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金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
各种税费的计算与缴纳,会计人员会在纳税申报之前,做对应的账务处理。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税费都是在“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的,我们作为会计来说,弄清楚在哪个会计科目核算是最基础的。
一般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税费有9个: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船舶吨位税等这9个税种要在“税金及附加”科目里进行核算。具体的18个税种的账务处理看下文!
常见18个税种的账务处理
(文末抱走)
1、哪些税种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里?附具体的会计分录)
2、哪些税种计入其他科目里(附具体的会计分录)
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3.1增值税涉及的会计科目明细设置
3.2增值税的具体账务处理
3.2.1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会计核算
3.2.2销售等业务的会计核算
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3.2.3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3.2.4出口退税的会计核算
3.2.5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会计核算
……
好了,今天就暂时到这里了。日常做各种税的会计分录时,希望大家可以参考到。各种税的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小编也都汇总了一起,希望可以对我们财务人员日常的会计核算有帮助哦。
【第2篇】已交税金是预缴增值税吗
这四种情形是: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纳税人提供异地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一、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属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1.一般纳税人的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 个月内不得变更。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 9%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应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或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 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 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三、纳税人转让不动产
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不适用本规定。
1.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关于预缴税款以及申报税款通过图表列明:
(二)纳税人转让其非自建的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非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纳税人按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的,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关于预缴税款以及申报税款通过图表列明:
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四、纳税人提供异地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2.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关于预缴税款以及申报税款通过图表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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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会计小白咨询:为啥公司的账上没有这笔分录,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都是直接这样做:抵扣进项时,借: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计提时,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如果不做最上面那笔分录,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不就平不了吗?
解答:
对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权威文件是《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
依照22号文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取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就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意味着进项税额一旦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就不会变。
依照22号文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需要按照一般计税缴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就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然后,同样是就没有然后了——意味着销项税额一旦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就不会变。
至于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式,月底在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当月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也不会去让“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去对冲,而是“另起炉灶”——重新在新的会计科目中体现: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因此,如果严格按照22号文执行的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在作为三级明细科目使用的情况下,余额会累计的越来越多。
但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后面的括号中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按照22号问的原话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注意,该处用词是“专栏”,而不是明细科目。
没有经历过手工帐或增值税最初实施(1993年)的,对于增值税核算的“专栏”就没有深切体会。在会计电算化以后,多少人和多数财务软件就直接把“专栏”作为第三级明细科目在使用,才会导致前面说的余额会累计的越来越大,以及很多人像提问者一样的疑惑(以为需要对冲)。
对于该问题,有人咨询了会计司:
在“多栏式明细账”下,每月也结出“本月累计”和“本年累计”金额,并不进行结转。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时候,就从中取数。到了年底的时候,不需要做凭证,只需要在“专栏”之间相互进行相互冲抵,还有余额的栏目再“结转次年”,然后所有“专栏”就平啦。
在手工帐的情况下,所有的科目(包括一级科目和明细科目)都会在“结转次年”后而变平。
所以,在手工帐的情况下,“专栏”仅仅是“明细科目”的组成部分。如果把一个“明细科目”比喻成一个家庭的话,那么那些“专栏”就是其家庭成员。
而到了电脑账时代,手工帐的这些办法就不适用了。电脑比不上人脑的聪明,对会计核算认的是科目代码,而没有“专栏代码”之说。所以,我们为了适应电脑账,就把应交增值税的“专栏”变成了“三级明细科目”,并且给它们编上了代码。这样的话,就有点类似于,我们强行把人家一大家子给分家了,从一个大家庭变成了个个独门独户的小家子了,“应交增值税”就是家长,“专栏”就变成了“子女”。
由“专栏”转变来的“三级明细科目”,平时按照22号文就只有“贷方”或“借方”的发生额,然后余额就会自动累计出一个很大的数字,但是这个数字其实又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比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累计数,除开抵扣了“进项税额”等外,剩下的金额也是要交税的。
由于电脑账不能在账本上直接结转,必须要通过凭证来进行结转,因此对于“专栏”转变来的“三级明细科目”可以在年末关账前,在“三级科目”内相互冲抵结转,其最终结果并不会影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
【第4篇】增值税金税盘抄税流程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抄税和报税是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当然,抄报税可不是个容易的工作~需要仔细认真操作!并且财务人弄错了可是要后果自负!555
这不,7月是小规模季报!眼看就要抄报税了~财务软件(金税盘)抄报税流程你弄清楚了吗?
快来看快来看~一份清晰易懂的(金税盘、税控盘)抄报税流程送给你!
