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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系统(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18 08:43:03 查看人数:8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系统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系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系统

【第1篇】增值税系统

提到企业税负,财务人员应该是最头疼的吧,税负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但是企业的税负率过高或过低都不行,我们究竟该怎么去做呢?

金税四期系统即将上线,到时候,税务机关对行业的各税种的税负率会有更加详细的记录,随时监控着企业的浮动比例,同时对浮动比例是否合理进行评估。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套增值税税负管理系统,内含新版税率调整计算表和倒算成本表,方便快捷,亲测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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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核算系统可以自动完成增值税的销项汇总、进项汇总、留抵税额以及每个月的应交税额

多功能增值税测算表

销项发票登记表

进项发票登记表

汇总表

增值税测算表

在白色区域输入税率,系统即可自动算出

税负率倒算成本表

在黄色区域输入企业税负率,系统即可自动算出成本额

另附:管理会计财报分析模板

资产负债表分析

财务指标税负监控表

……

篇幅有限,以上仅为部分展示

完整表格请按以下步骤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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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增值税认证系统费用

2023年全球薪资调查结果显示,持有cma认证的财务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中位数比非认证财务专业人员高出60%,总薪酬中位数高出63%。作为全球薪资待遇较高的管理会计认证,越来越多的会计和财务专业人士选择参加cma认证考试转型管理会计,以满足企业向管理要效益的发展需求。

二〇二〇年cma认证考试费用

2023年度cma认证考试费用

cma认证考试各项费用说明:

cma考生年费:考生需每年按时缴纳会员年费,保证其ima会员资格。需注意,学生考生、教师考生、专业考生在获得cma认证之后,每年的cma考生年费均为260美元。

cma考生注册费:考生在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官网注册时,缴纳的一次性会员注册费。

cma认证考试准入费:即我们常说的cma报名费。考生只有在支付了cma认证考试准入费后,才可注册cma认证考试。

cma认证考试费:即考生注册一门考试所需支付的费用。

cma考位预约变更费:即考生在涉及需要变更考位时所支付的费用。

重要提示:

1. cma考生年费、考试准入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2. cma认证考试费在注册成功超过30天者,考试费用不可退。

3. 建议考生在完成考试注册后,尽快预约考位。

4. 自2023年8月10日起,ima所有产品均需支付6%增值税。

诚然,cma认证考试所需缴纳的费用较国内的其他财会类资格证书高出很多,加之参加培训班备考的考生额外还要向cma培训机构支付一两万的培训费用。

为什么cma考试费用那么贵,还有很多人在考?

一、cma认证考试是一个趋势,发展可期

cma进入中国,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对管理会计的需求,2007年,ima在北京设立第一个中国办事处。历经十多年的发展,cma认证考试成为中国管理会计和金融专业人士的标杆,成为越来越多传统会计转型管理会计的优质之选。

考虑到中国管理会计起步较晚,缺口仍达300万之巨。未来需要越来越多可为企业高效创造价值的管理会计人才。

二、cma资格认证面向人群十分广泛

cma认证考试是ima协会于1972年推出的针对为企业内部管理和财务专业人士提供最具含金量的资格认证,受众人群广泛。

企业财务总监、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预算分析师、一般会计人员、企业中高层管理者、ceo、行政总监、市场营销人员、大学生群体 等等,都可以报名cma认证考试。

其全面、实用的知识体系,帮助持证者掌握可显著提升企业效益的知识和技能,满足企业向管理要业绩的需求。

三、职业晋升、发展的敲门砖

cma认证考试引进中国之初,就被财政部、国资委、商务部列入国家重点人才培养计划。历经十多年的发展,cma知识体系被成功运用到各行各业。得到复星集团、平安集团、用友软件、海尔集团、民生银行、新浪财经、每日优鲜等越来越多企业的认可。对内纷纷组织员工开展cma内训,对外优先招聘cma持证者。

cma认证就像是一块职业晋升、发展的敲门砖,为成千上万的会计和财务专业人士开启了管理会计的大门。

文 | 于适

【第3篇】增值税发票系统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即将上线,很多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与1.0版相比有哪些变化?

变化之一: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合并了发票查验平台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部分功能,在原有基础上更改与新增了一些功能,并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界面如下图:

变化之二: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相比1.0版它新增了如下功能:

1、 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

申报期内使用“抵扣勾选统计”功能进行抵扣申请,并在抵扣申请处理完成后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完成签名确认后可在电子税务局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

抵扣勾选应在签名确认前,确认签名应在申报期内,请关注税款所属期的申报截止日期。每个属期内支持多次签名确认、撤销签名(未完成申报之前)等操作。

2、 抵扣勾选可以撤销

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

对查询出的已勾选发票,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撤销处理(处理完成该发票,该发票就转变为未勾选状态)。

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撤销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撤销勾选信息对话框如下:

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修改,即可实现发票的撤销勾选。

抵扣勾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

3、 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

该功能主要向用户提供出口转内销发票的“抵扣勾选”和“不抵扣勾选”,进入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页面,默认显示页面内容:“出口转内销抵扣勾选”和“出口转内销不抵扣勾选”,可通过点击“出口转内销抵扣勾选”和“出口转内销不抵扣勾选”按钮进行页面切换。

点选“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并且输入相应查询条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可查询出口转内销发票明细。

4、 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查看明细信息处可查看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详见下图。

5、 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

进入首页,可看到注销勾选按钮的,即可进行注销勾选操作。

6、 发票下载

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下载申请查询根据需要填写申请日期、发票类型、进项或销项,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发票下载申请的处理进度,如下图所示: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4篇】增值税发票验证查询系统

纪检监察案件查账主要针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检查对象和党员领导干部,查账的目的是查清违纪违法事实。通过查账,掌握足以说明违纪违法的事实材料,查清是运用什么手段、通过何种途径、采取什么方式来进行违纪违法的,并获取有关证据,这是查账的重中之重。

