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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1-04 21:18:02 查看人数:5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第1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公司一旦注册下来,基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公司因为自己的客户都是一般纳税人,而产生了把自己的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想法,那么问题就来了,南宁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呢?会很难吗?

南宁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是不难的,当小规模纳税人年应销售额超过500万时,如果你不主动申请转为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也会强制将你的公司纳税身份从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

当然了,即使小规模纳税人年应销售额不超过500万也是可以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转换为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了,因此企业做出选择前,务必要考虑清楚。

那么当小规模纳税人年应销售额没有超过500万时,我该怎么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呢?

1. 准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银行账户开户证明;

2. 企业的资产资本需要在100万以上,老企业资产资金在50万元以上就可以申请;

3. 有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有按国家规定的账本和相关凭证;

4.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 准备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南宁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2篇】2023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河南芒果财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所需资料

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时,要填报哪些纳税申报资料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相对较多一些。具体来讲,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在内的纳税申报资料,芒果财税为你总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必须填报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注:本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自2023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7. 《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8.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7号公告调整)。

9.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一般纳税人需要报送的其他纳税申报资料(具体报备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分别有:

1. 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

3.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 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 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另,如果你所在的企业系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不动产的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筑企业或者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还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在预缴增值税时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而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等纳税申报资料。

其中,建筑企业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相应出示以下资料: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此外,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发生销售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的业务,应在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第3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为了大家能够轻松办税,小编在此整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四个步骤……通通都在这里,教您一步一步轻松掌握,快快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吧~

一、认证

认证方法有三种:1

一是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或是前台认证。

2

二是通过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手工认证。例如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也叫申报系统)、办税助手等软件。

3

三是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叫勾选平台)进行认证。

下面我们重点了解一下第三种勾选平台的认证——

提前下载安装配置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插入税控器,在框内输入税控设备密码,点击登录

登陆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点击即可进入发票勾选模块

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以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出现未勾选清单,将需要认证的发票勾选点击“保存”,即可提交认证。

勾选完还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二、抄税

使用税控设备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前必须先进行抄税。

(1)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当月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进行上报汇总,提示“抄税成功”。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发票同步,然后勾选界面显示的所有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三、申报

自2023年1月申报期起,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已实现“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销项数据自动获取和报表自动生成。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一键申报”的步骤——

(1)销项发票采集

点击“销项发票管理”,如税控设备已抄报,便直接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或开出的非税控设备发票,则需要手工增加:

(2)进项发票采集

点击“进项发票采集”,如已做完发票认证,便直接点击“一键导入进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3)一键生成报表

点击报表填写,核实刚刚采集的销项与进项的数额是否正确,正确便点击“一键生成”:

检查主表是否存在问题,如无问题可点击保存;

点击“报表列表”查看是否存在未填写的附表,如有,进入填写保存。

所有表格都已填写完毕后点击“审核”,弹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将填写好的报表上报发送;然后点击“网上申报”,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完成申报。

(4)清缴税款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申报月份,查看增值税是否申报成功;

当月申报如有产生税款,需缴纳税款:点击“清缴税款—查看税款金额是否与申报表一致—立即缴款”

四、清卡、

(1)申报和清缴税款完成后打开开票软件,系统可进行一窗式比对完成自动清卡(反写)工作,提示“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登录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即可。

至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完成。

【第4篇】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之一,营改增之后的建筑业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实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争议也非常普遍,今天,我们就建筑业中施工企业如何预缴增值税的问题进行详细解析,今天我们就一起学习一下。

一、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预交增值税?

施工企业一般在两种情况下需要预缴增值税:

第一种情况:收到预收款时

《财政部 国税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中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这里很多人容易混淆的地方有两点:

1、什么是预收款?

文件中的预收款是指在施工之前业主或者发包方向施工企业预付的第一笔备料款,并非施工企业按照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前账务上做预收账款处理的预收账款。也就是说同一个项目有且仅有一笔预收款,那就是开始施工前的第一笔预收款。

2、施工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是否纳税义务已发生?

