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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证明是什么(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25 20:53:03 查看人数:4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证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人证明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纳税人证明是什么

【第1篇】纳税人证明是什么

普通征税人证明是什么?普通企业在申请普通征税人资历时税务机关会返回一份“普通征税人认定表”;有的税务机关会在税务注销证副本上加盖一个 普通征税人 款式的章;贵公司开具进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都能够是普通征税人证明。只需能证明你是普通征税人就能够了。

三证合一后普通征税人资历证明还有吗?

三证合一后普通征税人资历证明,运用《增值税普通征税人资历注销表》,能够作为证明征税人具备增值税普通征税人资历的凭据。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三证合一”注销制度变革触及增值税普通征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度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 2015.11.2

主管税务机关在为征税人办理增值税普通征税人注销时,征税人税务注销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普通征税人”戳记。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征税人留存的《增值税普通征税人资历注销表》,能够作为证明征税人具备增值税普通征税人资历的凭据。

普通征税人资历认证书在那里本人能够打印?

普通征税人资历认证书能够在国税局网站停止打印,普通征税人证书打印及获取办法如下:

1、登录国税局网站,找到文书查询,点击打印证书。

2、在税务局停止打印。

普通征税人证书需求在企业的税务注销上加盖一个“增值税普通征税人”的条章即可。需求有税务局发给企业,普通征税人资历证书是证明企业是普通征税人的证明。

普通征税人资质证明的方式有哪些?

现行普通征税人资质证明是《普通征税人资历注销表》。

可以证明普通征税人资质的文件材料主要有税务注销证副本上的“增值税普通征税人”印戳、普通征税人资历证书、普通征税人资历注销表或者普通征税人申请认定表、近期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等。

不过上述文件材料中局部曾经取消了,普通征税人资历证书只要局部中央颁发,如今曾经取消。税务注销证副本上加盖印戳也不适用于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因而普通征税人资历注销表或者普通征税人申请认定表和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 票都是普通征税人资质证明的有力文件材料。

普通征税人认定实行注销制前流程要略微复杂一点,填写的表格是普通征税人申请认定表,而注销制施行后是填写普通征税人资历注销表,这两种表格都是一式两份,税务机关和征税人各留一份。

如果有需求的随时欢迎咨询我,小编这方面还是很了解的经历丰厚的会计师及专业会计人员组成,全程为您排忧解难,哪方面不懂都无需担忧!一对一的贴心参谋,省去您的后顾之忧。

【第2篇】一般纳税人证明查询

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解答(九十四)

——电子税务局查阅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操作说明

电子税务局新增“税收优惠政策自检”功能,可供纳税人集中查看自身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便利纳税人及时了解和享受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首页依次点击【我的信息】-【税收优惠政策自检】。

进入税收优惠自检页面后,集中归集展示了纳税人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纳税人所享受优惠政策的征收项目、税款所属期起止、电子表证单书、减免性质和减免类型等信息。同时,支持纳税人通过调整属期起止或税种进行查询操作。

点击【减税降费红利账单信息】标签,纳税人可查看本年度已享受的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情况,并支持打印。

点击【政策速递】标签,纳税人可集中查阅税务机关精准推送的税收优惠政策,点击对应的【查阅】按钮,可查看政策的具体信息。

end

来源:黑龙江税务

【第3篇】纳税证明查询

足不出户,网上打印纳税证明开具,操作指引:

业务介绍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

流程指引:

进入界面

1.登录电子税务局二期网站:

http://dzswj.szgs.gov.cn

2.点击【登记/认定/优惠】-【纳税证明查询入口】,即可进入操作界面。

填写纳税证明查询表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税款缴纳的起、止时间”“校验码”,点击“查询”。

温馨提示:

① “税款缴纳时间起”的时间只能选月初第一天,“税款缴纳时间止”的时间只能选月末最后一天,并且起止时间不能跨年;

②校验码信息注意区分大小写。

下载纳税证明

点击“下载证明”,即可下载保存,自行打印后即具纳税证明效力。

【第4篇】无纳税证明怎么开

1、进入工商黑名单。一年内未审核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自动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将法人和股东列入异常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担任企业法人。

