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司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增值税怎么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公司增值税怎么算
对于企业来说,自身的经营所得无疑是整个企业盈利最多的一部分,但是想要详细地知道企业具体的盈利是多少,还是需要先知道企业自身的税费支出的,也就是企业所得税的金额,并且企业的所得税金额也是企业税费成本最高之一,清晰的了解企业的所得税情况,也能帮助企业对于自身的税负的一个了解,那么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呢?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下。
一、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20%或1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二、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
一般企业(25%)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100人,资产总额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超过80人,资产总额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10%)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三、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有哪些
一般企业的所得税扣除项目,包括企业的成本支出,一些费用支出、税金以及损失等等。同时对于企业的一些纳税年度内应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的应计未计的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和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都是准予扣除的项目。
并且,对于一些民族自治地方区域的企业,有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过政府批准,还可以享受定期的减税或免税。
以上即是企业所得税的一些计算方法,以及一些相关的计算变量的介绍,对于企业来说,合理地掌握自身的企业所得税情况,可以了解公司自身的盈利收益情况,对于企业的业务发展也是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第2篇】分公司增值税
问题一我们在外地新办分公司的时候,在填写《税务登记表》时,有一项填写内容为“核算方式”。内容共有两个选项,分别是“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我们应该选哪一项?答复:若是你们分公司单独会计核算、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单独向客户开具发票、而且也配置了财务人员等,应选择“独立核算”。若是你们分公司仅仅是一个办事处性质、不单独做账开票、单据全部拿到总公司来会计核算,则选择“非独立核算”。问题二“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需要独立纳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不需要独立纳税,这样简单的理解是否对?答复:不对。分支机构采用“独立核算”或者“非独立核算”,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不是税务机关的要求。正确的理解是:分支机构无论是否独立核算,在税收管理层面上完全一致,没有任何区别。问题三我们分公司的增值税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还是由总公司缴纳?答复: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问题四我们分公司的职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还是由总公司缴纳?答复:需要看工资由谁发放。若是分公司的员工工资奖金由分支机构支付发放,则个税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如果员工工资是由总公司直接支付的,应由总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参考:《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问题五跨省的总分公司必须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吗?答复:是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文件明确规定:除另有规定,总分机构的所得税征收法定实行汇总纳税,不区分是否独立核算。问题六为什么实际工作中有很多普通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自行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而没有进行汇总纳税?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实际业务中,部分纳税人由于没有正确理解“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概念,没有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明及所得税分配表,因此被视同为“独立纳税人”独立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由于地域税源之争的原因,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往往不会主动予以提醒。这其实是纳税人的损失,毕竟,由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可以做很多的筹划工作。问题七分公司是否可以写个申请,独立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呢?答复:成立分公司,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可以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抵消掉总分公司之间的盈亏。如果分公司自己想独立计算,为什么不成立子公司,而要成立分公司呢?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成立相应的组织形式。所以,这就根本就不是一个可以申请的事项,不能写这样的申请,税务机关也没法批准啊。问题八作为分公司,如果选择独立计算企业所得税,是不是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的,只能按照25%的基本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答复:是的,分公司若是没有办理汇总纳税,不得独立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只能按照25%的基本税率进行纳税。参考: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根据相关业务要求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小型微利企业”标志进行设置,请参照《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 (第一辑)》: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因此,如您单位登记信息中“总分机构类型”为分支机构类型的,不可享受小微优惠减免。总结:分支机构不论是否独立核算,按照总局答疑,都不能以自己独自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判断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的优惠,因为本身就不是法人纳税人,因此分支机构都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税率,要么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需要总机构出具分配表进行纳税申报,要么非汇总的分支机构需要执行25%的基本税率。问题九跨省的总分公司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需要备案什么内容?答复: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备案。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信息备案四、操作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在弹出页面右侧选择“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机构信息备案”,点击进入办理页面。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规定,总机构应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分支机构(包括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总机构、上级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在内容变化后30日内报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问题十我单位已完成分支机构备案,为何本期仍不提供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反馈“当前纳税人不存在有就地分摊二级分支机构资格(或为三四级分支机构),无需进行申报,请通过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进行查看”怎么办?答复: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模块,查看您单位企业所得税纳税企业信息备案表中的“就地缴纳标识”,如该项选择“否”的,则无需申报。如需调整为就地缴纳的,请重新维护汇总备案信息。问题十一请问,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想增加下一级分支机构信息,应如何操作?答复:请打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进入初始化界面,选择要增加下一级机构备案信息的总机构,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修改状态,点击“增加”按钮,填写分支机构信息问题十二如何理解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答复: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是指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如果上年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因此,小型微利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依据的条件是上年度是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如果是,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如果不是,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问题十三跨地区经营企业上年度不是小微企业,本年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在外地的二级分支机构还需要就地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吗?答复: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发布)第五条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是指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如果上年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本年度二级分支机构可以不就地预缴。因此,小型微利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依据的条件是上年度是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如果是,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如果不是,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问题十四我们今年2023年在外省刚刚成立的分公司,2023年还需要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吗?答复:第一年新成立的分公司当年不需要就地预缴,也就是当年不需要分摊,全部在总公司缴纳申报就可以。总结:新成立的当年只是:只汇总、不分摊,第二年开始:既汇总、也分摊。到了第二年总分公司必须分摊了,也就是计算出总的所得税额,总部分摊50%,分公司分摊50%。问题来了,这样分摊导致总部的所得税有一半需要分摊给分公司当地税务局了,总公司的税务局不愿意,这样就会存在税务风险。因此,税务上会这样要求:总部就是一个管理部门,不经营,分摊50%,总部的经营部门也要单独作为一个分支机构,来跟外地的其他分公司一起分摊剩余的50%。这样税务风险才减少了!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的规定:第五条 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分公司当年成立,当年是由总机构直接申报。第二年由总机构分配下来,再从分公司申报。
