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票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地税票如何缴纳增值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地税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昨天二哥的一篇关于个人去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文章引起了大家的广泛讨论,也由此引发了很多相关的问题的思考。
前文阅读:
个人代开普通发票起征点300-500,超过就纳税
二哥选取了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做一个汇总梳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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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章中说的除了特殊情况,自然人都只能按次征税,也就是无法享受免税政策,很多朋友就在问,这里的特殊情况指的是什么?
就二哥目前学习了解,特殊情况无法就是下面这两种。
1、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也就是说,比如自然人出租住房,你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可以享受到这个免税政策的。
2、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单个代理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当然,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可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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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朋友问,其他个人提供咨询服务为什么不能代开专票?有没有个人可以申请代开专票的情况?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国税发[2004]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而第五条说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个人当然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这其实就已经确定了其他个人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总体原则。
但是,营改增后,下面三种情况,个人也可以代开专票,我们来看看。
税总函[2016]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第二条第(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现在是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七条规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所以就有着三种情况个人符合条件可以去代开专票。
其他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如果购买方不是其他个人的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保险企业、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收取佣金费用可以由支付方企业到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专用发票。其他情况均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然,你代开了专票也就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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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个人提供服务,要去开发票?难道不能做工资表直接支付吗?
这个问题就涉及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问题了。
财税2023年36号文关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但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除外。
所以,和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为单位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支付员工的工资可以造表发放,不需要员工为单位提供发票。
而独立劳务提供方均不属于和单位有雇佣关系的个人,应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同时提供正规发票。
所以正常情况下,接受非雇佣关系的个人提供应税服务都应该取得发票,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就不得税前扣除了。
当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28号文开了个口子,也就是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但是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当然,这个不以发票而以内部凭证作为扣除凭证的政策本身存在执行的分歧,具体的无非就是其他个人是按次还是按期执行起征点的问题,这个昨天文章也表达了二哥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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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缴纳了增值税,还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这个问题很多人也在问,二哥昨天文章没写,是因为昨天文章重点探讨的是增值税问题,个人所得税我就略过了,这里很明确,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从计算和征管两个方面来看看
计算个税无法就是看你的业务属于什么性质,个人所得税也分了很多税目,不同税目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都不同。
比如劳务报酬,现在是计入综合所得,按年算个税,平时预扣。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减除费用为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然后再用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如下图。
而如果是租赁所得,直接就是适用20%比例税率,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对于征管方面,理论上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全员全额申报, 扣缴义务人支付相应款项时候应该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也就是说,这个义务是扣缴义务人的,正常情况下,单位在支付的时候就通过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给别人申报了,而在开发票的环节税务局是不应该代扣个税的。
但是实践中并不是这样,在代开发票环节有全额扣的,有按一定比率扣的,也有认真执行政策,不予代扣的,让扣缴义务人去代扣申报的。
代开发票时候不扣个税的
比如广西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公布)规定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和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代开发票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理。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由纳税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全额扣的
比如四川成都,二哥去成都税务代开发票,就是按劳务报酬20%-40%全额扣了个税。
按一定比率扣的
大部分地区还是按比率扣,比如深圳、福建、内蒙古等。
这里要注意,按比例扣,比如1.5%,这里并不免除扣缴义务人代扣申报义务,毕竟是税务局没扣完,如果企业拿到发票没补扣,这部分的风险还是企业在承担。
深圳市和甘肃省等地的税务局文件也作了明确规定:对不属于生产、经营性质,应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对纳税人在深圳市(甘肃省)国家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已按1.5%(1.0%)核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作为已缴税款予以抵减。
毫无疑问,企业支付的个人劳务报酬,不属于“生产、经营性质”的个人所得,其开具发票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作为已缴税款,不免除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昨天也有朋友问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区别,纳税人如何判断?