一、查账的基本方法

(一)顺查法

1.定义:根据会计业务处理的先后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序逐一进行检查。

以原始凭证为依据,核对并检查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核对检查日记账、明细账、总分类账,最后以账簿来核对会计报表。

2.检查程序:凭证→账簿→会计报表。

3.适用对象: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账实不符、业务量少的小型企事业和行政单位。

4.优缺点:可以详细把握本单位账务信息,但必须对每张凭证、每本账簿逐一审查,费时费力,难以抓住重点。

(二)逆查法

1.定义: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相反方向检查的一种方法。

从检查会计报表开始,对可疑账项和重要项目逐项核对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并有目的地审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结果。

2.检查程序:会计报表→账簿→凭证。

3.适用对象:已掌握一定问题线索或业务量大的单位。

4.优缺点:简捷省力,易于快速发现问题,但对查账人员的个人经验要求更高。

(三)详查法

1.定义:对查账期间的全部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查。

详查法既要对凭证、账簿、报表审查,又要审查有关的经济资料(工程立项、合同协议等)并加以分析。

2.适用对象:业务量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或为了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审查。

3.优缺点:审查内容全面,结论和评价准确、科学,但工作业务量大。

(四)抽查法

1.定义:查账期间从全部凭证、账簿、报表等有关资料中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审查并据以推断全体情况的一种审查方法。

2.优缺点:节省时间和人力,但抽查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审查的结论和评价准确性较差。

(五)核对法

1.定义:通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会计记录间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对,确定其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准确的一种方法。

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核对、凭证与账簿的核对、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核对、总账与会计报表间的核对。

2.优缺点:容易发现问题,但比较费时。

(六)鉴定法

1.定义:超出查账人员的能力,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对书面资料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鉴别的方法。

2.内容:如对资料真伪的鉴定,字迹真伪的鉴定,质量、价格的鉴定,经济活动合理性、有效性的鉴定等。

(七)审阅法

1.定义:对凭证、账簿、报表、计划、预算与合同等文件资料进行仔细的阅读审查。

2.目的:通过有关资料的仔细观察和阅读,借以发现一些疑点和线索,以抓住重点,缩小检查范围。

(八)查询法

1.定义:通过询问单位内外的相关人员取得口头或书面证据,以证实某些书面资料和客观事实的一种调查方法,可分为面询法和函询法。

面询法是指由查账人员向被查单位有关人员当面征询意见、核实情况的一种查账方法。

函询法是指查账人员根据查账的具体需要,设计出已定格式的函件寄给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对方的回答来获取有关资料,或对某些问题予以证实的一种查询方法。

2.适用范围:对所发现的可疑账项或异常情况,对内部控制的调查,以及对经济效益的审查都可向有关人员查询,收集真实可靠的证据。

3.重点:在采用查询法时,事先应明确查询什么问题,找什么人查询,如何查询,要讲求方式方法。

(九)盘存法

1.定义:对各项物资进行实地盘存,查证实物的数量、品种、规格、金额等实际状况,确定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盘存法有直接盘存和监督盘存两种。

2.适用范围:用于各种实物的检查,如现金、有价证券、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固定资产等。

(十)计算机审查法

1.定义:运用excel、sql2008数据库、财务审计专用软件等帮助审计人员计算、复算、复核、分析审计数据,查阅分析会计账簿、凭证等数据的一种方法。

2.适用对象:已实行会计电算化记账单位。

3.优缺点:节约时间、提高效率、增加准确性、减轻劳动量。

二、重点账户检查方法

(一)资金账户

1.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通过翻阅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明细账,抽取大额支出银行转账单进行核对,查看对方单位与本单位是否有正常的经济业务事项,着力发现有无挪用公款行为。

2.现金

检查现金账户,主要是对出纳人员保管的库存现金进行突击检查办法,对现金实物进行盘查,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现金账与总账不相符、现金余额超标准、白条抵库、涨库亏库(现金长款短款)等现象,并查明原因,特别是对压库存里没处理的条子要逐个检查分析,弄清楚顶现金的白条子是什么条子,为什么没有处理。

白条抵库亦称“白条顶库”,以不符合财务制度和会计凭证的字条或单据顶替合法单据,挪用库存现金的行为。

定性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处理处罚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与警告或处以罚款:(三)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二)往来账户

1.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有些单位将本应计入收入的款项虚列“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意图坐收坐支。

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核销的应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对那些长期挂账未归还的款项要进行重点审查,看对方是否与本单位有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公款、假借他单位(人)名义虚列应收款项以掩盖其使用公款的目的、已收回款项未交回财务或者先挪用后交回等现象,需要核对相应的业务是否合理,可以找对方对账。

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到所购物资和服务,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三)收入

1.收入分类:

(1)行政单位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出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2)事业单位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 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2.查账要点

(1)从非税收入票据入手掌握收入收款票据的管理领用情况;

(2)检查票据使用情况,发现存根联中作废的发票一式各联票据是否齐全,是否有大头小尾票据,是否有被涂改、缺号等情况。

(四)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很多违纪违法资金都是通过费用报销当时完成的,我们要仔细看每一明细科目的累计发生额度,与其实际业务对照分析,查看支出的合理性,对有异议的明细科目,要分笔核实票据,查验票据的真实性。重点查看在费用报销时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借壳报销”“搭车报销”“重复报销”“擅自提高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问题。

三、异常事项检查方法

(一)异常数字

每一类经济事项在一定时期内都有一个正常的变动范围,根据检查对象经济业务数量的变化,从中发现超过这一范围之外的特殊业务,作为检查的重点。

1.从数值的大小变化发现问题

前提是要掌握经济事项本身的界限,如本单位当月的燃油费超过上月的一倍或数倍就是奇异数字,需要进一步调查,以便弄清疑点。

2.从数字的正负方向发现问题

前提是要掌握经济事项本身的正负性,如库存现金科目,一般来说为正数,如出现负数(红字表示)则为奇异数字,需进一步详细查明。

3.从数字的精准度发现问题

会计核算的数字一般要比财务预算的数字要精确,在会计核算中,该精确地不精确,不该精确地而精确到脱离实际的程度,均可认定为奇异数字。如单位购买一批煤,发票价税合计10000元,散货买卖一般很难出现这样精确的数字,是否为虚假发票或虚假事项需进一步调查。

