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定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定额发票还可以用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定额发票还可以用吗
上次我们说到了从3月起,工商局出台新政策,要换执照,统一二维码的事情,有很多朋友表示,执照换来换去太麻烦了,还是税务局靠谱,基本不变化。
但是不好意思,税务局这回也要换了,而且是十分重要的发票章!以后你再领到手撕发票定额发票,就可以看见,税务局的发票章,不一样了。
其实这个问题没那么复杂,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已经没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说了 ,统一都是税务局,所以得换,这个过程就当然就涉及到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当然还有防伪码的更换。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税务局新的发票章的情况吧。
从上文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发票和发票章的重视,也可以看得出税务局改革的决心,由于发票章的变化,新的发票章见下图:
很多朋友关心的问题是,新章子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更换,之前领购的一些发票,定额发票还能用吗?还算数吗?
首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建 + 三方)升级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其次,本次换章子事件只是换版、换监制章,不是增加或缩减发票种类。发票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说你取得2023年1月1日后开具得发票,需要看看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换版后的而已,发票种类依然是那些种类,定额发票还是可以用,只不过需要换个监制章。
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合理看待本次的换章事件,不要过大地产生恐慌情绪。
【第2篇】国家税务定额发票真伪查询
晕死个鬼哦,这种发票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这当然查不到啊。
01
发票查询要进对门,门都找错了,就算是真发票也找不到呢。
目前,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才能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作废」;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发票都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也就是升级了的防伪税控」进入了全国性的电子发票数据库的。
你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后都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数据库,然后在逐层分发到各省市税务局,这也是让所有纳税人闻风丧胆的电子底账,税务局为企业订制的一套发票库存账。
税务总局从2023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地址为: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你通过这个平台就可以通查全国各地开具的上述类别的发票。
02
除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其他发票我们这里都可以统称为普通发票。
这些发票只有在各省市自己的税务局网站查询了。这些发票并未建立一个全国的统一数据库,所以只能在发票发行的地方税务网站能查询。这里以四川省为例,其他省份均登录自己的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具体步骤,登录https://12366.sc-l-tax.gov.cn/home/#
点击首页我要查询进入查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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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除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外的普通发票还有哪些?如下图分类。
这个分类是一种分法,当然从不同角度还会有其他对发票的分类,这里我们按照是否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标准来划分。
上图可以看出,通用机打发票、客运发票、通行费发票、出租车发票、冠名发票、门票其实都可以通过省国税局网站的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具体二哥和大家一个个来看看。
注:以下查验结果并不是对于发票图片的结果,发票图片仅仅是为了展示发票样式而已。
1
通用定额发票
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即可查询,查询结果如下:
定额发票假发票非常多,大面额的,连号的定额发票费用报销时候一定要重点抽查。其实现在很多地方都在逐步缩小定额发票的发行,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小,随着增值税管理新系统的不断推广和使用,定额发票的生存空间基本会被取代。
2
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逐步会被增值税普通发票取代,目前基本很少见到通用机打发票了,特别是平推式的,因为规模以上的纳税人都会被要求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开具。
天津地区已经停用通用机打,在不久的将来,这种也属于消失的票样。
3
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通用机打卷式发票会逐步被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取代,目前用量最多的就是快消行业。
推荐阅读:两种卷式发票还是有区别!
4
客运发票
客运发票属于营改增后的保留票种,也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查询。
5
通行费发票
我们可以看到,四川发行的通行费发票其实载体就是用的通用机打发票,无非就是样式不一样,很小一张,方便过路时候开具,从领用单位就可以看出,这是一张通行费发票。
6
出租车发票
出租车发票其实在四川看发票抬头其载体也是通用机打发票卷式,样式更长,适合行业需要,从领用单位来看,可以看出这是一张出租车发票。
7
门票
门票属于营改增后的保留票种。
8
冠名发票
冠名发票其实也就是通用机打发票,只不过冠上了企业的名称,比如这张查验发票的结果就是家乐福超市的冠名发票。
04
机票行程单和火车票怎么查验?