其实真的不好判断,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看税务局开票扣个税给你选的税目是什么,这种判断就是直接按照税局结果来,最稳妥。
以上内容仅代表二哥个人观点,结论的得出也是结合现有了解的政策和实操,如果有不同的操作案例或者观点,欢迎留言讨论。
【第2篇】虚开增值税票法人走逃
6月23日晚,贵阳市南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向媒体通报,在贵阳虚开146万元增值税发票的“走逃公司”犯罪嫌疑人谢某,在警方追查并开展思想工作后,终于主动到南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自首归案,并表示坚决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 嫌疑人主动到南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据南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18日,该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贵州孤尚卢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此前曾经开具了15份增值税发票给贵阳市铁二局技工学校,发票金额为1463446.38元,税额为43903.36元,价税合计1507349.74元,发票内容均为“建筑服务”实训场地建设。经侦大队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安排民警刘明开展核查工作。
经过经侦大队民警初步侦查,贵州孤尚卢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实为一家空壳公司,即“走逃公司”,该公司与贵阳市铁二局技工学校之间并无业务往来,其行为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民警在连日来的调查中得知,贵州孤尚卢森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实际控制人为谢某。掌握情况后,办案民警刘明立即对相关证人及其关系人开展取证工作、询问情况,并对犯罪嫌疑人谢某及其关系人的银行账户、资金情况进行调取,分析资金流向。
↑ 嫌疑人已被南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在确定犯罪嫌疑人谢某的犯罪事实后,办案民警刘明通过电话传唤的方式与嫌疑人谢某取得联系,向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及政策,并告知其已涉嫌违法犯罪,希望通过开展思想工作的方式,能说服谢某积极主动投案自首。民警在追查中,犯罪嫌疑人谢某迫于压力,于6月23日记者采访前,已主动到南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自首归案,并表示坚决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目前,南明警方已对犯罪嫌疑人谢某予以刑事拘留,送南明区看守所羁押,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贵州都市报
【第3篇】增值税票抵扣过有假吗
大家好,我是黄会计,我们今天来聊聊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专票的抵扣问题。我国税法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有不少情况下即使取得了进项专票也不得用于抵扣,常见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第一,取得的发票本身就不合规的,例如票面上购买方的信息有误,依法依规应当填写的备注信息缺失,甚至是企业没有实际支出的虚开发票,都不得抵扣。发票的合规是抵扣进项税的先决条件。
第二,是购买的货物、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得抵扣进项税,如餐饮娱乐等,个人就是最终的消费者和增值税的最终负担者,所以不得再抵扣进项税。
第三,是购买的货物、劳务、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或者免税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简易计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都已经享受过税收优惠了,当然不能再抵扣进项税额。
第四,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者对应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存货、固定值产、在建工程等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通常是管理不善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国家不会为你的错误买单。
第五,是企业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还有与贷款直接有关的咨询费、手续费、顾问费等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也很好理解,大家在银行存款取得利息收入不用交增值税,贷款付出的利息和直接费用也就不得抵扣进项税。
以上只是取得专票后不得抵扣的常见情况的列举,具体到每一项业务的判断还是要专业的财务人员来把握。下一期,我们再聊一聊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凭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第4篇】普通增值税票作废
1.增值税普通发票红冲是否有期限限制?
列:我司2023年2月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2022.4.30)现因开具错误我司要求供应商进行红冲并重新开具。供应商已时间太久为由拒绝红冲是否可以进行红冲并重新开具是否合理?
现答复如下: 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您可以与对方进行联系开具发票
2.代开发票作废
现答复如下: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后,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5.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45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作废出口退(免)税证明
现答复如下:作废出口退(免)税证明事项是指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需作废出口退税有关证明的,可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申请作废已出具证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十条
十、有关单证证明的办理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9号)第四条
第四条 委托出口的市场经营户应与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签订《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协议》。受托出口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5号)第十一条
十一、委托出口的货物,委托方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3月15日前,凭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附件4)及其电子数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后在《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签章。
受托方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第三条
三、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外,委托方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此前未报送《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不再报送;受托方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不再提供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四条
四、有关单证证明办理
委托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由委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受托方凭该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与此冲突的内容停止执行。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2023年12月28日修订)>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货物未运抵离境港不再出口,海关撤销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企业应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具证明时,应使用撤销数据进行审核比对。出口企业未申报退(免)税的,不得再申报退(免)税;已申报办理退(免)税的,应补缴已退(免)税款。
【第5篇】增值税税票开票软件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办税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2023年4月1日起,我省全面推行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新办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统一免费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如何下载安装税务ukey开票软件呢?