4.从数字与单位实际业务不相符发现问题

会计数字可以反映一个单位的业务情况,如果会计数字中有明显与单位实际情况不符的经济事项,应该引起重视,需进一步调查了解。如某一单位自公务用车改革后已无公务用车,但发现在账务中出现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报销票据。

(二)异常销货单位

1.从业务范围发现奇异销货单位

任何一个经济实体都有一定的业务范围,如果发现有的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事项与出具凭证单位的业务范围明显不符,则应引起重视进一步调查。如一个车辆维修厂开具了一份出售办公用品的正规发票。

2.从购销单位、收款单位的矛盾发现问题

在正常的经济往来中,购货单位是付款方,销货单位是收款方,如果发现购货单位是a,而付款单位是b,或者供货单位是c,而收款单位是d。

3.从结算的期限长短发现奇异销货单位

一般正常的单位开支中其经济事项发生具有一定规律,办公用品、车辆维修等都有定点单位,如果发现有的销货单位名称陌生、经济事项稀少、交易金额较大,则应引起注意,需进一步查明是否是虚列销货单位,虚构经济事项。

4.从关联单位和关联个人的往来中发现问题

对关联单位和关联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要特别引起重视,尤其是挂账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经济事项。必须要弄清一个单位的内部情况,包括机构构成、人员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社会联系情况等。如某学校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又有国家政策扶持项目,但在财务资料中发现其他应收款科目挂有教育局某领导的款项,且挂账时间较长。

(三)异常银行账户

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支付方式已转为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基本户已全部撤销或不再使用。在授权支付过程中,某单位会将资金从单位零余额账户转账到单位会计、出纳或本单位其他人员银行账户中,形成体外循环,逃避资金监管,形成“小金库”。

(四)异常时间

从经济业务发生的特定时间发现奇异时间。如果原始凭证单据中没有反映经济事项发生的特定时间或所反映的特定时间与经济事项的内容有明显矛盾,都视为奇异时间。如部分单位存在节假日燃油费发票、原始单据中无经济事项发生时间。

(五)异常地点

1.从距离的远近发现奇异地点

在单位的采购事项中,同一商品、物资可以从多渠道、多地点采购,在价格、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一般应就近采购,如舍近求远、又无质量等特殊原因,应视为奇异地点,需进一步调查原因。

2.从物资运动流向发现奇异地点

物资运动流向决定了购销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地点的规律性,如果地点与经济事项的内容无关或者与经济事项的内容相矛盾,则视为奇异地点。

(六)异常结算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目前的结算方式主要以零余额账户、银行存款、现金等进行结算,在检查财务资料时如发现大额提现、大额现金支出应引起重视,重点查看现金支出的原始凭证是否合理,附件是否充分,现金结算起点有无超过1000元,报销内容是否在现金结算报销范围内。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四、重点问题检查方法

(一)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

1.对于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可以检查其所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等资料,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现象,重点查看作废的票据、收据存根联和票据联是否都粘贴完好,将票据存根联的合计数与入账数进行核对,确定票、账是否相符。

2.将单位收款人员和缴款人员保存的单据进行相互核对,验证是否存在差额,若有则需进一步调查,追查资金流向。

3.通过网络、走访等方法收集相关资料,查清单位收入项目和规模,再与账务资料进行核对,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县政府基金目录清单》。

(二)虚报冒领费用

主要舞弊手段有:伪造、盗用、涂改、重报、虚开或购买假发票和费用单据。

1.重点审查报销的原始凭证的合理性,查看报销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票据中有无单位印章或个人手印,特别是代开发票方为本单位个人的发票应重点关注,若没有印章且无明细资料则可能存在虚构经济事项、套取资金问题。

2.针对账务中发现的问题疑点,找领款人或收款单位进行核对,查看其手中的发票记账联、收据与报销的附件项目、金额是否一致,以获取虚报冒领证据。

3.对已获取的证据采用鉴定法进行进一步审查,如对笔迹、手印、印章等进行专业鉴别,以验证真伪性。

(三)票据真伪性

目前单位虚假发票开具内容主要有办公用品、燃油费、维修费、广告宣传费等。如果这几方面的支出奇高,就有可能存在开具虚假发票的问题。应重点审查每年的春节和中秋节所在的月份,是否存在开具虚假发票掩盖其滥发福利和公款送礼的事实。

1.审查发票的填写内容。看发票报销联的抬头、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填写齐全;看发票物品名称是否具体、正确、清楚,如果写的诸如办公用品等类名称且金额较大,对这种情况不论付款用现金还是转账,都可能存在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6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如果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取得的发票将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2.审查物品名称是否为开票单位的经销范围。如家电维修部开具的发票,物品名称却是书。

3.审查开票单位同发货单位、收款单位的名称是否相符,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可以查出发票领购方、详细开票信息等,进而验证是否存在虚构经济事项等问题。

4.审查发票中印章是否存在模糊不清、盖有已倒闭经营企业的公章或税务专用章等现象,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只盖代开发票专用章,而没有经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个体经营者私章。

5.对于账务中频繁出现且金额较大的某企业或个体户开具的发票,应到税务大厅实地调取其开具发票详细信息,确定其是否具有真实经济事项。

6.在检查票据时注意票据正面或背面是否有特殊标记或手写字样,有无刮、擦、涂、改等“痕迹”,发现蛛丝马迹并加以判断。

7.注重查看发票票号与开票日期的逻辑关系,如某一销货单位开具的发票,票号是连续的,但日期却相差甚远;同一天从某一销货单位开具购货内容相同发票,但发票票号相差甚远。

8.运用盘存法,对于发票中记载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物进行实地核对,以确定有无实物入库,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四)“小金库”

