业在股票买卖过程中,忽视增值税的相关处理,不仅导致增值税纳税申报错误,而且造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准确,引发系列涉税风险。

案例

甲公司为制造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证券投资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7月,甲公司从证券市场购入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70万股,每股价格10元,另支付股票交易中发生的佣金、经手费和过户费等10570元。根据股票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甲公司将相应股票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年9月,甲公司转让上述股票15万股,每股成交价格9.5元,转让股票过程中发生税费3598元。2023年12月,出售剩余股票55万股,每股成交价格12元,支付交易税费16665元。企业所得税处理时,甲公司确认2023年度转让股票收益=150000×(9.5-10)-10570-3598+550000×(12-10)-16665=994167(元)。

甲公司向笔者咨询:假设不考虑附加税费,转让股票是否缴纳增值税?有何政策依据?如何纳税申报?

政策规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金融商品转让,属于金融服务范围,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股票属于金融商品,当发生股票转让业务时,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也就是说,甲公司应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对于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同时,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处理

在初始确认环节,甲公司2023年7月购入股票,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股票买入价7000000元,是未来转让股票收入抵减项。发生交易费用10570元,不计入股票买价。

2023年9月转让股票时,卖出价为每股9.5元,发生交易费3598元,不抵减股票转让收入,卖出价与买入价之间损失=(9.5-10)×150000=-75000(元),形成负差,将抵减以后期间转让股票收入。当月应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在转让股票备查簿中登记亏损75000元。

2023年12月转让股票时,转让股票发生交易费用16665元,不抵减当期股票转让收入。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12-10)×550000-75000]÷1.06×6%=58018.87(元),通过“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甲公司转让股票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导致多计利润。因此,应调减当期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58018.87元。

纳税申报

经笔者核对,甲公司原申报2023年9月和12月增值税分别为85000元、120000元。

甲公司应先更正2023年9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表。具体来说,甲公司应在2023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的第5行“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全部征税项目)6%税率”对应“未开具发票”第5列、第6列分别填报“销售额”1344339.62元,“销项(应纳)税额”80660.38元;第9列、第10列填报情况与第5列、第6列相同;第11列“价税合计”填报1425000元;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1425000元;“扣除后”项目第13列“含税(免税)销售额”填报0元、第14列“销项(应纳)税额”填报0元。

同时,甲公司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项目及栏次”对应“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栏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填报1425000元;第2列“期初余额”填报0元;第3列“本期发生额”填报1500000元;第4列“本期应扣除金额”填报1500000元;第5列“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报1425000元;第6列“期末余额”填报75000元。

此外,甲公司应更正2023年12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表。具体来说,甲公司应在2023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5列、第6列、第9列、第10列、第11列与其2023年9月的纳税申报表填报情况相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报5575000元;“扣除后”项目第13列“含税(免税)销售额”填报1025000元;第14列“销项(应纳)税额”填报58018.87元。

甲公司还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项目及栏次”对应“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栏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填报6600000元;第2列“期初余额”填报75000元;第3列“本期发生额”填报5500000元;第4列“本期应扣除金额”填报5575000元;第5列“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报5575000元;第6列“期末余额”填报0元。

经更正申报,甲公司2023年9月无须补缴增值税,2023年12月应补缴增值税58018.87元,并补缴相应滞纳金。

来源中国税务报

【第2篇】增值税申报表填错

据2023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显示,纳税申报表以及申报填写的变化将在8月申报期体现出来。为了大伙能够轻松报税,小慧今天就和大家说一说新版纳税申报表填写以及8月份纳税申报的相关事宜,一定要注意哦!

一:纳税申报表变化

附表一:原“11%税率”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 “11%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 “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附表二: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二:纳税申报表填写要点

附表二第1-3栏和第25-28栏: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

附表二第6栏:本期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及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本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

附表二第8a栏: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时,为维持原农产品扣除力度不变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三:8月份纳税申报起止日期

四:逾期申报的严重后果

1.产生罚款、滞纳金。如果您没有按时申报,税务机关将根据情节对逾期申报行为作出处罚,此外,在有应纳税额的情况下,还将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

2.无法网上申报。申报期内,您可以足不出户在网上轻松完成抄报税、申报、清卡等业务,但是如果过了申报期,您就只能携带相应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了!