1.在用来开票的计算机上用浏览器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点击首页上方右侧“相关下载”栏目,选择下载“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进行下载。
下载完成后运行安装程序点击“立即安装”,如下图所示,等待程序安装完成即可。
2.安装完成后桌面出现“票”字图标的“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双击图标进入开票软件。
3.打开开票软件后需要输入税务ukey密码,初始密码为8个8。
4.首次登录时系统会进入初始化设置向导界面,首先需要对系统密码进行设置。
数字证书密码初始登录时为:88888888(8个8),初次使用税务ukey必须修改数字证书密码。(小提示:请牢记您修改后的密码哦)
首次登录还需设置管理员密码,管理员密码至少为8位的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
5.设置好密码后,进入基本信息设置。请您如实填写营业地址,主管姓名,联系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其中营业地址,主管姓名,联系电话为必填项。
6.完成基本信息设置后,进入参数设置。开票软件会自动填充ip地址以及端口号,请您检查ip地址及端口号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按下面的ip地址和端口号进行修改。
ip地址:web.guangdong.chinatax.gov.cn
端口号:443
7.初始化完成后会自动打开用户登录界面,用户密码为初始化时设置的管理员密码,证书密码为刚刚修改过的数字证书密码(步骤4)。
8.登录成功后即出现开票软件主界面,常用功能均已放置在首页里面,更加详细的功能放在左边的菜单栏里。
9.为方便您熟悉、掌握增值税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的相关操作,您可用浏览器打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index.shtml),点击页面上方“纳税服务”栏目,进入“纳税服务”页面后,点击页面中间的“下载中心”,找到增值税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操作手册,点击保存到设备即可。
【第6篇】非一般纳税人如何开增值税票
2023年收到小规模纳税人开1%专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吗?
解答:
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不是税法明确规定不得抵扣的情形,都是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的。
2023年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对适用征收率为3%的可以减按1%计征增值税,月度销售不足10万元(季度不足30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不得享受增值税免征的优惠政策。
如果购销的货物属于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后无论是用于深加工还是初加工,都只能按照票面的1%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放弃享受减税的优惠政策,开具的是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购进后可以票面的价款×9%计算进项抵扣额(不是票面的税额),进行农产品深加工的(产品的税率为13%)可以按照10%计算进项抵扣额。因此,对于购销货物是农产品的,购进方需要特别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的征收率,不要为了压价而损失更多的抵扣额。
【第7篇】增值税票真伪查询平台
文/羊城派记者 黄丽娜 通讯员 江伟波 李长达
图/羊城派记者 宋金峪
羊城派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近期,珠海市公安机关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假发票线索入手,打掉了一个利用高科技网络技术,非法制造、销售假发票的庞大犯罪网络。该案也是全国首宗特大利用新型网络技术实施制造销售假发票案。
据了解,该团伙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招揽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有需求的“客户”,根据客户要求,可以现场刻制相关餐饮、酒店的财务公章,并按要求的时间、金额印制发票。最为特殊的是,这些假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也有一个查验二维码,扫码后登陆的是该团伙自己开发搭建的查验平台。因为有了假查验平台的“加持”,公司和单位的财务人员基本分辨不出这种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真伪。
“不仅接一些客户的订单,他们还销售一种软件,通过购买这个软件,购买人自己就可以制售假发票或发展成为和他们一样的制售假发票团伙。”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搞“批发”的方式,危害更为巨大。
今年5月下旬,在公安部经侦局和省公安厅经侦局的组织指挥下,该案开展全国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了以詹某泽为首的7名提供技术支撑的犯罪嫌疑人。
全国共抓获制售发票团伙人员83名,捣毁涉案团伙窝点45个,现场查获了完整的电子证据资料、缴获假发票37万多份和大批涉案工具。经查,此案涉及假发票数量达110万余份,票面总金额约350多亿元,受票客户共约24.8万家,遍及全国30个省市。
来源 | 羊城派
责编 | 张德钢
审签 | 张德钢
实习生 | 梁敏婷
【第8篇】增值税票抵扣计算
一、凭票抵扣:
(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为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两种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相当于专用发票的使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国内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其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可以凭票抵扣进项税。
二、计算抵扣:
(1)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购进方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完税凭证,但可以自行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形——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
(3)纳税人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取得专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实行计算抵扣: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如客运大巴)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三、核定抵扣:
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这种方式在实际计算上体现出按照销售实耗核定扣除。涉及行业: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规定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这些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规定进行核定抵扣。