2、纳税情况的税务检查。如果公司有营业额,但税务部门没有纳税证明,且有未缴纳的税款,会产生滞纳金。目前,标准是每天五分之五。如果个人每月缴纳固定税款,则不存在此问题。

3、银行开立的公司账户每年都要审核并缴纳管理费。如果不取消,银行可能会将法人列入征信黑名单,这将影响法人的信用评级,对购车、购房或海外移民产生一定影响。

相关规定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五条有关行政机关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或者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或者吊销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期满的,应当撤销或者撤销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自许可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由登记机关注销或者撤销其登记。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5篇】公司一般纳税人证明

书籍在我们中国,可以使人们增长知识和拓展自己的视野,让自己不断地成长 ,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所以,目前有很多的商家在京东上都是想要开图书店铺,帮助更多的人 让其在京东上找到喜欢的书籍

目前在京东开店铺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 (公司满2年注册资金在100w)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一般纳税人证明(必须提供)

4.商标注册证(r标)

5.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以上就是入驻京东详细资料

下店截图:

图书自营

图书自营下店截图,以上就是通过服务商下店的截图

【第6篇】怎么证明是一般纳税人

最近,不少新手老板咨询小五,刚设立的公司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两者又有什么不同,选择哪种更有优势?对于这个问题,今天小五统一回复。

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的最大区别在于计税方法、税收政策、发票使用等方面。

首先,两者的认定标准不同。年销售额在标准以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照有关规定报税企业会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高于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按规定报送相关税务材料的企业,就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但也有例外,如果年销售额未达到标准,满足一定的条件,企业可以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计税办法上看,一般纳税人按销项税—进项税计税纳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货物或增值税劳务,销售额×税率计算纳税。

在享受税收政策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小于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免增值税。超过免税标准的,收取3%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0、6%、9%、13%几档税率。

为了方便大家对比查阅两者的区别,小五整理了一个表格,供大家参考。

在实务中,很多企业老板都知道一般纳税人可以带来诸多好处,其具体优势主要表现在:

首先,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票是可以抵扣的,如果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3%;

其次,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必去税局代开;

最后,一般纳税人可以证明公司实力,和大型企业和政府合作的机会更大。

对于刚成立的小公司,小规模纳税人更具有优势:

第一,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享受免增值税政策;第二,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较多,特别是疫情期间,各级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的扶持力度较大;第三,如果按季度申报纳税,省时省力,对财务人员的要求也更低。

总之,两者各有利弊。公司的规模较大,年销售额突破500万元的可能性比较高,建议尽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如果企业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比较大的情况下,相对而言,一般纳税人较为节税,这时选择一般纳税人更好。反之,企业规模较小,相关的进项税额较小或不能抵扣,选择小规模纳税人更好。

最后总结:

企业老板在纠结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时,除了考虑税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还要考虑客户需求。

假如你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下游企业(客户)在双方交易中,占据主导地位,要求必须开专票,这时,转登为一般纳税人比较好。毕竟,比起税负,生意的合作更重要。

【第7篇】个人开具纳税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劳动者平时没有保管工资单的习惯,而且有的企业根本不给你工资单,如果涉及工资证明,大多会叫你去银行打流水。可你知道吗?银行打出来的工作是扣扣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及其它代扣费用比应发工资少多了。

除了工资单跟银行流水证明外,还有一种证明很多人想不到,法官也不会告诉你的,那就是个人纳税明细。个人所得税明细的工资比银行高多了。2005年7月到2023年12月体现的是应发扣除五险一金的金额,可以与从社保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来佐证出应发金额。这部分可以到地税局的柜台或是自助机打印。2023年1月以后体现的是应发金额,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就可以查看截图(无法下载)。

明白了吗?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可以证明你的收入,用于贷款,经济补偿金,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确认。

收藏起来吧

【第8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有朋友留言提到,现在如果对方非要让我提供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我应该怎么提供?莫非真的给对方打印一个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其实这个是有明确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第八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就是这么个东西,一式两份的,纳税人留存的那份可以用来证明。