1、抄报税流程
2、金税盘抄报税流程
3、税控盘抄报税流程
4、常见问题
1、抄报税流程
2、金税盘抄报税
1、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季度操作
①自动抄报:登录金税盘
②手动抄报:1、点击【报税处理】-【上报汇总】。
2、到所在地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申报。
3、再次进入金税盘(自动清卡)
3.1 如未能自动清卡,远程清卡(手动操作)
3.2 检查工作
2、小规模月份操作
①自动抄报:登录金税盘
自动上报汇总→自动清卡
②手动抄报:1.点击【报税处理】-【上报汇总】。
3、控税盘抄报工作
1、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季度操作
①自动抄报:登录税控盘
1.1手动操作: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
②勾选所有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③提示成功后,到所在地电子税务局系统操作报表申报。
④申报成功,再回到开票软件,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勾选所有发票种类,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
⑤查看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2023年8月15日左右。
2、小规模月份操作
①.登录税控盘(自动抄报)
上报汇总已成功、已完成清卡操作
1.1.手动操作:登陆税控盘,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勾选所有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②勾选所有票种后,点击上报汇总后再反写。
4、常见问题
1、逾期报税流程
若每月及季度没按上述流程操作,则会导致金税盘锁死(如下图1),携带金税盘及纳税申报表(已申报的企业无需携带),到税务局相关业务窗口进行解锁。(可能会有罚款的)
2、点击扣款提示未抄报,不允许扣款?
解答:因为没有抄报先申报导致的,在申报系统里把增值税申报记录删除,在开票
系统里先进行上报汇总,再去申报报表、扣款操作。
3、反写提示一窗式比对失败,增值税未申报或者未比对?
解答:上报汇总成功之后需要去网上税务局系统申报报表,实时扣款,申报、扣款
成功之后再进行反写操作。
好了小可爱们~今天就先跟大家分享到这里哦~
学会计!我是认真的!
关注我!每天进步一点点~持续更新中哦~
【第5篇】增值税留抵税金退税的条件
1.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行业标准】
上述行业的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上述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2.政策内容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4)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享受方式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应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4.申报要求
(1)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3年4月至7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2)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
(3)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
(4)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办理免抵退税后,纳税人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再办理留抵退税。
(5)纳税人在办理留抵退税期间,因纳税申报、稽查查补和评估调整等原因,造成期末留抵税额发生变化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6)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7)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当期,以税务机关核准的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冲减期末留抵税额,并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相应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2栏“上期留抵税额退税”。
5.申请留抵退税需同时符合的条件
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6.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23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增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7.存量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前,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或等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23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存量留抵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8.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允许退还的存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9.出口退税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10.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与留抵退税的衔接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退还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11.其他规定
纳税人可以选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留抵退税,也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相关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可任意选择申请适用其中一项留抵退税政策。
12.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的会计核算
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收到退还的期末留抵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第6篇】个人出租房屋增值税不含税金额
全面“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涉及较多税种。并且各地具体执行带有一定差异,常常困扰房产出租人。以下详细说明,作为房东需要了解一下,以作参考!
一、增值税
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自然人出租非住房(如:商铺、写字楼等)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出租住房应纳增值税=含税销售额(租金收入)÷(1+5%)×1.5%;
出租非住房应纳增值税=含税销售额(租金收入)÷(1+5%)×5%
二、城建税
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再按照纳税人所在地分为7%(市区)、5%(县城、镇)、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税率缴纳。
应交城建税=缴纳的增值税额×7%(5%或1%)
三、教育费附加
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3%税率计算缴纳。
应交教育费附加=缴纳的增值税额×3%
四、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照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2%税率计算缴纳。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缴纳的增值税额×2%
相关优惠政策: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出租房屋,其年租金收入在120万以内的,以上所涉税种均免征!
五、印花税
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七、房产税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优惠政策:个人出租非住房,根据省级政府规定可以按6%交纳房产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在4%优惠税率下,可再享受优惠减征50%即按2%交纳房产税。
应交房产税(住房)=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4%*50%
应交房产税(非住房)=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6%
八、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产取得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每次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注: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优惠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特别提醒:对于“二房东”的租金收入,应按“现代服务业——租赁服务”税目按租金收入全额征税,支付给房东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不能扣除,即不能按照差额征税!
以上是,个人出租房产涉税相关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后续税法相关实务处理,请关注头条号或公众订阅号“刘姐税税念”!(原创不易,请勿侵权!)