问题十五在外省刚刚成立的分公司,当年不需要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那么明年必须要汇总纳税了,总分机构之间如何分摊企业所得税?答复: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也就是汇总计算出来的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在当地缴纳一半,其它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合计占一半。在具体到某个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要先计算它的分摊比例,主要是按照上年度分支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比例,相应的权重分别为:0.35、0.35、0.3,那么计算分摊比例的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 (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 + (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案例:某教育科技公司a总部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下有三个分支机构b1、b2和b3,分别在不同省市,其余条件适用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b1公司营业收入500万、职工薪酬250万、资产总额200万;b2公司营业收入300万、职工薪酬200万、资产总额250万;b3公司营业收入200万、职工薪酬50万、资产总额150万。若2023年该教育科技公司a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总、分公司均适用25%的税率,则总、分公司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各是多少? 计算:第一步:a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第二步:划分应纳税所得额:a公司分摊应纳税所得额=1000×50%=500万元;各分公司分摊应纳税所得额=1000×50%=500万元第三步:计算各分公司应分摊比例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权重分别为0.35、0.35、0.30。b1公司分摊比例=(500/1000)*0.35+(250/500)*0.35+(200/600)*0.30=0.45;b2公司分摊比例=(300/1000)*0.35+(200/500)*0.35+(250/600)*0.30=0.37;b3公司分摊比例=(200/1000)*0.35+(50/500)*0.35+(150/600)*0.30=0.18第四步:计算各公司应分摊应纳税所得额:b1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0*0.45=225(万元);b2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0*0.37=185(万元);b3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0*0.18=90(万元)。问题十六计算的总分公司的分摊比例平时每个季度允许调整吗?答复:一般不得随意调整了。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一经确定后,除特殊情况,当年不作调整。问题十七外地的分公司,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如何填报季度所得税申报表?答复:分支机构仅填写a20000表,勾选表中“预缴方式”、“企业类型”后,填报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问题十八分公司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也是按照收入、成本费用、实际利润计算填报吗?分公司是否需要报送财务报表?答复:不是的,对于分支机构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收入、成本费用无需申报,只需要填报总机构分摊给分支机构的税额。部分企业在季度申报时总机构和分机构没有汇总的情况,总机构填写自己的收入、成本费用,分支机构填写自己的收入、成本费用。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建议纠正。季度申报时分支机构无需填写《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202000);无需报送财务报表;只需填写分税的金额就可以。问题十九我单位为就地缴纳税款的二级分支机构,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是否需报送年度财务报表?答复:您单位为二级分支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二级分支机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无需报送年度财务报表。因此,对二级分支机构,电子税务局不提供年度财务报表报送模块。问题二十老师,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也有业务往来并且互相开具发票,会计上需要正常做销售收入吗?企业所得税上是不是也要正常做销售收入?答复:在增值税上,由于互相开票了,因此总分公司应按规定分别确认增值税销售额。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总分公司之间的商品交易,并不能给公司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因此会计处理上不能确认为收入。即:总分公司之间的交易,在会计上不能确认为收入。总分公司作为统一法人主体,彼此之间的商品调拨,并没有改变商品所有权的归属,没有失去对商品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因此不能确认为企业所得税收入。问题二十一总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请问设立的分公司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吗?答复:可以的。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四十六条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故,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分公司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问题二十二分公司若是独立核算,是不是分公司必须单独申报企业所得税?答复: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不影响所得税汇总缴纳。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具体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提醒: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并不是所有分支机构都需要就地缴纳,符合规定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二十三老师,季度预计申报的时候,对于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由于分公司每季的企业所得税是由总公司汇总申报,分公司是否还要申报?答复:要的。总公司预缴申报后,要将《分配表》交由各分公司。各分公司根据总公司分配的所得税额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做预缴申报,各分公司填报《预缴申报表主表》,只需要填写主表第20行、第21行。分支机构仅填写a20000表,勾选表中“预缴方式”、“企业类型”后,填报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特别提醒:分支机构无需自行计算,总机构统一计算即可。问题二十四老师,对于汇总纳税的总分机构,总机构汇算清缴了,分公司是否还要汇算清缴?答复:是的。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故还是要申报的。问题二十五分公司需要填报企业年报并公示吗? 答复:需要,分公司如果财务管理属于非独立核算的,资产经营信息栏全部填“0”;如果属独立核算的,按本单位财务报表填写。问题二十六老师,我们两家公司是总分公司关系,相互之间无偿借款金额较大,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吗?答复:是的,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原因就是总公司与分公司在增值税上是两个独立的主体,无偿借款需要视同销售。问题二十七老师,我们两家公司是总分公司关系,相互之间经常调拨货物,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吗?答复:总分公司相互之间经常调拨货物,增值税是否需要视同销售,主要是看看总分公司是否在同一个县(市),若是在在同一个县(市)而且移送到收货方后对外销售货物,则这样的调拨货物增值税需要视同销售。单纯的内部调拨比如用于收货方内部使用等的不需要视同销售。参考: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除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外,应当视同销售货物。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第(三)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一、向购货方开具发票;二、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问题二十八老师,请问一下,分公司接受的专票可以放到总公司抵扣吗?答复:分公司和总公司在增值税上属于不同的纳税主体,二者纳税人识别号也不一样,因此分公司接受的专票不可以放到总公司抵扣,各自抵扣自己的。问题二十九老师,分公司抬头的费用发票,可以拿到总公司税前扣除吗?答复:若是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问题三十老师,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实际上由分公司来提供业务服务并开票,发包方取得分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允许抵扣增值税?答复:若是你是建筑行业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第3篇】咨询公司增值税税率
咨询行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高?合理筹划年省735万,综合节税83%
咨询行业所谓税负太重,客观原因是咨询行业的毛利率相比较高!毛利率高,控制好期间费用,赚的钱就相对较多,赚了钱不交税,情理和法理上都说不过去!
说一说咨询行业几点合理合法节税的建议。根据咨询行业经营主体,最主要的税费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涉个人所得税),以及从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用!合理合法节税主要从这些方面入手:
增值税
1、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咨询行业面对的客户群体:一般纳税人对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有合理的需求,但这样的愿望不是强制性的;小规模纳税人群体占多数。我建议咨询行业企业年应税所得低于500万元的,以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为佳。同时,也不用被动接受一般纳税人身份!
咨询行业成本最大的部分是人员工资,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非常困难,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以小规模纳税人为上佳!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优:增值税在月不超过10万元时(不含税),增值税在条件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免征!
2、小规模纳税人业务凭证的选择
咨询行业的经营主体,开据发票主要有3种:企业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额是不能享受免征的现实情况。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以企业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主。客户强烈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税金合理转嫁给客户!
3、关于咨询行业增值税总结一下
咨询行业增值税节税的主线,以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暂免为主线。控制被强制或者被动认证为一般纳税人身份,销售额合理均衡发展,业务凭证以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主!
企业所得税
1、小微企业的条件
咨询类的中小企业,一般情况下都可以满足资产5000万元以内、平均从业人员不超300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条件,可以满足普惠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优惠条件!
2、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为简化计算和方便理解,本文以一般企业计算后的实际征收率为例,企业所得税特殊税率的,以实际税率计算征收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x5%+应纳税所得额2x10%
应纳税所得额1是小于等于1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2是大于100万元小于等于300万元的部分!
面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重纳税高?怎么筹划?
