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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增值税勾选确认平台(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5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上海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上海增值税勾选确认平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上海增值税勾选确认平台

【第1篇】上海增值税勾选确认平台

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最近变更了域名

做网上发票勾选确认的小伙伴们要注意!

通知内容和具体操作如何呢?一起来看看——

通知

原网址:https://fpdk.tax.sh.gov.cn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将于近期变更域名,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为确保纳税人能正常使用,建议登陆上海税务网站(shanghai.chinatax.gov.cn),通过首页“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上海)”图标或“首页——纳税服务——网上办税——申报纳税——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上海)”打开平台。

为确保以上软件的正常使用,请尽快完成以上操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4月16日

具体操作

1、在浏览器内输入上海税务网站(shanghai.chinatax.gov.cn)网址,打开纳税服务页面:

2、点击第一行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上海),即可打开平台页面。

3、建议您近期发票认证都通过这种方式登入,待上海税局发布已经更换域名的通知后再收藏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网址。

上海注册全程股东不到场、免费提供注册地址、高额返税及合理避税,提供代理记账,另有公司注销(无特殊情况基本全程不到场)、变更、迁址,代办许可证、注册商标等业务。

选择我们,选择专业,给你安心~

详情垂询:18616607109(微信同)顾老师

【第2篇】上海增值税发票

企业申报留抵退税过程中进项发票异常,警方循线挖出特大系列虚开案。6月14日凌晨,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牵头上海宝山、奉贤、崇明公安分局,会同税务部门,开展集中收网打击行动,成功侦破上海首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系列案,打掉以潘某、钱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5个,捣毁开票窝点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现场查扣作案用的公章、税控盘、网银u盾2000余个,涉案金额27亿余元,确保“严打”与“快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切实履行稳经济、保平安的职责,确保中央扶持纾困政策顺利实施。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等系列文件,加大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的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4月至今,上海已向6万余户纳税人账户退还了600亿元的留抵退税款,有效缓解了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资金压力,在纾困减负、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有不法分子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留抵退税,严重扰乱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国家税款损失。

今年5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税务部门开展联合研判时发现,上海部分企业在申报留抵退税的过程中,使用的进项发票存在可疑,有虚开发票犯罪的可能。警方随即开展侦查,通过数据研判精准锁定700余户涉嫌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受票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空壳公司。

经查,以潘某、钱某等人为首的5个职业虚开犯罪团伙为牟取不法利益,向他人大肆收购700余家空壳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他人居间介绍,以收取票面金额3%至6%不等开票费的方式,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大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受票企业偷逃企业所得税并骗取国家留抵退税。截至案发,上述5个团伙共开具价税合计27亿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获利近亿元。

目前,上海公安机关已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海警方正告: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留抵退税及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是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助力复工复产的利民之策,要把这部分资金提供给受疫情影响、真正有需要的企业。公安机关对骗取留抵退税的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坚决严厉打击,依法严查重处,全力维护各项助企纾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税务部门举报。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谢永利

流程编辑 马晓双

【第3篇】上海增值税税率

以企业名义在上海购房需要满足条件:

上海公司购房新政落地:

1.设立年限已满5年

2.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人民币

3.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

4.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

总结:条件变严,空壳公司已无法购房

企业购房的好处:

1.新购房屋资格:不能在上海市新购住宅的个人需购买房屋,可以用公司名义在上海市新购房屋。

2.贷款:公司购房不能贷款,但公司可以通过抵押等方式融资。

3.税费:

4.出让房屋的方式:

a、以公司名义转让房屋;

b、转让公司股权;

c、公司清算。

一.公司购房需要什么资格?

公司分为注册在境内的公司以及注册在境外的公司:

1.注册在境内的公司购买房屋类型和套数不受限制

2.注册在境外的公司不能在限购城市购买住宅,如果在限购城市有办事处,可以办事处的名义购买一套非住宅。

二.公司购房需要交什么税?

契税,印花税:无论是住宅还是公寓,写字楼,企业购买都需缴纳房屋总价3个点的税费和0.05%的印花税

房产税:根据1986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公司名下的房产每年需缴纳房产税,税费为:每年房产原值×70%×1.2%,针对个别区域,高新企业,扶贫单位,可能会有三年内免房产的优惠政策

土地使用税:按照“建筑面积*30元/年”征收土地使用税等。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未按时缴纳,需要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三.转卖公司名下房产需要交什么税?

1.增值税及附加税: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征收;

2.土地增值税:按(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征收;或由税务机关按成交价格的5%的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3.印花税:按成交价格×0.05%征收。此外,转卖公司名下房产,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一般按转让房产所得的净利润*25%征收。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四:公司名义购、售房需要什么资料?