【第7篇】增值税税金
有人说增值税好难,政策多、税率多、计算也不简单,背起来还是有点小痛苦的~
嗯!好像知识点是有点多哦。那咋办呢?小编凝思苦想,决定开这一期特殊的培训,在欢快中学好增值税基础知识,有兴趣吗?
那么我们赶紧开始吧~~
1首先我们得认识啥是增值税?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增值的部分你要缴税,税率不同,缴税的金额也就不同。(但小规模纳税人不一样,后面会讲到)
再简单点,全面营改增后,一般来讲除了公司内部行为(如发工资等等)不缴纳增值税,其他都要缴哦~理解起来是不是简单啦~
2
我们要认识啥是小规模纳税人,啥是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用一个简单的比喻吧,小户人家!你有两种方式可变为一般纳税人。
第一种:只要你想,并且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就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填个表、备个案,分分钟搞定。
第二种:你发展得好,已经成为大户人家(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达到标准)。这种情况,您可以自己来备案。如果不想来,呵呵,也必须来。假如超过期限不来,那么就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
1.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可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刚刚提到,一般纳税人是大户人家,税率相比小户人家来说,肯定要高一点。
但是!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符合条件的,可以抵减当期税款哦。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另外一种方式,成为中产阶级——简易办法征收的一般纳税人。
那我不想当大户人家了,想变成小户人家怎么办?
按照相关规定,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哦~明白了吧,户口终身制。
但是,机会来了!现在!你有次“改户口”的机会!详见《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3
本节课最后一章,税率!
想记住税率(征收率),只用记住2个算式!
6+10=16
2+3=5
怎么理解?
6+10=16,常见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10%,16%。(好记吧)
咋区分呢?
6%:一般来说,吃喝玩乐住加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10%:你搬不走的、搬不动的、就是用拖车都没办法的,加上国内到处跑的。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16%:剩下的,都属于它~~
2+3=5,咋理解?
征收率啊~
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和简易办法征收的一般纳税人
5%:搬不走的、搬不动的、就是用拖车都没办法的,加上人力资源派遣。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剩下的都是它。
最后,还有一个2%的独行侠,往下看~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已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2023年1月1日之前购入的固定资产,特殊情况除外)
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来源:重庆税务
【第8篇】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吗
名词解释
1工程经济活动 就是把科学研究,生产实践,经验积累中所得到的科学知识有选择地,创造性地应用到最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人为资源和其他资源的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以满足人们需要的过程。
2经济效果评价所谓经济效果就是人们在使用技术的社会实践中效益与费用及损失的比较,对于缺的一定有用成果和所支付的资源代价及损失的对比分析,就是经济效果评价。
3提高工程技术活动的经济效果是工程经济分析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4工程经济活动的效果是指活动实施后对活动主体目标产生的影响。
5工程经济分析的目的是提高工程经济活动的经济效果。
6现金流量:在考察对象一定时期内各时点上实际发生的资金流出或资金流入。其中流出系统的资金为现金流出,流入系统地资金为资金流入,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之差为净现金流量。
7名义利率 是指计息周期利率i乘以一个利率周期内的计息周期数m所得的利率周期利率。
8实际利率 若用计息周期利率来计算周期利率,并将利率周期内的利息再生因素考虑进去,这时所得的利率周期利率为利率周期实际利率。
9现金流量图就是一种反映经济系统资金运动状态的图示,即把经济系统地现金流量绘入一幅时间坐标图中,表示出各现金流入、流出与相应时间对应的关系。
10利息常常被看成资金的一种机会成本。
11利率就是在单位时间内所得利息与借款本金之比。
12单利所谓单利就是在计算利息时仅考虑最初的本金,而不计入在先前利息周期中所累积增加的利息。
13复利在计算利息时,某一计息周期的利息是由本金加上先前周期所累积利息总额来计算的,这种计算方式为复利。
14利息是指占用资金所付的代价,或者是放弃近期消费所得的补偿。
15工程项目投资 一般是指某项工程从筹建开始到全部竣工投产为止所发生的全部资金投入。
16工程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组成。
17工程费用由设备及工器具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和工程建设其他投资组成。
18固定资产投资是由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组成。
19生产成本 也称制造成本,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的材料费,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和制造费用。
20期间费用 是指在一定会计期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和关系不密切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期间费用不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直接体现为当期损益。
21折旧 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随着资产损耗而慢慢转移到产品成本费用中的那部分价值。折旧的作用将折旧费计入成本费用是企业回收固定资产投资的一种手段。
