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办理生产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多少时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多少时间
生产企业向受理部门提出申请材料,受理部门审查企业申请材料,五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必备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生产条件现场审查。核查组对现场核查合格企业进行现场抽样,检验机构15日内完成发证检验(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对核查组的审查报告进行审查,将符合发证条件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上报。审定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查结果,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第2篇】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生产许可证要提交哪些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二、办理程序
(一)受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二)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三)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限时,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四)程序
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级市场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五)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生产许可证根据实际情况是可以代办的,但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委托受理,由委托人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并提交该公司的相关材料以及法人代表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不符合相关手续,或者委托授权不能认定的,则是不可以办理的。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小编。
【第3篇】办理生产许可证qs流程
办理生产许可证qs流程如下:
1、申请和受理;
2、企业实地核查;
3、产品抽样与检验;
4、审定和发证;
5、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6、委托加工备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