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应交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
应交税费贷方余额为负数怎么处理?
答:应交税费_应交增值税贷方为负数.即为借方余额,意为企业期末有'留抵税额'存在.
留抵税额的产生原因有两种.
1、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进项税当期没有抵扣完,留抵后期销项税额.
2、企业有预交增值税,预缴税款形成当期留抵增值税款.
应交税费是在借方还是贷方?
答:应交税费余额在借方表示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税费和尚未抵扣的,余额在贷方表示应交未交的税费.
如果是计提多了就根据相对应计提多的那个月冲销多计提的部分.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第2篇】应交增值税结转分录
关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科目介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科目及专栏如下: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转出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
根据我集团各企业增值税业务的处理情况可以将不经常使用的科目删除。(如“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简化后的科目如下: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销项税额
进项税转出
未交增值税
其中:“已交税金”用于核算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日常业务中不常使用。
二、账务处理
1、日常账务处理
①购入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②销售商品
借:预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发生进项税额转出
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经查实属于人为原因,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④发生减免税额业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管理费用
2、期末结转账务处理
一般情况下,期末需要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栏目来把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平。
①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三级科目均结转至“转出未交增值税”归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②随后进一步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③月末减免税款冲减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3、年末结转账务处理
由于应交税费二级、三级明细的设置,加之部分财务软件自动结转的功能设置,应交增值税的明细专栏期末余额会自动结转到下一年的期初余额,造成余额无限制的累加,所以可以通过红字或相反会计分录把专栏余额对冲,结平各个科目。
①结转借方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已交税金)
②结转贷方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贷方的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或贷方。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为有留抵的进项税额;若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的增值税。
在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eas系统自动转账模板
根据以上账务处理,考虑到期末与年末的结转基本上相同,因此在系统设置两个自动转账模板。
【第3篇】2023增值税应交税费
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设置是会计科目中最多的,计算时往往弄的会计们头大,今天小编来给大家分享应交增值税10个明细应用说明!简直太有用了!火速收藏起来!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以下二级科目核算增值税:
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个三级专栏。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科目期末结转
1、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需要缴纳税款。
如: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11,000,月末不做会计处理,借方余额1,000属于尚未抵扣税款。
2、当月“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需缴纳税款。
根据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得出的应交税款数字,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如: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8,000 。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3、当月缴纳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初报税期缴纳上月税款),如上例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4、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会计核算时,将“已交税金”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注意:有些业务量较小的企业选择在月末一次性做账,也可以不通过“已交税金”核算,直接在“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5、当月预交增值税款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发生纳税义务时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6、如果当月有多交增值税
如: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8,000,当月已交3,000,只能就多交部分做转出的账务处理。
月末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
还有一种情况,例如:当月销项税额10,000,进项税额12,000,已交税金3,000,月末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0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金额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不能超出本期已交的税金。
7、年末结转的会计处理
“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明细科目每月的借贷方余额可以不结转,但年底必须结平,具体的会计处理:
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销项税额抵减、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科目的年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销项税额抵减【注1】、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的年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借贷方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或贷方。
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有余额,说明年末有留抵进项税额,若贷方有余额,则为应交的增值税,在下月初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如果年末会计处理正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为零,期末财务报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应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数字一致。
【注1】财会【2016】22号,对营改增涉及的某些行业实行'差额征税'采用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的明细科目, 差额征税的原因,主要是营业税时代就是差额征收营业税,营改增的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这些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例如 :房地产企业,销售一套房屋,含税销售收入109万,假设国税公告允许扣除土地土地成本20万。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抵减) 20/1.09 x 9% =1.65
贷: 主营业务成本 1.65
【第4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怎么算
应交税费印花税、车购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交、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预交增值税:核算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准予以后期间抵扣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未认证或未取得稽核结果而不得抵扣应交税费—待转销项:已确认收入,但尚未发生纳税义务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简易方式发生的计提、扣减、预缴、缴纳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
取得资产、接受劳务或服务正常采购业务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购入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进项税额转出第一种情况:已单独确认进项,事后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进项,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或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一并处理】
第二种情况: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不得抵扣取得相关专票时: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经税务部门认证为不得抵扣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
同时将购买商品不得抵扣增值税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正常的销售业务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发生退回时,作相反分录】