查询电子客票号。拿到行程单后,直接登录“信天游”机票验真网站或直接登录该航空公司官网。按要求填写旅客姓名,身份证号、电子客票号。点击“查询”字样。查询结果是已打印基本能证明手中拿的是真。
机票和火车票并不能通过国税局网站查询,都是单独的网站查询,火车票这里不单独说,其实在日常报销中,你还是得结合员工出差的相关手续综合判断,适当抽查。
05
网站查询只是重要参考,并不是万无一失,套路太多。
特别是普通发票,你可以看到,你只能查询到发票流向,包括领用单位,什么时候领用,什么时候验旧。所以很多情况下真票假开,套用发票开具的情况你并不知道。
常见套路
领用单位是a,发票专用章盖的确实b,这种发票存在套用。这种常见于定额发票,由于定额发票不需要打销售方名称,只需要盖章,所以很多情况下就会出现套用,互相借用的情况。发票是真的,但是是违规使用,这样的发票也不属于合规的报销凭证。
系统可以查询开票单位和购票单位是一致的,但是对方却说没有开过这种发票,那么很可能是套用发票代码和号码进行开票。就像套牌车一样,出现了克隆情况。
比如在a市有家加油站,b市的一家单位长期用这家加油站开具的发票入账,上网查询,发票均为a加油站领用,但是通过协查,a加油站并未给b市区的单位开具过发票,后证实,是虚假发票,套用了a领用的发票号码信息。
so
通过发票查验系统你不能完全判断该发票是否为套开发票或者真票假开,这就需要你结合其他的报销资料来进行一个综合判断了。比如关注业务的真实性,是否是必要发生的业务,必要可以和对方单位核实。
也正是基于不能全面采集发票的票面信息,所有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发票逐步都在压缩使用范围,更多的是被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所取代。
【第3篇】国税通用定额发票2023
为了中饱私囊,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镇市场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把本应销毁的过期发票当作敛财工具,违规向群众收取管理费,作案时间长达七年。
苏仙区区委巡察组巡察人员在向当地菜农了解情况
2023年7月,苏仙区区委巡察组进驻栖凤渡镇党委开展巡察。一天清晨,恰逢赶集,巡察组组长胡爱民提议大家到去周边走走,深入群众去了解一些情况。路过农贸市场时,巡察组组员王日军和雷勇泉看见一名身着制服的男子正与一名卖菜的商贩发生争执。
巡察人员王日军:经了解,这名身着制服的男子姓李,是栖凤渡镇市场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他和一位卖菜的大爷因交纳摊位管理费的问题起了争执。
卖菜的大爷是本地村民,每次赶集都会到农贸市场来卖菜,来卖一次菜就要交一次摊位管理费,每次1块钱至5块钱不等。当时李某要大爷交5块钱的摊位管理费,但当天大爷的生意不太好,没卖出去多少菜,想少交一点,于是双方就起了争执。最后,这位大爷交了3块钱的摊位管理费。李某开了发票拿了钱就走了,王日军和雷勇泉趁大爷空闲的功夫跟他聊起天来。
巡察人员王日军:我把那张发票要过来看了一下,发票日期赫然写着2023年,我当时就感到很奇怪,2023年了还在用2023年的发票,难道发票会“穿越”不成?这样也能通过财务审核?
王日军不动声色地把发票拍了张照,然后又将发票交还给卖菜的大爷。回到巡察组,两人立刻将情况向组长胡爱民作了汇报。
胡爱民:根据我国《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李某用5年前的过期发票来收取管理费,明显是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
出于职业敏感性,胡爱民感觉这里面可能有问题。胡爱民将组员分成两组,一组去市场上与摊贩了解栖凤渡镇市场的运行管理和收费情况;另一组查阅镇市场服务中心财务资料,看看还有没有类似问题?