22无形资产是指企业能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著作权和土地使用权。
23递延资产是指应当在运营期内的前几年逐年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和易经营租凭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工程支出。是一年以上的摊销费用。
24营业收入是项目建成投产后补偿成本,上激税金,偿还债务,保证企业再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它是进行利润总额,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的基础数据。
25 营业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附加式指教育费附加,其征收的环节和计费的依据类似于城市维护建设税。
26折旧的方法 有平均年限法(直线法),工作量法(专用设备可采用工作量法),加速折旧。
27 经营成本是指项目从总成本中扣除折旧费,维修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以后的成本。
28工程建设其他投资,是指工程筹建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9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运营期间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在筹集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30经济评价是工程经济分析的核心内容。
31静态投资回收期是反映投资方案盈利能力的指标。
32总投资收益率和资
本金净利润率指标常用于项目融资后盈利能力分析。
33净现值是反映投资方案在计算期内获利能力的动态评价指标。
34内部收益率的经济涵义就是使未回收投资余额及其利息恰好在项目计算期,末完全收回的一种利率。
35 净现值率经济含义是单位投资现值所能带来的净现值,是一个考虑项目单位投资盈利能力的指标。
36基准收益率的预测可采用代数和法,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法,典型项目模拟法,德尔菲专家调查法等方法。
37总投资收益率,是指过程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的一个正常年份的年息税前利润或运营期内年平均息税前利润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
38偿债备付率:项目在借款偿还期内,各年可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与当期应还本付息金额的比值。
39利息备付率:也称已获利息倍数,指项目在借款偿还期内各年可用于支付利息的息税前利润与当期应付利息费用的比值。
40投资的机会成本,就是投资者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除拟建项目以外的其他投资机会所获得最好收益。
41增量投资回收期,就是用互斥方案经营成本的节约或增连那个净收益来补偿其增量投资的年限。
42所谓工程分析项目的不确定性分析,就是考查建设投资,经营成本,产品售价,销售量,项目寿命的因素变化时,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所产生的影响。
43 盈亏平衡分析只适用于财务评价,敏感性分析和风险分析可通手机哦用于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44盈亏平衡点越低。项目盈利的可能性就越大,对不确定因素变化所带来的风险的承受能力就越强。
45敏感性分析是通过研究建设项目主要不确定因素发生变化时,项目经济效果指标发生的相应变化,找出项目的敏感因素。确定其敏感程度,并分析该因素达到临界值时项目的承受能力。
46单因素敏感性分析是指每次只考虑一个因素的变动,而假设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时所进行的敏感性分析。
47风险是相对于预期目标而言,经济主体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
48风险管理的步骤: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决策和风险应对。
49风险识别 是指采用系统论的观点对项目全面考察综合分析,找出潜在的各种风险因素,并对各种风险进行比较,分类,确定各因素间的相关性与独立性,判断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对项目的影响程度,按其重要性进行排队,或赋予权重。
50风险估计是指采用主观概率和客观概率分析方法,确定风险因素的概率分布,运用数理统计分析方法。计算项目评价指标相应的概率分布或累计概率,期望值,标准差。
51蒙特卡洛模拟法是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一组输入变量的概率分布特征的数值,输入这组变量计算项目评价指标,通过多次抽样计算可获得评价指标的概率,从而估计项目投资所承担的风险。
52风险评价是指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的结果,依据项目风险判别标准,找出影响项目成败的关键风险因素。项目风险大小的评价标准应根据风险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及其造成的损失来确定,一般采用评价指标的概率分布或累计概率,期望值,标准值作为断别标准,也可采用综合风险等级作为判别标准。
53风险决策的原则 满意度准则,最小方差准则,期望值准则和期望方差准则。
54风险应付是指根据风险决策的结果,研究规避,控制与防范风险的措施,为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提供依据。
55项目融资主体可分为既有法人融资主体和新设法人融资主体
56既有法人融资是指:建设项民需的资金,来源于既有法人内部融资、新增资本金和新增债务须资金。
57新设法人融资:由项目发起人发走组建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由新组建的项目公承担融资责任和风险,依靠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以项目投资形成的资产、未来收益或权益作为融资担保的基础。
58投资总额是指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之和。
59bot项目融资方式;即建设—经营—移交,它是指政府将一个工程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再移竟给政的一咱项目融资模式。
60资金成本就是投资者在工程项目实施中,为筹集和使用资金付出的代价。资金金成本由两部分组成,即资金筹集成本和资金使用成本。
61资金筹集成本,指投资者在资金筹措过程中支付的各项费用。
62资金使用成本,又称资金占有成本,它主要包括支付给股东的各种股利、向债权人支付的贷款利息以及支付给其他债权人的各种利息费用等。