财税【2016】36号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但是时隔不久,财税【2017】58号文《财政部 国税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就对此条规定作了修改,将上述条款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去掉了“建筑服务”,也就是说自2023年7月1日起,建筑企业收到业主或者发包方的预收款时,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不用向业主或者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仍需要按照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申报时需要填写预交税款表。

第二种情况: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时

国税【2016】年17号公告《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即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需要预交增值税,但同时国税公告【2017】年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中规定: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印发)。

也就是说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

二、企业如何预交增值税?

因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分别就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预交增值税进行分析。

一般纳税人

1、缴纳办法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那么一般纳税人什么情况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财税〔2016〕36号文中也做了说明。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于建筑工程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也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老项目。

除此之外需要注意的是

①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预征率为2%,而且是以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计算预缴税款的基数。这一计算原则充分考虑了建筑业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既最大限度的保证建筑服务发生地的财政利益,又避免因在建筑服务地大量超缴造成机构所在地出现留抵税额的情况发生,占压纳税人的资金。

②简易计税方法下的预征率是3%,而且是以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计算预缴税款的基数。可以看出,对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来说,其预缴税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致,也就是说,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所实现的增值税已经全部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缴纳入库,这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建筑服务发生地的地方财政不受影响。

2、计算公式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小规模纳税人

1、缴纳办法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计算公式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这里不难发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下预缴税款的预交方法及计算公式是相同的。

施工企业在预缴税款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取得的含税的价款和价外费用在预缴税款计算时需要将含税价格换算成不含税价格。

2、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这样就保证了纳税人不会因为收入和支出取得时间不均衡造成多缴税款。

3、纳税人如果同时为多个跨县(市、区)的建筑项目提供建筑服务,需要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缴纳。这样就保证了所有预缴税款与建筑工程项目一一对应和匹配,减少对建筑服务发生地收入实现的交叉影响。

4、纳税人按照文件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合法有效的凭证是指:

①、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23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②、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5月1日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③、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三、企业预交税款时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①、如果纳税人有多个建筑工程项目同时需要预缴,应分项目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②、如果无法提供分包方的发票,将不允许进行扣除。

四、关于预缴税款的其他事项

1、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此外,为避免纳税人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过多,机构所在地大量留低,占压纳税人资金的情况发生,财税【2016】36号文件还做出了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建筑服务发生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2、由于纳税人跨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分项目预交税款并分别预缴,对纳税人的财务核算以及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均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便于企业分项目核算,准确计算预缴税款以及应纳税额,对跨县(市、区)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记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交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等相关内容,留存备查。

3、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当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预缴申报表的填写

纳税人在“预征项目和栏次”部分的第1栏 “建筑服务”行次填写相关信息:

1.第1列“销售额”:填写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税)。

2.第2列“扣除金额”: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按照规定准予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金额(含税)。

3.第3列“预征率”:填写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项目对应的预征率或者征收率。

4.第4列“预征税额”:填写按照规定计算的应预缴税额。

异地提供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服务,都需要在项目(或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回到机构所在地申报,申报时可扣除已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的税款,填写申报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和主表。《附列资料(四)》应将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异地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栏“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栏“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栏“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其中,第4列“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第3列“本期应抵减税额”与主表中本期应纳税额相比较的较小者。

如果主表中应纳税额较小则填写应纳税额,并将差额填写在第5列“期末余额”中。在主表中,上述已预缴税款会体现在第28栏“分次预缴税款”中,根据报表逻辑关系计算,不会形成重复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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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

要了解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流程,首先要知道企业的税费种认定及申报频次,我们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进行查询,在这里可以看到企业的税费种认定包括哪些税种,以及各税种是按次、按月还是按季进行申报纳税。具体涉及以下几方面:

一、每月度所需申报的税种和报表有哪些;

1、常见的月报有增值税、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需要根据实际填报,带*号的是必填报表,主要涉及附表一(销项数据)、附表二(进项数据,需进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认证勾选操作)、主表填报;

3、工会经费主要涉及职工薪酬数据,按当月“应发工资”进行填报;

4、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人员信息采集”,“综合所得申报”等,之后进行税款计算,并通过“税款缴纳”进行扣款操作;

二、每季度所需申报的税种和报表有哪些;

1、常见的有季度所得税报表、财务报表、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等;