【第9篇】增值税票开给个人吗
我一直觉得个人他是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结果百度一下才,才发现只答对了一半,确实大部分情况下个人是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但是有四种情况下是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就说一下常见的两种
一种是个人销售不动产,对方不是个人的话,可以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至于需要缴纳哪些税金,税务局说这个太复杂了
一种是个人出租不动产,这个我们经常会碰到,就是房租发票,假如你公司有经营,肯定会有房租支出 ,但是大多数房东多不愿意开具发票,今天终于知道原因了
个人代开房租发票,可以选择代开普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普票税率也是百分之五 , 由于国家在2023年4月1日出来了一个政策,就是代开普票是免增值税的,所以代开普票,增值税和附加税是免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东莞这边是按百分之1.2,还有个房产税是按百分之2,还有个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是按面积除以容积率之后在除以12在乘以你租房的月份个数,印花税是按万分之三,这个土地使用税的话他会涉及到是住宅还是非住宅,有没有产权之类的问题,我所说的是非住宅有产权的这个的算法.总税金是达到三点五左右
个人代开房租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那就需要缴纳百分之五的增值税还有附近税,现在的话附加税是可以减半征收,在加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我算了一下总税金是达到九个点左右
【第10篇】增值税票比对后虚开
如何解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虚开”
作者:姚龙兵
日期:2016.11.16
来源:人民法院报
如何理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虚开”行为,是准确定罪的关键。当前,无论是法学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该罪“虚开”行为是否要求有特定目的,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这既造成了理论上的混乱,更给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带来了错判的风险,实践中也已经出现类似案件处理结果迥异的情况。论述该问题的文章已不少,笔者不揣冒昧,就这个问题也略谈自己的浅见。笔者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包括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在内,均要求有骗取税款的主观目的,如不具备该目的,则不能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虚开”行为,不能以该罪论处。理由是:
一、要结合本罪设立的历史渊源解读
从历史沿革上探究,立法初始阶段尚未出现不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我国税制改革、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制度之后出现的新型经济犯罪。与普通发票相比,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具有记载经营活动的功能,更具有凭票依法抵扣税款的功能。由此,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实行初期,即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这一功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套取国家税款。该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秩序,更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社会危害很大。由此,1995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首次将这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设置了最高可判处死刑的严厉法定刑。在当时特定的时代环境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均是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而以虚增业绩但不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的对开、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尚未出现。因此,《决定》中没有规定“虚开”行为要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相反,《决定》在第一条第二款还规定:“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从该款规定分析,似乎该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骗取国家税款,至少不需要骗取国家税款这个实害结果。笔者认为,对《决定》上述规定的理解,不应脱离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即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刚刚设立之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疑是为了骗取国家税款,除此别无他目的。
二、要结合社会实践的新情况解读
随着增值税发票制度的推行,实践中出现了不以骗取税款为目的,客观上也不可能造成国家税款实际损失,但又不具有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记载的内容相符的真实交易的 “虚开”行为,如为了虚增单位业绩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行为虽然客观上也破坏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但与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相比,已具有质的区别,如果无视这种区别,仅从字面上套用《决定》以及刑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相关规定,将这种行为也认为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实行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机械理解,也割裂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法历史渊源。
三、要对比虚开发票罪解读
从刑法对增值税发票的区别性保护制度分析,本罪的虚开行为必须是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虚开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之所以如此,最根本的原因是这些发票本身不具有抵扣税款的功能,行为人虚开这些发票无法凭票直接骗取国家税款。虽然如此,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也会扰乱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秩序。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刑法修正案(八)入刑后,也仅设置了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因此,那种以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增值税发票管理秩序,因此需要从严打击的观点不能成立。