3.影响纳税信用等级。如果您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时将按次扣分,直接对您的纳税信用等级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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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202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

非小微企业填写案列

a公司为按季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鉴证咨询服务,2023年1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5.15万元,2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收入10.10万元,3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

案例分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51500÷(1+3%)=147087.38 (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合计: 345145.63元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345145.63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应纳税额= 345145.63 ×3%=10354.37元

小微企业填写案例

b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0万元,2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未开具发票含税收入5.15万元,3月份销售货物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10万元。

案例解析:

该企业2023年1月销售额=103000÷(1+3%)=100000(元)

该企业2023年2月销售额=51500÷(1+3%)=50000 (元)

该企业2023年3月销售额=101000÷(1+3%)=98058.25(元)

合计: 248058.25(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规定该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48058.25元,

未超过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期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248058.25元,

小微免税额= 248058.25 ×3%=7441.75元。

差额非小微企业的填写方法

c公司为按季度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并享受差额征税政策,2023年1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0.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10万元。1月收入共开具两张发票,其中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票面金额10万元,税额0.30万元,并同时预缴税款0.30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价税合计为10万元。2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3.45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8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月份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5.30万元,其中按政策规定可扣除金额5万元,未开具发票。假设扣除额无期初余额。

案例分析:

根据规定该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取得收入差额扣除后可减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企业2023年一季度差额扣除后不含税销售额

=(203000-100000)÷(1+3%)+(234500-80000)÷(1+3%)+(153000-50000)÷(1+3% =350000元

根据2023年13号公告政策规定及《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该纳税人2023年

一季度差额后的销售额为35万元,超过30万元,不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当期应纳税额= 350000×3%=10500元

差额小微企业填写案例

5%征收率的申报案例

增值税预缴申报填写方法

免税收入申报填写案例

......

好了,篇幅有限,文章就介绍这么多了,剩余的就不再一一展示了,

想/要/完/整/资/料/的/,评/论/区/留/言/,无/偿/分/享!

【第4篇】增值税纳税申报与缴纳

我国个税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即混合征收制。

个税征收分为两步:第一步: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全额预扣预缴税款。第二步: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可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

个税征税范围:①工资、薪金所得②劳务报酬所得③稿酬所得④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⑤经营所得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⑦财产租赁所得⑧财产转让所得⑨偶然所得

①至④项称综合所得,采用七级累进税率,税率为3%~45%;经营所得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其他所得适用税率为20%的比例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年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租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支出。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6万元-社保、公积金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假定某居民个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2023年交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共取得税前工资收入20万元。该纳税人有两个小孩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纳税人父母健在且均年满60岁。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6万元-1.2万元*2-1.2万元*2=9.2万元

应纳税额=9.2万元*10%-2520=6680元

【第5篇】劳务派遣增值税的申报

一、人力资源外包概念和增值税涉税处理

(一)人力资源外包概念

是指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将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和职能外包出去,交由专业人力资源公司管理,以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比如部分企业将招聘生产一线工人,发放工资社保公积金等事项外包给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人头和事项支付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

这种用工形式的重要特征:

1、服务内容明确:实质就是人事代理,将人力资源相关事项进行外包;

2、结果导向:对委托单位委托内容需完成才有相应的服务费,比如xx保险公司将招聘保险销售人员事项委托给人力资源公司,合同就明确人力资源公司招到一个人就计多少服务费。

(二)人力资源外包增值税涉税处理

1、人力资源外包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23年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三、其他政策 (一)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人力资源外包开票税目

现代服务业-经济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3、人力资源外包涉税处理比较

其实: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在实务中操作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1、如果委托单位发放工资时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按委托单位要求制作好工资表,并经委托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通过委托单位银行账户发放,则不存在差额征税的情况,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完成发放工资这项工作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服务费;

2、如果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将按委托单位要求制作好工资表,并经委托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委托单位将领导审批本月发放工资金额及服务费一并打入人力资源公司,则人力资源公司收到这部分工资在账务处理上作代收代付,人力资源公司因而对这部分工资可以采用差额征税进行增值税申报。

劳务派遣概念和增值税涉税处理

(一)劳务派遣概念

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务合同,把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并由其他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的特点:

1、被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但日常工作由实际用工单位的进行安排,因此被派遣员工存在双重管理的情况;

2、但在职工薪酬相关规定被派遣员工又作为用工单位人数统计,且劳务派遣人数不能超过用工单位总人数的10%。

(二)劳务派遣增值税涉税处理

1、劳务派遣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财税2023年4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劳务派遣开票税目

