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发票系统金税盘下载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增值税发票系统金税盘下载
航信开票软件下载发票操作:
1、登录开票软件。
2、点击“发票管理”(图1)----点击“网上领票”(图2) -----点击“领用发票”(图3).
3、纸质发票下载:选择日期—点击“查询”—选择对应发票点击“发票下载”。(图4)
4、电子发票下载:点击“手工下载”----选择电子发票---输入数量---点击下载(图4)
【第2篇】增值税普通红字发票如何申报表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二、如何申请红字专用发票?
【答复】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三步:红字信息表填开、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可以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填开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
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1)购买方取得专票已抵扣情形:
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购买方在当期申报时依据《红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红字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注意:购买方已经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已抵扣】;购买方于非申报期已认证通过但是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依然是选择【已抵扣】,待申报期时需要申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
(2)购买方取得专票未申报抵扣情形: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且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注意:购买方未申报抵扣进项发票的选择【未抵扣】。
2、销售方申请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信息表》,销售方填开《红字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二步: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红字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码”的《红字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纳税人也可凭《红字信息表》电子发票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红字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特别提醒:填错的信息表未上传时,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一旦上传成功,纳税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销。应凭已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全部联次和《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加盖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信息表的作废。
第三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红字信息表》一一对应。
特别提醒:没有上传成功的信息表可以重复进行上传,上传成功也审核通过的信息表,没有开具负数发票的前提下可以重新下载。
三、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复】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纳税人需携带已开具发票各联次、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证明材料、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还需提供复印件),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
四、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复】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对应红字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第3篇】浙江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因为需要报销,网上买了东西后,照常让店家那边开发票,对方回复说是电子发票。
没问题,其实,我每次去向对方要发票的时候,那些店家基本上回复的都是电子发票。
可真正收到他们的说的电子发票时,我才发觉和我平常收到的发票不同:没有密码区、栏数也感觉少了很多(那时我还没发现一个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个是【通用(电子)发票】)。
于是我去发票查验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刚输入【发票代码】,就发现显示【发票代码有误】,心想着这不会是一张假的发票吧。
于是我就委婉地去问店家:你们的发票怎么和平常看到的不一样呢,没有密码区?
店家那边就回复我说:我们的是普通的电子发票,不是增值税的哟,浙江税务局可以查。
于是我又跑去浙江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我要查询】——【发票查询】——输入相关内容,果然查询到了。
等结果出来,我才发现我是多么的孤陋寡闻,我们平常说的电子发票就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我们还用不到),可有的人说的电子发票却是真正的电子发票:通用(电子)发票,但在四川这边好像没看到过这种通用(电子)发票呢,这是不是只有浙江那边才有的呢?
【第4篇】江西省增值税发票查询
近日
不少市民朋友咨询
自己买的两轮车应该上什么牌
要带什么资料
去哪里上牌
今天
我们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01
两轮车车牌都有哪几种?
目前
在赣州市道路上行驶的两轮车
总共有4种车牌类型
① 两轮摩托车或电动两轮摩托车车牌
② 两轮轻便摩托车或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车牌
③ 两轮“超标车”车牌
④ 电动自行车车牌
注意:2023年6月30日以后,已停办两轮“超标”电动车上牌登记业务。
02
如何判断两轮车上哪种牌照
除自行车外
所有两轮车都必须上牌后才能在道路上行驶
至于上哪种牌
需要看车辆的合格证
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合格证上的
车辆品牌/车辆类型一栏会明确注明
普通两轮摩托车
车牌颜色为黄底黑字
所需驾驶证:d照/e照
申请年龄:18周岁-60周岁
车辆类型:普通二轮摩托车
主要技术参数:无论是何种驱动方式,其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
轻便两轮摩托车
车牌颜色为蓝底白字
轻便摩托车为摩托车的一种,分为电力驱动和燃油驱动,但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所需驾驶证:d照/e照/f照
申请年龄:d照/e照18周岁-60周岁,f照18周岁以上
车辆类型:轻便摩托车
主要技术参数:如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小于等于50ml,如使用电驱动,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等于4kw。
两轮电动自行车
车牌颜色为白底红字
所需驾驶证:不需要驾驶证
驾驶年龄:16周岁以上
车辆类型:两轮电动自行车
主要技术参数:一定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400w,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的两轮车。
03
两轮车上牌流程
买车→→骑两轮车到查验点进行查验、拓印车架号→→准备所需材料→→到赣县交警大队车管业务大厅受理→→领取牌证
摩托车查验点:
(1)城区:江西康大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交警查验区)地址:赣州市赣县区梅林镇燕塘北路城北大道赣县汽车职业技术学校附近。
(2)乡镇:
a、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王母渡中队 地址:赣县区王母渡镇潭埠小学西南300米;
b、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沙地中队 地址 :赣县区沙地镇105国道西南40米;
c、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南塘中队 地址:赣县区南塘镇g238国道与东一路交叉口北200米。