现国内上海、重庆、湖北、江西、青海等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相当成熟,园区招商长期持续稳定,它们对入园企业按一定比例进行税收扶持,外地企业也可以享受,不受地域的限制。且园区招商采用总部经济形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园区,不改变主体公司现有的经营方式、经营地址,法人无需到达现场,工商注册及税务事宜皆有专人代办,对于企业更加方便快捷。
第一种:企业可以采用在园区内成立新公司、分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按照企业纳税规模阶梯式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扶持政策,有限公司对于行业几乎无限制,欢迎各类企业入驻。
1.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进行扶持。
2.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进行扶持。
股东分红个税:以地方留存的40%~70%的返还
案例解析:
第二种: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入驻重庆、上海、湖北等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后0.5%-2.1
案例解析:
【第4篇】公司加农户经营模式增值税
“公司+农户”模式税务风险及筹划
原创 安世强 安博士讲财税2021-08-17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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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养殖业来说,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自繁自养,其中以牧原股份为代表,另一种是代养模式,很多养殖公司都存在委托代养情况。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其中代养模式的优势是可以在短期能形成生产能力,无需公司进行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管理上对代养户的监督成为难点,税务上代养户劳务收入个税和增值税又存在不缴纳或少缴纳的问题,对委托方也造成了一定的税务风险。
一、税收优惠来源
税总对“公司+农户”模式公布了增值税和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基于的理念是货物的转移不属于公司对外转移,不发生所有权的变动,农户提供的是劳务,对公司来说属于代养成本。如果将存货转移到养户视同销售,将产生较大的税务负担,虽然养殖业中的畜禽销售免增值税和所得税,但饲料不免所得税,疫苗等则增值税和所得税都不免,这会造成较大的税务负担。国家为了鼓励行业发展,平抑物价,制定了两个核销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目前,一些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虽不直接从事畜禽的养殖,但系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诸如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职责及绝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和农户是劳务外包关系。为此,对此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目前,一些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政策只适用受托方是农户,如果受托方是公司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二、实践中存在的主要税务风险
实务中与公司合作的农户包括自然人与个体工商户等,一般会涉及两个税务风险:一是对于代养户所提供的代养服务,未开具发票的情况较为普遍,公司无发票作为计入成本的原始依据;另一个问题是公司在向自然人支付代养费时,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虽然采用“公司+农户”的是养殖企业,免增值税和所得税,但是不获取发票,不履行贷款代缴个税义务还是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第三十四条规定,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2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可以不开发票,实务中对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金额的界定为单次300-500元。
三、税务风险解决方法及筹划
为避免税务风险,建议获取全部代养劳务发票,并将全部自然人农户转化为个体工商户等非自然人组织,这样可以避免代扣代缴个税,可一定程度上规避税务风险。但农户提供代养服务,属于委托方下游企业,公司也存在被税务联查的风险。由于农户提供的是代养劳务,本身不属于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业务,而这些税费支出又很可能转嫁给公司,所以进行合理的筹划对降低公司成本有积极作用,具体方案如下:
1.将大代养户拆解为小代养户
①增值税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自2023年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中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征收率。
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当地代养户数量的多少,可对大代养户进行拆分,使拆分后的代养户符合以上的税收优惠限额,比如每户年收入不超过180万,免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内的实际所得税税负为2.5%。拆分后整体税负显著降低。
2.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所得税
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用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显著降低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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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公司增值税怎么缴纳
分公司如何进行报税?作为财务又该注意哪些呢?
本文以通俗易懂的表述来说一下分公司的报税,因此需要舍弃一些晦涩难懂的精确表达,请大家耐心看完整篇文章哦~
首先分公司在工商注册的时候要选择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注意是否是独立核算是在工商注册阶段作出的认定,跟后续的税务认定不存在必然关系。也就是说就算你工商注册阶段选择了非独立核算,后续税务登记的时候,税务机关也可能给你核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要你按期申报。
如果分公司只是承担某一部门职责,比如仓储、营销等,那么应该选择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论与总公司是跨省还是跨县(市),在分公司税务登记的时候做好沟通,不能让税务机关核税时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给咱核上了。分公司如果有员工,那么申请个税核定,每月申报个税即可,分公司也不得对外开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27号文第五条“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注意各地可能需要办理的手续不一样,需要咨询当地税务局。
如果分公司能独立产生经营收入,那么应该选择独立核算。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般独立核算纳税,如果希望由总公司汇总纳税的,
需要区分为以下三种情形处理:
情形1:总分公司属于同一县(市)
增值税:可以申请由总机构统一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一般是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纳税的,但是具体的执行情况需要跟当地税务机关沟通。
情形2:总分公司跨县(市),但是在同一省内
增值税: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但在同一省的,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注意不是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依据:财税〔2012〕9号。
企业所得税: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参照2023年第57号公告规定联合制定。注意:跨县不跨省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制定管理办法,一般也是可以“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
情形3:总分公司跨省的
增值税:总分机构跨省的,需要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才可以汇总缴纳增值税(依据:财税[2013]74号)。但是这个“汇总缴纳”并不代表分公司不在当地缴纳增值税了,汇总缴纳的意义在于总分机构的销项和进项可以汇总起来计算应交税额,这样起到节税的作用。
那么分公司如何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呢?分为预缴和清算两个阶段。在年度期间,分公司按照自己的销售额*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出每期应该预缴的增值税。年度终了后,总分公司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意思就是总分公司按照销售收入分摊应交的增值税,如果算出来分公司应该补缴,那么分公司在以后预缴时一并补齐税款,如果算出来分公司多缴了,可以在以后预缴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实行汇总纳税管理,即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57号文。注意:1.总分公司都要在当地税务机关做备案 2.分公司需要在当地预缴税款,具体金额由总公司统一计算分摊。
注意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论是否选择汇总纳税,都需要有报税的动作,只是报税金额一个由自己确定另一个由总公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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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杰财税笔记
【第6篇】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由于文章标题字数限制,准确地讲,这个预警指标的全称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累计为负数。正常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未开票收入不应该产生负数,不过实务经验还是发现有极少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收入产生负数。下面从财务分析与涉税风险疑点分析两个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解读。
一、财务分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产生负数从财务分析的角度来看。未开票收入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增值税视同销售中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还有一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发生了,但是对方暂时不需要开具发票,待对方要求开具发票或者实际付款时再开具发票,或者对方可能以后也不再需要开具发票。应大家的要求,这里顺便举几个例子。
案例1:增值税视同销售不需要开具发票情形。2023年5月,某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将自产的饮料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成本为100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格为200万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0万元
案例2:消费者不需要开具发票情形。某汽车4s店公司2023年5月销售一批车用工具,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没有开具发票,全部属于未开票收入,成本150万元。
借:银行存款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50万元
上面案例1和案例2,由于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未开票发票对应项目填报。
案例3: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已发生,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条件情形。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将生产的产品运送到外县市分支机构用于销售,运送产品不含税价格为200万元,成本价150万元。
一是产品移送外地分支机构用于销售时:
借:发出商品150万元
贷:库存商品150万元
借:应收账款2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是产品已销售,取得销售款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226万元
贷:应收账款26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
结转成本同上。
案例4: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发生,由于对方暂时不需要开具发票或者没有支付货款,没有开具发票。某汽车零部件公司2023年5月销售一批零部件给整车生产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收入226万元,由于对方暂时未付款,没有开具发票,成本150万元。
一是将产品运送到对方收到对方签收确认单后:
借:应收账款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50万元
二是2023年9月收到对方支付货款和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226万元
贷:应收账款226万元。
案例3和案例4,在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时,由于暂时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未开票发票对应项目填报。在实际开具发票的次月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在未开票栏填写对应的负数金额。
二、涉税风险疑点分析
从上面未开票不同情形账务处理我们可以得知。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先有未开票收入,然后才可能填写未开票“负数”,如果一家公司从开始增值税申报算起,增值税未开票收入累计为负数说明多填报了未开票收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的涉税风险疑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可能存在违规填报未开具发票负数导致少缴增值税。有的纳税人为了减轻当期增值税缴款金额,违规填报负数,冲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
2.可能存在恶意虚开增值税发票用未开票负数冲减,逃避缴纳增值税。一些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为了达到既对外发票又不用缴纳增值税等目的,有的就在未开票栏填写负数对冲。
3.可能是由于增值税税率下调后按调整后的低税率开具发票。这种情况涉税风险比较小。一些企业由于前期确认了增值税未收入,后期增值税由于税率下调,如果同样金额的含税价格未开票收入不含税金额比原来确认的未开票收入要高,不过两者的差额一般不会很大。按税法规定来讲,税率下调后,税率应按原来的适用税率开具,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由于是含税价格结算,如果是这种情况没有什么税收风险。如果合同是不含税价格结算,应按原来的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如果按现在的低税率开具发票,存在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的可能。
【第7篇】某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月3日经济法基础真题
1. (单选题)甲酒厂为增值税-般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费0.565万元、优质费2.26万元。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3%,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的消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65+2.26)x10%=1.28(万元)
b [10+(0.565+2.26)/(1+13%)]x10%=1.25 (万元)
c(10+0.565) x10%=1.06(万元)
d[10+0.565+(1+13%)]x 10%=1.05(万元)
【答案】b
【解析】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和优质费均为含税价格,需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b. 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答案】abcd
【解析】从刑事责任能力分类来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选项d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重点在于故意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c正确。已满14周岁不满的18周岁的人犯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a正确。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选项b正确。
3. 下列各项纠纷中,适用《仲裁法》仲裁的是()。
a. 孙某与张某因解除收养关系而发生纠纷
b. 李某与钱某因财产继承而发生纠纷
c.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因保险标的理赔而发生纠纷
d. 丙公司不服税务机关冻结其银行存款而发生的争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不适用《仲裁法》的情形包括:
(1)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
(3)劳动争议;
(4)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4. 仲裁裁决作出后,一方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错
【解析】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题表述正确。
5. 关于诉讼时效终止和中断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发生,诉讼时效继续计算,不受影响
b.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
c. 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d. 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答案】cd
【解析】选项a,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经过的时效期间作废;选项b,自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即原因消除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所以ab表述属于张冠李戴,都是错误的。选项cd表述正确。
6. 以下关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解除表述正确的是()