63可行性研究是动粗用多种笠学手段对一项工程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的综合科学。
64一个建设项目要经历建设前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期(建设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在),运营期(项目投产,项目后评价)。
65建设前期是决定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关键时期,是研究和控制的重点。
66市场调查的方法 间接搜集信息法,直接访问法(面谈调查,电话调查。问卷调查),直接观察法,
67市场预测是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市场资料的分析研究,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推测市场未来的前景。
68工程项目经济评价是在完成市场调查与预测,拟建规模,营销策划,资源优化,激素方案论证,环境保护,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等可行性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各方案投入与产出的基础数据进行推测,估算,对拟建项目各方案进行评价和选优的过程。是投资主体决策的重要依据。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
69 财务评价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下,分析预测项目的财务效益与费用,计算财务评价指标,考察拟建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据以判断项目的财务评价。
70清偿能力分析 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建设期利息估算及还本付息计划表。静态指标资产负债率,偿债备付率,利息备付率。
71负债比例是指项目所使用的债务资金与资本金的数量比率。
72财务杠杆是指负债比例对资本金收益率的缩放作用。
73费用效益分析是按合理配置稀缺资源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采用影子价格,社会折现率等费用效益分析参数,从国民经济全局的角度出发,考察工程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74市场失灵市场的正常运行要求具备若干条件,包括,资源的产权清晰,完全竞争,公共产品数量不多,短期行为不存在等。如果这些条件不能满足,市场就不能有效的配置资源,即市场失灵。
75费用效益分析的研究内容:识别国民经济效益与费用,计算和选取影子价格,编制费用效益分析报表,计算费用效益分析指标并进行方案比选。
76费用效益分析参数是费用效益分析的基本判据,主要包括,社会折现率,影子汇率和影子工资。
77社会折现率是用以衡量资金时间价值的重要参数,代表社会资金被占用应获得的最低收费率,并用作不同年份价值换算的折现率。是费用效益分析中经济内部收益率的基准值。
78影子汇率是反映外汇真实价值的汇率,主要依据一个国家或地区一段时期内进出口的结构水平,外汇的机会成本及发展趋势,外汇供需状况等因素确定。
79 影子工资是项目使用劳动力,社会为此付出的代价。是由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和社会资源耗费两部分构成。
80内部效果,是直接经济效益和直接经济费用。
81外部效果,是间接经济效益约与间接经济费用,是指项目对国民经济作出的贡献与国民经济为项目付出的代价中,在直接效益与直接费用中为得到反映的那部分效用与费用。
82外部效果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关联效果(2)环境与生态效果(3)技术扩散效果
83影子价格,是指依据一定原则确定的能够反映投入物和产出物真实经济价格,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的价格。
84经济净现值,是反映项目对国民经济净贡献的绝对指标。
85费用效果分析是指费用采用货币计量,效果采用非货币计量的经济效果分析方法。
86 费用效果分析中的费用系指为实现项目预定目标所付出的财务代价或经济代价,采用货币计算;效果系指项目的结果所起到的作用,效应或效能,是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一个项目可选用一个或几个效用指标。
87无形效果在费用效益分析中较为困难的问题是某些项目的效益不能简单的用货币来衡量。
88设备的有形磨损由于设备被使用或自然环境造成设备实体的内在磨损称为设备的有形磨损或物质磨损。
89第i类有形磨损运转中的设备在外力作用下,实体产生的磨损,变形和损坏称为第i类有形磨损。可使设备精度降低,劳动生产率下降,当这种磨损达到一定程度是,整个设备的功能就会下降,导致设备故障频发、废品率升高、使用费剧增,甚至难以继续正常工作。
90第il类有形磨损自然环境的作用是造成设备有形磨损的另一原因,设备因自然力产生的磨损。这种磨损与生产过程的使用无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同使用程度成反比。因此设备闲置或封存不用同样也产生有形磨损。可见设备闲置时间长了,会自然丧失精度和工作能力,失去使用价值。
91设备的无形磨损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造成的设备价值的贬值。无形磨损不是由于生产过程中的使用或自然力作用造成的,所以它不变现为设备实体的变化和损坏。
92第i类无形磨损时由于设备制造工艺不断改进,成本不断降低,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生产同种设备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减少,因而设备的市场价格降低了,这样就使原来购买的设备相应地贬值。这类的磨损后果知识现有设备原始简直部分贬值,设备本身的技术特性和功能即使用价值并未发生变化,故不会影响现有设备的使用。
93第ii类无形磨损是由于技术进步,社会上出现了结构更先进、技术更完善、生产效率更高、耗费原材料和能源更少的新型设备,而使原有机器设备在技术上显得陈旧落后造成的。它的后果不仅是使原有设备价值降低,而且会使原有设备局部或全部丧失其使用功能。
94原型设备更新分析就是假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期较长,并且设备一旦选定,今后均采用原型设备重复更新,这相当于研究期为各设备自然寿命的最小公倍数。
95设备大修的经济实质是通过调整、修复或更换磨损的零部件,恢复设备的精度和生产效率,是整机全部或接近全部恢复功能,基本上达到设备原有的使用功能,从而延长设备的自然寿命。大修理能够利用被保留下来的零部件,从而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资源,因此在设备更新分析时大修理是设备更新的替代方案,这是大修理的经济实质,也是大修理这种对设备磨损进行补偿的方式能够存在的经济前提。
96设备大修理的经济界限如果该次大修理费用超过同种设备的重置价格,十分明显,这样的大修理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称这一标准视为大修理在经济上具有合理性的起码条件,称为最低经济界限。