查验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周末不受理)
电动车自行车查验点:
(1)赣州晖云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交警查验区) 地址:赣县区赣新大道131号工业园加油站旁边;
(2)赣县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交警查验区) 地址:赣县区赣新大道89号。
查验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周末不受理)
业务受理地点:
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所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周六至周日:9:00-12:00,14:30-17:00
04
两轮车上牌所需资料
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上牌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车主为公司/单位的:需提供该公司/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该代理人的委托证明(需加盖公章)、该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所需资料:
(一) 申请表
(二)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车主为公司/单位的:需提供该公司/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该代理人的委托证明(需加盖公章)、该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 江西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 非机动车产品合格证(合格证符合3c认证)。
(五)非机动车查验记录表(需手工拓印该车的车架号)
温馨提示:想购买上红牌的电动自行车的朋友一定要核实清楚您想购买的车辆是否为电动自行车,您可以向商家了解,也可以登录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在信息公开目录里查询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产品目录。
05
两轮车上牌收费标准
一、摩托车(包括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上牌费用:
二、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上牌费用:免费。
还要告诉大家的是,机动车(不含摩托车)登记业务,实行“全市通办”服务,并统一操作流程和标准。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实行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五区同城通办服务,免提交居住证明,经车主自行申告住址后直接就近登记。
最后
送您一张小卡片
如您还需了解其他车管业务
欢迎留言咨询~
【第5篇】2023年7月增值税普通发票怎样报销
从2023年1月21日开始,在北京新注册的纳税人可以开具电子增值税发票,发票的范围是全国性的!让我们来看看一些常见的问题〜
一、普通增值税电子发票报销时,发票的有效性与纸质发票的有效性一致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发行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收货人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格式文件,其法律效力与税务机关监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
二、对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如何申报填写最近收到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答:根据(交通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总局2023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批量选择和收费电子发票确认服务。纳税人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的使用目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申报扣除电子发票的进项税额。应在增值税申报附表二(当期进项税额明细)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关栏中填写。
三、最近收到卖方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未在发票上盖章,可以使用这张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平台开具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属于税务机关的监督下制作的发票,使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印章,其法律效力,与普通增值税发票相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格式为ofd格式。
四、对于普通消费者,酒店开出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下载和打印。可以要求对方打印电子发票的纸质版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 31号),购买者应当场向纳税人索取纸质发票。纳税人应免费为顾客打印电子发票。
【第6篇】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
视频:
,时长01:39
具体操作:
01、用户登录
登录厦门税务app,点击右上角的按钮:
进入登录界面。输入自然人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
02、功能路径
1.选择页面最下方的【办税】,点击【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普票/电子普票】。
2.点击【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申请】,完成身份认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阅读代开声明,勾选”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全部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申请单填写界面。
03、填写开票信息
1.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领取方式默认为电子发票领取。填写业务发生地、街道乡镇、取票大厅,点击【下一步】。
2.填写收款方信息,*为必填项。注意电子邮箱是开具电子发票的接收邮箱。
3.填写付款方信息。(设置常用付款方后,下次可以直接选择常用付款方代开电子普票)。点击【下一步】。
4.填写货物明细。
5.如果货物明细超过8条,请使用销货清单。填写印花税合同类型。点击【保存申请】,弹出窗口“确定要保存该申请单?”,点击【确认】即可保存。
6.点击【提交】,弹出窗口“确定要提交该申请单?”,点击【确认】即可提交。完成申请单提交,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审核,待状态变更为“已受理”,纳税人可进行缴款或者开具发票等操作。
04、缴费开票
1.选择页面最下方的【办税】,点击【发票使用】—【代开增值税普票/电子普票】,进入【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缴款】,选择发票类型、申请日期,点击【查询】,可查询发票状态,状态显示为“审核已通过”时,点击下方的【缴款】按钮,选择对应缴款方式,完成缴款。
左右滑动进行查看
2.缴费完成后,进入【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查询】,填写有关信息,点击【查询】。
3.发票状态为“打印成功”即开票成功。
05、查看发票
进入【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查询】,发票类型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点击【查询】,状态为“打印成功”。点击下方的【查看发票】,可查看代开的发票。
温馨提示: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电子化形式存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