2、季度所得税报表主要填报季初季末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是否小微,是否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基础信息;然后填报截止本季度末“本年累计”发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所得税减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报表数据;“实际利润和本年实际已缴纳所得税额”会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符合税费减免政策的还需要填报减免报表;

3、财务报表主要涉及企业当季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

资产负债表填报“年初金额”和“期末余额”,可以根据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余额进行填列;

利润表主要涉及“本月金额”(填入本季度累计发生额)和“本年累计金额”(该金额由系统自动计算,如有错误,可以点击表头“修改本年累计金额”进行修正填报),可以根据各损益类会计科目余额进行填列;

现金流量表,主要遵循会计等式“现金利润=财务利润+跌价准备+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新增库存-应收款增加+应付款增加+-上年损益调整”,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和填列,非重点监控企业可以不填报该表;

4、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均可以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模块填列申报,先进行“税源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对各税种进行申报,扣款。其中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以销项不含税金额加上进项不含税金额计算得出;房产税“计税依据”根据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基数计算;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等级分别计算税率,计税依据以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计税依据。

财产和行为税大部分是按季度进行申报。

三、每年度及汇算清缴所需申报的税种和报表有哪些;

1、常见的有年度所得税报表、年度财务报表;

2、年度所得税报表包括封面、基础信息表、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填报表单、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即主表)和职工薪酬、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各个“附表”组成,涉及亏损的,还应填报弥补亏损明细表。其中主表和季报一样,主要涉及收入、成本和利润总额等报表内容,还涉及上述附表得出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报表金额。

3、年度财务报表;

四、特殊事项情况说明;

1、上述不管是月报,季报还是年报,其中增值税、所得税、工会经费等均有单独的申报模块组成,但是涉及“社保费”、“财务和行为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由单独的模块或软件操作;

2、涉及留抵退税及出口退税等特殊业务的,本文不作详细说明,后续会以专题的形式进行说明;

3、增值税申报成功后,需要进入开票系统进行“清盘”操作,通过查询锁死日期查看是否清盘成功;

4、个人所得税需要通过“综合所得反馈结果”查看反馈信息确认是否申报成功;

5、社保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所属期间是否正确,来检查是否申报及扣款成功;

6、上述增值税、所得税、工会经费等,是否申报和扣款,可以从“申报扣款”模块查询“申报结果”和“扣款结果”查询当期是否成功;但是涉及“社保费”、“财务和行为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的,需要单独进入相关模块查询是否申报及扣款成功;

每个税种的申报都是一个脑细胞大量消耗的过程,本文主要讲解整理申报流程,具体各税种申报方法,后续会一一讲解,欢迎大家关注,共同学习进步!

综上:

税务申报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企业情况都是不一样的,需要我们在开展工作时,根据自己情况合理安排,避免漏报相关税种,并做到自我检查,学习和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的耐心、毅力、专业知识以及遇事不乱的信心、恒心、责任心,我坚信任何人都可以将纳税申报很好地完成!

本文由“寡言少语006”原创,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

【第6篇】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购货对象的纳税筹划

1、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货物,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为了弥补购货人的损失,小规模纳税人有时在价格上会有所优惠。

二、案例分析

甲企业为生产并销售a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现有x、y、z三家公司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期中x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y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的发票;z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开具普通发票。x、y、z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异,所提供的每单位原材料含税价格分别为90.4元、84.46元和79元。a产品的单位含税售价为113元,已经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考试甲企业应选择哪家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

解析:

a产品的不含税单价=113/(1+13%)=100(元)

每单位a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13(元)

(1)从x处购货(一般纳税人):

单位成本=90.4/(1+13%)=8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0*13%=10.4(元)

应纳增值税=13-10.4=2.6(元)

税金及附加=2.6*(7%+3%)=0.26(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0-0.26)*(1-25%)=14.805(元)

(2)从y处购货(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成本=84.46/(1+3%)=82(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2*3%=2.46(元)

应纳增值税=13-2.46=10.54(元)

税金及附加=10.54*(7%+3%)=1.054(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82-1.054)*(1-25%)=12.7095(元)

(3)从z处购货(个体工商户):

单位成本=79(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元)

应纳增值税=13(元)

税金及附加=13*(7%+3%)=1.3(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100-79-1.3)*(1-25%)=14.775(元)