卖方(买方)为境内公司时,需要的备件有11项。分别为:

1、房产证;

2、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批准该法人或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5、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金融许可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9、国资委批复函(国有产权)、集体表决书(集体产权)、股东决议书(股份制企业);

10、测绘表;

11、公章。

卖方(买方)为境外公司时,需要的备件有8项。分别为:

1、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北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合法性身份证件;

4、商务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代理人合法性身份证明;

7、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

8、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主原则的书面承诺(但境外注销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商品房的转移登记手续);

公司买二手房所需材料如下 :

1、过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到场 或 (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

2、公司买房营业执照没有注册时间要求,只要在有效期内都可以

3、公司买房交税:契税3%

4、公司买房自购房后5年方可出售。

5、企业出售缴纳差额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差额30%_60%,没有个人所得税,但每年有房产税:核定总价的0.84%

6、公司买房不贷款、一次性付款;

五.原价转卖公司名下房产能避税吗?

对于这种“阴阳合同”(即正式合同中做低房屋总价,余款另签一份补充合同),首先这种做法涉及偷税漏税,属于违法行为;其次,企业的每一笔账目都有进出明细,要作假并不容易;再者,房屋成交过程中,会有相关部门做房价评估,价格做得太低一般是通不过的。

六:公司购房如何办理贷款?

公司名义购房需要一次性全款,初始投入资金成本高,要到取得产权证后可办理抵押贷款。

七:公司购房有什么特殊性?

1、公司产权的房屋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进行转让,不需要经过交易中心,

但是这种只是变更股权及实际控制人,最适合做这种交易的是公司名下无其他不动产以及资产,否则不现实;

2、公司产权的房屋要想变更为个人名下必须要通过买卖,从交易中心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3以公司名义购置的房地产作为公司资产,为所有公司股东共同共用,在处置资产时需要经过所有股东同意及授权或取得董事会决议方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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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上海市增值税发票查询

就医时,往返窗口、排队取纸质票据太麻烦?近日,五角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线“电子票据”便民服务,让居民就医更便捷。

患者只需扫一扫凭证上的二维码,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就会发送到手机中,方便保存、打印和使用,避免票据丢失。这也是中心着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努力成为现代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具体体现。

上线“电子票据”后,前来五角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患者,可享受“就医—缴费—电子票据”一站式服务。有患者在志愿者的引导下,打印了就诊的发票,“二维码扫一下非常简单,以后发票不怕丢,查询也方便了。”

电子票据使用便捷、操作简单。患者无需在窗口排队开票,也不必担心纸质发票遗失影响报销及其他需求;同时“无接触、高效率”的服务方式也会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优化就诊流程,让患者的就医体验更好。

为了真正做到服务居民患者,接下来,五角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科、财务科、办公室等部门将对居民的反馈逐一梳理、优化,提高就诊流程的便捷性,加强志愿者服务的主动性,以电子票据的“小切口”推动医院服务的“大变化”。

来源:上海杨浦

【第5篇】上海市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落户上海,依法纳税是很关键的因素,王老师见过太多太多的人因为个税出现问题被退回,那么,上海历年缴纳的个税清单如何查询呢,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查询流程,有需要的朋友一定要收藏好。

1.打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右上角选择新版登录,进入之后可选择上海税务app扫码登录,也可以选择账号密码登录(选择自然人登录,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即可),如果没有登录过的朋友需要先注册。

注:新版每次登录都需要扫码进行人脸识别。

2.登录进去会跳转到如下页面,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3.跳转至如下页面,点击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开具(上海)。

4.跳转至如下页面,选择需要查询的个税时间,点击查询即可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查询到个税清单之后,如需下载保存的话,点击纳税清单下载申请,跳转至如下页面,点击下载即可得到pdf格式的税单。

税单下载之后,即可对照本人社保缴费情况,核实是否为同一家单位、社保个税是否匹配、单位是否如实帮自己申报个税等等情况,如有问题,及时修正,对于以后的落户一定会有很大帮助。

专注上海落户政策解读、落户方案指导、疑难问题处理,关注我,可咨询任何落户相关政策。

【第6篇】上海增值税发票勾选平台

今天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发票勾选抵扣,看到两个模块分别是“退税勾选”、“抵扣勾选”,它们有什么区别呢?

1、“抵扣勾选”:是对用于办理进项抵扣用途的发票进行勾选确认与统计签名。

2.、“退税勾选”:本功能仅外贸企业、外综服企业具有该功能权限。是对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进项发票进行勾选确认。

退税勾选or抵扣勾选?只能二选一,系统会自动监控,如果一张发票进行了退税勾选,那就无法在抵扣界面查询到。

“抵扣勾选”模块可以勾选的发票数据包括: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且尚未完成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退税勾选” 模块以勾选的发票数据:

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尚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办退税专用发票除外)。

有两点需特别注意:

1.在申报期内,在“抵扣勾选统计”模块进行申请统计,系统将锁定当期的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撤销统计成功后继续进行发票勾选或撤销勾选操作;

2.在退税勾选操作时,对于已勾选未确认的发票,支持撤销勾选操作,已确认的发票不支持撤销勾选操作。

掌握了两者的区别,下面看看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如何进行“退税勾选”的具体操作:

单张发票退税勾选

登录——首页——退税勾选——发票退税勾选

(1)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并录入其他相关条件,并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2)在数据列表中,选中要勾选的记录,并点击“提交”按钮。

(3)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将提示如下图,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本次勾选的数据。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如下图。