巡察人员王日军:我们到镇市场服务中心去查阅相关的财务资料时发现,他们的财政票据管理非常混乱。按照财政票据使用管理规定,财政票据使用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及时到财政部门销号,并按顺序清理财政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但他这里的票据是杂乱无章的,不同月份甚至不同年份的票据混杂在一起,很多都是作废的。我们拿了其中一本票据要财务人员把入账情况找出来给我们看,财务人员根本就搞不清楚,很明显有些票据是根本没有入账的。
经过连续几天抽丝剥茧的仔细核查,巡察组发现,栖凤渡镇市场服务中心自2023年以来,长期使用过期定额发票向市场内摆摊的百姓收取摊位费,且存在利用个别原本已售出但暂时闲置的摊位重复收费的现象,涉及金额达9万多元。
栖凤渡镇财政所管理人员张丽萍:他们用这些过期发票去收管理费的时候,因为金额不大,老百姓也没什么票据意识,也没人会认真去看,加上市场管理中心这种票据管理模式本身就不规范,以至于出现了这种问题。
巡察组将相关问题移交给苏仙区纪委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问责。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栖凤渡镇党委认真组织镇财政所和市场服务中心,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巡察组组长胡爱民:推动解决问题是我们开展巡察工作的落脚点。通过巡察,督促被监督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层面进行分析和查找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健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大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把制度的笼子扎牢扎密扎实,这样才能发挥出巡察整改的治本作用。
在苏仙区纪委和巡察组的督促下,栖凤渡镇市场服务中心将剩余的7万多元过期定额发票当场销毁,重新发放新的定额发票。栖凤渡镇党委、政府也认真查漏补缺,举一反三。
栖凤渡镇党委书记范睿: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堵塞漏洞,制定了《栖凤渡市场摊位收费管理制度》《栖凤渡市场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使用及摊位费收取工作。
巡察结束之后,工作人员到栖凤渡镇农贸市场及部分村组进行了回访,群众普遍反映镇市场服务中心用过期发票收取摊位管理费的问题已经没有了,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也有了改善。
巡察组组长胡爱民:巡察工作要取得实效,就必须通过深入一线,主动查找问题,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从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入手,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2023年以来,苏仙区委落实“巡乡带村”目标要求,巡察发现问题476个,清退违规资金并上交区财政250多万元,问责14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32件,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来源:湖南电台《清风侠在路上》
记者:任晓杜 通讯员:杨菊先
主播:晨光 监制:刘平
【第4篇】定额发票能否使用吗
疑问1
定额发票目前还有吗?
答复:
目前还有定额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已经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疑问2
招待客户的住宿费专票能否抵扣?
答复:
不可以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疑问3
我单位每月按照工资制度规定给每个员工发放200元交通补贴,请问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还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答复:
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公司发放的交通费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疑问4
我们知道,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请问:存根联和记账联需要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复:
存根联和记账联不需要盖发票专用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的其他联次不要求必须盖发票专用章。
疑问5
我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上个月将一楼门头出租,并一次性收到全年房租24万元,平均到每个月不到3万元,请问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复:
不享受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因此,由于你公司不属于其他个人,不适用于以上分摊房租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举办“金三&增值税模式下建安地产企业全面税收风险排查与节税策略”高级培训班通知
本次课程以建安房产企业所涉及的税种为主线,深入剖析在新金三&增值税模新式下企业各税种面临的涉税风险,并告诉纳税人如何进行全面税收风险排查及节税策略,辅助于典型案例,为企业创造价值,节约税收成本,并告诉财务人员如何规避自身风险,从而从容面对新环境,提升自身价值。
【第5篇】去年的定额发票能用吗
定额发票是我们日常经济生活中普遍使用的一种发票类型,它是依法设立税务登记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部门购买的不用填制发票相关信息、无需打印、有固定发票金额的一种普通发票,其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等。
一、何为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从其字面也很好理解,即固定数额的发票,其主要特点表现在无需打印、有固定数额。定额发票主要是具有交易频繁、金额小等经营特点的纳税人使用。
定额发票主要包括“通用定额发票”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定额发票”两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通用定额发票是任何单位都可以申领的,而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定额发票相当于个性化定制,只用于本单位。
一般而言,定额发票的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纳税人以“本”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领,每本为50份。
二、领用定额发票的注意事项
1.发票专用章
纳税人在使用定额发票前应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
2.及时申报纳税
纳税人领用发票后,应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将定额发票开票收入及时申报纳税。
3.定额发票登记簿
纳税人应建立定额发票的使用、保管和等级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按时间顺序等级领用、开具、缴销、结存等情况。
4.实名认证
定额发票仅限领用人资金分配使用,不得转借、转让,如果发生丢失等情形,要及时报告主管税务部门。
5.经营范围
领用的定额发票不能超出经营范围,如果需要超出,可向税务部门申请代开或者申领其他发票。
三、定额发票的作用
1.满足纳税人经营的需要。
定额发票非常适合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指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计算的应纳税额不能得到税务部门认可,而采用简易办法征收税金的一种纳税人)。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制度普遍不健全,开具和取得的发票经常不正规,同时企业具有交易频繁、金额小等经营特点,可是经营又确实需要发票,税务部门为健全税收征管制度,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了“以票控税”的方法,设计出了定额发票。
2.节约人力成本。
定额发票不用填制发票相关信息,无需打印。
为此,纳税人不需要配备开票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使用定额发票。
总结
定额发票具有发票金额固定、无需打印等特点,适合那些业务交易频繁且金额小的纳税人,给企业开票带来了便利,节约了人力成本。
【第6篇】查验定额发票真伪
说到全国各地发票真伪查询指南,跟大家简单介绍下全国各地在发票上做了一些统一的防伪措施。首先手写版普通发票发票联采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然后部分普通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再是电脑发票尚未采取全国统一防伪措施,部分地区使用带有sw字样的水印纸,其他省市使用普通压感纸,而定额发票用纸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自行确定。基本上这些就是全国发票一些特定的性质了,基于全国各地发票真伪如何查询,一般都是在全国各地的国家税务官网上的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去进行发票真伪查询验证了,或是用肉眼去辨别全国各地发票的特定性质也可以,但我个人认为这些方法并不适用所有人,一次偶尔听到财务同事提到了支付宝上有个小程序能够自助查验真伪,我觉得挺不错的,分享给大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7篇】发票超定额如何补税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明确个税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年入不超12万或补税不超400元 可免汇算清缴
个税汇算清缴渐行渐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4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即将在明年开展办理的个税汇算清缴,将帮助纳税人精准计算实际纳税义务,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保障个税改革成效充分显现,推动个税改革最终落地落实。
看点一
汇总收支、精准计税
推动个税改革落地落实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起征点”上调、调整税率结构、引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空前力度的改革给千家万户送来更大力度减税,也带来个税征管的巨变。
