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核发、延续、补办、注销
那些事,一文全搞懂!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核发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除营业执照外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操作流程等文件。
4.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清单。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8.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应提交:
(1)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具体放置地点(区域界示)平面图。
(3)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
9.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提交:
(1)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
(2)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的,应提供根据《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的,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索要材料应当包括: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证明
(二)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含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收复印件1份。
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延续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除营业执照外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补办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书。
2.除营业执照外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县级以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网站或者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注销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咨询电话
028-83623291
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六9: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14号-16号窗口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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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
一、受理范围
(一)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所需材料
(一)申请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原件、必选)
备注: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一式两份、原件、必选)
备注:①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须标注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名称;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须标注关键工序或关键控制点。
②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一式两份、原件、必选)
备注: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4.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式两份、原件、必选)
备注: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供目录,包括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合格品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等。
②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5.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可选)
备注: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
②申请材料均须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二)现场核查材料
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药监食监一〔2016〕103号)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场核查前还需准备以下资料:
1、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必须提供)
备注:申请的产品采用不同执行标准的须分别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全项目检验合格报告,现场应当具备生产条件并做好试生产和留样等相关记录。
2、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可选)
备注: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企标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外设仓库的承诺书和照片(可选)
备注:申请人在生产场所外建立或者租用外设仓库的,应当符合《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关于库房的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和相关影像资料。
4、有关备案、核准等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可选)
备注:申请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须提供。
5、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可选)
备注: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6、复配添加剂的产品配方以及配方符合性计算材料(可选)
备注:申请复配添加剂的须提供。
7、复配添加剂产品中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的控制要求(可选)
备注:申请复配添加剂的须提供,包括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的品种以及限量要求。采用加权计算的需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8、关于参与复配的各组分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反应,不产生新的化合物的自我声明材料(可选)
备注:申请复配添加剂的须提供。
【第3篇】食品生产许可证挂靠
最近可能是因为互联网餐饮业太火爆的原因,堂主经常会遇到网友对此各种各样的提问:
“我在淘宝上卖食品,没有实体门店怎么办证?”
“我自己在家做点点心,想放在网上卖该怎么办?”
“我想在家做个小饭桌,在外卖平台上进行售卖,怎么办?”
....
其实《食品经营许可证》,说来倒去,归根结底就是一个问题:地址!
随着房价的上涨,以及互联网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选择了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不仅能更快获客,还能节省不必要的成本。
然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也就是说,经营食品相关的业务,场所是个硬性要求。
而且,这里的场所不是随随便便的场所,一定是商业场所。换句话说,如果是在家里进行食品制作或销售的话,这是不被允许的。所以那些考虑在家制作食品的网友们,堂主可以明确告诉你,这条办证之路确实行不通。
但是,如果你是在网上进行食品分销,售卖已经包装好的食品。那仅需要提供一个符合售卖食品贮存的场所即可。不要说你没有这个地方,食品连合格的贮存地都没有,让消费者购买如何安心?