97沉入成本,投入中不能收回的。
98设备的劣化,随着设备使用期限的增加,年运营成本每年以某种速度在递增,这种设备的运营成本的逐年递增称为设备劣化。
99价值工程又称价值分析是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实现所有研究对象的必要功能,从而提高对象价值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技术。
100价值工程的三个基本概念价值,功能和寿命周期成本。
101功能指分析对象能够满足某种需求的一种属性。
102必要功能是为满足使用者的需求而必须具备的功能。
103不必要功能是对象所具有的、与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无关的功能。
104不足功能是对象尚未满足使用者需求的必要功能。
105过剩功能是对象所具有的、超过使用者需求的功能。
106基本功能是与对象的主要目的直接有关的功能,是决定对象性质和存在的基本因素。
107辅助功能是为了更有效地实现基本功能而附加的功能。
108使用功能是指对象所具有的与技术经济用途直接有关的功能。
109品味功能是指与使用者的精神感觉、主观意识有关的功能,如贵重功能,美学功能,外观功能、欣赏功能。
110寿命周期从对象被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用户使用直到报废为止的整个时期,称为对象的寿命周期。价值工程一般以经济寿命来计算和确定对的寿命周期。
111寿命周期成本是指从对象被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使用直到停止使用的经济寿命期间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之和。
112价值工程的特征1目标上的特征。2方法上的特征。3活动领域上的特征。
113功能分析是通过分析信息资料,用动词和名词的组合简明正确地表达各对象的功能,明确功能特性要求,并绘制功能系统图。
114功能评价就是对组成对象的零部件在功能系统中的重要程度进行定量估计。
115功能评价的方法:01评分法,直接评分法,04评分法,倍比法。
116方案的创造方法:头脑风暴法,模糊目标法,专家函询法
117工程项目后评价的特点。1现实性2全面性3探索性4反馈性5合作性
118其他费用将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营业费用中扣除工资及福利、折旧费、修理费、摊销费、维简费、利息支出后的费用列入其中。
119独立型方案指方案间互不干扰、在经济上互不相关的方案,即这些方案是彼此独立无关的,选择或放弃其中一个方案,并不影响对其他方案的选择。显然,单一方案是独立方案的特例。
120风险决策人是决策的主体,在风险条件下决策行为取决于决策者的风险态度,对统一风险决策的问题,风险态度不同的人决策的结果通常有较大的差异。有三种表现型:风险厌恶,风险中性和风险偏爱。
121项目融资是指项目的资产、收益作抵押来融资。项目融资本质上是资金提供方对项目的发起人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贷款。
122特殊投入物是指项目在艰涩、生产运营中使用的人力资源、土地和自然资源等。
【第9篇】土地增值税可以扣除的税金
一、转让新建房
新建房屋(卖新房)
房地开发企业(5项)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房企)
非房地产企业 (仅1-4项)
对于扣除项目的阐述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买地的钱)
1)出让方式取得,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3)转让方式取得,为支付的地价款
4)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契税、登记、过户手续费(不含印花税))
2、房地产的开发成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注:建筑安装工程费,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4)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通信、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等(非房地产开发费用)
3、房地产开发费用指的是与房地产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但在土地增值税中并非按实际发生的三项费用来确定。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指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0.05%(产权转移书据)
提示1)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2)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印花税等相关税费,记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因此,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环节缴纳的印花税,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3)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凡能够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允许据实扣除;凡不能按清算项目准确计算的,则按该清算项目预缴增值税时实际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扣除
【第10篇】非居民企业增值税金额如何填写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分为两类:(一)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二)不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的界定。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二、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按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以及虽来源于我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依税法规定均须据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实际上由于有些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核算不健全,会计资料残缺难以查账等情形,无法进行据实申报的,税务机关可按规定对其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