现代服务业 -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

3、劳务派遣增值税涉税处理比较

用工单位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时就明确了被派遣员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因此劳务派遣公司就按用工单位要求发放同时进行增值税差额申报。

其他劳动力外包

(一)劳动力外包概念

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

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外包如果是发包给建安行业,实质就是建筑劳务分包,那么这样就按照建筑业税率9%计税。如果是劳务外包给机械加工,那就是属于外协外扩,按照加工修理修配税率13%计税。其他的劳动力外包就属于人力资源服务税目下,按照6%计税。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有相同点:为委托方提供服务的人员劳动合同关系都是属于受托方,即劳务人员是与劳务外包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不同点;

1、劳务外包人员在职工薪酬计算职工人数时是作为劳务外包公司的。

2、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职责、薪酬由委托方制订,但薪酬交由受托方劳务派遣公司发放薪酬;而劳务外包人员工资由受托方劳务外包公司自己制订且自己发放。

(二)其他劳动力外包增值税涉税处理

1、其他劳动力外包开票税目

现代服务业-人力资源服务-其他人力资源服务

2、其他劳动力外包增值税涉税处理

综上述: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都能享受差额申报增值税,但其他劳动力外包服务则全额纳税。实务中首先需明确服务内容,该享受的优惠不能丢,但不能随意扩大享受优惠政策。

【第6篇】收入为负怎样申报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原理,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如果纳税人已经收款或已经取得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即使未开具发票也已经发生纳税义务,因此会产生未开票收入。但日后如果再就此项交易开具发票,因为同一项交易不应两次纳税,所以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时,应当从本期全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 例如,a企业某月申报未开票收入100万元,次月对此项收入开具发票,办理次月增值税申报时就需要从全部销售额中减去已申报过的100万元。增值税纳税申报的重要比对原理,是当期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不应小于当期纳税申报的全部销售额,因此有可能会发生比对异常。例如,a企业当期共开具发票500万元,但减去已按照未开票收入申报的100万元后只申报400万销售额,就会产生异常比对信息,从而无法在网上直接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124号)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该文件执行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一栏填列负数解决比对异常问题。如上列中的a企业在申报次月增值税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写-100万元,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仍按实际开票销售额填写,就可以解决同一项交易重复纳税的问题。但这种填报方式存在两个弊端:一是不符合申报逻辑,“未开票收入”填写为负值意味着此项交易已经被取消和退回到交易发生前的状态。而在此项交易实际已发生的情况下,申报负数销售额就扭曲了交易实质;二是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未开票收入”栏任意填写负数,从而产生“暴力虚开”的违法行为。因此税总发〔2017〕124号文件对这一缺陷进行了相应修正。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文件要求,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根据这一规则,“未开票收入”相应栏次均不应小于零,否则就会造成申报销售额、税额合计数小于开票金额、税额合计数,产生申报异常。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将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解锁,并将异常比对结果进行核实和处理。

因此,在3月1日后,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未开票收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2.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不能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而应计算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将差值填列到“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

3.对于因第2项操作而产生的比对异常,因为不能在网上申报,需要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接受审核,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该项差额与以前期间申报的未开票收入金额的一致性,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仍承前例,如果a企业开具发票金额500万元而申报销售额为400万元,应当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产生的100万元差异,在以前期间已经作为未开票收入申报过。此类证据至少应当包括:(1)约定开票日期、收款日期的合同;(2)已收取款项的凭据或其他结算凭据,如票据;(3)在本期对以前未开票收入开具的发票,受票单位与签订合同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应当是一致的。

来源:中国税务报

【第7篇】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样本

(文末可免费领取全套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

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流程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注意: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

二、(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

……

由于篇幅有限,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了,想要领取完整增值税纳税申报实操的小伙伴,下方有领取方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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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下载

---“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与“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傻傻不会填?

根据2023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告》:

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方式分为查 账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实行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需按季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需按季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双定户纳税人)》。

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按销售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行为分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下同)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填报。免税额根据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分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8栏“小微企业免税额”“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填报。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0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按销售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行为分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填报。免税额根据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分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填报。

案例分析:

(1)假设a公司为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户和个人),第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20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其他销售收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示例如下:

(2)设b公司为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第三季度销售货物不含税销售额为10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其他销售收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示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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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由财务人员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这只是满足清算的条件之一。如果另外两个条件也满足其中一个,也可以进行清算。但相应的财务人员需在符合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相应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相关手续。

这过程中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申报表填写就是需要我们认真处理的。多数房地产会计感觉这项工作难度大!现在发现一上海女会计,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系统,可自动计算申报表!