总结:由上计算可知,税后利润 x=14.805 > z=14.775 > y=12.7095,在一般纳税人处购买原材料获利最大,所以应该选择x公司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三、结算方式的纳税筹划

结算方式包括赊销、现金、预付等。在价格无明显差异的情况下,采用赊销方式不仅可以获得推迟付款的好处,还可以在赊销当期抵扣进项税额;采用预付方式时,不仅要提前支付货款,在付款当期如果未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被抵扣;因此,在购货价格无明显差异时,要尽可能选择赊销方式。在三种购货方式的价格有明显差异的情况下,要综合考虑货物价格,付款时间和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四、视同销售的征税规定

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总结: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召集人”“投分送”属于视同销售;外购的货物用于“投分送”视同销售,但用于“集人”不视同销售。

五、视同销售和抵扣进项问题

用途

自产及委托加工

外购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不视同销售,不抵进项

投资、分红、赠送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视同销售,可抵进项

总结: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第7篇】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

计价增值税税款会计分录是什么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征收范围十分广泛。每年几乎所有企业都要按时申报增值税。本文就针对计价增值税税款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计价增值税税款会计分录

第一种:月底,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那么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第二种:月底,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则做以下会计分录:

(1)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2)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3)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实物折扣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的?

一般纳税人月末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录怎么做?

1、一般纳税人上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收到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日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支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全——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介绍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是一种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有着不重复征税,具备中性税收的特征。税收范围比较广泛,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四个环节,分别是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另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也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增值税税收类型包括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以上就是关于计价增值税税款会计分录是什么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增值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8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

最新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填写,有流程,有案例!

政策指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涉及政策变化的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进行局部调整,同时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自2023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一主表四附表”,既满足降低增值税税率、加计抵减、不动产一次性抵扣等政策实施的需要,也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一主表四附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以下材料不再需要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填表指引

1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答: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

(1)当期按照规定可计提、调减、抵减的加计抵减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2)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纳税人发生了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后,形成的可抵减额负数,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加计抵减情况”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中,通过表中公式运算,可抵减额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中。

2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答:按照规定,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9栏“(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金额和税额。

3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栏次中。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注意: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

案例分析

【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填写案例1:开具13%税率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一批货物,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65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企业销售适用13%税率应税货物、服务,应开具13%税率发票。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以下称《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2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调整为“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对应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30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5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5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3000+6500=195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2:开具16%税率红字发票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发生2023年2月销售的货物退货,开具一张16%税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0元,税额6400元;销售一批商品,开具一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60000元,税额7800元。

分析

根据1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原《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项目名称由“16%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税额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对应栏次。根据15号公告第三条“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规定,因此该企业开具的16%税率红字专用发票,应填写在“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栏次。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40000+60000=2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6400+7800=14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3: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抵扣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税额1800元;取得1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8000元,税额72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2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2180元;取得1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515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800元;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72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200+120)÷(1+9%)×9%=191.56(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0÷(1+9%)×9%=18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5150÷(1+3%)×3%=150(元)

1.《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20000(元)

本行“税额”列=18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22(份)

本行“金额”列=8000+(2200+120)÷(1+9%)+2180÷(1+9%)+5150÷(1+3%)=17128.44(元)

本行“税额”列=720+191.56+180+150=12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23(份)

本行“金额”列=20000+17128.44=37128.44

本行“税额”列=1800+1241.56=3041.56(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填写案例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

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填写案例5:综合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发生有形动产经营租赁业务,开具4张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1200000元,税额合计156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开具1张1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80000元,税额10400元。购进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00元,税额4500元;取得1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20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取得5张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票面金额合计2060元。购进一栋不动产,取得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500000元,税额135000元。企业2023年4月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并已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分析

本期销项税额=156000+10400=16640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4500元;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2000+120)÷(1+9%)×9%=175.05(元)

需要注意,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060÷(1+3%)×3%=60(元)

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合计=4500+175.05+60=4735.05(元)

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即135000元;

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4735.05+135000=139735.05(元)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39735.05×10%=13973.51(元)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6400-139735.05-13973.51=12691.44(元)

1.《附列资料(一)》第1行“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售额”列=80000(元)

本行“开具其他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0400(元)