当然,对于确实无实体店的网络店家来说,还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去租个场地,这个方式其实就是开个实体店,因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存在地址变更一说,变地址=新办许可证,所以需要想清楚租期到期时你的网店怎么办;二是地址挂靠,寻找一个靠谱的服务机构,进行挂靠,不过这个选项不适合进行食品制售的网店。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大家是不是明白了。如果还有不清楚,有疑惑的地方,欢迎随时留言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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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食品生产许可证sc
受理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的技术材料(保健食品需提供)
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保健食品需提供)
委托生产协议(保健食品为委托生产的需提供)
质量标准(仅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复配营养素需提供)
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特殊食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声明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或前往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即办件不需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查:审核申请材料内容,按实际需要开展书面审查或现场检查,提出审批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批。
3.决定:符合要求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有关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下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打印证书、文书,资料归档。
5.送达:窗口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方式送达有关批件,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回执上签字。
【第5篇】深圳食品生产许可证
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受到大家的重视,也报道过好几次关于食品问题的新闻。即使这两年因为疫情的影响,各个行业的生意都比较惨淡。但是我国是人口大国,讲究的是民以食为天,所以在吃食这方面,大家都很乐意的。所以,很多创业者就会想要创办一家餐饮店。但是,跟食品相关联的话,就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所以今天,前海天盈财务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在深圳该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在深圳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在深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对于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这三大主体而言,其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场地要求使用的面积要在20平米到150平米之间,通常不低于50平米。凡是经营范围中包含有食品的销售或者生产的都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在深圳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要的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3、法人的身份证信息以及联系方式;
4、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与公司食品经营相关的设施设备、环境布局以及操作流程等相关资料。
综上所述,无论是食品的生产、销售,还是餐饮服务的提供等,都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然就算是违法经营,被抽查到也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如果企业不熟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可以寻找前海天盈财务来委托代办。
以上就是在深圳该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第6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要有厂房。厂房所在地周边无粉尘/沙土/异味/垃圾场等污染源,厂房设置要有原辅料仓、成品仓、包材仓、生产车间、检验室、留样室等,生产车间动向设计布局要符合工艺流程和审查要求,厂房装修和配套应符合gb14881规范和对应产品审查细则要求。厂房一般最小不能低于300平方左右(要满足各功能间面积配置需求)。
二、要对应厂房所在地址办理带有“食品生产加工”字眼的营业执照,产品试产并送检合格,持有合格检测报告。
三、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建立溯源用的成套的记录表格。
如果上述要求都不明确或不清楚,可以直接选择广东标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办证全程辅导,包括厂房选址评估、规划设计、出图预算、装修施工、申请、培训、应对审厂,直到拿到证书。
【第7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号查询
“您好,您的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已发放,请您登录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网上申报系统,验证、下载、打印使用。”9月15日,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工作人员正在向米脂婆姨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接收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
不再需要专门跑一趟取纸质版许可证,只需在网上下载就行,这是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带来的便利。据悉,榆林市从9月1日起,按照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启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全面启用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不再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纸质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在专网全程网上办理,生产许可事项(包含新设、变更、延续、补办)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只需要在企业端口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市民也可通过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公开与查询系统查询许可相关信息,验证电子证书真伪;同时可通过扫描电子证书的二维码查看和核对许可相关信息。
“与纸质食品生产许可证相比,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不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还具有方便存储、使用、不会遗失等优点。审批时限也从法定时限减少至10个工作日,实现了企业不出厂门办许可,办事‘零上门’的目标。”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二科柳建成表示。对于企业来说,电子证书的使用也十分方便,食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可以直接以电子形式“亮证”,也可将打印后的电子许可证纸质版张贴或摆放至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已取得电子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再次办理变更、延续或注销手续时,无需再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申请获得批准后,电子许可证信息同步更新,食品生产者只需重新下载电子许可证即可。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8份。食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的全面启用,有效降低了办事成本,切实提高了行政许可审批效率。(来源:榆林网 )
【第8篇】淘宝网食品生产许可证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这个是需要向您所在当地的工商局咨询办理。
电子营业执照的办理也需向您所在当地的工商局咨询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联系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办理。食品资质根据商品对应的类目和包装方式不同有所区别。
证照要求:备案证件主体与开店认证主体保持一致
食品备案涉及证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
请根据下表选择对应资质,查看各资质备案材料要求。
1.出售预包装商品(qs/sc商品)资质证件要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预包装“)
2.乳制品商品资质证件要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必须包含“乳制品含婴儿奶粉”)
3.保健食品(蓝帽子标识)资质证件要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要包含保健食品)
4.酒类资质证件要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要有酒类,若经营范围无酒类有预包装,与当地食药监确认,预包装可以经营酒类亦可)
5.出售自制无qs/sc包装商品,如:自制辣酱/自制腊肉等,需备案小作坊资质。证件要求:营业执照+小作坊登记证
6.出售食用农产品【未经过工业加工的初级农产品,水果、蔬菜、生鲜等】不需要提交食品资质备案。发布宝贝时,宝贝的【包装类型】选择【食用农产品】若您的食用农产品采购地为海外,发货地为国内则仍需申请备案预包装资质。
备案入口:
卖家中心-店铺管理-店铺经营许可
【第9篇】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众所周知食品的安全关乎万千生命,中国对于食品的管控也是非常严格,这也意味着那些需要进入全国流通领域的食品都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的分类很细因为食品生产的工艺流程、配方都会有所不同,这也让食品类目变得很多,一般来说刚成立的企业首次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时,要把主打的几个产品先申请,不建议做很多产品,以后可以新增其它类目,为什么呢??