如今,我国个税实施“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业内人士称,简而言之,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广大纳税人的收入结构和各月取得收入不尽相同,或会出现纳税人申请退税或补缴的现象。“汇算清缴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将促进纳税人更加精准计算全年实际纳税义务,进一步促进合理纳税。”
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来,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个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看点二
税款多退少补
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征求意见稿对实际中的不同情形进行了明确。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三种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李旭红说。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两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一是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据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若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种是平时多预缴了个税,需要申请退税;另一种是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
看点三
自办、代办、线上办
多渠道办税便利纳税人
依据新个税法,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办理。
当前,大多数百姓对汇算清缴这一新鲜事物还较为陌生。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提供高效、快捷的办税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自行办理、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办理汇算清缴的三种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之一。
在办理渠道上,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便民理念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表示,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大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络和手机享受申报表预填服务,只需查看、修改、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据了解,税务机关还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分阶段、分梯次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通过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
此外,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同日发布
2023年个税汇算清缴事项
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于12月14日至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我国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解答纳税人的各类问题,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文/新华社
填报服务
填报明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税总局提醒九大易错点
针对纳税人在填报新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国家税务总局12月14日发文,提醒要特别注意一些容易填错的地方。
提醒一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
父母双方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纳税人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提醒二
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
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
提醒三
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
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提醒四
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纳税人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提醒五
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
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
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
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
纳税人应当确保填报
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准确
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检查填报的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是否与其身份证件上记录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
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
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提醒九
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
应当为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比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记者 张钦)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转自:新华网
【第8篇】定额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导读:对于定额发票遗失罚款多少的问题,定额发票遗失,可能会面临着罚款的问题,但是具体的金额,一般主管税务机关会有明细规定,所以下文只可供大家参考,具体的建议咨询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希望通过本文能给你带来帮助。
定额发票遗失罚款多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1、丢失、损毁手工发票的(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以100元为处罚基数,每份加收罚款1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
2、丢失、损毁机打发票的(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以500元为处罚基数,每份加收罚款5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
3、丢失、损毁空白定额发票或丢失、损毁定额发票存根联:
(1)票面为5元及以下(含5元)的:处每本罚款2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2)票面为10元的:处每本罚款5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3)票面为20元的:处每本罚款10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但具体罚多少,主管税务机关有明细规定,鉴于定额发票存根对税收影响不是很大,一般处罚的金额都不是很多,或者免于处罚。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以其答复为准。
定额发票领购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定额发票需要准备的条件如下:
1、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印模等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发放发票领购簿。
2023年1月1日后,只有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可继续选择使用通用定额发票。
(一)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起,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季销售额9万元以下),可继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其月领用额最高为3万元。
(二)起征点以上,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起,可继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但需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通用定额发票票种核定。
(三)其他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后,原则上不得再领用通用定额发票。且已领用的通用定额发票,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缴销(验旧)完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针对定额发票遗失罚款多少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定额发票弄丢了可能会面临罚款,但是具体罚多少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有明细规定,建议联系你的主管税务机关,以其答复为准,定额发票领购的条件上文也进行了说明,
【第9篇】出租车发票定额发票
在企业经营中,很多员工都避免不了外出工作,遇到重要或者紧急的事情就会打车,在报销的时候是需要提供原始凭证的,出租车发票不像是火车汽车票一样,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一起看一下出租车发票报销有什么新的政策,出租车机打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吧!