1.资金来源(13个)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2.主要表现形式(8个)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等不入账;资产处置、出租、经营等收入不入账;代收款项返还的提成或手续费不入账;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维修费等名义,代开发票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转出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采取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3.查处方法

(1)核实收入。摸清被查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收入项目及收取方式,所有收入的来源渠道和环节,以利于我们确认是否所有收费都已入账。如被查单位有无门面房等租赁事实。

(2)盘点现金。盘点时保险柜、抽屉等要全部打开,将清理借条、收费票据、现金支票、空白支票和转账支票存根、作废存根等资料相结合,与保管的实物资料相结合。

(3)审查支出。首先分析支出项目增减变化情况,查看有无异常现象,如有的单位自某个月开始加班费、值班费、招待费等不合理支出没有了,而办公费、维修费等却突然增加了。其次要审查会计凭证后所附的原始单据,考究其真伪。最后关注账面上违反常规的奇异收支事项,如发现支付汽车保险费的车辆总数超过固定资产中的车辆总数。

(4)抽查票据。审查各种收费票据的购买、领用、缴销登记薄和收据存根,抽查提供的存根及其反映的内容、金额是否真实、完整,开出的收据是否及时、全额入账。

(5)核查往来。重点了解被查单位的下属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财务体制、经济业务往来等情况,选择一定比例的下属单位进行延伸调查,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如用普通收据收取下属单位管理费和水电费,但该单位账上却没有发现此类收入。

(五)重复报销

1.定义:将一张单据报销两次或记账联、发票联各报销一次,把已经挂失或作废的单据又私自报销,把前一个年度已入账的单据抽出在下个年度报销。

2.查账方法:一是重点审查入账的票据是记账联还是发票联,记账联为销售方做销售收入的记账凭证。二是审查票据发生时间,查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对于跨年度票据,尤其是原因不明的要重点审查。三是账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四是全面检查时要注意在不同科目之间或“小金库”中是否有相同的报销业务。

五、常见费用检查方法

(一)办公费

1.主要特征

(1)一般为整数,发票后无具体采购明细;

(2)发票开具日期一般为2月或9月等(春节、中秋等节假日);

(3)售货单位一般为综合性商场、超市、名店等。如**百货大楼、**购物广场、**商务中心等。

2.问题表现:

(1)若发票无经手人签字确认,仅有领导批字,则可能存在虚假开票、虚构经济事项问题;

(2)通过分析财务资料,要确认本单位经常在何处开具发票,该单位是否销售发票中开具的物品,如果该物品不在其经营范围内,则有可能是通过虚开发票报销其他费用;

(二)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不含城关镇)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主要特征:

(1)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表现为:差旅费报销单据仅填写伙食补助、交通补贴等费用,每月报销人数、金额基本相同,其后无其他附件;

(2)虚构差旅活动。差旅费报销单据中填写出差地与实际出差地不符,后附车票等票据与出差地不吻合;

(3)变相旅游。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进行异地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2.问题表现:

(1)虚构差旅活动,变相发放补助。主要表现为:差旅费报销单据仅填写伙食补助、交通补贴等费用,每月报销人数、金额基本相同,其后无其他附件;差旅费报销单据中填写出差地与实际出差地不符,后附车票等票据与出差地不吻合;

(2)变相旅游。根据《***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为此,需要查看本单位有无具体的学习交流、考察活动实施方案,有无详细预算、接洽函,可以通过向相关单位发函等形式印证本次活动是否属实,是否按方案组织实施,是否存在变相旅游等问题。

(3)擅自扩大报销范围或提高报销标准。主要表现为:出差人员未严格执行“所有出差人员统一住标准间(单间),不得住套间”之规定,住宿费超限额标准执行;报销人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本单位将原应由个人承担的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报销出租小汽车费用等;

(4)转嫁报销差旅费。主要表现为:被查单位未能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差旅费,将应由所在单位负担的差旅费转嫁到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

(5)使用公务车辆出差的,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公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细化;(2)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配置和使用管理规定;(3)有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4)有无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5)有无超标准租用车辆、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6)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车辆;(7)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等。

下面着重介绍燃油费和维修费的主要特征和问题表现。

1.燃油费

近年来,部分单位用燃油费发票抵顶一些没有发票的业务,并呈剧增态势。要重点审查燃油费的合规性、合理性等,通过了解被巡察单位公车数量、燃油费年初预算数、当年实际发生数,查看燃油费发票抬头是否正确、发票日期是否为节假日等,以估算本单位燃油消耗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存在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问题

(1)主要特征:

1)年初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相差较大。通过将燃油费年初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进行对比,查看二者数据差距规模;

2)发票日期为节假日;

3)发票抬头不合规(抬头为个人、单位简称或其他单位等);

4)发票日期集中,无加油车牌号,并存在故意涂改日期现象。

(2)问题表现:

1)私车公养。若发票抬头为个人,则需记下其姓名,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私车公养问题;若发票抬头为车号,则需将其与被巡察单位公车车牌号进行对比,确定是否为单位公车,防止私车公养问题;

2)公车私用。通过查看发票日期,结合当年日历,审查有无节假日加油情况,是否存在公车私用问题;

3)超预算支出。通过将燃油费年初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进行对比分析,确定超预算支出数量及比例;

4)燃油费消耗过大。通过将被查单位当年燃油费消耗总量与公车数量进行对比分析,计算出每辆车每天燃油费消耗值,与理论值相对比,确定燃油费是否存在消耗过大问题。

2.维修费

(1)主要特征:

1)维修费发票报销频繁,且金额较大,后仅附维修清单;

2)维修发票为同一个汽车修理厂或公司,资金来往频繁。

(2)问题表现:

1)维修频繁,汽车零部件的维修更换频繁、重复修理,涉及金额较大;

2)维修汽车零部件与公务用车所需零部件不符,存在私车公养现象;

3)车辆超标准装修,或维修车辆不在本单位公车车辆信息表内。

(四)会议费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议费,一般是指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召开会议(或举办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会议经费主要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含会议室租金、设备租赁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主要特征:

(1)原始凭证仅附由**会议中心、**宾馆等单位开具的会议费发票,无会议通知、预决算表、签到册等资料;

(2)会议方案所安排时间、人数等与实际签到册时间、人数不一致,人数相差较大;

(3)会议费中涉及到的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餐费等费用与规定标准相差较大。

2.问题表现:

(1)会议费预算未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超预算支出;

(2)一、二、三、四类会议会期超过限定天数,参会人员超过限定参会人员数量,工作人员超过会议代表人数限定比例;

(3)会议费超过综合定额标准;

(4)会议费中超范围列支不属于会议费范畴的费用;

(5)会议费是否向参会人员收取,是否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6)会议费报销时未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7)会议费是否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有无存在以现金方式结算,县级机关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是否按照协议价格结算;

(8)会议费报销了违反规定或者超标准开支的费用(《***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备案召开的会议;会议安排高档套房、配发洗漱用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提供高档菜肴、

烟酒、水果;会场摆放花草,制作背景板;组织会议代表旅游、与会议无关的参观,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使用会议经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发放纪念品。

(9)查看会议签到册、文件等资料,并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实际参会人数,确定是否存在报销时故意虚增参会人数,以会议费掩盖其他经济事项等问题。

(五)培训费

培训费是指县级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

1.主要特征:

(1)培训费发票一般为整数,且发票抬头为**旅游公司、**酒店或**风景名胜区;

(2)凭证后仅附培训费发票,无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2.问题表现:

(1)未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

(2)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是否于每年3月1日前同时报**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3)培训费超过综合定额标准(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和讲课费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合计

90

70

70

50

280

(4)培训费未按照15天以内、超过15天、超过30天等综合定额标准控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

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填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和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5)讲课费(税后)超标准执行(《***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支撑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6)以培训费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以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安排高档套房、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上高档菜肴、并提供烟酒;

(7)报销费用时未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8)报销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费用,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

(9)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未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而是以现金方式支付。

(10)如培训已取消,但仍然报销,存在开票单位与培训地不一致现象,有“借壳报账”嫌疑。

(六)宣传费

宣传费是指部门单位通过发布广告、分发印刷资料、发放雨伞等实物以达到扩大影响层面目的而产生的费用。

1.主要特征:

(1)宣传费凭证后仅附发票(一般为本单位干部代开发票),再无其他明细资料;

(2)为达到宣传目的而购买的雨伞等实物远远超过市场价格。

2.问题表现:

(1)通过新闻媒体、钢架构宣传墙等方式发布广告,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存在以宣传费名义报销其他费用问题;

(2)将免费读物当有价商品列支(须调查书籍等是否为免费配发读本);

(3)无中生有套取费用(需实地调查发票开具内容是否在发票开具单位经营范围内);

(4)报销时仅附发票,无任何培训费明细附件,是否存在开具发票单位与转账方不一致等问题;

(七)大额建设支出

1.主要特征:

(1)凭证后仅附工程结算发票,没有工程价款结算单等详细资料;

(2)工程项目无预决算资料、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等。

2.问题表现:

(1)项目可研报告、发改批复文件、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资料缺失;

(2)针对大额建设支出无任何会议记录,或者有会议记录但参会人员为党委(党组)部分成员,民主集中制未得到有效实施;

(3)合同签订方、发票出具方、工程款收取方三方名称不一致;

(4)无工程价款结算书,没有工程明细等资料。

(八)现金支出

1.主要特征:

(1)大额现金支出频繁;

(2)超过1000元结算起点的单笔支出均以现金方式支付;

(3)以现金方式支出时,凭证后仅附有收据或收条。

2.问题表现:

(1)大额资金以现金方式支出,现金管理混乱;

(2)未严格执行结算起点相关规定;

(3)支付现金时,仅有收据或收条,再无其他任何资料;

(4)白条抵库。

(九)固定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较低,部分单位未按要求设立固定资产科目,有的虽然设立了,但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

1.主要特征:

(1)固定资产科目未设置,或已设置但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

(2)未建立固定资产报废、销账制度。

2.问题表现:

(1)未设立固定资产科目,或虽设立但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

(2)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而未纳入;

(3)未建立固定资产报废、销账等管理制度;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未履行严格公开拍卖等手续,随心所欲,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5)固定资产处理的残值收入未计入账内。

【第5篇】增值税真伪查询系统

在日常工作中,会计接触最多的就是发票了,现在增值税发票管理越来越严格,税务机关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假发票的情形,会计要严把发票关,不要在发票上出问题,被税务稽查。

会计收到增值税发票以后,如果用肉眼无法判断发票的真伪,除了登陆本地的税务网站查询发票的真伪外,还可以登录税务总局的全国发票增值税发票查验系统。今天老会计手把手告诉你。

当我们收到一张增值税发票,想要检查真伪的时候:

1,找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2、登录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3、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安装完成后,对照增值税发票上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具金额:

4、按照顺序一步步填写完成,然后点击查验:

5、如果增值税发票查询一致无误,显示的内容跟纸质发票一样的内容:

6、如果增值税发票有问题,会显示:

有些时候增值税发票查询不到,有可能还没有及时同步,所以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7、带有清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真伪,跟上面差不多一样:

8、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以后,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会出现:

9、就会看到开具发票的详细资料,点击查看货物明细清单,出现货物清单,把开具出来的跟这个对照一下,看看两个的内容是不是一样:

①可查验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包括:(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③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增值税发票检查真伪就是这么简单,你学会了吗?