究其原因新企业大多资金比较紧张,类目多意味着厂房面积大、装修成本高、生产检验设备投入多等。
那么一家食品厂的生产许可证该如何申请呢?
要想开厂先找厂房!
有些人会说厂房那还不容易,农村有的是房子空间又大又好既能拿来做厂房,还能住,多好呀!
那么类似于这样的空间可以拿来充当食品生产的厂房吗?
这里要说的就是这种类似于家庭作坊的厂房是不可以开厂的,尤其是食品这一块。
那么当你准备申请食品许可证时,你该做足什么样的准备才能够向相关部门申请呢?
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大致梳理一下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准备厂房,选址远离污染源、主干道、铁路,面积要满足产量需求,几十平方就不要提了;
完善生产相关设备设施;
具备满足生产要求的人员;
准备一套申报资料(办生产许可证的整套资料)提交,没有办过的就可能会很费劲了,那你也可以找一家专门的企业进行指导。
迎接食品监督局对新工厂的实地审核,一般会有3-5个领导下来实地考察,要认真接待;
根据领导提出的意见对厂房内容进行整改;
软、硬件都基本符合情况下,食品生产许可证一般需要一周的时间就可以申领成功。
(目前小的整改允许在一个月内提交,如果超期提交,食品生产许可证就很难保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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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
在食品生产、加工等业务中需要食品生产许可证,那么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什么信息、资料呢?下面由小编向您解释,如果有帮助,请收集,有任何不了解的问题都可以联系小编!
一、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登记申请。
二、生产设备设计图布局图。
三、生产工艺设备、工艺图。
四、各岗位安全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五、生产各类食品安全所需的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六、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当向县级或者省级等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材料。进行登记办理
要是嫌麻烦不进行办理的话,那么严重的话将会罚款、拘留。并且还将没收相关的生产工具。所以一些老板就不要贪图小便宜了,到到时候害的还是自己。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咨询小编获取更多相关的知识。
【第11篇】食品生产许可证
如果您是想创业开食品生产公司的话你要到当地的食药局进行申请,需要填写资料什么的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的资料
1、本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登记注册。附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3、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所。附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
4、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附周围环境平面图3份。
5、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间布局符合相关规定。附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6、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已拥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附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其中委托检验的,附委托检验合同)3份。
7、本申请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附示意图复印件3份。
8、本申请人已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附一览表3份。
9、本申请人已制定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附制度文件清单及文本各3份(其中拟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供备案的企业标准)。
10、本申请人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附件相关材料3份(如有时)。
11、本申请人拥有的以上资源,符合规定条件,能够适应申请生产的食品品种,单班生产八小时:日产量可以达到 吨 、月产量可以达到 吨 、年产量可以达到 吨 。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2、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3、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生产许可证受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第12篇】怎么查食品生产许可证
“以后出门,我再也不用拿一堆许可证了,只要扫一扫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各类许可信息都知道了!”今日上午,洛阳市民白女士领到了新的营业执照,非常高兴。她是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推出“多证集成、一照通行”便利化服务后的首位受益者。
白女士在洛龙区经营了一家药店,此前已经完成了“个转企”身份转换。由于白女士持有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等多个经营事项,按照常规办理流程,她需要办理“个转企”后的新营业执照,再凭此申请办理药品、食品和医疗器械的许可证件,耗费时间较长。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推出“多证集成、一照通行”便利化服务推出后,这一流程得到了极大简化。今日上午,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白女士填写了《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通知书》,申请变更原个体工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等,并提交了材料。之后,各业务审批人员通过“智慧洛龙惠服务统一工作平台”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将记载有《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等许可信息的内容生成二维码,统一加印在新发放的营业执照上即可,营业执照立等可取。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该局经过一段时间的反复探索,最终通过“智慧洛龙惠服务统一工作平台”实现了将群众申请办理频率较高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许可(零售)》《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等多个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归集证照信息加载在二维码上,最后核发一张营业执照的便利化服务。“这张营业执照不仅载明了企业基本信息,还涵盖了企业的其他许可信息。”该负责人说,如果企业的许可信息发生变更,也不用再到现场申领纸质版许可证,只需通过线上申请变更,审批人员审批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修改营业执照加载的二维码信息即可。此举既省去了企业来回奔波的时间,又可将企业的许可证变更情况详细记录在册。