确认收入与纳税业务不同步确认收入或利得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第一步:确认收入,增值税待转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
第二步: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会计收入先于税法:如分期收款、委托代销、预收货款(不动产)等】
视同销售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借:应付职工薪酬(含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同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含税)
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借:长期股权投资(含税)利润分配(含税)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无偿赠送他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公允价值x税率)【技巧总结】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外购货物,对外视同销售(对内进项转出)
交纳增值税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月末转出多交和未交增值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
补充:出口退税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借:其他应收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小规模纳税人进项一律不予抵扣,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差额征税范围:金融商品转让、融资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经纪代理服务、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简易计税法建筑服务
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情况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在成本费用发生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取得合格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抵减)/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贷:主营业务成本
转让金融商品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处置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作为含税销售额缴纳金融服务的增值税借: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6%)x6%)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处置金融资产亏损,预计下期通过其他金融资产的处置可以弥补回亏损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贷: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净额/(1+6%)x6%)【年度末处置金融资产的亏损还没有被弥补回来,可抵扣税额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年末“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有借方余额,说明损失没有弥补回来,必须在年末将其损失的可抵扣税额冲抵,冲抵后借方年末无余额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税(政府补助行为)初次购买税控专用设备抵减:金税卡/ic卡/读卡器/金税盘/报税盘/传输盘(运输发票)借:固定资产(价税合计)实务中一般计“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
后期发生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时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补充: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按现行增值税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应交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等非生产,将应交消费税转入在建工程项目成本借:在建工程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分配、职工福利”,视同销售处理】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交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收回后直接销售,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可抵扣)贷:应付账款
进口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物资,在进口环节应交消费税,计入该物资的成本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交税费对外销售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自产自用应税矿产品,应交资源税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随“两税”征税的城建税一律不退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
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核算的企业,处置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核算的企业,处置时借:银行存款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资产处置损益(或借方)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土地增值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应交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发生应税义务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
实际缴纳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贷:银行存款
【第5篇】应交增值税
最近有小伙伴反映:想透彻地学习“应该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里的明细科目。
犹记得十几年前在大学里学习会计基础课程的时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一直嚼不烂,“进项税额抵扣”这个知识点甚至需要看很多案例、做很多题才能悟出其中的逻辑关系,再到“进项税额转出”时,又回到云里雾里的朦胧状态了。
相信很多会计小白已经和张老师产生会计江湖之间的共鸣了吧~
对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大家平时见得很多,它环绕交易活动的始终,但大部分的小伙伴在实操中实际只摸到它的冰山一角。
那么今天张老师通过一些案例和情形,全面系统地解剖开,看看它到底多有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下设明细科目
#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 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 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 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 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一. 购销业务的情况——(进/销项税额)
【例1】某工业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1日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不动产作为行政办公场所,按固定资产核算。该企业共支付不含税价款5,000万元,适用税率13%,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5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0,000
贷:银行存款 56,500,000
相对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所以案例1中企业购进不动产,增值税进项可一次性抵扣。
二. 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况——(进项税额转出)
【例2】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20日购入一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材料价款为130万元,增值税额为16.9万元,材料已入库,货款已经支付。材料入库后,该企业将该批材料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材料入库时:
借:原材料 1,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9, 000
贷:银行存款 1,469,000
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1,469,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9,000
原材料 1,300,000
三. 差额征税的情况——(销项税额抵减)
【例3】某旅游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的方式。该企业2023年7月1日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的含税价款为318,000元(含增值税18,000元),应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和其他单位的相关费用为212,000元,其中因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12,000元。企业可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31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2,000
贷:应付账款212,000
四. 交纳增值税的情况——(已交税金)
企业当月交纳当月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时候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五. (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
为了分别反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欠交增值税款的情况,企业一般会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末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的当月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多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六. 抵减增值税额的情况——(减免税款)