【第6篇】增值税网上申报系统

一、注册及登录路径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登录方式:使用域名网址登录。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建议收藏使用)。

二、注册及登录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注意: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为方便纳税人,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一)实名登录

▶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1.用户注册

初次登录的纳税人,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2. 用户登录

(1)注册成功后纳税人可使用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登录。

(2)纳税人还可采用支付宝登录。采用支付宝登录的纳税人,点击页面下方支付宝登录,打开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3.用户身份选择与切换

(1)【企业办税】模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企业办税模块中可自动带出企业信息。选择一家企业点击【企业进入】,可办理该企业相关业务。如图5。

(2)【个人办税】模块,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3)选择【企业办税】进入后,点击右上角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用户授权及授权审核方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其他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取得企业【办税员】权限

(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路径:

①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②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③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3)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②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5. 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二)账号登录

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采用原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如图10。

(三)ca登录

纳税人可安装控件后点击【开始认证】进行ca登录。如图11

三、新版主界面介绍

登录后页面分为页头和内容区两部分。

页头是搜索和退出等功能。

查询出的搜索结果,将鼠标移动上去,可以显示出对应功能的完整功能名称。

点击进入后,可在上方查看完整功能路径。

内容区分为左列的功能区、上方的办税区和下方的消息区。

上方的办税区进行涉税业务的办理,查询区进行涉税业务的查询等等。点击相应进入模块。

下方的消息区为三个模块,“我的待办”、“服务提醒”、“通知公告”。“我的待办”涵盖了纳税人征期内未申报等待办事项,“服务提醒”涵盖了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涉税实现处理进度等,“通知公告”涵盖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发布的公告通知内容等。

左侧的功能区分为“常用功能”、“套餐业务”、“特色业务”。常用功能模块,纳税人通过“设置”按钮,可以编辑增加自己的常用功能,以便后期使用。“套餐业务”、“特色业务”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的一些主要的固有或特有功能。

四、新增及优化的主要功能介绍

(一)用户中心

纳税人通过点击“用户中心”实现对自身基本信息、平台信息的管理和查看。目前包括纳税人信息、电子资料、用户管理等大类。

4.1注册及登录路径

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使用软件环境建议为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浏览器版本为ie8.0及以上。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使用域名网址登录。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建议收藏使用)。

4.2注册

4.2.1功能概述

未开通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通过该功能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4.2.2操作步骤

打开ie浏览器-录入网址-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首页-打开登录页,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4.2.3注意事项

4.3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为方便纳税人,在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账号登录和ca登录等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4.3.1实名登录

4.3.1.1功能概述

已实名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使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并正确填写手机验证码后登录电子税务局

4.3.1.2操作步骤

▶选择实名登录时,需要先填写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可以是注册时纳税人自己填写的用户名,也可以是注册时的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并点击【登录】进行登录。

▶纳税人还可采用支付宝登录。采用支付宝登录的纳税人,点击页面下方支付宝登录,打开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4.3.1.3注意事项

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

4.3.1.4用户身份管理

4.3.1.4.1用户身份选择

登录成功后,纳税人要选择登录的身份,目前登录的身份分为企业身份和个人身份。

(1)【企业办税】即纳税人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等身份登录。登录框中会展示登录人名下(即登录人在该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所有企业,登录人需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登录来为该企业办税。

(2)【个人办税】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4.3.1.4.2用户身份切换

切换身份信息为自然人、企业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办税身份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3.1.4.3用户授权

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获取企业【办税员】权限,企业授权绑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由办税人员发起申请绑定;第二种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代表企业主动绑定办税人员。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4.3.1.4.3.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

1.发起申请:

(1)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2)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3)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4.3.1.4.3.2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1.新增办税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2.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注: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4.3.2账号登录

4.3.2.1功能概述

原国税联合网厅的注册用户,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账号登录,输入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3注意事项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后发现绑定的企业比联合网厅少,是由于这部分企业注册原联合网厅时输入的手机号或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则,是无效的,因此这部分企业纳税人只能通过实名注册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ca登录

4.3.3.1功能概述

持有ca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可使用ca盘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ca登录,插入ca证书-读取数据-输入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3注意事项

需先下载ca控件和驱动并安装后,方可使用ca盘登录。

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推行无纸化办税,纳税人提交电子资料时需加盖通过ca数字证书绑定的本企业电子印章,以保证所提交的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未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税务局则不予受理该项电子资料。

4.3.4用户管理

纳税人可查看和维护用户基本信息

4.3.4.1修改个人信息

4.3.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个人信息修改”模块修改注册的手机号。

4.3.4.1.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用户可以在手机号码这一栏进行注册手机号修改。修改信息时,需要进行短信验证。纳税人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向纳税人填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纳税人填写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保存】,提交并验证通过,则手机号码修改完成。

4.3.4.1.3注意事项

4.3.4.2我的企业

4.3.4.2.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我的企业”模块查看自己名下的企业,申请企业授权绑定或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我的企业】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我的企业】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与自己相关的企业,以及自己在企业中所担任的角色,角色包括“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者点击“申请授权”申请企业授权绑定;也可点击“解除授权”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3注意事项

4.3.4.3用户授权管理

4.3.4.3.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用户可在“用户授权管理”模块管理办税人员,查看与本企业绑定的所有办税人员,新增办税人员或变更、解除办税人员的办税授权。

4.3.4.3.2操作步骤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用户授权管理】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本企业下所有的办税人员;点击“新增授权”新增办税人员;也可点击“更改授权”调整办税人员的办税权限,或者点击“解除授权”办税人员与本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3.3注意事项

4.3.4.4修改密码

4.3.4.4.1重置密码

4.3.4.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账户安全”里修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

4.3.4.4.1.2功能概述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修改密码】输入旧密码确认身份,输入两次新密码确认输入密码的正确性。请牢记新密码。

4.3.4.4.1.3注意事项

4.3.4.4.2找回密码

4.3.4.4.2.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忘记密码,可登录前修改密码。

4.3.4.4.2.2操作步骤

点击登录页面【忘记密码】,通过验证实名身份进行密码重置

4.3.4.4.2.3注意事项

4.3.4.5注销用户

4.3.4.5.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可以在“账户安全”里注销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

4.3.4.5.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注销】,确认注销协议,通过手机验证码确认身份,注销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注销后将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涉税业务。