洛龙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多证集成、一照通行”便利化服务将逐步扩大至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行政许可事项,真正落实“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便民服务,社会各界通过扫描执照上的二维码即可查询市场主体的许可事项基本信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为形成市场主体自律、部门监管和社会共治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洛报融媒记者 李岚 通讯员 付倩 文/图)
【第13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以下称《通则(2022版)》)。《通则(2022版)》是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以及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的重要技术规范。《通则(2022版)》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提出哪些新的要求?对食品生产者来说又将产生哪些影响呢?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即将施行的《通则(2022版)》。
一、为什么要修订《通则(2022版)》?
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简化许可申请材料,优化许可工作流程;二是贯彻《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以下称《许可办法》)相关要求,使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要求与《许可办法》衔接一致;三是总结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经验,适应新形势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需要,统一许可审查标准,规范全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二、《通则(2022版)》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通则(2022版)》修订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依法依规,依据新修订发布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许可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修订现行《通则(2016版)》中与之不相适应、不一致的内容;二是贯彻“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使条款内容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政务服务等要求保持一致;三是充分吸收采纳地方经验做法,切实解决近年来地方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四是细化完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流程,增强《通则(2022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更加适用于新形势下的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工作需要。
三、《通则(2022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则(2022版)》共5章39条,包含5个附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调整与法律法规不适应的内容。删除外设仓库、委托办理许可材料等与《许可办法》不适应的条款内容。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规定,删除“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要求。
(二)调整许可实施主体及适用范围。把食品生产许可实施主体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整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明确《通则(2022版)》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和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
(三)调整申请材料符合性的审查要求。将申请人主体资格、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生产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
(四)规范核查人员组成及职责。细化核查人员资质、数量、能力、回避要求及选派原则,明确了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的职责分工要求。
(五)明确新食品品种的审查要求。对未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和无审查细则的食品品种,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审查方案(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
(六)调整审查环节时限要求。为确保审批部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定了现场核查完成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七)明确现场核查要求。除首次申请许可外,许可证过期再申请、生产场所迁址、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以及变更及延续许可涉及生产条件和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形,要求组织现场核查。
(八)便利企业通过电子化方式提交申请。明确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说明的要求。
(九)加强与特殊食品审查要求的衔接。对涉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许可有特别要求的,作出了特别规定。
(十)对条款内容进一步优化。包括:按照许可情形分别列明食品生产许可、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的情形和材料审查的内容,便于审查人员和申请人操作;修改申请材料加盖公章要求;进一步明确观察员的职责和选派要求;明确现场核查评分判定方式为“根据不同类别名称的食品现场核查情况分别评分判定”;完善因不可抗力和申请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等情形中止许可后的闭环管理措施;明确分装生产的,应在相应品种明细后注明;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要求,完善现场核查项目。
四、对《通则(2022版)》如何把握和使用?