四、要根据刑法理论系统解读
从法条文义分析,不能简单认为本罪当然是行为犯的结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罪状表述,采用了简单罪状的表述方式,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方式。这一规定,仅简单表述了本罪的客观方面特征,对于本罪的主观方面,包括是否要求必须有骗取税款的目的,则从法条表述中并不能得出。立法上使用简单罪状,一般是因为立法者认为这些犯罪的特征易于被人理解和把握,无需在法律上作具体的描述。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不少人分析法条的这一规定后认为,本罪是典型的行为犯,理由是法条并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特定的目的,更未要求本罪必须造成国家税款损失的后果。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对法条的曲解,对行为犯的误解。
行为犯是以法定的实行行为完成作为犯罪既遂标准的犯罪,在犯罪的分类上,它是与结果犯相对应的,而与目的犯不存在对应关系,实际上,行为犯与目的犯在一些犯罪中是包容的,即某罪既是行为犯,同时也是目的犯。如绑架罪,只要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绑架人质,即便其勒索财物的目的未得逞,也已构成犯罪既遂。
对简单罪状的解读,不能仅根据法条字面意思片面理解。如前所述,立法采用简单罪状,是因为立法者认为这种犯罪的特征易于被人理解,甚至不言自明,无需在法律上再作具体的描述。如侵犯财产犯罪大多采用简单罪状的方式,法条表述上均没有将非法占有目的作为获取他人财物为内容的财产型犯罪的成立要件,但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司法实践中都认为,成立盗窃之类的获取型财产犯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能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罪状表述中当然地得出本罪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目的结论。
五、要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解读
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析,本罪的实行行为应要求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一原则不仅是司法实践中的量刑原则,也应该是刑法立法所遵循的原则。立法在将某行为犯罪化后,对其法定刑的配置就成为评价立法是否科学、合理的关键。如果说司法实践中的冤假错案损害的是个别人的权益,是对少数人的侵害的话,那么立法上的不公正则损害了某类人的权益,侵害的是多数人的利益。我国刑法分则各罪法定刑的配置,总体上都较好地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如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比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重,抢劫罪的法定刑比抢夺罪的法定刑重,等等。因此,在我国刑法中,法定刑的轻重一般与行为人所犯罪行即社会危害性大小,和其所承担的责任大小相适应,这也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有之义。据此,从刑法分则关于某罪的法定刑配置中,也可以逆向推导出该罪的社会危害性大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属重罪,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最高可判处死刑,即便是在刑法修正案(八)对本罪法定刑修改后,其法定最高刑依然可达无期徒刑。如果不是立法者的疏忽,那就一定是本罪的社会危害性严重才导致为本罪配置如此重的法定刑。1997年刑法修订时,立法者将《决定》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相关规定略作修改后,纳入到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中,但对罪状的表述没有修改,继续采用简单罪状的表述方式。结合前述关于当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都是基于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因此,将“虚开”界定为骗取国家税款的实质意义上的虚开,既符合立法时立法者对本罪的认知,也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从实质正义上分析,不加区分行为人目的将导致处理结果不公正。既然实践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既可以是为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也可以是不以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且二者的社会危害性相差甚大,如果不加区分,都按照同样的定罪量刑标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显然有失公允。
在此问题上,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一贯明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答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泉州市松苑锦涤实业有限公司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中,该案被告单位不以抵扣税款为目的,而是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以达到与外商谈判中处于有利地位而虚开增值税发票。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答复认为,该公司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因此,本罪的“虚开”与日常生活中的“虚开”不同,必须从实质意义上对其进行解读,必须要有通过虚开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第11篇】增值税票真假查询
最近全电发票开始推广,很多企业收到了全电发票,但是因为发票不再像之前的发票盖章,总有点担心发票是不是真实的呀,于是需要查询一下发票的真伪,那发票怎么查询真伪呢?
其实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中,税局已经告知我们,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那我们就一起来试试吧?
首先,我们登录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
网站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纸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线查验。可以说目前世面上的发票,差不多都可以查了(不含火车票和飞机票哈,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之前有人伪造飞机票入账了)
我随便挑选了一张发票的pdf文件来试试:选择了导入(我是如此的懒啊,哈哈哈,不想输入那么多内容)反正企业也是一定要保存好pdf文件或ofd文件的呀。
额,可以看到号码和代码,但是无法取得验证码,得安装证书
好吧好吧,我是乖宝宝,那就安装吧,反正不安装也查不了,没得选
安装过程,省略一万字......
