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申请烟草许可证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申请烟草许可证需要哪些信息?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申请烟草许可证需要哪些信息?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包括卷烟零售和雪茄零售。许可证应在颁发烟草许可证之前颁发,并应在颁发许可证之后获得批准
烟草许可证处理流程:
1、核准公司名称
2、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材料
3、许可证发放
4、雕刻印章
5、取得许可证后,申请批准烟草许可证
6、现场验证
7、烟草局颁发的烟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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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许可证要求:
1、100米范围内无学校、医院
2、50m范围内无烟草商
3、可验证物理地址(无区域要求)
4、租赁合同、产权证、平面定位图
申请烟草许可证需要哪些信息?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申请中还应提供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注明“香烟”)
3、适当资本证书副本
4、一英寸照片
5、营业场所为业主所有的,应提供产权证明;经营场所出租的,应当提供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并提供出租人身份证或者房产证复印件;提交的材料经审批后,烟草局工作人员将在相应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可领取烟草公司营业执照。
6、所需时间:20个工作日
【第2篇】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办事须知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须知
(一)申请类型。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类型包括新申请、变更申请、续展申请、停业申请、恢复营业申请、停业申请、补办申请。(二)适用范围。
1.新申请。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受理机关申请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应当向受理机关提出新的许可证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
(1)业务主体发生变化;
(2)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除外;
(3)改变许可范围;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变更申请。在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受理机关申请变更:
(1)企业名称发生变化;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
(3)企业类型发生变化,但经营主体没有变化;
(4)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导致住所(主要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发生变化;
(5)主要出资人、持证人所辖生产工厂、成品仓库地址等登记事项发生变化;
(6)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继续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天提出继续申请。
4.停业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持有人需要暂停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停业前申请停业。停业申请期限应当在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恢复营业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持有人在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应当提前申请恢复营业。
6.停业申请。持证人在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从事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及时申请停业。
7.补办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遗失或者损坏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补办申请。
(3)受理机构和决定机构。受理机构为申请人住所(主要营业场所、营业场所)所在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为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的分支机构直接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电子烟碱等生产经营业务的,应当单独申请烟草垄断生产企业许可证,其法人单位应当向分支机构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四)办证条件。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适合生产的资金;
2.具备生产所需的技术和设备条件;
3.符合国家电子烟产业政策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上述生产企业需要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也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除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提交电子烟委托经营协议等相关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给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1、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
2.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者生产经营场所不适合生产经营电子烟、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
3.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取消从事电子烟相关生产经营资格不满三年;
4.申请人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生产经营等原因,在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申请人在三年内申请生产企业许可证;
5.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决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在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6.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生产企业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在三年内再次申请;
7.申请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8.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环境保护不达标,存在安全生产风险,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9.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允许的情形。
【第3篇】如何在网上申请烟草许可证
办理烟草许可证的程序如下:
1、运用为了能集中体现便民基本原则,《烟草局许可证管理办法》带来了多种申请办理方式。
申请前,申报人能直接向有关县市级烟草专卖局许可证书大厅申请办理,如果有条件可以网上申请。以信函、电报、传真、物流信息管理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申请的,审理机关应该将申请办理转换为标准文本,并递交申请人确定。申报人可以授权委托人提交申请,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申请表格可以向经营场所所处县烟草专卖局索要。设立烟草局管理机构的区域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办公室申请。
2、验收审理环节中,申报材料齐备、合乎法律规定形式,或者申报人已按要求递交了所有补充、更正的申报材料的,县烟草专卖局理应审理申请办理,并将加盖申报人专用章的《行政许可事项受理通知书》送到申报人;驳回的,由烟草专卖局承担送到加盖申报人专用章的《行政许可事项驳回通知书》。
3、现场认证烟草专卖局审理申请后,将派出两名以上工作员前去经营场所,检查申请事项是不是和具体情况相符,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营业网点布局合理的需求递交认证结论。
4、审查和批准烟草专卖局审核单位应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及其当地烟草制品零售营业网点布局合理的需求,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性、合理合法、实效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提出是否处理过的意见,同时提交审批人审核。
5、决定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将于审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准许许可的,烟草专卖局理应作出准许行政许可事项的决策,并在10日内将烟草局零售许可证书送到申报人。假如不予以批准,申报人还将却被告知理由及其依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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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数据信息:
1、申请办理烟草局零售许可证条件
1、有合适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资金。
2、有不同于住所的固定经营场所。
3、满足当地烟草制品零售营业网点布局合理的需求。
4、国务院烟草局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各县烟草专卖局将于许可证书申请办理地公布许可证书申请办理要求,申报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局机构公布的规范衡量是否满足申请办理烟草局零售许可证条件。在我国,没有烟草局许可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经营与销售烟草。烟草局许可证书包括烟草局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局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局零售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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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众所周知:烟草在我国提供了高额利润及税收的产品。虽然现在有法规限制在公共场合不得吸烟,但我国烟民的数量依然众多,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那么 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呢?接下来 企帮帮 小编带您来看看吧。
众所周知:烟草在我国提供了高额利润及税收的产品。虽然现在有法规限制在公共场合不得吸烟,但我国烟民的数量依然众多,但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那么如何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呢?接下来企帮帮小编带您来看看吧。
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地县级烟草专卖局都会在办证场所将办证要求公示出来,申请人可以根据当地烟草专卖局公布的标准,衡量自己是否具备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书面办证申请一份,并填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或其他能够证明其经营场所合法的书面资料(出租房屋需提交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地处乡村没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或资料的,需提交加盖有村民委员会的房屋证明);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5、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还需提交负责人的任职证明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各一份;
6、残疾人、特困户、烈属等特殊人群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在提交以上书面资料时,均需将原件随同复印件一并提交。原件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可后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复印件交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
三、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流程
1、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由受理机关将其转换为格式文本并经申请人确认。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申请表格可以从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领取。已经建立烟草专卖管理所的地区,还可以通过专卖管理所申请。
2、受理
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
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