《附列资料(一)》第2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列=1200000(元)

本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列=156000(元)

本月销项(应纳)税额合计=156000+10400=166400(元)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一)》填报如下所示:

2.《附列资料(二)》第2行“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本行“份数”列=2(份)

本行“金额”列=50000+1500000=1550000(元)

本行“税额”列=4500+135000=139500(元)

《附列资料(二)》第8b行“其他”:

本行“份数”列=6(份)

本行“金额”列=(2000+120)÷(1+9%)+2060÷(1+3%)=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175.05+60=2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取得的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扣税凭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9行“(三)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1(份)

本行“金额”列=1500000(元)

本行“税额”列=135000(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

《附列资料(二)》第10行“(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本行“份数”列=7(份)

本行“金额”列=50000+3944.95=53944.95(元)

本行“税额”列=4500+235.05=4735.05(元),本行填写企业本月允许抵扣的所有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

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二)》填报如下所示:

3.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4.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本文来源:北京税务、厦门税务。

【第9篇】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

今天是十二月一日,又到了一个新的月份了。同时又到了广大一般纳税人企业新的报税期了。今天我们来讲下适用于本期无进销存业务的企业,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操作一键零申报。

第一步:登录“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

第二步:点击“填写报表”,点击“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进入后,点击最下方“一键零申报”进行申报。

第三步:弹出提示框,点击“确定”,然后点击“继续”,确认无误后点击“继续”进行申报。

第四步:点击左侧“报表申报”,点击“申报”。

第五步:点击“刷新”,当“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则表明您填写的申报表已传入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增值税申报就完成了。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一键零申报的操作步骤,您学会了吗?

【第10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打开电脑桌面的开票系统(航天圆图标,百望方图标)

点开报税管理------月度统计(统计本月开销项发票不含收入和税额)

报税处理------上报汇总(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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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税------发票管理------发票认证查询不含税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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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核对 34 栏数据(本期补交税额)就是交给税局的增值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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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

一、最新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为4档:13%、9%、6%、0%

1、增值税税率13%(一般适用)

销售货物或者进口货物、销售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计税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

应纳税额=销售额×13%

2、增值税税率9%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粮食等其他国务院规定的货物适用9%的增值税税率。计税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9%)

应纳税额=销售额×9%

3、增值税税率6%

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销售技术等无形资产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计税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6%)

应纳税额=销售额×6%

4、增值税税率0%

出口货物、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跨境销售规定的无形资产适用0%的增值税税率。

二、最新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有3档:5%、3%、1%(阶段性减免)

1、增值税税率3%(一般适用)

3%是小规模纳税人最常用的一种征收率,计税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3%

2、增值税税率5%(特定范围)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增值税税率是3%,但特殊情况除外。比如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等的时候,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则是5%

这是小规模纳税人比较特殊的一种征收率,计税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5%)

应纳税额=销售额×5%

3、增值税税率1%(阶段性减免)

这是特殊阶段减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计税时: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应纳税额=销售额×1%

【第12篇】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

本文目录

一般一家公司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企业都需要交纳什么税?税率多少?

一般纳税人的月缴纳税怎么计算?

有谁知道国税地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般企业应纳税的种类有哪些?

一般纳税人怎么计算各项该交的税?

一般一家公司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一般的企业必交的有5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税。税率我国采用的百分之二十五的比例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规定,我国企业所得税采用25%的比例税率。另外:

(1)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征收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个企业,总是需要经营的,不管经营范围是什么,总之是逃不出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反正已经全面营改增了,增值税一统天下。所以增值税是每个公司都绕不过去的。

即使有的公司是免税,那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但申报还是必须的。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一个公司,最终的经营成果肯定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即使是分公司,虽然不是自己算,但也需要总公司计算分配后自行缴纳。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对于公司来说,本身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雇员工资需要缴啊,股东分红需要缴啊。公司是法定的扣缴义务人,少代扣了也是要负责任的,所以不可掉以轻心。

4、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虽然有限,仅是列举的合同书据和账薄,但每一个公司开业总需要设置账薄,需要投入资本金、需要签订一些合同。这些业务都少不了印花税的身影。