a.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竞业限制约定任何一方都不能解除
b.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2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c.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竞业限制时,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3个月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d. 竞业限制协议只能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解除
【答案】c
【解析】选项a、d,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选项b,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3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限制劳动者一定时期的择业权,比如,一个企业的高管,他掌握了公司很多商业机密,如果他辞职,就要签订竞业限制,防止他被竞争企业泄露,而原单位给他一定的补偿。
7. 关于票据追索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票据追索只能要求偿还票据金额
b.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c. 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有可能成为追索对象
d. 发出追索通知没有时间要求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追索权。票据追索可以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利息和取得证明或发出通知的相关费用,故a不对;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因此发出追索通知有明确的时间要求,故d也不对。
8. 2023年5月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支票,但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a. 2023年8月4日
b. 2023年11月4日
c. 2023年6月4日
d. 2023年5月4日
【答案】b
【解析】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9. 纳税人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丢失的,该外购货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案】对
【解析】本题考查“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知识点。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故本题表述正确。
10.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答案】对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定额税率计征
1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a. 货物发出的当天
b.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c. 收到销货款的当天
d.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委托收手续的当天。故选项d正确。
12.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下列运费中(均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a. 销售免税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b. 外购生产应税产品的机器设备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c. 外购水泥用于装修员工宿舍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d. 外购草莓用于生产草莓酱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答案】ac
【解析】
(1)选项a:属于用于免税应税项目(都不用交税,自然也不可以抵扣),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选项c: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选项bd:货物本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其运输费用也可以抵扣。
13. 根据税收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销售行为中,属于兼营行为的有()。
a. 建筑安装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
b. 旅游公司在提供组团旅游服务的同时销售纪念品
c. 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从事装修、装饰业务
d. 花店销售鲜花,并承接婚庆服务业务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按销售服务征税;选项cd属于兼营行为。
14. 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答案】错
【解析】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15. 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计税依据的有()
a. 每辆
b. 整备质量每吨
c. 净吨位每吨
d. 购置价格
【答案】abc
【解析】选项d,购置价格不属于车船税的计税依据。还有一个计税依据是艇身长度。
16.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
a. 燃料电池商用车
b. 纯电动商用车
c. 燃料电池乘用车
d. 纯电动乘用车
【答案】cd
【解析】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对其不征收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区分好免征和不征,免征就免征此项税,不征则属于不征收税额的情况
17.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的,应按新金项链的不含税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
b.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可以按扣除还本支出以后的金额为销售额
c. 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d. 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答案】c
【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但是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选项b,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选项d,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8. 某汽车贸易公司本月进口11辆小轿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8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40万元;2辆企业自用,1辆用于抵偿债务。合同约定的含税价格为35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28%,消费税税率为9%,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万元。
a. 7.03
b. 5.00
c. 7.50
d. 10.5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车辆购置税。本题中,只有企业自用的2辆车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组成计税价格=25×2×(1+28%)÷(1-9%)=70.3万元,车辆购置税=70.3×10%=7.03万元。企业只需缴纳自用部分的车辆购置税,然后按公式计算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税率。
19.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的有()。
a. 金银镶嵌首饰
b. 果木酒
c. 木制一次性筷子
d. 无水乙醇
【答案】bc
【解析】选项a:金银镶嵌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d:无水乙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c属于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缴纳消费税。
20.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某批洗衣机的欠款。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元。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元。已知: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a. 0
b. 9500
c. 10000
d. 1100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中的特殊情况。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所以本题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20000×5%=11000(元)。
21.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a. 高档化妆品进口商
b. 鞭炮批发商
c. 钻石零售商
d. 卷烟生产商
【答案】b
【解析】卷烟是生产环节交一次税,批发环节加征一次,b如果说卷烟批发商才是对的,可他说的鞭炮,所以错误。其他选项acd均属于纳税人。
22.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下列款项中,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有()
a. 品牌使用费
b. 优质费
c. 包装物租金
d. 储备费
【答案】abcd
【解析】酒厂生产销售白酒,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优质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均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缴纳消费税的选项abcd均符合规定。
23.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个人通过境内非盈利社会团体进行的下列捐赠中,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 向贫困地区的捐赠
b.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c.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d. 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答案】bcd
【解析】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及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
2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居民纳税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税
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是()。
a. 国债利息所得
b. 出租闲置住房取得的所得
c. 参加商场有奖销售活动中奖取得的所得
d. 单位全勤奖
【答案】d
【解析】选项a,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并享受免税的优惠;选项b,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选项c,属于偶然所得。
25. 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超出部分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错
【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贩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a. 工资、薪金所得
b.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 财产租赁所得
d. 经营所得
【答案】ab
【解析】(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
27. 2023年6月张某从本单位取得工资4000元,加班费1000元,季度奖金2100元,已知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计算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4000+1000+2100-5000)×3%=63元
b. (4000+1000)×3%=150元
c. (4000+1000+2100÷3-5000)×3%=21元
d. (4000+2100-5000)×3%=33元
【答案】a
【解析】
(1)纳税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般应将全部奖金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000+1000+2100-5000)×3%=63(元)。
28. 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答案】错
【解析】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000元(每月15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3200元(每月1100元)。
29.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a. 10000
b. 11000
c. 12000
d. 1300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0.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土地中,不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是( )。
a. 城市土地
b. 县城土地
c. 农村土地
d. 建制镇土地
【答案】c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31.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b. 纳税人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应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c.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d.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案】abcd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6.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各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律不得扣除的()。
a化妆品制造企业的化妆品广告费
b医药制造企业的药品广告费
c饮料制造企业的饮料广告费
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
【答案】d
【解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30%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33.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
数量征收消费税。( )
【答案】正确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34.企业的下列行为中不会确认销项税额(不征收增值税)的是( )
a.收取手续费
b.收取违约金
c.代收的保险费
d.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答案】c
【解析】代收的保险费不征收增值税。
35.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答案】错
【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6.制鞋厂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转让技术所有权收入700万成本和税费100万,应纳税调减多少
a. 550
b.500
c.100
d.700
【答案】a
【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应纳税调减额=700-100-(700-100-500)×50%=550
37.企业的下列收入中应该调减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直接捐赠
c.合同违约金
d.债券利息收入
【答案】a
【解析】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38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土地增值税()
【答案】对
【解析】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39.单位一次性买不记名预付卡- -万以上需要实名购买。( )
【答案】对
【解析】一次性购买金额超过1万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向发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第8篇】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第三章 负债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核算短期借款利息时,不会涉及的会计科目是( )。
a.应付利息
b.财务费用
c.银行存款
d.短期借款
2.2023年7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用周转资金200万元,期限为6个月,到期一次归还本金,年利率为6%,利息按季支付、分月预提。下列各项中,关于2023年9月30日该企业支付借款利息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2
财务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3
b.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3
贷:银行存款 3
c.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3
贷:银行存款 3
d.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
贷:银行存款 1
3.2023年7月1日,某企业向银行借入一笔经营周转资金100万元,期限6个月,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年利率为6%,借款利息按月预提,2023年11月30日该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为( )万元。
a.100.5
b.102.5
c.100
d.103
4.下列关于应付票据会计处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的商业承兑汇票,应按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
b.企业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记入当期“财务费用”
c.企业到期无力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按账面余额转入“短期借款”
d.企业开出商业汇票,应当按其票面金额作为应付票据的入账金额