发票批量退税勾选

登录——首页——退税勾选——退税批量勾选

(1)在勾选标志选项中,选择“未勾选”选项后,用户可以对开票日期范围或销方税号进行设置,完成设置后,点击“查询”按钮。

(2) 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看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发票汇总信息。

(3)在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汇总的未勾选发票,在操作栏点击“全部勾选”可实现对上述发票的全部在线勾选。

(4)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在批量勾选日志表里可以看到本次批量勾选的汇总信息。

来源​:上海税务,​秀财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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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上海二手房增值税计算公式

相关税费

住宅: 卖方: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

买方:契税、房产税、抵押登记费、登记费

非住宅:卖方:印花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评估费

买方:契税、印花税、抵押登记费、登记费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

1.普通住宅

• 个人出售不满 5 年普通住宅;

按照总价征收,即增值税及附加税=房屋成交价/1.05* 5.3 %;

• 个人出售满 5 年普通住宅,无增值税及附加税;

2.非普通住宅

• 个人出售不满 5 年非普通住宅;

按照总价征收,即增值税及附加税=房屋成交价/1.05* 5.3 %;

• 个人出售满 5 年非普通住宅

提供上手发票购入资料,按照差价征收,即境外个人增值税及附加税=(房屋成交价-上手房屋购入价)/1.05* 5.3 %

3.增值税及附加免征的特殊情况

1、个人出售房改售房

2、个人出售售后公房

3、个人出售拆迁安置房(需产调信息明确为房屋补偿)

二、个人所得税

1.普通住宅

个人出售满 5 年普通住宅

(1)该普通住宅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

(2)普通住宅不是家庭唯一的住宅

按总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1%

按差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上手房屋购入价-合理费用)*20%

个人出售不满 5 年普通住宅

(1)按总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1%

(2)按差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上手房屋购入价-合理费用)*20%

(注:合理费用指本手增值税、上手契税等)

2.非普通住宅

个人出售满 5 年非普通住宅

(1)该非普通住宅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

(2)该非普通住宅不是家庭唯一住宅

 按总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2%

 按差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上手房屋购入价-上手合理费用)*20%

个人出售不满 5 年非普通住宅

(1)按总价计算:个人所得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2%

(2)按差价计算:个人所得税= (房屋成交价-上手房屋购入价-合理费用)*20%

买入方税费及计算方法(住宅)

一、契税

• 首次购买 90 平米以下的住宅,契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1%

• 首次购买的 90 平米以上的住宅,契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1.5%

• 非首次购买住宅,契税=(房屋成交价-增值税)*3%

注明:首次购买特指家庭(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名下在上海均无

任何产权住房,两个家庭购买一套住房,契税可分开计算。

二、契税减免、抵扣

1、售后公房出售前后一年内再购房的契税减免政策

(1)、售出的房屋必须是售后公房或房改售房

(2)、售后公房或房改售房出售前后一年内购入新房

(3)、购房人为原共有住房产权人、配偶、子女、父母

2、动拆迁款购房契税减免、抵扣

购买方凭动拆迁协议向税务机关在动拆迁款范围内申请契税减免、抵扣

(1)签订买卖合同时间需在签署动拆迁协议之后.

(2)所购房屋若超出动拆迁款金额,超出部分金额仍需缴纳契税.

(3)购房人可为拆迁协议签署人之亲属,办理抵税时亲属需到场签字.

三、房产税(居住房房产税)

上海家庭首套免征,二套以上根据家庭人均 60 平方米面积计算,超过部分征收。

夫妻更名、赠与、继承等均不产生房产税

计算公式:房屋单价*缴税面积*70%*0.4%-0.6%

2021 年上海市房产税征税起征点:73482 元/平方米,超过税率为 0.6%,不

超过税率为 0.4%

【第8篇】上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海虚开发票罪案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发票罪有两个量刑档次:一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二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标准比较好理解,立案追诉标准即系“情节严重”的标准,现该标准为虚开金额50万元以上(原来为40万元以上),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尚没有司法解释予以明确,由各地法院在审理虚开发票罪案件时予以把握。

那么,上海地区虚开发票金额达到多少会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呢?以下是何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上海地区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的虚开发票罪案例,仅供参考。

1.1.案例一:上海a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曹某虚开发票案

1.2.案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1)沪02刑终303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上诉单位a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审被告人曹某在经营过程中,让他人为自己单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情节特别严重(票面金额共计250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曹某作为a公司的控股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让他人为自己单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应认为曹某的行为即为单位行为,故a公司构成单位犯罪。对a公司上诉提出a公司不构成犯罪的辩解不予采信。鉴于a公司、曹某有自首情节,曹某认罪认罚,对a公司、曹某均可减轻处罚,对曹某可适用缓刑。原审法院根据a公司、曹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所作出的判决并无不当,且审判程序合法。

2.1.案例二:陆某某虚开发票案

2.1.案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17刑初1761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陆某某在a公司任职期间,让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价税合计人民币27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陆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减轻处罚。被告人陆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相应税款已由单位补缴,可从轻从宽处罚。