4.3.4.5.3注意事项

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暂不限制注册次数。

4.3.5纳税人信息

4.3.5.1纳税基本信息查询

4.3.5.1.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当前登录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等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注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税务信息、业主信息、投资方信息、总分机构信息等。

4.3.5.1.2操作步骤

4.3.5.1.2.1基础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基础信息】,进入界面。

4.3.5.1.2.2注册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注册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3企业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企业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4税务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税务信息】,进入界面。

4.3.5.1.2.5业主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业主信息】,进入界面。

4.3.5.1.2.6投资方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投资方信息】,进入界面。

4.3.5.1.2.7总分机构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总分机构信息】,进入界面。

4.3.5.1.3注意事项

4.3.5.2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包括税种、税目、申报期限、纳税期限、征收率、税率和单位税额、征收代理方式、缴款期限、认定有效期等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进入界面。

4.3.5.2.3注意事项

4.3.5.3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4.3.5.3.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已核定的发票种类、最高开票限额、持票最高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和每次最高购票数量以及购票人信息等发票核定信息。

4.3.5.3.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进入界面。

4.3.5.3.3注意事项

4.3.5.4资格信息查询

4.3.5.4.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询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等纳税人的资格信息。

4.3.5.4.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4.3注意事项

4.3.5.5核定征收信息查询

4.3.5.5.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询企业所得税核定信息和其他税种核定信息。

4.3.5.5.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核定征收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5.3注意事项

4.3.6我的待办

已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人税种登记(认定)流程,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需要申报的税种信息。

查看主界面中间下部分的【我的待办】,点击“办理”,页面跳转到对应的申报表中。

(二)我要办税

纳税人通过登陆“我要办税”发起业务办理申请,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事项、风险管理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例如:

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功能界面】

②直接在搜索功能里面搜索关键字“增值税”,在【搜索结果】下方选择对应的【增值税一般申报】

搜索界面:

发票使用操作说明--发票票种核定

【模块说明】

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功能界面】

②直接在搜索功能里面搜索关键字“发票”,在【搜索结果】下方选择对应的【发票票种核定】

搜索界面:

(三)查询中心(我要查询)

查询中心目前涵盖了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优惠信息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证明信息查询、涉税中介机构信息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违法违章信息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应申报清册查询、邮寄信息统计查询、物流信息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失信行为查询等功能。

搜索界面:

(四)互动中心

互动中心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实现互联互通、在线交互。目前主要提供我的消息、预约办税、在线交互、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权益保护等功能。

(五)公众服务

公众服务主要是一些无需登录即可查看的功能。目前包括通知公告、咨询辅导、公众查询等大类。

(六)个性化办税

个性化办税主要为纳税提供个性化功能。目前包括套餐及组合业务、特色业务、定制业务等大类。

如果各位在操作使用上还有什么问题可咨询0471-8942366,电子税务局将不断增加和优化功能模块,我们也会持续为您更新操作指引。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内蒙古税务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5号

【第7篇】增值税纳税申报系统

(文末可免费领取全套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

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流程

小规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注意: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

二、(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

……

由于篇幅有限,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这里了,想要领取完整增值税纳税申报实操的小伙伴,下方有领取方式哦

领取方

点击小编头像,私我回复:资料,即可免费领取哦!

【第8篇】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应按以下要求填报:

01、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1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栏次,最终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02、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关栏次,最终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5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9篇】离岸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系统

出口项目增值税免税和征税政策

一、出口货物和劳务及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政策:

1、适用出口免税的货物:列举14项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7)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8)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9)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如油、花生果仁、黑大豆等。

(10)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1)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1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3)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4)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已变化)。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和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例题∙多选题】下列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 )。

a.加工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b.用于境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c.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d.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用于境外承包项目的货物享受免税并退税政策。

3、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零税率的除外:

(1)下列8项服务:

①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②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③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④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⑤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⑥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⑦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⑧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2)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①电信服务。

②知识产权服务。

③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④鉴证咨询服务。

⑤专业技术服务。

⑥商务辅助服务。

⑦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⑧无形资产。

【解析】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第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第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4)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未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6)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7)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4、新规: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

了解:“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是指经国家批准的专业市场集聚区内的市场经营户自营或委托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经营的单位,按照海关总署规定的市场采购贸易监管办法办理通关手续,市场经营户向主管国税机关自行申报或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代为办理,实行出口货物免税管理。

二、出口货物增值税征税政策:

(一)税额计算: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行为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10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系统

为做好2023年“五上”企业及投资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秦汉新城发布了《关于申报“五上”企业及投资项目入库的通知》,明确了申报范围、申报时间等事项。“五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行业类别涵盖工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房地产及服务业等领域。

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范围截至2023年10月还未纳入国家统计库的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申报类型及时间

不同类型的企业将分别由“月度入库”和“年度入库”进行申报。月度入库仅限新建企业申报。具体指2023年10月1日之后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工业、贸易和服务业企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以及新开业或重新纳入统计调查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年度入库主要由“成长型”企业申报。具体指2023年10月1日之前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的工业、贸易和服务业企业。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前。

申报材料清单

“五上”单位共性申报材料: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他分行业申报材料如下:

一申报规模以上工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备注▲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改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和直管统计机构公章的战新产品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二申报资质内建筑业申报标准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所需材料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复印件;最近一期施工合同或纳税申报表。

三申报限上批发和零售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若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商品销售额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报表复印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统计部门的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备注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四申报限上住宿和餐饮业申报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若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没有相关的财务指标,可用营业额代替)。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的报表复印件)。▲ 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备注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营的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五申报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申报标准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所需材料若有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规模以上服务业申报标准g、i、n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l、m、p三个门类和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o、r两大门类和社会工作行业大类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各字母代表的门类备注如下)。所需材料▲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备注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p:教育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七申报“投资项目”指南申报标准计划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材料法人入库▲项目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扫描件。▲项目施工现场照片。▲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合同。▲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入库▲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文号、项目甲方、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及总额、签章及日期等。▲项目施工现场照片,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拍摄项目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人等,照片必须有施工迹象和项目公示栏。▲施工合同,至少包含以下要素: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施工起止日期、合同金额、支付方式、签章及日期等。▲建设单位为外省法人或本省非法人单位的项目,除以上材料外,需增报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营业执照(或证书)。单纯设备采购项目入库▲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设备到位照片,至少包含以下要素:拍摄项目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拍摄人等。