关闭浏览器,重来一遍
验证码要求输入特定字符,由此可见,以后色盲不能做会计,鉴定完毕。
大学选专业的时候记得加上这一条限制条件,谢谢
好了,当当当当......结果出来了
ok,发票查询就这样了。
当然了,这个网站绝对不止这个功能啊,咱多手点了一下那个“版式文件下载),然后就看到了这个结果。再点下面的下载,就可以下载发票的电子档了!对于没有取得发票电子档的同学来说,这个功能真的是相当友好了!
【第12篇】增值税票未认证怎么办
【导读】: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没有认证怎么办?根据税法的规定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早开票后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即可,逾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具体的内容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小编老师整理的下述资料。
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没有认证怎么办?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固定资产不能做进项税抵扣的项目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156号文件规定进行抵扣: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156号文件所称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下同);
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156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
已抵扣或已记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先抵减待抵扣进项税额余额,无余额的,再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没有认证怎么办?整体上来说,如果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票后的90天内可以到税务机关抵扣进项税额。如果是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需要在当月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你看完后对于增值税发票和进项税额之间的会计知识感兴趣的话可以来会计学堂网可以老师进行沟通。
【第13篇】增值税票认证在哪儿
对于企业来说,其在经营期间经常会取得各类票据和凭证。而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说,其通常需要在完成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才能够进行抵扣。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来说,有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流程,其根据认证方式选择的不同而不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网上平台勾选认证
操作流程为:
(1)登录。企业纳税人需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2)确认完善信息,设定平台密码。确认和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并选择是否设置平台密码及找回问题。
(3)勾选并保存。通过“发票勾选”或“批量勾选”模块,根据需要选择发票进行勾选操作,并保存。
(4)手工数据确认。企业纳税人需要在每个税款所属当期对已勾选保存未确认的数据进行确认操作,且每期可以进行多次勾选、多次确认。
(5)数据汇集和抵扣统计。企业纳税人可以实时通过抵扣统计模块查询当期已认证的所有发票数据,作为当期进行申报抵扣的依据。
2、自助办税终端扫描认证
该种认证方法是直接把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拿到税务局的机子去进行认证,输入纳税人代码、纳税人密码来进行,认证完之后打印认证结果清单。
3、税务大厅窗口人工认证
即由税务机关办事人员帮助企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需企业纳税人携带所需认证发票及相关材料到所屋税务机关办理。流程相对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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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增值税税票开票人是填写谁
最近有纳税人问我们,他们收到的发票,其他项目都是正确的,但是在发票的最下面,开票人那里写的是管理人,他们问这样发票还有效吗?是不是要退回去重新开具。
如果我们严格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票人是管理人,除非那个人叫做管理人,不然肯定是不合格的发票。但是我认为,这个问题真的很小,因为发票其实重点还是看其他重要的信息,比如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率,金额是不是正确清晰。这个开票人的名字,真的可以说是非常小的问题。除非是你们企业真的被盯上了,要针对你们,不然我觉得税局应该没空理这个问题,所以我觉得这个发票还是可以入账的,问题不大。
【第15篇】代开增值税票是什么意思
代开发票时,按照开具发票金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
即:应税销售额=发票金额÷(1+3%)
应纳增值税=发票金额÷(1+3%)×3%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附件:发票同时,做税款上交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附件:完税凭证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因为税务机关只能为非一般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一般纳税人是按照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
征收率是3%.出租或者出售不动产等征收率5%.
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票涉及什么税金?
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工业还是商业,税率均调整为3%,代开发票依然按小规模3%的税率征收,但代开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发票可以按3%进行抵扣.只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开具的发票才按17%的税率征税.
办理程序为
1、填写代开发票的审批表,(需要对方的信息,比如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及税款的计算)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对方为外地单位,还需提供对方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双方购销合同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因为代开发票需要先预缴税款)
6、发票专用章(如果是从银行划税,还需要财务专用章和名章),如果是现金交税,带现金 然后缴纳税款,如果你的货款是1000,也就是1000除以1+3%,然后乘以3%就是你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然后税务局会按你填写的审批表上的金额(也就是合计数为1000,分别标明不含税价格和税额)开具缴款书,去银行交纳完增值税后带着税票再回到税务局就可以开出来增值税发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