3.1.案例三:洪某某虚开发票案

3.2.案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51刑初474号

3.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洪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让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3434114.33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洪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判决如下:被告人洪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4.1.案例四:林某某虚开发票案

4.2.案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51刑初469号

4.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介绍他人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价税合计人民币3207814.4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林某某能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被告人林某某能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相关辩护意见,合法有据,本院予以采纳。

5.1.案例五:汪某某虚开发票案

5.2.案号: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51刑初494号

5.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汪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介绍他人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价税合计4275720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汪某某能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被告人汪某某能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关于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相关辩护意见,合法有据,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

6.1.案例六:顾某某虚开发票案

6.2.案号: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18刑初1355号

6.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顾某某虚开发票,情节特别严重(价税合计人民币5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顾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顾某某补缴了全部税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顾某某曾受过行政处罚,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顾某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顾某某的犯罪罪名及认定被告人系如实供述罪行的公诉意见正确,且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确认。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到,虚开金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罪的“情节特别严重”,也即虚开发票罪原立案追诉标准虚开金额40万元以上的6倍多(现标准的5倍)。但也存在部分案例,虚开金额在200万元以上250万元以下,法院却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或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况。例如:

7.1.案例七:上海a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廖某某虚开发票案

7.2.案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09刑初229号

7.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上海a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负责人员被告人廖某某让他人为本单位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情节特别严重(价税合计214.5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上海a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廖某某犯虚开发票罪罪名成立。被告单位上海a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廖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案发后补缴了税款;本院审理期间主动预缴罚金,确有悔罪表现,对被告单位上海南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可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廖某某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

8.1.案例八:上海a有限公司、方某虚开发票案

8.2.案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沪0113刑初337号

8.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即被告人方某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金额合计240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发票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方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及公司所犯罪行,依法可对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方某从轻处罚。被告单位a公司及被告人方某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从宽处理。被告单位a公司已经补缴涉案税款,可以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关键词】何观舒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辩护律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上海虚开发票罪律师 虚开发票罪

【第9篇】上海增值税抵扣

2023年3月,奥密克戎病毒突袭申城,时至今日,疫情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帮助更多企业,共克时艰,律新社邀请道达律师团队推出疫情期间企业法律问题系列问答,以期助力企业解决在疫情期间遇到的诸多法律问题。

疫情期间,部分企业不仅展业困难,同时承担着高昂的人力、场地等成本,不少企业已出现经营资金短缺的局面。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14号公告》),旨在退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中符合条件企业留抵增值税税额。根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2023年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52.7万户纳税人的账户。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层面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最新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17号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前申请留抵退税。

本文凭借可视化方式,以问答与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系统解读此次退税政策、实操问题与相关注意点,以期帮助符合政策要求的广大企业合法合规地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有需要的企业可以收藏后作为工具表对照使用。

注1:留抵退税,是指对现在尚未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按照规定的比例予以提前退还。

01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本次留抵增值税退税政策?

解读 结合部分企业客户的实操经验,大部分小微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都可以享受本次留抵退税政策。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后台如实输入企业的财务数据或其他企业资料,系统会协助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退税主体要求。

注2:根据《14号公告》,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注3:关于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可参照《上海疫情之下,企业减租十问十答(上篇)|疫情公益系列问答》中q4的表格。

02

我公司属于小微企业为何仍无法申请退税?

解读 企业除了需要符合上述q1中所提及的范围,还需要满足以上四大条件方可申请退回增值税留抵税额。

p.s.:企业遵纪守法,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前提哦~

03

申请退税前,有哪些潜在风险需要注意?

解读 根据道达团队的实操经验,申请退税前,企业应排查以上三大风险点。通过自纠自查,若发现偷逃漏税隐患,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恶化。

04

本次留抵退税,为何需要区分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解读 考虑到一次性退还企业全部留抵税额国家财政难以支持,因此,为减少国家财政压力,以2023年3月31日为标准区分增量和存量留抵税额,退还时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后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部退还后,存量留抵税额清零,增量留抵税额重新计算。

p.s.:厘清区别和退还顺位即可~

05

为什么企业账面留抵税额无法全额退回?

解读 受到进项构成比例影响,部分企业若存在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部分、农产品收购进项税留抵、国内旅客运输发票进项留抵的税额,或上述“进项构成比例”分子部分的留抵税额较低,则企业存在留抵税额无法全额退回的情况。

p.s.:部分留抵的税额无法享受留抵退税的政策原理在于:这部分留抵税额,由于交易上家无相应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国家并未收到相应增值税款,故不存在退税的基础。

06

企业何时可以开始申请退税?

解读 不同类型的企业申请退税时间详见上表。

根据《17号公告》,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可以于2023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申请退还;

根据《17号公告》和《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3年6月30日前,企业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提示的是:

部分地区税务部门贯彻本次政策效率较高,具体以当地税务口径为准;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办理完毕后,再办理留抵退税的申报;

各个节点的集中办理并不是说“过期不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以上节点后仍能按规定申请退税享受红利。

p.s.:早退总比晚退好^^

07

因上海疫情,财务人员均在家远程工作,是否也可申请退税?