出租车发票报销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23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因此,公司财务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1、是否所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都不能使用了?
答: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所以,我们在取得发票的时候,应当注意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如果是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可以当面拒收,并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
注:如果近期收到旧监制章的发票,小伙伴可以联系出租车公司,看能不能换。
2、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 “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新版如图
通俗地说,我们辨别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只要看发票监制章第二行是否是“国家税务总局”字样就好了,如果是,即为新版。
出租车发票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发票有报销期限是半年。
一般来说,发票的报销应该是开出发票的当月或越及时越好。但是,不能跨年。
跨年报销是需要做纳税调整的。所以,理论上,只要是当年的发票,都可以报销。但是在严格的财务制度下,一般要求尽早。
下面这些发票接受时千万注意!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通行费电子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注意不是纸质票哦!)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3、通用机打发票(联式),需要更换监制章。
4、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需要更换监制章。
5、通用定额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凡是有国家税务局字样的都需要换。
6、客运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7、通行费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8、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更换监制章。
原文链接:https://www.yuebaoxiao.com/newsinfo/2316207.html
发票新规实施了以后,我们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就要多加留意了,不要再拿着不能报销的发票了。这可是和我们自身利益相关的。不能大意。以上就是出租车发票报销的政策和要求的介绍,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点击在线咨询,会有专业人员一对一的为您解答疑问!
【第10篇】定额发票什么时候作废
发票作废了怎么办?发票作废是不是扔了就行了?发票怎么会报废呢?违规报废发票有啥后果啊?发票作废的条件是什么?
一、发票不是优惠券,作废后不是扔了就行
❶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主要的是在开票体系里报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报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体系里作废了,这才叫实在的作废,就可以不必上税了。
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即是非有必要的了。假如单位有报废章,盖报废章看起来规范点,假如单位没有报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发票自带复写,每一张都报废了),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很主要,必定不能丢失),留单位备查。
❷ 作废发票有必要是当月的发票,假如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体系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法冲掉该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需持回收的原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才干进行红字发票打印。开具的红字发票不予交付受票人,与回收的原发票联一同张贴,作废、红字发票验销时,交税务机关查看。
由以上可见,发票不是你想废想废就能废,这是有一套完整的流程的,假如不按流程就事,作废的不是发票,而是你。
二、什么导致发票报废的呢?
发票作废的正常因素
开具过错
销货退回
出售折让
效劳中止
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因素
歹意隐秘收入
歹意勾结,出售方违规报废,接票方虚列本钱
涉嫌虚开发票等
发票作废的正常因素我们是对比好了解的,小编这儿侧重给我们摆一摆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因素!