三、非居民企业所得取得地的确认。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通过海关报关进口的,交易活动发生地认定为境外);(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四、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的确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税率20%,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适用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规定了更低税率或免税的,可以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五、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征管方式。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故境内企业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申报缴纳。
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有机构场所的,在税法没有规定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缴的,应由非居民企业自行申报。但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11篇】销售税金中的增值税
1. 增值税
1.1. 增值税概述
1.1.1. 增值税与增值额
1.1.1.1. 增值税
1.1.1.1.1. 是以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1.1.1.2. 类型(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
1.1.1.1.2.1. 生产型增值税
1.1.1.1.2.1.1. 特点
1.1.1.1.2.1.1.1. 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税基最大,但重复征税也最严重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1.1.1.1.2.1.2. 优点
1.1.1.1.2.1.2.1. 保证财政收入
1.1.1.1.2.1.3. 缺点
1.1.1.1.2.1.3.1. 对固定资产存在重复征税;不利于鼓励投资
1.1.1.1.2.2. 收入型增值税
1.1.1.1.2.2.1. 特点
1.1.1.1.2.2.1.1. 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1.1.1.1.2.2.2. 优点
1.1.1.1.2.2.2.1. 一种标准的增值税
1.1.1.1.2.2.3. 缺点
1.1.1.1.2.2.3.1. 给凭发票扣税的计算方法带来困难
1.1.1.1.2.3. 消费型增值税(我国2023年全面实施)
1.1.1.1.2.3.1. 特点
1.1.1.1.2.3.1.1. 课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1.1.1.1.2.3.2. 优点
1.1.1.1.2.3.2.1. 凭发票扣税,便于操作,也便于管理,最简便、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
1.1.1.1.2.3.3. 缺点
1.1.1.1.2.3.3.1. 购进固定资产的当期因扣除额大大增加而减少财政收入
1.1.1.2. 增值额
1.1.1.2.1. 理论角度
1.1.1.2.1.1. 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货物或劳务价值中v+m部分,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部分。
1.1.1.2.2. 现实经济生活角度
1.1.1.2.2.1. 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
1.1.1.2.2.1.1. 是指该单位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为生产经营这种货物(包括劳务)而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款后的余额。
1.1.1.2.2.2. 从一项货物来看
1.1.1.2.2.2.1. 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
1.1.1.2.3. 各国计算增值税时都不是先求出各生产经营环节的增值额,然后再据此计算增值税,而是采取从销售总额的应纳税款中扣除外购项目已纳税款的税款抵扣法。
1.1.2. 增值税的特点、建立和发展
1.1.2.1. 性质
1.1.2.1.1. 属于货物劳务税性质的税种(1)以全部销售额为计税销售额,还同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2)税务具有转嫁性,增值税实行价外征税(3)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主要作用在于广泛征集财政收入,而不是调节收入差距
1.1.2.2. 计税原理
1.1.2.2.1.
(1)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款,但只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的新增价值部分征税(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3)税款随着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逐环节转移,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纳税人与负税人相分离
1.1.2.3. 计税方法
1.1.2.3.1. 直接计算法
1.1.2.3.1.1. 是指首先计算出应税项目的增值额,然后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税率求出应纳税额。直接计算法按计算增值额的不同,又可分为加法和减法。
1.1.2.3.2. 间接计算法
1.1.2.3.2.1. 是指不直接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计算出应税项目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中扣除法定的外购项目已纳税款;是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广泛采用的计税方法。
1.1.2.4. 特点
1.1.2.4.1.
(1)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2)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3)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
1.1.2.5. 优点
1.1.2.5.1.