【第7篇】深圳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广东深圳市如何快速制作发票电子台账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假发票的情况,没遇到会觉得庆幸遇上了真的是后悔莫及了,现在骗子也多,所以查询发票真伪真的很重要的,能避免降低很多风险和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现如今互联网上可以快速查询发票真伪的平台有很多,国税官网上可以保证查询发票的准确度。目前主要的就是可以登陆国地税局官方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发票查询打开网站,点击导航栏中纳税服务,点击“增值税发票查验”,输入发票的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的开票金额,获取验证码,输入这些发票的基本信息,你就可以查询到对应发票的真伪。或者打12366国税网和当地工商局发票真伪查询,为根据发票管理方法提供全国地税发票真伪查询及全国国税发票真伪查询功能,输入普通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基本票面信息,系统就会以列表的形式列出用户查询的发票信息内容。那么,发票怎么查询真伪呢?跟大家分享一个方法;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8篇】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我是个体工商户,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预计销售收入为25万元。请问我是否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就部分业务放弃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四条、第五条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就部分业务放弃上述减免税政策,按照1%或者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9篇】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作废
企业在开具发票的过程中,发生需要作废或者重开的情况,一点也不奇怪。但是,不同的情况下,公司在作废发票时,具体的操作也不同。
发票作废应该怎么操作?
其实不管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当月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可以直接作废。
具体步骤如下:
1、将税控盘插入电脑,然后登入开票软件。
2、在开票软件操作界面,找到【发票管理】模块,并点击进入。
3、在【发票管理】模块,找到并点击【已开发票作废】模块。
4、进入【已开发票作废】操作页面后,输入想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查询】。找到需要作废的发票以后,点击要作废的发票。
5、然后点击【查看原票】,进入查看原票后,点击下方的【作废】按键即可。这样就可以把当月开具的错误发票,进行作废了。
发票对于企业的作用,相信不用我多说,大家都心知肚明!所以不管是收票方还是开票方,在发票开具以及接收的时候,需要格外注意。
当发票有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处理,要不然就会给企业带来随时可能爆发的隐患。
当然,对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由于涉及勾选认证的关系,会更加复杂一些!这里虎虎就不展开叙述了!
跨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
对于纳税人来说,当月的发票直接作废就可以了。但是,对于跨月发生退货、发票退回等情况的时候,纳税人就不能直接作废发票了。
这个时候,小规模纳税只能通过税控系统开具负数发票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负数发票直接可以冲减企业的销售收入。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存在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下,申报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直接扣除负数发票的金额。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就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了!红字发票的开具还是很麻烦的,并且不同的情况下,开具的方式也不相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电子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即就是当月开具的电子发票,发现错误以后,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而不能作废。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10篇】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今天小慧跟各位企业主探讨的话题,可能是所有的企业都要面临的且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是什么呢?就是如何界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于营改增之后,想必大家已经知道在发票管理上的严格程度了,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税务局重点监控打击的违法行为,那么,什么时候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它是如何界定的?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它是如何界定的?
从广义上讲,一切不如实出具发票的行为,都是虚开行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这种行为,其中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们虚开,如果涉嫌其中之一,都是违反了相关规定,扰乱了国家税收秩序,所以,肯定会被税务局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发票有以下三大认定标准
1. 没有货物购销,或没有提供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这种行为
2.有货物的购销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是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金额不实的增值税发票的这种行为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举个例子,你和a企业进行了相应的经营活动,但是你不让a企业给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让b企业给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也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小慧提醒各位企业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是一种行为犯罪,只要行为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没有能够抵扣税款,也属于犯罪的实现或犯罪的既遂,而不能认定为犯罪的未遂。
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由于在实物中,交易方式、资金结算方式的复杂多样性,我国规定了善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目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两类,一是善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是恶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供货方与销货方存在真实交易,且供货方不支取得的资质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构成善意取增值税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a,供货方与销货方存在真实的交易
b,销货方提供的是其所在省的专用发票
c,专用发票注明的是销售方的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以及税额等等全部内容以实际相符,尤其是数量及金额上
d,没有证据表明供货方知道销货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只有以上四点同时满足,企业才能被认定为是善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均被视为恶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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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发票系统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即将上线,很多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与1.0版相比有哪些变化?