解读 本次退税采用线上申请+线下申请相结合,若企业相关人员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亦可在家就能完成申请。具体申请方式、所需材料及办理期限详见上图。

p.s.:远程线上也可办理,不耽误!

08

为何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不能同时适用?

解读 留抵退税,本质上是国家为纳税人提供的无息贷款,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在纳税人产生销项税额后,考虑到已无留抵税额,先前退回的留抵税额实际需要“全额返还”。

而即征即退和先征后返(退)政策实质上是税收减免,两者有本质的区别。若同时适用,则企业实质上获得了“双重优惠”

p.s.:同志们,咱可不能太贪心$

09

收到留抵退税款后,我们能申请注销企业吗?

解读 如q8所述,本次留抵退税政策实质是国家的“无息贷款”,意在解决企业资金流动性问题,推动企业继续生产并将产品或服务最终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完成产品或服务最终的增值使命并将环环相扣的增值税额转嫁至终端消费者。

若企业收到退税款后即着手注销,应注意依法依规完成注销清算流程,企业账面如有实物资产应依法变卖或作价分配给股东,应按增值税相关规定完税(可能涉及增值税或所得税纳税义务)。

未依法依规完成注销清算流程的投资者,不仅可能面临税务稽查风险,亦存在被外部债权人刺破公司面纱,要求企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p.s.:要注销也得把债权债务“捋清楚”。

10

企业的主营业务已是夕阳产业,能否将退税款转至关联企业作为经营性资金吗?

解读 原则上,国家推行留抵退税政策系出于纾困企业的初衷,企业收到退税款后可用于企业经营使用,若将退税款对外出借,需要考虑如上三类风险。

落实本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今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推进退税政策,旨在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同时,国家此次退税力度之大、规模之巨,税务主管部门也着重强调,针对退税过程中发现的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将秉持“坚决打击、严惩不贷”的原则予以处理。

鉴于增值税留抵税额形成的周期较长,关系到的历史交易及凭证资料比较复杂,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当精准理解此次留抵退税政策,诚信合法地申请退税。在相关操作过程中,如遇有税务或者法律的疑难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税务团队或者律师团队,避免潜在的退税风险。

来源丨道达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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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上海二手房增值税2023

众所周知,二手房成交除了房款之外,还有一些税费是需要进行缴纳的。

但是不少买房人,一听到要缴纳税费就脑壳疼,不仅因为需要缴纳的税种纷繁复杂,还常常搞不清楚自己到底应缴纳多少

下面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来给大家一一解答。

在说税种之前,先来科普一个关联概念——上海市普通住宅认定标准,详情如下:

上海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实际成交价格

1、内环内低于450万/套

2、内环和外环之间低于310万/套

3、外环外低于230万/套

房屋类型

五层以上(含5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建筑面积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满足以上要求的房子,就是我们口中所说的“普通住宅”,相反不满足以上要求的房子,就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而在交易过程中,两者主要的区别和影响就来自于税费的缴纳。

接下来,继续说回需要缴纳的税费类别及计算公式:

1、增值税及附加税

增值税及附加税,包括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是以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一种卖方需要承受的税。

增值税附加税则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三种税的总称。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2、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房屋出售所得也是应税所得之一,也是卖方需要承受的税。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需注意:

1、全额缴纳个税需减去增值税后计算,附加税不能减去。

2、 按利润20%缴纳个人所得税可抵扣的项目有:买进的合同价格、买进所缴纳的契税、本次卖出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装修费用(≤买进的房屋合同价格10%)、购房按揭贷款利息。

3、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也就是买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需注意:只减去增值税部分,附加税不减;契税的首套指家庭名下无任何上海房产,包括与他人共有。

4、房产税

根据上海市政府印发的《办法》,从2023年1月28日起,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

具体征收标准如下:

需注意:房产税非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是在沪购入商品住房的且不符合免征条件的个人家庭每年都需要缴纳房产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

5、其他费用

1、交易登记费(买方缴纳)

2、抵押登记费(买方缴纳)

需注意,收费标准详情要以每个交易中心实际情况为准。

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大家对需要缴纳的税种以及要缴纳多少税费有了一定了解。但二手房买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投入极大的精力,一不小心便可能吃大亏。

因此,选择一个有保障的房产经纪服务公司,更能为交易做好安全守护。如果您有需求,太平洋房屋近万名经纪人,将竭诚为整个交易保驾护航,让交易“安心”、“省心”!