(1)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2)既便于对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对进口商品征税不足(3)在组织财政收入上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4)在税收征管上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
1.1.2.6. 建立和发展
1.1.2.6.1. 1954年法国成功推行增值税,目前,世界上已有19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
1.1.2.6.2. 我国于1979年引进增值税并在部分地区试点。
1.1.2.6.3. 1984年-1993年,我国增值税一直局限于在生产环节对部分工业产品征税。
1.1.2.6.4. 1994年对原有的增值税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改革,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建立了规范化的“生产型增值税”,并以增值税改革为核心建立了新的流转税制格局。新流转税以实行全面的“增值税”为主,在征收“增值税”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交叉征收“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交易征收“营业税”的新的流转税制格局。
1.1.2.6.5. 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的全面“转型”,增值税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1.1.2.6.6. 2023年1月1日起,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正式启动“营改增”,正式拉开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序幕。
1.1.2.6.7. 202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1.1.2.6.8. 2023年5月1日,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
增值税—增值税概述
【第12篇】增值税发票抵扣税金
营增改之后增值税发票的抵扣天数变成360天的期限,那么这个增值税专用发票抵税怎么抵你了解吗?虽然它有一个计算公式,但是仅有公式还远远不够,还需要符合增值税抵扣的条件,具体的请看下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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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发票抵扣的基本内容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是国家对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单位实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其计算方式是:增值税应交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而增值税发票抵扣就是围绕这二者的关系产生的,举个通俗的例子:
进项税额
小明因为购买一件衣服花出去100元,100元中包含有10元钱的税费,如果对方给小明开具了增值税专票,那这10元税钱就称为进项税额,是小明可以抵扣的税额。
销项税额
小明因为销售一件衣服收了别人200元,200元中含有20元的税费,他给别人开了增值税发票,那这20元税钱就称为销项税额,是他应缴纳的税额。
抵扣:用小明应缴的20元-之前进项可抵扣的10元=最终应给国税纳税的税额10元。
提醒: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实现增值税的抵扣,所以取得的专票不需要认证。但是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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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发票抵扣该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方式目前有两种:
1、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勾选
2、二是扫描认证
对于认证相符或进行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应在认证相符或勾选确认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而抵扣专票,首先要看本月开了多少发票,销项税是多少,大体计算下本月应交多少增值税,根据应交增值税的多少,来计算应认证抵扣多少进项税。
所以,抵扣进项税包括两个过程,第一是去认证,第二是去填写相应的申报表。
报税完毕,使用金税盘清卡成功以后,在国税办税平台显示申报成功,整个报税过程才算完毕,下一步就是把钱存在扣税账户上等待扣款就行了。如果扣款不成功,要主动去国税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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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5种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的情形
1、票款不一致不能抵扣
2、对开发票不能抵扣
3、非正常损失材料发票不得抵扣
4、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
5、2023年前按2%征收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
6、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能抵扣
7、购进货物退回或折让收回的已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8、获得的专票超过180天不能抵扣
9、固定资产发生以下三种情况不能抵扣
10、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的四种进项不允许抵扣
11、票据无法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不能抵扣
12、个别减免税相关情况不能抵
13、作废及停止抵扣期间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
14、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15、增值税劳务划分不清的无法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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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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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增值税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企业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费,企业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会计分录: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2)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缴纳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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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增值税税金及附加
我国企业在营业的过程中,涉及的税有18种。当然,不是所有企业都需要缴纳18种税,毕竟一些税种只有特定的纳税人才需要缴纳。比方说,船舶吨位税、烟叶税和土地增值税税等。
不过,我国企业除了需要缴纳18种税以外,还需要缴纳一些类税收的“费”。比方说,教育费附加。
教育税金及附加怎么算?
教育税金及附加=(消费税+增值税)*税率。其实这里的教育税金及附加更正规的说法是“教育费附加”。
这里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是企业实际缴纳的金额,而不是应缴纳的金额。而税率是比例税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在2023年12月实际缴纳了880的增值税,那么教育税金及附加=880*3%=26.4。
地方教育费附加怎么计算?
我们既然提到了“教育费附加”,自然也需要了解一下“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属于中央税收,属于教育部的专项收入,而“地方教育费附加”属于地方的教育专项收入。
在计算方式上,“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教育费附加”类似,只是税率不同。根据法律规定可知,“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2%。“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教育费附加”一样都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总额。
具体计算公式为:地方教育费附加=(消费税+增值税)*2%。
“教育费附加”通过什么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在对“教育费附加”进行处理时,需要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具体来说,企业缴纳“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分录也是很简单的。我们还是使用上面虎说财税公司的数据,相应的会计分录如下:
1、虎说财税公司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26.4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6.4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26.4
贷:税金及附加26.4
3、虎说财税公司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6.4
贷:银行存款 26.4
这就是,企业实际在实务中需要进行的简单会计处理。“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可以参考“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
到底是“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税金及附加”?
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分辨,什么才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知识。比方说,我们在网上浏览时,在当下肯定还看见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
其实我们不必迷惑,正确的叫法是“税金及附加”,而不是“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已经被变更为了“税金及附加”。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一些自媒体作者,自己根本不看内容,就“转发”别人发布的内容。岂不知,这些内部都是一些过时的内容!这样做真是害人害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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