5.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记入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应付利息
d.应付票据
6.企业因债权人撤销而转销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时,应将所转销的应付账款计入( )。
a.资本公积
b.其他应付款
c.营业外收入
d.其他业务收入
7.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 )科目核算。
a.应付账款
b.营业外支出
c.其他应付款
d.其他业务成本
8.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以通过( )核算。
a.“应收账款”科目借方
b.“应付账款”科目借方
c.“应收账款”科目贷方
d.“应付账款”科目贷方
9.下列关于甲企业的业务,应通过“应付利息”科目借方进行核算的是( )。
a.2023年9月1日,支付7月、8月已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
b.2023年12月31日,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现金股利
c.2023年1月1日,借入一笔短期借款,1月末计提1月份应付利息
d.2023年1月31日,计提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的利息
10.下列各项中,关于应付股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时,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分配核算
b.是指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c.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d.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11.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是( )。
a.应付租入包装物的租金
b.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
c.结转的到期无力支付的应付票据
d.应付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费
12.下列各项中,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是( )。
a.应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
b.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
c.股东大会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d.租出包装物应收的租金
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用的是( )。
a.职工异地安家费
b.防暑降温费
c.丧葬补助费
d.医疗保险费
14.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补偿而发生的职工薪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b.应借记“销售费用”科目
c.应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d.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15.下列各项有关短期带薪缺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确认非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b.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累积带薪缺勤
c.短期带薪缺勤包括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d.企业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相同
16.下列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关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在研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应当计入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b.职工薪酬包括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给予的所有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c.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d.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
17.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下列各项中,关于计提房屋折旧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b.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c.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d.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18.2023年10月,某企业将自产的300台加湿器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车间生产工人,每台成本为800元,市场不含税售价为1 500元,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为( )元。
a.508 500
b.450 000
c.240 000
d.271 200
19.某企业根据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6%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缴存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23年6月,该企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为57 600元,应计入制造费用的金额为12 600元,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10 872元,应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为2 088元。下列各项中,关于该企业相关科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a.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贷: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b.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c.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d.借: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基本养老保险费 83 16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7 600
制造费用 12 600
管理费用 10 872
销售费用 2 088
20.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应交各种税金为:增值税350万元,消费税1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5万元,车辆购置税10万元,耕地占用税5万元,所得税15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公司当期“应交税费”科目余额为( )万元。
a.535
b.545
c.700
d.685
21.下列各项中,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是( )。
a.印花税
b.车船税
c.房产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22.下列各项中,进项税额不需要做转出处理的是( )。
a.将外购的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发放给职工
b.购进货物由于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c.购进货物用于生产线建造
d.将购进的原计划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材料转用于集体福利
23.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23年5月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950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收购的免税农产品已验收入库,税法规定按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批免税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元。
a.950 000
b.827 000
c.840 708
d.864 500
24.交通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某月提供运输劳务的价税款合计为763 000元,则应确认的增值税税额是( )元。
a.60 000
b.63 000
c.68 670
d.70 000
25.甲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1%,2023年5月实现含税销售额50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本期应交增值税为( )万元。
a.5
b.15.45
c.66.95
d.65
26.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 )。
a.财务费用
b.管理费用
c.销售费用
d.制造费用
27.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进项税额1 300万元,销项税额3 900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9万元,同时月末以银行存款缴纳增值税1 000万元,那么本月尚未缴纳的增值税为( )万元。
a.3 939
b.2 639
c.2 600
d.1 639
28.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 )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
a.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b.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c.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d.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9.下列有关消费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消费税是按其流转额交纳的一种税
b.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计算确定
c.采用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税基
d.消费税有三种征收方法
30.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b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a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70 000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 000元,增值税税额260元,b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 000元,该加工材料收回后将直接用于销售。该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账价值为( )元。
a.80 260
b.72 000
c.72 260
d.80 000
二、多项选择题
1.2月1日某企业购入原材料一批,开出一张面值为117 000元,期限为3个月的不带息的商业承兑汇票。5月1日该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时,下列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有( )。
a.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短期借款 117 000
b.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其他应付款 117 000
c.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应付账款 117 000
d.借:应付票据 117 000
贷:预付账款 117 000
2.下列各项业务会导致应付股利账面价值减少的有( )。
a.支付投资者利润
b.企业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
c.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
d.向投资者支付现金股利
3.下列各项中,属于“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的有( )。
a.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租金
b.应付销售方代垫的运费
c.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
d.存出保证金
4.下列各项中,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有( )。
a.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而支付的体检费
b.职工因工出差的差旅费
c.按规定支付的工会经费
d.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福利费
5.下列关于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a.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按照该住房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b.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c.企业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d.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按照产品的账面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6.企业缴纳的下列税金,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有( )。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耕地占用税
c.所得税
d.土地增值税
7下列各项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有( )。
a.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
b.自制产成品用于对外投资
c.外购的原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非正常损失
d.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改用于自建厂房
8.下列经济业务中,对一般纳税企业而言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 )。
a.将自产产品用于办公楼的建造
b.将自产产品对外捐赠
c.原材料发生自然灾害损失
d.以自产产品对外投资
9.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时,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时,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征收
c.小规模纳税企业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已交税金”等专栏
d.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可计入进项税额,并由销项税额抵扣
10.下列属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有( )。
a.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
b.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
c.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
d.税控盘和传输盘
11.下列有关增值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b.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应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c.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d.月度终了,企业只需将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2.关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b.在建办公楼领用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在建工程
c.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税金及附加
d.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所购物资成本
13.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可能借记的会计科目有( )。
a.材料采购
b.固定资产
c.税金及附加
d.库存商品
14.下列有关土地增值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土地增值税最低税率为30%
b.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产所得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c.土地增值税最高税率为60%
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5.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有( )。
a.增值税
b.所得税
c.消费税
d.土地增值税
16.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通过( )科目核算。
a.管理费用
b.应付职工薪酬
c.税金及附加
d.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三、判断题
1.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均应在实际支付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
2.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材料,通过开出银行本票进行结算,应计入“应付票据”科目核算。( )
3.企业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
4.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预收的货款在“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
5.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也不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
6.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的现金支付。( )
7.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累积带薪缺勤。( )
8.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到增值税的,可以不予确认。( )