《通则(2022版)》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以及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不适用于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督管理。
《通则(2022版)》应当与申请人申请许可的食品品种相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
五、食品生产许可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哪些?
申请人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被受理后,与许可有关的主要审查程序为:
一是负责许可审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审批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二是经申请材料审查,符合有关要求不需要现场核查的,审批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需要现场核查的,应当及时作出现场核查的决定并组织现场核查。
三是审批部门决定实施现场核查的,应当组建核查组,制作并及时向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告知现场核查有关事项。
四是核查组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委派其实施现场核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五是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
六是现场核查结论判定为通过的,申请人应当自作出现场核查结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对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其日常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七是申请人的日常监管部门应当在申请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3个月内对获证企业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六、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哪些情况应当组织开展现场核查?
除了《许可办法》规定的首次申请许可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外,《通则(2022版)》第十五条还明确了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其他6种情形:
一是属于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情形的,包括: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生产场所迁址后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后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
二是属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情形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包括: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生产的食品类别发生变化的,生产场所改建、扩建的,其他生产条件或生产场所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且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三是属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情形的,且生产条件或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
四是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
五是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和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组织重新核查的;
六是属于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七、对实施现场核查的核查组及其人员有哪些规定?
《许可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现场核查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实施。《通则(2022版)》进一步细化了对核查人员的要求,除规定核查组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组成,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核查人员参加现场核查等要求外,还明确了核查组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组组长由实施现场核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等要求。核查组组长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协调核查进度、汇总核查结论、上报核查材料等工作,对核查结论负责。核查组成员对现场核查分工范围内的核查项目评分负责。《通则(2022版)》还规定了核查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回避要求。
八、现场核查内容有哪些主要变化?
《通则(2022版)》的附件2为《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规定了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实施现场核查所要核查的项目。与《通则(2016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一是增加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核查内容,二是增加运输和交付管理制度核查内容,三是增加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核查内容,四是分别明确采购管理制度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及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的核查内容,五是明确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核查,加强对生产加工过程记录、人员培训记录等的核查。
九、现场核查工作中对申请人的生产场所平面图、设备设施布局图的审查要求有哪些?
《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是展现和记录申请人生产场所原始情况的关键材料,需要在现场核查时由申请人按要求如实提供,由核查组在现场核查时查验图纸与生产场所是否一致,并由核查组在核查结束后上报委派其实施现场核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送达日常监管部门,作为证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十、现场核查如何计分并判定核查结果?
为了服务许可申请人,减少申请人的时间成本和许可机关的行政成本,《通则(2022版)》规定现场核查按照食品的类别分别核查、评分。申请人同时申请生产多个食品类别的,现场核查应当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的二级分类“类别名称”分别核查、评分,并判定核查结论。
现场核查全部核查项目的总分为100分。考虑到不同情形的现场核查项目可能不是全部核查项目,现场核查结果以得分率进行判定。参与评分项目的实际得分占参与评分项目应得总分的百分比作为得分率。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项且总得分率≥85%的,该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有0分项或者总得分率<85%的,该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
十一、对试制食品有哪些规定?