【第11篇】上海增值税发票认证

金税四期即将开发完成,形成纳税人“一人式档案”,实现了从“人找数”到“数找人”的转变。金税四期将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这意味着税局将成为最了解企业的人,并呈现全方位、立体化的财税监控。去年年末开始,全电发票也陆续在很多城市试点开来,下文我们就来细细说说在金税四期时代下全电发票的财税风险及其防范。

一、什么是“全电”发票

所谓“全电'发票,就是指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它的法律效力与纸质发票一样。“全电'发票不需要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它将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归集成电子发票,在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总的来说,全电发票是以“三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模式运行的电子发票。

二、全电发票实操知多少

1.全电发票的变化

全电发票将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变为20位的发票号码,取消发票代码、校验码、机器编号、购销方地址和银行信息、收款人、复核人、发票密码区。全电发票无联次,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xml)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特定版式。

全电发票与纸质发票存在六大不同:票面样式不同、 管理方式不同、应用范围不同、交付手段不同、开具平台不同 、红字发票的处理流程不同。

2.如何开具全电发票

试点地区(上海、广东、内蒙等城市)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实名验证后获取授信额度就可以开始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可以在电脑网页端、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上可以登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3.全电发票的便捷模式

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发票领票流程更简化、用票更便捷、入账归档更加一体。

以员工的报销为例:员工不再需要贴票、扫描发票更加高效、财务告别审票、归档无需装订、实现电子归档、无需担心触犯国家法规。

4.全电发票的档案管理

电子发票形成的电子档案如何处理呢?我们列举以下四种情形:

情形一∶已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单位,实施了会计信息系统,与全电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已全部实现电子化。

对策:这种情形可将以下凭证通过归档接口或手工导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整理、归档并长期保存。

情形二∶已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单位,实施了会计信息系统,但与全电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未实现电子化。

对策:这种情形可单独将全电发票通过归档接口或手工导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整理、归档并长期保存。

情形三∶无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单位,如实施了会计信息系统,与全电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已全部实现电子化。

对策:这种情形可将全电发票与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移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存,编制档号等。

情形四∶无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单位,且未实施会计信息系统,与全电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未实现电子化。

对策:这种情形需将全电发票以合规的电子形式移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存。

最后提醒:对电子发票档案的保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必须保留电子会计凭证原件

②需查验合法真实性,并能有效防止重复报销入账

③可接收读取元数据,并防止数据被篡改

④对文件进行结构化存储,建立纸电关联检索关系

⑤满足保管期限要求

5.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规定

etc后付费客户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的,通过经营性公路的部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公路的那分,在服务平台取得由经营管理者开具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不征税发票或待实际发生通行交易后索取通行费电子票据。同时,服务平台还将通行费电子票据、电子汇总单以及对应的通行明细记录归档备查。

下面举个例子来说说哦!

一位货车etc客户小王,一个月通行了25次高速公路,平均每次长途通行涉及9家不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根据相关财税电子票据开具规定,最多会开具225张电子票据。按照传统财务报销方式,需要将225张发票逐张打印后入账报销。按照第24号公告规定,为便捷财务处理,etc客户在登陆电子票据服务平台时,可获得一张电子票据汇总单和一个含有225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

其中,电子票据汇总单上详细列明了25次通行记录,包括通行时间、出入口信息、通行费金额,以及行程对应的225张电子票据编码、详细金额和税额明细。在符合财会〔2020〕6号文件要求的情况下,etc客户可将电子票据汇总单和含有225张电子票据的压缩包直接提供给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入账报销处理,无须再打印纸质件,实现了“多次通行,一次汇总,电子票据打包下载,无纸化报销归档'。

三、企业如何应对全电发票风险

1.企业应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实现财务数字化的转型

财务数字化转型即以财务为出发点和核心点。企业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来重构财务组织、优化再造业务流程,从而提升财务数据质量以及财务的运营效率,进而更好地赋能业务、支持管理、辅助经营和支撑管理决策。

2. 企业应做好财税数据管理,规避税务稽查风险。

在金税四期下的全电发票已经实现了以数治税,税局已经能够对税票的全生命周期进行实时监控。

如果金税四期系统提示企业异常预警,那么税务稽查组也可能上门检查。一般在每年的5月-12月不定期上门检查。

举例:以下三种情况需要特别规避(1)发票管理系统发现单位的发票用量明显增多(2)税负较上月相比较变动率超过正负30%(3)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超过20%的时候等。

3. 企业应搭建业财税共享平台,深化数据分析与风险管控

(1)企业应搭建业财税共享平台,实现业财融合,通过业财融合而不仅仅是局限于财税的视角去识别风险、规避风险。

(2)企业应当做好发票要素的规划及数据的归集工作,做好全电发票的全流程管理,特别注意涉税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保障以及高度重视税务数据的风险警示。

看完了上文,您是否已经拥有了对金税四期时代下的全电发票的风险防范意识了呢?更多财税问题欢迎关注我!我们一起规避财税风险,运营美好人生!

【第12篇】上海增值税发票查验

继“税筹专家”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骗税案后,又侦破一起特大虚开发票案!金额高达60亿元!

7月8日,上海市公安局侦破了沪市首例利用“加计抵减”税收优惠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系类案件,捣毁开票窝点10个,涉案价税合计60余亿元。

在此次案件中,以唐某、张某、高某等人为首的3个职业虚开犯罪团伙为谋取不法利益,指示他人在沪市注册成立了400余家服务类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对外大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让受票企业偷逃税款骗取国家留抵退税!