9.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免征增值税农产品,不能确认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 )
10.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但不包括个人消费的情况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11.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分配给股东,不需计算交纳增值税。( )
12.某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一批,销售价格为36 050元,则该批产品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 050元。( )
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14.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
15.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
16.对外销售的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应该缴纳的资源税应记入“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等科目中。( )
17.企业确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
18.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记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采用预提方法:
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采用预提方法,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因此不会涉及“短期借款”科目。
2.【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200
贷:短期借款 200
计提7月份利息:
借:财务费用 (200×6%÷12)1
贷:应付利息 1
8月计提分录同上。
9月30日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1×2)2(已计提的7月份和8月份利息)
财务费用 1(9月份利息,当月利息当月支付,不用预提)
贷:银行存款 3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短期借款的利息计入应付利息,不影响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所以短期借款的账面价值还是100万元。
7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100
贷:短期借款 100
按月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100×6%÷12)0.5
贷:应付利息 0.5
假设12月31日支付本息:
借:短期借款 100
财务费用 0.5
应付利息 2.5(已计提7至11月份利息)
贷:银行存款 103
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但企业还欠对方货款,所以应转作应付账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因开出银行承兑汇票而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应当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6.【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转销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比如因债权人撤销等原因而产生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7.【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外购电力、燃气等动力一般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即在每月付款时先作暂付款处理,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借记“应付账款”科目,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8.【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其所发生的预收货款,可通过“应收账款”科目贷方核算。
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选项b,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账务处理。
选项c,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选项d,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1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确认应付投资者股利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股利”,贷记“应付股利”;选项bcd,应付股利是指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定分配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应在附注中披露。
1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计入应付账款;选项c,如果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计入应付账款,如果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计入短期借款;选项d,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b,会计分录:(假设为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如为商业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如为银行承兑汇票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选项c,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选项d,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向职工提供的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支付。选项d,医疗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
1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确认:
借:管理费用(确认辞退福利时,不管员工属于哪个部门,辞退福利费都计入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贷:银行存款
15.【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确认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选项b,病假期间的工资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选项d,企业应当对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6.【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在研究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应费用化,在开发阶段发生的职工薪酬,只有
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的,才能计入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成本。
1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有房屋无偿提供给本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使用,在计提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累计折旧
18.【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300×1 500×(1+13%)=508 500(元)。
会计分录为:
确认非货币性福利:
借:生产成本 508 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00×1 500×(1+13%)] 508 500
发放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8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500×300)4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500×300×13%) 58 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000
贷:库存商品 (800×300)240 000
19.【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离职后福利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所以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设定提存计划”科目核算。
2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与耕地占用税不需计提,不在“应交税费”中核算,因此“应交税费”科目余额=350+150+35+150=685(万元)。
2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选项b,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选项c,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2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生产线建造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3.【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免税农产品本身价款中不含增值税,但国家为了鼓励这种收购行为,规定企业可以按 9%的扣除率来计算增值税进行抵扣,这里的9%是扣除率,不是真正的增值税税率,因此计算过程是:950 000×(1-9%)=864 5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950 000-85 500)864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50 000×9%)85 500
贷:银行存款 950 000
2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运输劳务的价款是含税的,要进行价税分离,再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即 763 000÷(1+9%)×9%=63 000(元)。
2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免征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除湖北省之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甲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照简易办法计算,计算增值税时需要进行价税分离,所以应交增值税=505÷(1+1%)×1%=5(万元)。
26.【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技术维护费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因为此设备为财务部门使用,而财务部门实质上也是管理部门,所以发生的技术维护费和因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而减少的费用均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2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月尚未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已交税金=3 900+39-1 300-1 000=1 639(万元)。
28.【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29.【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采用从量定额计征的消费税,按税法确定的企业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和单位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计算确定。
3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如果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则销售环节就不再征收消费税了,所以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账价值=70 000+2 000+8 000=80 000(元)。
会计分录为:
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 000
贷:原材料 70 000
支付加工费以及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2 000+8 000)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
贷:银行存款 10 260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70 000+10 000)80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80 000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如企业无力支付票款,由于商业汇票已经失效,但企业还欠对方货款,所以应转作应付账款。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2.【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ad,会计分录: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选项b,企业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直接在附注中披露;选项c,由于公司发放股票股利涉及变更股本等,在制定方案时,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发放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所以企业宣告分配股票股利不通过“应付股利”科目核算。
3.【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通过“应付账款”科目核算;选项d,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b,会计分录:(假设购买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4.【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差旅费是企业一项正常支出,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属于职工薪酬。
选项b,会计分录:
预借差旅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报销差旅费时:
①全部花完: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②有剩余现金:(即预借的钱比出差花的钱多)
借: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收款
③补款时:(即出差花的钱比预借的钱多)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
5.【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选项d,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含税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6.【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等
贷:银行存款
选项c,会计分录:
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确认的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选项d,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7.【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自制产成品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选项d,厂房为固定资产,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外购的生产用原材料用于建造厂房属于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不需要将相关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b,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d,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8.【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领用自产产品建造办公楼按成本价计入在建工程,不需要考虑增值税;选项bd,为视同销售行为,因此应计增值税销项税额;选项c,原材料发生自然灾害损失,原增值税税额仍允许抵扣,不需要转出,也无需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a,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选项b,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c,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选项d,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小规模纳税企业不需要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设置专栏;选项d,小规模纳税人不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的进项税额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10.【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如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设备(如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的设备(如税控盘和传输盘)。
11.【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月度终了,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12.【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选项a,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选项b,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选项cd,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
13.【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企业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4.【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选项d,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15.【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增值税、消费税等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16.【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三、判断题