变化之一: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是现有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升级版,合并了发票查验平台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部分功能,在原有基础上更改与新增了一些功能,并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登陆界面如下图:
变化之二: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档案信息维护等功能。相比1.0版它新增了如下功能:
1、 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
申报期内使用“抵扣勾选统计”功能进行抵扣申请,并在抵扣申请处理完成后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完成签名确认后可在电子税务局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
抵扣勾选应在签名确认前,确认签名应在申报期内,请关注税款所属期的申报截止日期。每个属期内支持多次签名确认、撤销签名(未完成申报之前)等操作。
2、 抵扣勾选可以撤销
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在查询条件区,选择勾选日期的范围,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
对查询出的已勾选发票,选中一张勾选标志为“已勾选”的发票,可取消第一列的勾选状态,实现对前次勾选操作的撤销处理(处理完成该发票,该发票就转变为未勾选状态)。
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撤销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撤销勾选信息对话框如下:
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修改,即可实现发票的撤销勾选。
抵扣勾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
3、 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
该功能主要向用户提供出口转内销发票的“抵扣勾选”和“不抵扣勾选”,进入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页面,默认显示页面内容:“出口转内销抵扣勾选”和“出口转内销不抵扣勾选”,可通过点击“出口转内销抵扣勾选”和“出口转内销不抵扣勾选”按钮进行页面切换。
点选“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并且输入相应查询条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可查询出口转内销发票明细。
4、 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
查看明细信息处可查看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详见下图。
5、 注销勾选
对于有需要注销勾选的企业,首页新增了注销勾选按钮。注销勾选后可在所属期所在自然月进行确认签名(正常是次月才可进行确认签名)。注销勾选后还可撤销注销勾选。
进入首页,可看到注销勾选按钮的,即可进行注销勾选操作。
6、 发票下载
可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申请并下载本企业开具的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本功能模块包含发票下载、发票查询等功能。
下载申请查询根据需要填写申请日期、发票类型、进项或销项,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发票下载申请的处理进度,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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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增值税普通发票验证
发票是财务核算、员工报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凭证,但在假发票鱼目混珠、充斥于市场的今天,企业面临的发票风险愈渐攀升,因此财务人员需要严格把关好发票查验工作。那发票的真伪怎样验证呢,下面就同大家一同分享发票查验过程。
一、通过国税局进行发票查验工作
①首先从浏览器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真伪查验平台”
②对照发票相关信息进行填写,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金额这几个参数
③点击“查验”
但使用这种发票,除了假发票查验的结果为“假”之外,信息填写错误的发票,发票查验结果也是“假”。是否有更智能、不容易出错的发票查验方式?
二、使用自动发票查验工具——票总管
票总管为财务人员提供了自动发票查验方式,赋能财务发票查验工作更快、更准、更高效!
票总管直连权威发票查验平台,且支持对所上传的发票进行自动识别,在发票查验过程中,票总管会将发票查验所需的各要素信息与权威数据进行比对,进而对发票真假做出反馈。无需财务人员手动输入发票代码、号码、日期、金额等信息,这种支持多类型发票识别并自动查验的优点,为财务发票查验工作提供了新方向。
面对大量的进项发票,财务可以使用扫描仪以批量的方式,将大量发票快速上传至票总管进行发票查验,针对报销发票,员工使用票总管进行线上报销时,票总管将会实时审核员工上传的报销发票,查验其真实性,查验为假的发票,系统将不允许录入。
票总管实时监控假票并及时响应,也让财务吃了一颗“定心丸”,缓解了财务人员担心假发票误入账的压力,同时严格的发票查验功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规避了发票风险、控制了企业费用
【第13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平台
收到一张发票,销方企业是否为走逃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存在不得抵扣风险?不动产发票是否存在填写不规范?发票开具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是否存在不匹配?……
开具一张发票,不动产发票是否存在填写不规范?发票开具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是否存在不匹配?出租不动产发票是否存在不规范?
如何避免出现这些问题,这个平台都能帮你搞定!
01
发票健康度自检功能已上线!
税务局刚刚通知!
近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新增“发票健康度自检”功能。纳税人轻轻松松就可以进行“发票健康度”检测啦!