但是这个犯罪团伙,与其他犯罪团伙不太一样,可谓是“技高一筹”,这个犯罪团伙利用进项税“加计抵减”的政策层层放大对开虚开的发票金额,却不增加要缴纳的增值税。

给大家举个例子:

李四最开始成立一家空壳公司,我们称为a0,李四的公司向a1开具100万(不含税)的增值税专用票,a0就需要缴纳6万元的增值税,而a1取得发票后,利用加计抵减的政策,可以扣除的进项税为6*(1+15%)=6.9万元,因此a1又可以向a2开具115万元的发票,而且此时不需要缴纳一分钟税款,相当于“零成本”,在以此类推,开到a5的时候就能翻番,到a17的时候就可以对外虚开1076.13万元票价金额。64.57万元的税额,就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税款。

那什么是“加计抵税”?

这个早就2023年为了助推邮政、电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等四类服务行业的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发布了系列文件,文件指出,允许上述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至15%抵减应纳税额,是为了有效的缓解企业的压力!

那企业如何排除取得虚假发票的可能?只需要做好这四步查验:

1、加强发票的审核

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开票内容、数据、金额、供应商等等,都不予审核报销;

2、严格报销制度

发票报销不能只附一张发票,还应附一些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资料,比如合同、购物清单、出入库单等等;

3、审核供应商(重点)

对供应商进行必要的审核,包括经营范围、规模、资质等等,避免接受有疑点的货物。

4、通过银行付款

通过银行打款给合作的供应商,避免支付现金。

只要严格的履行以上4个步骤,受票企业基本可以排除取得虚开发票的可能,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进行每一个查验步骤的时候,都需要通过电脑截屏、复印、电话录音等方式进行保留证据,以便将来发生争议,可以用来证实自己确实已经履行了对取得发票的查验义务。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地方政府优惠政策及税务筹划方面的相关需求,欢迎评论、关注小编!小编也会不定时分享节税、避税干货!

【第13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上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2-05-19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前期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情况,提升纳税人全电发票使用体验,税务机关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升级。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23日起,在上海市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确定。其中,试点纳税人分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区分发票开具情形和税务数字账户使用情形分别适用本公告相应条款。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为上海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以下地址登录: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上海市全电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了上述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发票开具有关规定使用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全电发票样式见附件1。

四、上海市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新设立登记且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以及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中,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其中,全电发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

七、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一)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二)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定期调整、临时调整或人工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三)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八、试点纳税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供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并提供税收政策查询、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申请、发票风险提示等功能。

九、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十、自2023年5月23日起,试点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非试点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发票功能。

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十一、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计算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试点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在生产领用当期计算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十二、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收回原纸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证明。

十四、纳税人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第七条规定情形的,购买方为试点纳税人时,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十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十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含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

相关发票功能上线前,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十七、试点纳税人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在一个月内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应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电子专票销售额。

十八、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十九、本公告自2023年5月23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电发票样式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5月19日

【第14篇】上海增值税勾选

为便利疫情期间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4、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已延长至5月3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所属期3月和4月增值税均未申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延期抵扣勾选】”功能,在5月对所属期为3月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勾选抵扣。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申税小微专门整理了一份操作指南,快来看一看学一学吧!

part one

可以办理延期抵扣勾选的情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在某所属期以及之后月份均未进行过进项发票勾选确认、也未进行过申报,则可在后续月份对该属期的扣税凭证分属期进行选择确认用于抵扣,并将延期抵扣勾选的进项税额计入相应属期进行申报。

接下来申税小微以申报所属期为3月的增值税为例,给大家讲讲以下三种情况应分别如何处理:

1.已申报未勾选,无需延期勾选

如果纳税人已完成所属期3月的增值税申报,但仍有部分抵扣凭证未选择确认用于抵扣,可以在以后属期继续勾选确认,不需要使用延期抵扣勾选功能。

2.未申报已勾选,无法延期勾选

如果纳税人未完成所属期3月的增值税申报,但是已对3月属期取得的扣税凭证进行勾选确认,则不能使用延期抵扣勾选功能,已选择确认的进项税额将计入3月属期的进项税额。

提示:这种情况下,若纳税人发现3月进项数据少勾选或者错勾选了,可以通过【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回退到3月所属期重新进行勾选认证。

回退税款所属期所需满足的具体条件如下:

(1)上一属期撤销申报或征期截止日第二天平台未接收到已申报结果切换税款所属期到下期的;

(2)平台从税局征管系统内获取到的需要回退的税款所属期申报结果为“未申报”;

(3)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只在申报期内有效。

回退成功后,纳税人可以再次就3月所属期的进项数据进行勾选调整,勾选完成后再重新统计确认,之后继续纳税申报即可。

3.未申报未勾选,可延期勾选

如果纳税人未完成所属期3、4月的增值税申报,且未对3、4月属期取得的扣税凭证进行勾选确认,则可在5月份使用延期抵扣勾选功能,对3月属期取得的扣税凭证进行勾选确认,延期抵扣勾选的进项税额可以计入3月属期的进项税额。

part two

延期抵扣勾选操作指引

功能路径: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首页--抵扣勾选--延期抵扣勾选。

第一步 延期勾选

发票勾选

(1)进入后页面提示选择所属期,选择后点击“确认”按钮。

(2)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发票。

(3)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勾选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4)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提交成功将出现如下图所示。