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采用预提方法:
短期借款利息计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不采用预提方法,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开出银行本票结算,应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应付票据核算的是商业汇票,即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预收货款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预收的货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
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需要在附注中进行披露。
6.【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而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
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个人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相关成本,涉及到增值税的,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9.【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10.【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其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1.【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价格为含税售价,因此应缴纳的增值税=36 050÷(1+3%)×3%=1 050(元)。
1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无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进项税额应计入成本中。
14.【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于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按照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15.【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机构时,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16.【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此题说法正确。
17.【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8.【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第9篇】公司出租房屋增值税率
案例:我公司营业范围中有租赁,如果租给个人,能否享受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分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由于本公告所称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因此,并非所有企业都能享受该政策。
不过,按照上述公告(2023年第24号)的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这个规定是面向一般单位的。
【第10篇】旅游公司增值税
我一位朋友的女儿,大学毕业刚入职一家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会计小白,电话咨询我问旅游业是如何交税的?今天,我们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旅游业——差额征税问题。
( 一)、提供旅游服务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差额征收。
依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 怎样确定差额征收的销售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
以上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2.怎样进行差额申报:
a:举例说明:喜洋洋旅行社,假如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2023年5月共取得旅游收入100万元,向其他单位支付住宿费20万元、餐饮费10万元、交通费10万元、门票费10万元、分包费5万元,均取得普通发票。
v 应税销售额确认: 100-20-10-10-10-5=45万元
v 销项税额的计算=45万元(含税销售额)/1.06ⅹ6%=2.55万元
v 正确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v 1.收得100万元的收入:
v 当月取得100万元的旅行社收入:
v 借:应收帐款-ⅹⅹ单位或者银行存款 100万元
v :主营业务收入-旅游服务收入 94.34万元
贷:应交税费-增值 税-销项税 5.66万元
v 2.支付55万元的住宿费,餐费,门票,交通费支出:会计分录:
v 借:主营业务成本-旅游服务成本(55/1.06)×6%=51.89万元
v 借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16.98×6%=3.11万元
v 贷:银行存款55万元
v 当月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5.66-3.11=2.55万元 即:(应税销售额45万元/1.06)×6%=2.55万元
v b:如果 旅行社为小规模纳税人呢?也一样
都可以:选择差额征税:
v 例如:如快乐旅行社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取得旅行团收入:3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v 分录:借:应收账款- ⅹⅹ单位或者银行存款 30万元
v 贷:主营业务收入-旅游收入(30/1.03)=29.13万元
v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小规模专用)0.87万元。
v 当月支付10万元的门票,住宿费,交通费等支出:
v 借:主营业务成本-旅游服务成本(10/1.03)=9.71万元
v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小规模专用)0.29万元
v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v 当月差额征税的销售额:30万元-10万元=20万元(注意:根据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月销售额不到15万元,免交增值税)。
v当月 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0.87万-0.29万=0.58万元
v 二.申报指南:一般纳税人: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v 小规模就填写附表中对应扣除项即可。
v 注意:凡是要差额征收的纳税人必须进行税务局备案,否则不得差额征收。如果没有备案的情况下,请全额纳税,和生活服务业一样即可。
v 所以,各旅行社单位财务人员需自行到当地税局咨询好备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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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注册公司虚构增值税票
可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通常情况下,当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无资格自行开具发票时,可以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自然人代开、或者个人代开发票。
1、无需注册企业,仅需要准备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个人和受票方的信息资料等。
2、由地方税务直接开具,并附上个人完税证明,官网上可以实时查验。
3、但税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是按照20%-40%的劳务报酬所得扣税;另外,还有增值税、附加税,到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有可能涉及补缴税款的情况。
不过,如果当个人对外承接业务,获得大额的收入时,还可以到国内部分税收园区申请临时税务登记、自然人代开发票。
1、无需自然人实际到场,操作流程便捷,无特殊情况可当日申请可当日见票。
2、几乎各行业、各类别品目都可以开具(除特殊行业外)。
3、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其应纳税额,享受个税核定后,综合税负在0.5%-1.5%左右(目前可免征增值税、附加税);且不属于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范围,不会涉及汇算清缴的问题。
注:在享受自然人代开政策、个税优惠的同时,切记确保业务真实、三流一致(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一致),不虚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2篇】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
一、单项选择题 (本类题共 20小题,每小题2 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下列各项中属于 12 月份的收入或费用的是( )。
a.12月份支付下一年的房屋租金
b.12 月份已经收款,但商品尚未制作完成
c.12 月份按照税法规定预缴的税费
d.商品在 12 月份销售,但货款尚未收到
2.目前我国规定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的复式记账法是( )。
a.增减记账法
b.收付记账法
c.借贷记账法
d.单式记账法
3.下列关于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说法错误的是( )。
a.损益类账户和负债类账户结构类似
b.资产类账户和成本类账户的结构相似
c.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和损益类账户中的收入类账户结构相似
d.损益类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下列各项中,存货盘亏损失报经批准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是( )。
a.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
b.管理不善造成的净损失
c.计算错误造成的净损失
d.收发计量差错造成的净损失
5.甲公司 2023年1月1日购入面值为 100 万元,年利率为 4%的 a债券;取得时支付价款104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利息4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 2 万元,甲公司将该项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23年 1 月 5 日,收到购买时价款中所含的利息 4万元,2023年12 月 31日,a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08 万元,2023年1月5日,收到 a债券 2023年度的利息 4 万元;2021 年4 月 20 日,甲公司出售 a 债券售价为 120 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出售 a 债券时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金额为( )万元。
a.8
b.12
c.16
d.20
6.某企业临时租赁一套租期为 12 个月的公寓供总部高级经理免费使用。下列各项中,关于企业确认该项非货币性福利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
a.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b.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c.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d.借记“管理费 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7.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 年 5月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 100 万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 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 (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则甲公司应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为( )万元。
a.102.3
b.101.7
c.103.4
d.113
8.甲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 100 万元,根据信用减值损失模型确认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 5 万元,期初坏账准备科目借方余额为 20 万元,则甲公司期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
a.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b.借:管理费用 5
贷: 应收账款 5
c.借:坏账准备 15
贷:信用减值损失 15
d.借: 信用减值损失 25
贷:坏账准备 25
9.下列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借方登记本月结转的代扣款项
b.借方登记本月应分配的职工薪酬
c.贷方登记本月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d.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10.下列各项中,贷方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的是( )。
a.印花税
b.销售商品应交纳的消费税
c.销售不动产应交纳的增值税
d.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篇幅有限,请关注后,查看完整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
【解析】权责发生制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支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考点】会计基础 参考教材 p3
2.【答案】c
【解析】复式记账法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收付记账法等。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选项c 正确。【考点】借贷记账法 参考教材 p14
3.【答案】a
【解析】在借贷记账法下,损益类账户包括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收入类账户借方登记减少额、贷方登记增加额,账户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类似,但费用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额、贷方登记减少额,账户结构与负债类账户相反,选项 a 错误。【考点】借贷记账法的账户结构 参考教材 p14-15
4.【答案】a
【解析】选项 bcd 计入管理费用。
【考点】存货盘亏及毁损的账务处理 参考教材 p94
5.【答案】b
【解析】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确认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价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120-108=12(万元)。
【考点】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参考教材 p66-67
【剖析】本题考查的时间点是出售时,需用出售价款-出售前的最后一个公允价值(即账面余额)。如果题目考查的是从买到卖的投资收益(不考虑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还要减掉购买时支付的交易费用,加上持有期间应计提的利息。
6.【答案】d
【解析】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
【考点】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参考教材 p136-137
7.【答案】b
【解析】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从购货方或接受服务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企业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进而确认应收账款;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所以确认的应收账款的金额= 100×(1+ 13%)×(1-10%)= 101.7(万元)。
【考点】应收账款 参考教材 p56-57
8.【答案】d
【解析】甲公司期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5+20=25 (万元)。
【考点】计提坏账准备 参考教材 p61
9.【答案】a
【解析】“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本月发生的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项目的职工薪酬,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包括实发工资和结转代扣款项等);该科目的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考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设置 参考教材 p132
10.【答案】a
【解析】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选项 bcd 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考点】应交税费概述 参考教材 p138
2023年初级会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模拟题五
【第13篇】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发票
说起劳务派遣公司,大家应该并不陌生,不过,还是有一部分朋友会把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搞混,其实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业务,通俗来讲,劳务派遣是一种关于“人”的业务,也就是派遣公司负责把人派过去,至于安排什么工作,派遣公司是不管的。劳务外包是一种关于“事”的业务,也就是合同约定必须把特定的事情做好,至于是几个人在做这个事情是不需要约定的。
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是如何计算?我们按照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身份来分别看一看。
一般纳税人,有两种计税方法可以选择,一种是一般计税方法,一种是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就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 6%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
我们举个例子来说,一个劳务派遣公司,2023年10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100万元(含税价),支付劳务派遣员工90万元的工资福利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增值税该如何计算呢?