按增值税有关规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抵减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发生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抵减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所包含的内容比较多,需要根据不同的会计处理情形选择设置不同的明细科目。明细科目虽然不少,但是含义却是可以按字面意思理解,一目了然。小伙伴们不妨结合案例和相关情形学习,捋清楚其中的逻辑关系,并不难掌握。
好啦,觉得有用记得点在看,疯狂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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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一、增值税会计核算
二、取得资产、接受劳务的会计核算
1.从境外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2.购进免税农产品
借:材料采购等(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买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提示:购进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待生产领用时,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加抵1%。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材料采购等(加抵的1%进项税额对应的金额)
三、销售等业务的会计处理
1.视同销售——委托他人代销商品时(委托方)
(1)确认代销商品同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支付手续费时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2.视同销售——销售代销商品(受托方)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取得代销手续费收入:
借: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视同销售——将自产、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对外无偿赠送(或用于市场推广等、交际应酬)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此种情形下,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按照账面成本结转库存商品,会产生税会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4.提供建筑服务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间早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
5.销售不动产
(1)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计提销项税额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商业企业的会计核算
基本原则:“库存商品”科目按照零售价格记载,零售价(含增值税)与不含增值税的购进价格之间的差额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
【典例研习·5-11】
某零售商店采用零售价金额核算,2023年9月5日购进b商品一批,进价10 000元,支付的进项税额为1 300元,同时支付运费109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通过银行转账;该批商品的含税零售价为14 000元;9月20日,该批商品全部售出,并收到货款,增值税税率为13%。假设9月无期初同类商品的存货,则该零售商店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购进商品支付款项时:
借:物资采购 10 000
销售费用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9
贷:银行存款 11 409
(2)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14 000
贷:物资采购 10 000
商品进销差价 4 000
(3)商品售出收到销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1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 000
贷:库存商品 14 000
(4)月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用销项税额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销售额=14 000÷(1+13%)=12 389.38(元)
销项税额=12 389.38×13%=1 610.62(元)
借:主营业务收入 1 610.6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610.62
(5)月末结转商品进销差价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借:商品进销差价 4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 000
【第7篇】小规模应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企业根据增值税处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和一般纳税的会计处理还是有很大差异的。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的会计分录
小规模纳税人实现销售收入,收到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货物,未收货款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这里需要注意,小规模应交增值税没有明细科目。
由于小规模纳税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所以增值税科目的设置要比一般纳税人的简单很多。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实现销售收入的增值税就是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额度会计分录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如果月度或季度销售额没有达到起征点,增值税是不用缴纳的。
当然,不管小规模纳税人的月度或季度开票金额多少,上面涉及销售收入的分录都是不用变动的。唯一需要变动的情况,就是增值税减免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的分录,要比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分录简单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增值税,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贷方即可。具体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实际减免的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在盈利的情况下,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管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减免,并不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也就是说,增值税可能减免了,但是企业还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是3%。虽然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只有3%,要比一般纳税人的13%低不少,但是由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在实际税负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并不占优势。
所以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业务情况,合理地选择企业类型。
2、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在一般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当然,小规模纳税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实际的税负可以降低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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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本文以建筑业企业为例进行分析,其他行业依然可以参考。
a建筑公司2023年11月10日收到一笔工程进度款1090万,该工程是跨省工程(一般计税),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为表述方便,不考虑其他税费),当日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扣除的分包发票含税金额545万元(票面税率9%),a公司的做法是由项目上自行办理预缴税额手续,财务部门收到预缴增值税完税凭证后开始记账核算:
收到预缴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1090−545)/1.09×2%
贷:银行存款 10
月底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这里边省去了计提预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对结果似乎没有影响,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财务见不到完税凭证,也就不能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月末怎么结转“预交增值税”到“未交增值税”呢?又怎么去监督和发现项目上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呢?
因此,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是这样,
先计提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收到完税凭证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月末“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有贷方余额,说明该预缴的增值税没有交,财务及时督促项目上去预缴,这样会计处理也能起到监督作用,也不会出现预缴增值税的账务数据与申报数据不一致的问题。月末“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与贷方余额相抵,实现了预缴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抵减不完的可以无限期向以后抵减。
我们再分析一下不计提预缴增值税的税务风险
不计提预缴增值税,如果项目上及时缴纳了预缴增值税并且月底前将完税凭证及时传递给了财务且财务也记账了,基本没什么风险。但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或预缴了没有及时把完税凭证传递给财务,或者财务忘记记账了,就会出现账载数据错误的情况。依据这样的账务处理申报自然是错的。就算是申报可以通过制作计算表格的形式单独核算税金,也不能确保没有失误甚至计算的表格损坏丢失等异常情况出现,最后可能导致申报错了都没法查找原因。
所以,账务处理一定要按照会计规范操作,不要图省事自创规则,会计是研究税法的基础,这个基础如果本身数据不可靠,还怎么去研究税法呢?