5、城市维护建设税

简称城建税,这是个影子税种,紧跟流转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不复杂,不需要过多考虑,知道即可。

一般企业都需要交纳什么税?税率多少?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额=(收入/1+3%)×3% 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上期留抵进项税) 注:根据公司行业不同税率不一样,主要税率有:3%、6%、11%、17%。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可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零申报。

2、企业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符合条件的公司等可适用15%的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只需按照实际税率10%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 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免征额 )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实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比这要宽泛的多,“工资、薪金所得”只是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中的一种。 更多是针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等。

4、印花税: 应交印花税=收入×0.03% 印花税是非常重要的调节税种。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比如:营业执照,按件贴花五元;房屋租赁合同,按租赁总额的千分之一;购销合同,技术合同,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等。

5、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应缴增值税额×3%

6、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增值税额×2%

7、水利基金: 应交水利基金=收入×0.08%

8、工会筹备金(成立一年后缴纳) 应交工会筹备金=工资总额×2.5%,工会经费=工资总额× 0.004%

9、残疾人保障金(成立三年后缴纳) 按员工人数计算,每年都不一样的标准。

10、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增值税额×7% 以上就是现在大多数企业承担的税费,还没有说有些行业特殊的税费,比如果是广告行业,需要交纳文化事业建设税。 扩展资料: 注册资金大小与公司的税收没有直接关系,公司的纳税主要根据收入计算,唯一的区别就是缴纳注册资金印花税,注册资金印花税(1000万以内)=注册资金*0.05%,注册资金的印花税仅交一次。 在旧的工商注册政策中,因为有实收资本一项,所以无形中公司注册资金的大小体现了一个公司的基础实力,现在实行新政策以后,注册资金仅是一个数字而已,但固有的观念很难短期内改变,因此许多客户注册公司时还是比较在意自己的注册资金大小。 根据我们的经验,一般公司的注册资金大小为:销售类、服务类大多注册100万——300万居多;工程类公司大多1000万——3000万居多。具体注册资金大小根据自己面对的客户群体和市场情况而定

一般纳税人的月缴纳税怎么计算?

一般纳税人都需要交什么税种:

1、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16%;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含税货物及应税劳务*16%(增值税专用发票);

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02%(有些地方不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营业税一般税率为5%。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2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级数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扩展资料认定标准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不予认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4.非企业性单位5.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认定程序1.纳税人提交申请2.税务机关核对申请资料3.税务机关实地查验,出具查验报告4.税务机关认定申请资料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特殊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有谁知道国税地税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国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17%,小规模是3%。

所得税税率25%,微利企业20%。

地税:营业税3%到20%不等;城建税按主税的7%,教育费附加按主税的3%。

个人所得税按收入的大小有专门的速算扣除数。

另外印花税等小税种,视情况而定,按实收资本或者增资的万分之五缴纳,账本五块钱贴花,购销合同的70%的万分之三。

一般企业应纳税的种类有哪些?

企业要交的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个别企业还包括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缴纳以下税费:

一、流转税

主要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流转税是按企业的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征。销售货物计征增值税,税率包括两种,一种是一般纳税人按增值额的13%计征;另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的3%计征。(受疫情影响2023年湖北省小规模免征增值税、湖北省外的小规模减按1%征收增值税)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缴纳教育费附加,2%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二、所得税

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一般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征,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还可能有15%或20%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是以公司利润为基础,进行必要的纳税调整而得出的。公司投资于其他公司而分回的利润,一般不再纳税。公司的利润分配给个人股东时,个人要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税种

包括消费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等,一般企业不涉及,即使涉及,其计征金额很小,对企业影响也很小

一般纳税人怎么计算各项该交的税?