❶ 歹意隐秘收入
这本来是在生活中常见的情况,比如一家小规模公司当月发票现已开具了101000啦,为了不上税,老板与顾客洽谈将已开具的票报废,下月重开,将当月发票开具金额降入100000以下,到达不上税的意图。
❷ 恶意勾结,出售方违规作废,接票方虚列本钱
出售方与接票方在有实在业务的前提下歹意勾结,出售方将开具的有些发票违规作废(未回收发票联),接票方将发票联虚列本钱,到达偷税意图。
❸ 涉嫌虚开发票
有些违法企业从事虚开发票阴谋,但为了防止呈现税收危险疑点或许出售额、税负反常波动导致税务机关置疑,将有些发票进行作废,以平销、微利到达虚开发票的意图。
三、税务机关的查办方法
以下将发票作废的非正常因素,看似获利,本来算算账,看看税务机关核对方法,你会发现危险>收益。暂且不说上门查看的事项,只给你说说大数据下的监控,你就理解你的做法是如此的不明智:
1.同一笔出售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而且在起征点范围摆布必然归入危险扫描要点,记住是系统自动提醒哦,还不是人为分析!
2. 如今发票基本上归入增值税发票办理新体系啦,知道比对么?不论你是一张还是两张,你这边作废系统立刻就有提示!再发个协查函,你懂的!
3. 还有你不可能知道税负预警值是多少;第二你以为天衣无缝,成果漏洞百出,谁给你的自傲不来查你;第三牵出萝卜带出泥,法网难逃,疏而不漏!
违规作废发票承当的结果
1、补缴税款
2、加收滞纳金
3、罚款
4、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通常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
通常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作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景象,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报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一起具有以下景象: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越出售方开票当月;
2、出售方未抄税而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许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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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用定额发票可以报销吗
最近,有市民打出租车时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收到的出租车机打发票居然无法报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无法报销的“假发票”
▲旧版发票
出租车机打发票为何不能报销?经税务部门确认,这位乘客收到的机打发票为过期的旧版发票,这类已经作废的发票印章显示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
▲新版发票
而新版可报销的机打发票则印有“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的印章。
▲可报销的手撕和机打发票。
另外,旧版发票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新版发票则为“云南通用机打发票”。
除了机打发票,手撕发票的印章和发票名称也进行了相应的改变。
旧版发票与现用发票的区别:
1.发票名称不同。旧版发票是“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现用发票则是“云南通用机打发票”。
2.发票抬头的印章不同。旧版发票印章为“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现用发票印章为“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3.看发票要素是否齐全且正确。现用发票除了上述要素外,还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监督电话、公司简称、公司电话、车牌号、上下车时间、单价、收费里程、收费时间、收费金额(现金收费、ic卡收费、卡余额)等。正常的出租汽车机打发票以上要素缺一不可。
除了关注发票具备的要素外,市民还要注意发票上的车牌号、上下车时间和收费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果这些发票信息与实际情况有差距,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然而发票换版已经两年多了,为何还有人在使用旧版发票呢?
上午,记者打车进行了调查。
记者对话出租车司机:
“发票换过了,以前云南省的发票作废了,换过一批全国统一发票。”
“是什么时候换的发票?”
“已经有两年了。”
“那些旧版发票怎么处理?”
“也没说是交回去,但是就是说不能用了,就是作废了。”
这位的哥告诉记者,所有机打发票在公司统一领取,不用付钱,而手撕发票,部分出租车公司需要司机自行购买。针对部分出租车司机仍在使用旧版发票的情况,他也有着自己的看法。
出租车司机:“有些司机怕是不知道是旧版,但我们不存在这种情况,我们的发票都不出钱。”
看来,这位的哥很清楚旧版发票不能再使用了,下车时,记者分别索要了手撕发票和机打发票。但奇怪的是,这位的哥给的手撕定额发票为新版发票,但机打发票却是旧版的,无法报销。
随后,记者拨打了昆明浩泰出租汽车公司的电话。
昆明浩泰出租汽车公司客服人员:“发票2023年的时候,就让他们交过一次,因为机打发票没用之前,外观预卷是完全一样的,司机领去以后,就丢在后备箱里,我估计他没有清出来,打的时候又没有习惯去检查一下,我们要求检查发现是过期的发票,就不能用,要换一卷。”
针对类似的现象,记者也向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进行了反应。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工作人员 董女士:“驾驶员手上还有留存,没有使用完的(旧发票),部分驾驶员可能在发票不够用的时候,还会拿出来使用,对驾驶员使用过期发票的问题,我们在我们的日常管理工作当中,我们会督促企业,对这一方面的工作,进行宣传和教育, 我们也会积极配合税务管理部门,加强对驾驶员使用税票的管理工作。”
针对市民反映
出租车机打发票存在“造假”的情况
云南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也作出了回应
↓↓↓
云南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在回应中表示,将让驾驶员检查所持有的全部发票,停止使用无效发票,并尽快交回公司。
出具违规发票
将受税务部门处罚
提醒各位驾驶员自省自查!!