来源:桃子讲税
【第9篇】结转本月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1万元,销项税3万,本月应交2万 必须要做的事情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増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
次月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进项税额6万元,销项税3万,本月留抵3万 月末建议不要做分录,年末再统一结转
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多交增值税,也就有留抵,现实工作中一般不做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増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三级明细科目(即借、贷方专栏)年末的结转处理(次年1月份必做)
“应交增值税”科目,每月的明细科目借贷方余额可不结平,但在年末必须要结平各明细科目。
1、结转借方专栏科目相关余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
2、结转贷方专栏科目相关余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补充说明:
利润分配的结转
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相关的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
借:相关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结转本年利润
借/贷:本年利润
借/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东股利
贷:应付股利
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东股利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第10篇】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在营改增之后,企业增值税的处理越来越复杂。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下面更是有多个三级专栏,想弄明白增值税的处理,真的需要下一番功夫才可以。
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有余额怎么办?
“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月底有余额的时候,需要把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结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即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专栏。只有企业在当月存在应交未交增值税的时候,才需要通过这个三级专栏进行结转。
具体来说,企业在月底的时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在贷方,反应企业在销售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以后,还有应交未交的增值税。这个时候,企业才需要使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在期末如何进行结转?
需要说明的是,只有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时候,才需要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设置三级专栏。
所以这里讲的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处理。
1、“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需缴纳增值税。
企业根据两者之差,计算出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这里就是我们上面说到的关于“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有余额的处理。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20000,进项税额是15000。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
2、“进项”>“销项”。
例如:
在2023年7月份虎说财税公司,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66660,进项税额是88888。这样月末的时候,虎说财税公司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22228(88888-66660)属于虎说财税公司尚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缴纳增值税的处理
缴纳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需要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科目进行核算。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在2023年7月,缴纳2023年6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6000。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企业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进行核算。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在2023年7月,缴纳2023年7月应缴的增值税666。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666
贷:银行存款 666
4、多交增值税的处理
这里说得多交增值税的情况,是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大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比如说企业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20000,进项税额是19000,当月已交6666。这个时候企业就会存在多交了5666(20000-19000-6666=-5666)的增值税。
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在月底的时候,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66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5666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我们特别注意。那就是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大于销项税额的前提下,企业又多交了增值税。
这个时候,企业进行结转的金额,只能是企业实际多交的部分,而不是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
例如:虎说财税公司2023年7月份,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21000,进项税额是22000,已交增值税的金额是2150。
这个时候,虎说财税公司“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22000+2150-21000=3150。
但是,虎说财税公司实际多交的部分只是2150。所以虎说财税公司结转的时候,结转的金额只能是2150,而不是3150。虎说财税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150
“预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关系是什么?
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预缴增值税的时候,需要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进行核算。
而“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都属于“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所以“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并不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三级专栏。
【第11篇】本月应交增值税
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其中设有“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等二级科目。
二、月未企业“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一未交增值税
结转以后,期末”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无余额。
三、“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本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第12篇】应交增值税计算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在一定期间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即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各种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金(或待抵扣税金),即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各种税”。
应交税费核算的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特定经营行为时应缴纳的各种税金。为准确核算企业应缴纳的税金,企业需要设置“应交税费”会计科目,并在“应交税费”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应交消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房产税”“应交所得税”等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待抵扣的税金等,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金。期末贷方余额时,反映企业还有没有交纳的各种税金;期末借方余额时,反映企业多缴纳或待抵扣的税金。
一、应交税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相对于其他税种的核算相对复杂,尤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企业在“应交税费”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1、一般纳税人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销售业务时的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发生采购业务时的会计处理,借:原材料或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2、小规模纳税人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采购业务的税金直接计入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
企业发生销售业务时的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企业发生采购业务时的会计处理,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3、一般纳税人进项税不予抵扣或不予抵扣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和服务等应税行为,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或集体福利等,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税款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不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科目。
如果一般纳税人因存货改变使用用途,使得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应付职工薪酬”等会计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税法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价款的,在收入采用总额法确认的前提下,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科目。
二、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企业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核算企业计算和缴纳的消费税。
1、企业产品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需要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
三、应交税费—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会计核算中,需要根据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分别核算和缴纳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并分别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
企业计算缴纳的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计入损益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核算。
总之,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在一定期间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金,即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各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金(或待抵扣税金),即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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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7日
【第13篇】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某外贸企业既有内销又有出口,无法分清内销外销。目前企业将采购部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部进行认证并且已申报抵扣,之后所购货物部分内销,部分出口。假设出口部分已抵扣进项税额17元,出口销售额234元,出口退税率13%.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请问:
1、是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还是冲回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再申请出口退税?两种处理方式下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如果按视同内销处理,账面出口销售额少于实际出口销售额,差异怎么处理?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结转入成本的部分如何处理?