一共是涉及了101个申报表填写,一起看看吧!

(看文末抱走)

全自动excel土地增值税清算系统(含101个申报表)

一、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二、土地增值税测算表

三、土地增值税涉及的101个申报表的填写样式展示

3.1、项目备案表格式

项目备案表填表说明书

3.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二操作格式

3.3填报与收入相关的面积明细申报表格式

3.4、填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及成本结转明细申报表

3.5

……受到篇幅限制,剩下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的填写格式和说明就不这里一一展示了。

【第10篇】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之前:进项发票认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销项税网上抄报(税控ic卡)。

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省级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用户登录(纳税人识别号、密码)。

电子信息采集:进项、销项采集-导入,进项转出采集-确认。

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发送。

申报结果查询。

二、纳税申报资料

全面营改增试点后-纳税申报资料《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发文时间:2023年3月31日) 主要内容:发布纳税申报资料

(一)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附件下载)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及其附列资料

a、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

附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附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附三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填报说明: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附四 税额抵减情况表;

附五 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b、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附列资料》

填报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服务,在确定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各省级税务局确定)

1、已开具的相关发票存根联/报查联: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3、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4、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附件下载)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的,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纳税申报调整《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主要内容:修订并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及其附列资料

第一次:2023年8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第二次: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第三次: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发文时间:2023年3月21日)

三、申报表(一般)及其附列资料-填报说明

主表(一般纳税人)

1、销售额: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2、税款计算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应抵扣税额合计不超过销项税额部分)(公式);

实际抵扣税额:应抵扣税额合计与销项税额两者中较小着;

应抵扣税额合计=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纳税检查应补缴额(公式);

期末留抵税额=应抵扣税额合计—实际抵扣税额(销项税额<应抵扣税额,不足抵扣部分留作下期抵扣)(公式);

应纳税额合计=应纳税额+按简易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公式)。

3、税款缴纳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本期已缴税额(包括:分次预缴、出口预缴、本期缴纳上期应纳、本期缴纳欠缴);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应纳税额合计+期初未缴税额+实收出口退税额-本期已缴税额(公式);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填列)等。

附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项目: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免抵退税;4、免税。

列:开票情况(专用发票、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及纳税检查调整;合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额(明细附三);扣除后。

附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其他扣税凭证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其他;

(3)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4)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5)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公式)

2、进项税额转出额

其中:免税项目用,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等。

3、待抵扣进项税额

4、其他 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扣代缴税额

附三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项目:不同税率、免抵退税、免税

列:价税合计+扣除项目(五列)

附四 税额抵减情况表

1、抵减项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预缴税款情况(包括:分支机构、建筑服务、销售及出租不动产);

2、加计抵减项目:一般项目税额抵减情况、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情况。

附-其他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项目: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

根据《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更新)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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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申报初始密码

最近有会计朋友来咨询,登录企业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当前税款所属期显示为2023年4月了,但实际上所属期三月份的发票还没勾选,该怎么办呢?

本期,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2.0版(企业版)回退税款所属期的操作讲解,一起来看看吧~

01

什么叫回退税款所属期?

在企业符合回退税款所属期条件时,才会显示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且企业需要回退税款所属期到上一期继续进行发票认证工作时方可进行回退所属期操作。

02

回退税款所属期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

(2)平台从征管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

03

具体操作流程: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首页—当前税款所属期区域内会出现“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

注意:只有企业符合回退条件时,“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才会出现)

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进入回退税款所属期界面,首先检查“当前税款所属期”和“回退后税款所属期”是否正确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系统会要求用户再次输入证书密码验证用户身份,用户点击“确定”按钮提交

进入回退进程界面,系统会自动对申请进行校验和回退处理

如果申请回退的企业不满足所有回退条件,系统显示回退失败,如下图:

如果申请回退的企业满足所有回退条件,可以正常回退,系统显示回退成功,如下图:

点击确定后,会自动退出系统,需重新登录,重新登录显示税款所属期已经回退到上一个月,表示回退操作已经成功。

04

常见问题:

1、增值税申报表刚申报成功后发现忘记勾几张发票了,将增值税申报表撤销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没有回退税款所属期?