咨询服务电话

秦汉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统计调查中心工 业 屈子云:029-33136126

建筑业 刘 超:029-33136125

房地产 雷海山:029-33136126

贸 易 文 镇:029-33136125

服务业 穆亚龙:029-33136125

投 资 刘 娇:029-33136126

(来源:微动秦汉)

【第11篇】增值税发票查询系统

今天我们主要讲讲的怎么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具体来讲,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

首先我们平常用的网站是这个,而增值税发票查询是不能在这个平台查询的。

如果你用这个查询增值税发票,会有如下提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统一到下面这个网站查询。

说到这,很多小伙伴实际查询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傻傻分不清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说说什么是发票代码、什么是发票号码。

如上图所示,左上角是发票代码,发票代码是10位数字;右上角是发票号码,发票号码是8位数字。当然,图中我们也标出了发票密码的位置。

然后分别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就可以查询啦,切记开具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哦!

昨天老板给了小编一张发票,小编就差点搞晕了,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是不是很简单呢?

最后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购买假发票,收到假发票要及时上交举报哦,尤其企业,切记远离假发票,近些年来国家对假发票处罚力度越来越大,最高判处死刑,所以企业要提早预防风险!

在喧嚣的经济中与税完美邂逅,给你不一样的财税视角!

【第12篇】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系统

最近发现,会计这行干久了,各个都有一双识别发票真伪的火眼金睛。

前几天,某个会计社群里有人就晒出这么一张“与众不同”的发票,来问大家能不能用?我觉得这个知识点大家都得了解一下,就赶紧过来分享啦~

1

“问题”发票被证实有效?!

你看出这张发票有什么“问题”了吗?

肯定呀有人心想,这不是小意思嘛!看看这张票,明显没有发票章,群里也有人立马回了句“不能用”,毕竟,根据大家以往的经验,电子发票也得有发票章才有效

但我也有些奇怪,现在电子票发票章都是开票系统自动生成,一般不会出现这种错误。疑惑渐起,随后找了另一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做了下对比:

这一对比,看出端倪了,群里发出来的发票,右下角根本没有“销售方:(章)”栏次,这难道是一张假票?

随即去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了真伪:

也能查到相关信息,奇了怪了,这到底是什么发票?通过政策查找,终于找到了答案,这票是有效的!

2

相关政策来说话

原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有人要说了,光看这个也看不出什么呀,别急,我们再去看下此公告的解读

根据解读第三点,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简化了发票票面样式。

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采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代替原发票监制章,更好适应了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需要。

有了以上信息,我们再去对比两张发票,果然,第一张票项目名称和右下角签章处都均与以往的电子票有差异,再加上能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到信息,最终可以认定这张票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出来的有效发票。

那以前那种样式的电子票还能用吗?解读中对此也做了说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附件1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税务总局另行公告前,继续有效

3

如何查验这类电子发票真伪?

拿到这种没盖章的电子发票,除了在查验平台上查验真伪外,是否有其他方式检验发票内容真实无修改呢?

当然是有的,我们可以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进行发票电子签章验签。

先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点击“相关下载”

进入之后,找到ofd文件阅读器,点击下载:

最后在电脑桌面上形成的图标是这样的:

使用 ofd 阅读器打开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右键点击电子发票上的税务监制章,选择验证:

验证有效,会弹出下图的提示:

好了,以后大家收到这种票就知道如何辨别了吧!

来源:办税服务中心

【第13篇】增值税发票真伪查询系统

嗨,朋友们大家好!

欢迎来到人人查看。日常生活中啊我们经常会遇到发票的真假的一个判断,那么在人人查当中啊这个企业信息下面有一个发票查验功能,也就是说来查询相应的发票真假。

我们可以通过相应的输入相应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及相应的一个发票上所写的一个校验码来查询相应发票的真伪,那么发票就涉及到咱们日常生活中的所有的证明环节了,比如说报销了,比如公司的财务,啦包括我们购买一些大呃店的一些商品,对方给我们开的发票是不是相应的这么一个真发票?

使用人人查的时候多看一下我们样本数据,看一下相应的这个查询的结果是不是我们想要的,如果是那么我们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相应的操作,那么使用人人查请关注我的主页或全网搜索人人查进行使用,希望这个发票查验的功能能帮助到您,拜拜。

【第14篇】增值税税控系统

一.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

1.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注意: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1)购买时:

借: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管理费用

2.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23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支付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2)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二.税控收款机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的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三.如何区别税控收款机和税控专用设备?

1.税控收款机,是一种带有税控功能的收款机,不需要区分首次购进还是非首次购进,均只可抵扣税额部分,其中,一般纳税人必须凭专用发票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凭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2.税控专用设备,是抄税报税时使用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可抵免 。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1)在2023年12月1日后首次购进的,可以价税合计全额抵扣,必须凭专用发票。如果非首次购进,则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部分,不能价税合计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

(2)支付的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都允许抵减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第15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

六十条增值税管理制度!从领购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流程:一应俱全

对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公司来讲,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谓是相当熟悉!但财务人员对于它的使用和管理,不能毫无头绪。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份具有六十条,长达上万字的增值税管理制度,大家一起来学习吧。【文末有获取方式】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管理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操作管理办法

……

.............篇幅有限,就给大家展示到这里,需要增值税管理制度的朋友,可通过下面方式获取~~

增值税系统(15个范本)

提到企业税负,财务人员应该是最头疼的吧,税负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但是企业的税负率过高或过低都不行,我们究竟该怎么去做呢?金税四期系统即将上线,到时候,税务机关对行业的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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