发票撤销勾选

(1)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

(2)对查询出的已勾选发票,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撤销处理(处理完成该发票,该发票就转变为未勾选状态)。

(3)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撤销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撤销勾选信息对话框如下:

(4)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修改,即可实现发票的撤销勾选。

查看发票明细信息

(1)在列出发票的操作列,点击“查看明细信息”,可查看该发票明细信息,发票明细信息主要展示销方信息和发票状态信息。

(2)发票明细信息页面包括该发票的销方信息和违法违章信息,销方信息具体如下图:

(3)点击发票状态信息按钮可切换到发票状态信息内容,包括流转状态和管理状态信息,具体如下图:

如需勾选的发票较多,可采用批量勾选的方式:

延期批量勾选

延期发票批量抵扣勾选

(1)在勾选标志选项中,选择“未勾选”选项后,用户可以对开票日期范围或销方税号进行设置,完成设置后,点击“查询”按钮。

(2) 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看到符合筛选条件的未勾选发票汇总信息。

(3)在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汇总的未勾选发票,在操作栏点击“全部勾选”可实现对上述发票的全部在线勾选。

(4)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在批量勾选日志表里可以看到本次批量勾选的汇总信息。

发票批量抵扣撤销勾选

(1)在勾选标志选项中,选择“已勾选”选项后,用户可以对勾选日期范围或销方税号进行设置,完成设置后,点击“查询”按钮。

(2)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看到符合筛选条件的已勾选发票汇总信息。

(3)在数据汇总情况表格里汇总的已勾选发票,在操作栏点击“全部撤销”可实现对上述全部发票的在线取消勾选(即发票状态变为未勾选状态)操作。

(4)数据提交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以红色字体标识出最近一次的日志记录。

第二步 延期统计

申请统计

如果税款属期还未生成统计报表,您可点击“申请统计”按钮进行统计。

申请统计提交后实时统计。在申报期内点击“申请统计”后,系统将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

统计查询

点击“统计查询”按钮,如果统计完成,则会出现如下页面:

撤销统计

在当前税款属期内,支持多次申请统计和撤销统计操作。

当期抵扣勾选操作被锁定后,如需继续勾选,可点击“撤销统计”按钮,撤销成功后系统将自动解锁当期抵扣勾选操作。

撤销统计提交成功,系统如下图所示:

确认统计统计完成后,需对统计表进行确认,方可进行当期的抵扣申报工作,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弹出提示信息对话框,“是否确认,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点击提示信息对话框中“确定”按钮。

确认后当前统计报表将作为申报的依据,且不允许撤销统计,点击“确定”按钮。

点击后输入确认密码

如果忘记密码,点击右下角忘记确认密码可回答提示问题,如图:

输入正确的密码,会弹出“确认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如下图:

若忘记提示问题答案,点击右下角“重置”按钮,如图:

点击“确定”按钮,如图:

显示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前往设置确认密码,如图:

输入密码、确认密码、提示问题和答案后点击“保存”按钮,如图:

点击“确定”按钮,如图:

显示成功后点击“确定”按钮。如图:

第三步 选择延期抵扣所属期

(1)点击右上角“选择延期抵扣所属期”按钮

(2)选择所属期后点击“确认”

(3)弹出提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上海税务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10号

【第15篇】上海市增值税勾选平台

【准备工作】

1、操作系统是win7 64位 32位都可以!

2、ie8、ie9 (ie10、ie11 请参阅第五部分:兼容性视图设置 ),不支持第三方ie

3、航天(或百旺)金税器

一、下载控件和证书

1、重点:右击ie,在弹出菜单时,一定要选择“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2、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

继续浏览此网站

3、选择右侧更好载”驱动程和安全控件

右侧下载”驱动程和安全控件“

4、根据金税盘类型,下载对应的驱动程序和手册

根据开票金税盘下载对应驱动和说明

二、安装安全控件(航天为例)

1、双击 '02.base.driver.exe',按照提示,点击“下一步”,“确认”、“是”等步骤。直到出现“cryp_ctl安全控件注册成功”。

双击文件执行安装

客户端安全控件安装成功界面

安装完成

三、安装证书(一定要按步骤执行)

1、鼠标右击“01.taxca”文件,在弹出菜单选择“安装证书”命令,如下:

证书安装步骤1

2、请根据下图标红文字,仔细操作步骤

证书安装步骤2

四、第一次运行“勾选认证”

1、重点部分:右击ie浏览器,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在地址栏输入: https://fpdk.tax.sh.gov.cn

请按照图步骤进行操作

请根据以上红色文字操作,加载ie插件,完成安装!

五、备注:ie10 &ie11兼容性视图设置

1、运行ie浏览器

运行ie浏览器

2、将对应的网址,添加到兼容性视图中,如下图:

兼容性网址

原创作者:王维翰 本文仅是个人技术经验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如有违规或违法行为,请通知本人删除!

上海增值税勾选确认平台(15个范本)

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最近变更了域名做网上发票勾选确认的小伙伴们要注意!通知内容和具体操作如何呢?一起来看看——通知原网址:https://fpdk.tax.sh.gov.cn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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