答:
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执行的是“免、退”税政策,“免”是指免出口环节货物的销项税额,“退”是指按规定的退税率退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是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外贸企业出口,不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如果购进的货物当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或内销的,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必须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应退增值税额=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退税率。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若出口货物购进专用发票金额为100元,进项税额为17元,若退税率为13%,则应退税额为13元。
账务处理为:
购入出口货物:
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货物报关出口: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
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计算应退税额和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货物征退税率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外贸企业出口增值税如何处理?
同时: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若是出口货物视同内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视同内销应将计算应退税额和结转成本分录冲回。
【第14篇】应交土地增值税
中道财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房地产开发企业种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一般计税),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到底有哪些?怎样计算呢?小编带您来看:
一、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二、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现为9%) 第五条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支付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六条 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第七条 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九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三、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三)项第 10点中“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
(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四、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6号)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以及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七、八条规定,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但未扣除的,从2023年12月份(税款所属期)起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扣除。
综上,小编认为,在扣除土地价款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这里又扩充解释了:“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注意只有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拆迁补偿费用允许扣除,其他的必须是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2.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所需的凭据:1.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2.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支付的:纳税人按规定允许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3.设立项目公司如何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二)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三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不予扣除。这里尤其要关注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是否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4.什么时候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扣除土地价款?如何开票?房地产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作为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交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准;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按实际交房时间为准。此时确认销售额,对应计算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房地产企业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收取的款项应作为预收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的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预缴税款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3号公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开具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编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正式交易完成后,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时,开具的不征税项目的发票,可不收回。注意: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即对销售额的确认申报,一般比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的时点要迟得多。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23年1月a项目完工交房,开具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1090万元,销售面积1090平方米。该项目总可售面积10900平方米,支付土地价款3000万元,。
计算对应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090÷10900×3000=300万元,允许抵减的销项税=300÷1.09*0.09=24.77万元。2023年12月预交增值税30.00万元,当月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0.00万元,上期无留抵税额。
1.上月收到预售款时:
借:银行存款 1090万元
贷:预收帐款 1090万元
2.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0万元
贷:银行存款 30万元
3.本月确认收入及销项税额
借:预收账款109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万元
如果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票面税额应为90.00万元,收票方可全额抵扣增值税。
4.确认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24.77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24.77万元
5.转出当月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35.23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5.23万元
当月实际销项税额=90-24.77=65.23万元
当月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30万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65.23-30=35.23万元
6.预缴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万元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30万元
当月未交增值税余额=35.23-30=5.23万元
7.次月缴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23万元
贷:银行存款5.23万元
【第15篇】应交增值税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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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增值税,相信很多的企业主都不会陌生,毕竟增值税在我国占所有税收中的60%,其是构成我国税收经济来源的主要途径之一,不过很多企业主都知道增值税是必须缴纳的,但是他们并不清楚怎么计算应交增值税,下面我们就请问明途来跟大家说说什么是应交增值税及其计算方法。
什么是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是指纳税人进行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活动的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其中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而一般纳税人的当期进项税大于当期销项税时,会导致应交税金为负数的情况,届时该项一律填写为零,不填负数,且当期抵扣后的进项税额余额可留抵下期。
应交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1、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时,其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应交增值税额,另外需要注意,在计算该指标是应包括计征鸡腿货物及劳务对应项目;
2、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并且执行简易征收办法的企业,可以直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其当期的应交增值税额用以填报该指标;
3、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并且符合财税部门规定的对某些产品实行税额减征的,在填报该指标时还应扣除应纳税额见证额;
4、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可直接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实际应纳税额进行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