答:重新进行零申报后去窗口金三作废增值税申报表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首页即会跳出回退税款所属期。(注意:目前只有金三作废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才有回退税款所属期)

2、增值税申报表申报并缴款成功的,是否可以回退税款所属期?

答:若增值税已申报且已缴款的是无法作废的,只能下期勾选。

3、出口退税是否支持回退税款所属期?

答:不支持,因出口退税申报后不能回退。

【第12篇】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也是蛮复杂的!一般情况下,房地产项目竣工完成后,对应的也会安排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一般是三个月内完成清算工作。大多数会计比较头疼的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的填写!

近日工作不是很忙,就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2022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系统,含有101个申报表,有兴趣的一起看看吧!

备注:本篇文档没有表格,下载下来的是图片!需要表格的不用下载。

一、2022新版全自动土地增值税清算系统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模板(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1、企业基本情况表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模板(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2、扣除项目汇总表(已售普通住宅)的申报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模板(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3、前期工程费审核表(已售普通住宅)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模板(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4、建筑安装工程费审核表(已售普通住宅)

5、公共配套设施费审核表(未售普通住宅)

6、开发间接费用审核表(已售普通住宅)

7、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审核表(已售普通住宅)

…….

二、土地增值税测算表模板

1、土地增值税测算表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模板(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2、土地增值税筹划部分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模板(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三、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模板

(内容较多,部分展示)

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模板(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填表说明: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模板(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2、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明细表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模板(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填表说明:

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模板(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

【第13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怎么填

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申报表中有一些其他项很容易被忽视。这些其他项到底是哪些情况可以填呢?今天就和大家一起来总结一下。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其他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写销售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未达起征点政策的免税销售额。

比如享受农产品免税、鲜活肉蛋免税、蔬菜流通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均填入此栏。

增值税免税,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

填表范例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附表一的第3、4栏次开具的其他发票

表格中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这里提醒大家,需要注意两点: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栏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还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除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发票都填写在开具的其他发票栏,发票的种类如下。

当然不是每个企业都涉及每种发票,只要记住一点:除了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开具的发票申报都填写在第3、4栏次。

填表范例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本月停车费收入20元,给的是定额发票,适用简易计税的,申报时候进行价税分离填入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主要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附表二的第4栏其他扣除凭证

其他扣税凭证”:反映本期申报抵扣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扣税凭证的情况。

具体包括: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含农产品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抵扣凭证。该栏应等于第5至8b栏之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第8栏“其他”栏次调整为两栏,分别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和“其他”。

其他有个8b是重点,具体哪种情况填写在8b呢?我们看看下面这个抵扣凭证种类表格。

填表范例

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取得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105块(共五份发票),计算进项税额105/1.05*0.05=5,可以抵扣5块进项税。

附表二填写如下:

附表二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反映除表中14-22项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外,其他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

比如购进货物或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须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第15号公告第五条规定: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转用当期需要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的40%做进项转出,填入“其他应作进项转出的情形”,待转用起的第13个月再行抵扣。

填表范例

a公司之前买的一批钢材全部抵扣了进项税30万,后期这批钢材用于了公司厂房建设,所以在用途改变当期需将抵扣的40%进行转出处理,并于专用的当月起第13月再从销项税中抵扣。

用途改变时候申报表填写如下:

后期再转入抵扣时候填表如下: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

对于23年的税收政策,财政部和税务局给出了明确的公告,争议比较大的无非是小微企业纳税从2.5%转变成5%,个体工商户个税征收减半,即便大家吐槽不断,但该执行还是要执行,毕竟政策大于一切。

伴随着23年第一季度企业纳税申报征期的延长,距离截至日期也仅剩11天,忙慌之际,其实还有部分财务人员搞不懂申报方式和流程,不懂申报规范,拖延公司纳税进度,今天一次性帮大家解决难题,对照填写!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和附加税申报填写范本,太赞了。

申报流程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及附加税填写申报表,其实都是有严格的规范和要求,比如计税依据,免税政策、税款计算方式、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等,一步一操作,通过详细的申报流程,帮你快速解决申报难题。

篇幅有限,完整《纳税申报流程和填写规范》看下图

【第15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目前根据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一、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而且还将表头的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

三、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2023年10月增值税申报(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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