部分来源:昆滇经济、云南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8099999记者报道
【第12篇】普通定额发票可以报销吗
1、定额发票还能报销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停车费,景区门票等还使用定额发票。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之前领购过的专用发票是否需要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需要填写备注栏的情况:
4、单位从对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然后单位用对方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单位的公章,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吗?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暂没有文件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后,可以使用销售方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入账依据。 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5、实名办税后,发票领购人必须是企业购票人?
实际经办人必须与发票领购登记中的企业购票人一致。如需增加购票人或修改已有购票人信息,可到税务大厅办理也可以到网上报税厅直接修改。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第13篇】定额发票怎么鉴别真伪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不小心取得了假发票,即使是善意取得,也无法作为进项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凭证,损失不可谓不大。
那么如何分辨发票的真伪呢?今天我们中公财经的小编就来分别介绍一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别方法。
1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
二、专用异型号码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
三、复合信息防伪
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上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四、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2023年一季度起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此外,广大消费者还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复制此链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至浏览器中打开)查询增值税发票信息。
2
普通发票
目前,普通发票防伪措施主要采用防伪用纸。
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通用定额发票使用复合纤维纸,鉴定方法主要为:
1、从纤维条处撕开,察看纤维条是否夹在发票纸张中间;
2、用清水涂抹在发票正面,是否会显现隐形图案。
二、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使用干式复写纸,鉴定方法主要为:
在书写或机打发票后,背涂颜色是否具有一次性转移功能。
广大消费者还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查询普通发票信息。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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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2023国税定额发票规定
最新!纳税人发票的使用
1. 増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増值税电子普通 发票。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 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 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増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启用前,纳税人可通过新系统使用国税机关发放的现有卷式发票。
4. 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 使用。
5. 采取汇总纳税的金融机构,省、自治区所辖地市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地市级机 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所辖区县及以下分支机构可以使用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机构统一领取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増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6. 自2023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需要就贴现利息开具发票 的,由贴现机构按照票据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转贴现机构按照 转贴现利息全额向贴现机构开具増值税普通发票^
7. 国税机关、地税机关使用新系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六联票,代开増值税普通发票使用五联票。
8. 自2023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 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特殊 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23年8月31日。
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23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 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15篇】餐饮定额发票报销
导读:餐费没有发票怎么报销?等相关内容一直是财务人员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帮助新手们快速的掌握这方面的知识点,会计堂小编已经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清楚,欢迎大家的阅读。
餐费没有发票怎么报销?
对于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怎么平账,建议如下:
1、由责任人提供发票来报销,如果提供不了发票,公司又对这个费用是认可的,可以对费用暂估入账,但要提供相应说明作为证据。暂估入账的费用在纳税申报时要做相应调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2、如果无法证明费用真实发生了,其他应收款又确定收不回来,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当然坏账准备同样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普及两个概念:①没有发票能不能报销;②费用能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俩个概念是不一样的。费用发生了且能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有没有发票没关系,会计都应将之作为费用正常报销处理。税务要求更严格,不仅要求费用必须真实发生,还需要提供发票做佐证。
通过上述分析,对没有发票的费用报销问题可以给出结论了。
如果费用真实发生了,且公司能提供证明的,可以报销但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比如前例去乡下出差住宿在老乡家里,我们有出差申请单、审批单、当地的汽车票,还有老乡收条,就足以证明住宿费是真实的。
有人可能会说费用不能税前扣除报销何益?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不能证明费用真实发生了,税务一方面不会认可这笔费用,还可能判定为公司变相发放奖金福利,会要求征收个税。
定额餐费发票是否可以报销?
可以的,只要盖了章,填了单位名称。另外,不要是假的,呵呵
你们领导不准报销不知道出于什么考虑,员工出差或者招待客户大部分的发票应该还是定额发票。
那就可能是你们公司自己的规定。税务以及财务相关法律、准则、制度没有类似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