一、开具发票情况自检
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类型”,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存在“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等风险指标类型进行健康度自检。
二、取得发票情况自检
选填“销方识别号、销方名称”,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存在“上游企业风险、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等风险指标类型进行健康度自检。
02
发票情况自检
具体操作如下
一、开具发票情况自检
1、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
1)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打开【发票管理】-【发票健康度自检】页面,点击【开具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发票信息填写不规范可能会标黄显示。
2、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
1)点击【开具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系统显示黄色的货物信息,是经系统检测后不符合对应指标的货物信息。
3、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
1)点击【开具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不符合规定的货物信息会出现标黄显示,比如未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二、取得发票情况自检
1、上游企业风险
1)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打开【发票管理】-【发票健康度自检】页面,点击【取得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上游企业风险】,选填“销方识别号、销方名称”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与您相关的销方企业是否已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企业。
2)点击【查看发票信息】,可查看该销方企业给本企业开具的发票。
3)可根据需要选择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2、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
1)点击【取得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存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货物信息可能会标黄显示,比如购进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等情形。
3、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
1)点击【取得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不动产发票填写不规范风险】,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发票信息填写不规范可能会出现标黄显示。
4、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
1)点击【取得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发票税率与商品编码表税率不匹配】,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系统显示黄色的货物信息,是经系统检测后不符合对应指标的货物信息。
5、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
1)点击【取得发票情况自检】选项,“风险指标类型”选择【出租不动产发票不规范】,选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进行“查询条件选择”,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相应风险指标的发票信息。
2)如有不符合条件的记录,会在【查询结果】显示,点击【查看货物信息】,可查看详情。不符合规定的货物信息会出现标黄显示,比如未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03
抓紧自查!
对照增值税发票这24个风险点
04
发票业务,这9种情形要小心了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标公告: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工程监理服务。
该项目中标金额:960万;
该项目功能: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第三方工程监理服务。即对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工程的过程监督与管理。
税务总局希望建设全国统一开发、总省两级部署和协同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撑发票电子化改革落地,全面推行电子发票。
据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建设预计耗时2年,工程总投资概算超13亿元。
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有多强大?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用系统建设涉及新建应用系统和配套系统改造,按照标准规范,遵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实现发票从申请、开具、交付、确认、查验、抵扣、风险控制、决策指挥、服务保障等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另外,发票电子化改革不仅仅涉及到发票自身的管理和服务方式调整,还将牵引推动纳税服务、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监督内控等其他业务的变革及相关系统得升级改造。
因此,未来发票监管势必趋严。提醒大家注意:从今天开始,以下9种情形,要小心了。
一、发票重复入账抵税
有些企业认为,现在都是电子发票,我重复打印入账抵税,也没关系,反正税务局查的话也查不出来,你这样想,我只能呵呵。
现金税四期+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到来,发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解决,你的数据是多少,税务局可能比你还清楚。
二、企业发票大量为个人抬头
如果不是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企业,却长期开具大量的个人抬头的发票;存在着大量个人抬头发票报销入账;不用多说这些统统都是稽查的重点!
三、发票增量、增额异常
实际经营与开票量严重不符;与同行业相比变动异常等等。
四、频繁作废发票;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
发票频繁作废;存在大量跨月红冲发票;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等等。
五、费用发票异常
加油费、差旅费、会务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发票异常,与经营情况严重不符。
六、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
企业卖的是钢材,开具却是家具;卖货是10个,开票确是20个;应该开给a公司抬头确是b公司等等,以后这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七、买发票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
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
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八、对开发票、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说白了,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我给你开,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
九、到处找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还真是把“避税”用到极致。
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长期以往,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厦门税务
【第14篇】增值税专用发票几个点
导读:一般纳税人都知道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的,所以一般纳税人对于增值税发票是非常伤心的。但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是每一个纳税人都是一样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就不一样了。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多少种税率计算?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多少种税率计算?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
1、适用17%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适用13%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第15篇】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补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增值税发票丢了怎么办,还能补办吗?
山东永禄律师事务所范海华律师解答:
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
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范海华律师解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 —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区别: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中国为了推行新的增值税制度而使用的新型发票,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发票相比,有如下区别:
1、发票的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3、发票的内容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4、发票的联次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不含存根联则为三个联次和六个联次),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发票的作用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增值税的凭证;而普通发票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范海华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永禄律师所主任助理、品牌主管、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遵循“感动服务、极致服务”的理念,希望每代理完一起案件都能与当事人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