为与食品安全法立法精神保持一致,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通则(2022版)》规定试制食品不得作为食品出厂销售。申请人首次申请许可或者因增加食品类别申请变更许可的,应当在现场核查时核查试制食品的检验报告。
十二、申请人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过程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通则(2022版)》对许可审查工作中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细化:
一是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是现场核查时,申请人应当配合核查组的核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材料,参加现场核查首次和末次会议,申请人有权对初步核查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辨,有权要求核查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复核。
三是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在现场核查报告上就核查结论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四是申请人可以在许可机关不予申请人行政许可或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是申请人应当自作出现场核查结论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对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其日常监管部门书面报告。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第14篇】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
薯类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参照2760的那个分你好!我是食品生产企业,我们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类别是 “薯类食品”,明细是“干制薯类”,我们产品是红薯作为原料的薯片,在2760里找不到薯类食品这个分类,我们的工艺是1.红薯清洗去皮 2.切块蒸煮 3.捣烂调味 4.成型烘干 5.油炸或烘炒。 请问我们是不是能用食品添加剂,又该参照哪个类别来使用? 谢谢!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按照职能规定和工作要求,您咨询的薯类食品在2760中属于哪个分类的问题建议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咨询。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时间:2022-10-18
原文网址:https://gzhd.samr.gov.cn:8443/robot/publiccomments.html?relayid=b3b8a6ca0bae4e3685e3f638fd790165
官方回复原图
笔者认为:厂家可以参照 “gb/t 22699-2008 膨化食品”执行。膨化食品是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体积明显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类酥脆食品。根据gb 2760的分类,其分类号为16.06,可以根据需要使用一定的抗氧化剂,着色剂以及甜味剂等食品添加剂,具体的使用量gb 2760有详细的列表。适当地使用食品添加剂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延长保质期等作用。
薯类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略图
附参考链接http://db.foodmate.net/2760-2014//index.php?m=additives&a=product&catid=369
【第15篇】qs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qs体现的是由政府部门担保的食品安全,sc则体现了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地位,而监管部门则从单纯发证变成了持续监管。
什么是qs
qs是生产许可(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获得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经出厂检验合格的,在出厂销售之前,必须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或者加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式样和使用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该标志由“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质量安全”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使用时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加贴(印)有“qs”标志的食品,即意味着该食品符合了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sc产生实施
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因此我国开始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被“sc”(食品生产许可证)替代,这意味着被广为熟知的“qs认证”即将退出历史舞台。“qs”体现的是由政府部门担保食品安全,“sc”则体现了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地位,而监管部门则从单纯发证,变成了持续监管。
sc相对qs的变化
1、法律依据不同
“qs”法律依据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随着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整和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已不再作为食品生产许可依据。“sc”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2、明确一企一证原则
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生产活动,取得一个生产许可证。(第4条)
3、管理部门权限增加
可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对地方特色食品等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第7条)
4、主体资格扩大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凡是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都可作为申请人,囊括了个体工商户这一群体。(第10条)
5、查询“sc”编码可知道6类信息
“sc”是“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后跟14个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sc”编码代表着企业唯一许可编码,即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后将实行“一企一证”,包括即使同一家企业从事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3类产品生产,也仅发放一张生产许可证。这样就能够实现食品的追溯。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用第1-3位数字标识,具体为第1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阿拉伯数字“1”代表食品、阿拉伯数字“2”代表食品添加剂;第2、3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01”代表粮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以此类推……“27”代表保健食品,“28”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婴幼儿配方食品,“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31”代表其他食品。而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识为:“01”代表食品添加剂,“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
此外,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类别的划分上变化较大,现在共分为31大类,其中:1类为保健食品,另30类为普通食品。改革前的28大类保留,但增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两大类。
7、许可证有效期增长
由3年增加到了5年。(第24条)
8、许可证载明事项增多
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与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二维码等信息。(第28条)
9、许可证摆放强调正本
食品生产者需在生产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以往并无“正本”要求。(第31条)
10、换证程序有所简化
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第37条)
11、补办证书降低要求
以往企业需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声明,并及时申请补证。现在可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在其它县级以上主要媒体刊登遗失公告。(第40条)
12、监督检查力度更强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食品生产许可颁发、许可事项检查、许可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计入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第45条)必要时应当依法对对相关食品仓储、物流企业进行检查。(第46条)
13、法律责任更加明晰
①许可申请人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警告后1年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第51条)②被许可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则撤销许可,处1~3万元罚款并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第52条)③食品生产商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出租、倒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处1~3万元罚款。未按规定悬挂或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责令改正。(第53条)④未按规定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者,给予警告,拒不改正则处2000~1万元罚款;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则处2000元以下罚款。(第54条)⑤被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及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人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55条)
sc登上历史舞台
2023年10月1日及以后新获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