增值税的销项税是=100万/(1+6%)*6%=5.66万元。当然这是销项税,再减去公司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就是公司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了。
我们再来看看在这种计算方法下如何开票?第一种方法公司可以全额开具100万的普通发票,第二种方法公司可以全额开专用发票,税款是是5.66万元,价款是94.34万元。不过通常来说劳务派遣公司的进项税是很少的,所以采用这种计算方法,企业承担的税负是比较高的。
所以一般纳税人还有另外一种选择,就是采取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来计算。这里要注意,这个简易计税比较特别,是一种差额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来说是劳务派遣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再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还是上面的例子,采取差额简易计税方式呢,应缴纳的增值税=(1000000- 900000)/(1+5%)×5%=4761.9 元。
这个时候企业如何开票呢?第一种方法公司可以开一张100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种方法公司可以开一张90万元的普票和一张10万元的专票;第三种方法还可以差额开专票,所谓差额开专票,这个专票上的税款就是4761.9元,价款是995238.1元。
政策依据:
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的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该如何计算增值税呢?小规模纳税人当然只有简易计税方法了,不过这个简易计税可分为全额简易和差额简易。
全额简易就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 3%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以上面的例子来说
全额简易,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1+3%)*3%=2.91万元。
如何开票?有两种开票方式。第一是可以100万开普票,第二是可以代开专票,专票上的税额就是2.91万元,价款就是97.09万元。
差额简易,也就是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 5% 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1000000- 900000)/(1+5%)×5%=4761.9 元
可以开一张100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开一张90万元的普票和一张10万元的专票;还可以差额开专票,这个专票上的税款就是4761.9元,价款是995238.1元。
这个可以看出小规模纳税和一般纳税人差额简易计算出来的税款是一样的。
总结一下,一共有三种计算方法,一般计税,差额简易、全额简易。一般纳税人是一般计税和差额简易。小规模纳税人是全额简易和差额简易。
备注:全额简易、差额简易不是规范的称呼,是我为了便于记忆这么简称的。全额简易就叫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简易,规范地说是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差额纳税。?
【第14篇】设计公司增值税税率
税朝朝,专注园区招商,为企业保驾护航达到节税目的!
随着西部地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设计行业的市场存在巨大市场和机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建筑设计行业收益大约12684亿元。不过建筑设计行业在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税负压力,因此,建筑设计行业对于税务筹划是十分有必要的。
建筑设计行业主要存在哪些税务问题:
1.税率高:
企业即使缴完企业税收后,剩余的资金还是在公账内,企业投资者或股东若想将利润提至私户内,还需要额外缴纳20%的分红税,也就是说,若企业有100万利润,需要缴纳完25%的企业所得税,100*25%=25万元后,还需要缴纳20%的分红税(100-25)*20%=15万元,共计25+15=40万元,也就是说,不算上增值税、附加税等税,企业将近一半的利润都用来缴税。
2.缺进项:
建筑行业的项目一般都是,项目大,内容杂,周期长,其中涉及到的建筑设计行业针对这些情况,经常会把一些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来一起完成,但是,由于每个公司的进度不同,当总公司年底清算,进行汇总纳税时,会发现要么一些公司还在做,要么一些公司做完了,但项目款没结,还有一些公司结款了但是还没有给出对应发票,这样就造成了总公司汇算时账户混乱,进项不足。
3. 缺普票:
建筑设计行业会经常涉及到一些专业性知识,这样就要企业需要外聘一些专业人员或咨询一些专业机构,但企业在这方面很难取得成本发票的,所以造成企业缺普票的情况。
怎样解决这些税务问题,这里我们主要采用的是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享受税收扶持政策
企业入驻税收优惠园区,就可享受当地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40%)部分税收的70%-85%;
2.增值税:享受地方留存(50%)部分税收的70%-85%;
二、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可以解决企业缺普票的问题,企业只需要提供相应合同,自然人和受票方的身份证明信息就可以在园区内申请代开,综合税率可以低至2.5%。1-3个工作日就可以解决了。
三、灵活用工平台
我司合作的灵活用工平台能够解决建筑设计行业用工问题,适合企业出现兼职人员或咨询个人时,出现资金支出却没有相应发票入账的情况,平台合作商能够开具6个点的专票,可作为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为企业解决用工成本的问题。
针对企业的税负问题,可以解决的税收优惠不同,企业若想达到最大的节税效果,一定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企业的发展前景相结合。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税朝朝》公众号,税务筹划需求请关注了解!
【第15篇】广告公司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案例背景:
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化的时代下,企业发展离不开广告。然而,广告的形式、类别、渠道千奇百怪。那么,站在纳税筹划的角度,广告到底要怎么打最划算呢?
a汽车公司,为了迎接10月1日的车展,计划投入90万元,进行大面积的广告投放。其中电视20万元、互联网10万元、户外墙面广告牌20万元、公交车车身流动广告25万元、电梯广告15万元等。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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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方法:
方案一:
如果我们把所有的广告都直接委托广告公司进行策划和投放的话,汽车公司只能从广告公司取得6%的广告服务增值税发票。
取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0/(1+6%)*6%=5.10万元
方案二:
如果我们换一种方式,部分广告委托广告公司进行投放,如电视、互联网类广告由广告公司投放,其他广告由公司广宣部自行策划投放。(本案例以一般纳税人为开票设定)
根据最新的相关政策规定:
1、租赁户外墙面,进行广告投放,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9%的增值税发票。
2、通过公交车车身,进行流动广告投放,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13%的增值税发票。
3、投放电梯广告,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可以取得9%的增值税发票。
这样一来,加之购进材料13%的货物发票和广告安装所使用6%的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税发票,每一项业务的税率都是等于或高于广告公司的税率。取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30/(1+6%)*6%+20/(1+9%)*9%+25/(1+13%)*13%+15/(1+13%)*13%=795万元
两种方案的对比分析,我们发现方案二的进项税额比方案一的进项税额多2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