1、增值税 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其中:销项税额为销售货物的不含税依照增值税税率17%计算,进项税额为取得增值税专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以及采购农产品按照13%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采购、销售货物运输费用按照7%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城建税按照应纳增值税税额依照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城建税税率:在城市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

3、教育费附加按照增值税税额依照3%费率计算缴纳。

4、印花税,购销按照按采购和销售记载的金额万分之三税率贴花,营业账簿,记账资金账簿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数依照万分之五贴花,以后就增加额贴花,其他账簿按件五元贴花。

5、所得税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25%税率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此外,如果有应税房产、土地、车船,应当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房产税按照房屋原值减除10%-30%后余值,依照1.2%税率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占有土地面积依照规定单位税额计算缴纳;车船税以每辆(乘人车辆)每吨(载货汽车)按照单位税额计算缴纳;具体纳税期限,减除比例、单位税额,因这三税属于地方税种,请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咨询。 个人所得税以工资薪金收入扣除缴纳“五险一金”再扣除2000元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依照5%-4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有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第13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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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汽修厂开发票能不能直接只开维修费?因为明细太多太杂了。

开票系统上有清单,点进入去列清单就行了。

2请问下,我公司是建筑装饰设计工程类企业,如果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什么进项发票可以抵扣?还是所有的专用发票进项都可以抵扣?

除了规定的不能抵扣的情况外的,都可以抵扣。如:

具体请见增值税税法、实施条例等。

3我们是小微企业旅行社,在和游客签旅游合同时,我们将代景区收取的游客进入景区的门票和旅行社导游费合计额一并写在合同上一起收取了,但我们在买景区门票时只能留有门票副券。门票不属于旅行社的收入,应该为代收款项。为了不影响交企业所得税,我们该怎么做收入?

让景区开具应相代收金额的发票给你们即可。

4我公司收入都是公户进来的款项,但支出需要使用现金,请问如何大额的(七八十万)从公户转出现金,也就是从公户合法转到个人卡上?银行取现金备用金每月最多取多少?

采购等支出前转到个人卡可以填写借款单;支出后填写报销单归还即可。

5我们去年6月份成立的公司,年底算净资产收益率,如何确认期初净资产?

本年成立公司资产负债只有本年的数,净资产=所有者权益=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净利润/各月净资产平均值 *100%。

6请问公司销售出库单上有一行产成品和好几行配件,但开销售专用发票时只开一行这种产成品,因为配件的销售金额都加总到产成品的销售金额中去了,这样税务上通的过吗?

可以。

7我们公司是汽车租赁公司,客户租车时会向我们公司支付一笔首付款和定金,请问我们公司收到的首付款或者定金怎么入帐啊?

如果首付款跟订金都是可以作为货款性质,那就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如果其中一项后期要给客户打回是保证金形式,那就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贷其他应付款。

8请问事业单位安装ld发光艺术字会计应该怎么记账?

金额小的,可直接费用化。金额高计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9固定资产没有发票只有收据怎么入账?

照入账,折旧要做税后列支。

10请问跨年红冲的发票怎样做分录呢?

做红字分录,涉及前年的损益类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有不正确之处欢迎大家讨论 请提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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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导读】:存货有很多种,存货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之一,企业一定要重视存货的计量和保管,那么存货的计税成本与会计成本的差异有哪些呢?下面是会计学堂的小编就此问题整理的相关财务资料,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存货的计税成本与会计成本的差异

存货在发出用于生产产品、销售或其他用途的过程中,由于会计成本和计税成本的差异及存货发出会计计价方法和税务计价方法的不同,从而产生了存货发出的会计成本和计税成本的差异。1。由于存货初始成本差异的存在,在存货的使用流转环节肯定也存在着会计和税务的差异。

但是现行税收政策尚无对该环节差异调整的具体规定,又因综合调整法不符合相关税法规定的配比原则,所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只能采取据实调整法进行处理。采取据实调整法时,企业在按会计制度对存货进行核算确定入账成本的同时,还应对存在差异的存货按照计税成本设置备查簿,对发出的存货按照计税成本进行纳税调整。

在会计处理的基础上,加上差异额来确定所生产的产成品计税成本(或结转库存商品的计税成本),并以此确定该产品销售成本,使隐含在存货中的计税成本得以实现。例:甲公司2004年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

存货的范围有哪些呢?

存货的范围与确认企业的存货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存货的定义建立在会计规定的基础上。因为新会计准则确认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实施条例》相同,所以会计与税法确认存货的范围基本相同。

经过本篇文章的详细介绍关于问题“存货的计税成本与会计成本的差异”欢迎关注

【第15篇】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发票

问:

新办一般纳税人最多可以申请多少张增值税纸质发票,各个地方会有不同的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人税收风险程度,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注: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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