不过现在小编印象中很少有地方需要提供这个一般纳税人证明了。

以前还是挺多的,很多时候你要求别人给你开专用发票,对方都会要求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我有一次出差,需要索取专票,对方就让我出这个证明,当时没法给,后面等着赶飞机,我就直接用手机在电子税务局查询了我公司一般纳税人的信息给对方财务看,他们也就给我开了。

其实税务局已经明确过,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需要提供开票信息即可,不需要提供诸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目前除了一些银行、加油单位在向你开具专用发票时候还需要让你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外,其他基本都不存在这种现象。

比如,某银行在向客户开具手续费专用发票时候就需要客户提供如下资料:

开发票需提供: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证明是一般纳税人的书面资料「加盖公章」

3、客户需提供需要开票的手续费明细清单「加盖公章」

4、客户还需填写我行开票申请表「加盖公章」

5、客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

……

当然,除了开票,有时候招投标中也有被要求提供这个证明的。

其实虽然我们现在看一般纳税人证明是登记表来证明。

以前还不是这样的。

最早有单独一个证书的。

这种说实话,我都没见过。

后面,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实施后,一般纳税人是实行认定制。

那个时候,如果你认定是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会在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附件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印色为红色,印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很多人应该看过这个,这个也经常被作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对方要的时候就拿着给复印一个。

当然,认定制下,很多单位用的税局下达的税务认定书来作为证明。认定机关会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后来,认定改登记,没这个税务事项通知书了。

再后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凭据。

而目前最新的政策就是文章开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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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收入纳税证明怎么开

无业人员也就是没有固定单位工作的灵活就业者,银行贷款买房时需要开具收入证明,并且还需要加盖公司财务章或者是公章,而对于无业人员来说无法开具收入证明,也无法加盖公司的章子,那么无业人员贷款买房的收入证明怎么开呢?

无业人员买房如何开收入证明?

【1】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有存款的可以提供存款证明;如果没有存款可以提供收入流水证明,银行流水账单也可以,只要能证明有持续稳定收入即可。

【2】如果是私营业主,那么收入证明需要正常开具,同时还需要提供公司资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公账户近半年的流水等等。

无业人员没有珍贵的收入证明,还可以使用这些证明代替:

【1】官方凭证:可以提供一些纳税证明,有纳税说明用户的工资不低于5000元,特别是个体户经营者。纳税证明属于官方证明的一种,具备法律效力。

【2】银行证明:自由职业者可以提供近一年的银行流水证明、存款证明、基金股票等个人资产证明,这些都可以代替收入证明。

【3】村委会证明:自由职业者买房时,如果没有收入证明的话,也可以让村委会出具一个当前经济状况证明,不过这个一般不常用且证明的效力有待商榷。

【4】除此之外,用户还可以使用其他部分收入证明,如车产、房产证明等,类似证明也都可以。

【第10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查询

前段时间,某公司接受其他公司开具的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经过核实,该6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实际业务发生,属于虚开发票,从而被税务局罚款。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严禁虚开发票,否则后果很严重!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这些情况都算虚开发票:

虚假交易:没有真实交易发生,却开具发票,这是虚开发票

虚开品名:实务中用便于报销的物品名称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实物名称(例如:卖的是废纸纸箱,发票开的是钢材;购买化妆品开列劳保用品)

虚假数量:卖了10个苹果,发票开的是2个苹果

虚假价格:卖的苹果5元一斤,发票开的是7元一斤

虚假关系:东西卖给了甲,发票却开给了乙;甲卖东西给乙,发票却是丙开给乙

进销项品名严重背离:买进废纸,开票黄金

总之,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有一处不一致,即为虚开。

针对虚开发票,企业应该如何规避呢?

虽然有些企业会在无意中取得虚开发票,但是企业一定要有正确的观念,意识到虚开发票的违法性,同时也要有一定的应对举措:

当取得发票时,要仔细核对发票内容,注意查看货物内容是否一致,重点核对实际购买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与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明细是否一致;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提供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查看购买货物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等。此外,要关注货物流情况,对供货单位的经营范围、规模、资质等都要有大致了解。

在转账的时候,尽量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款,企业应注意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是否与发票注明信息相符,若不一致应暂缓支付,对购货业务进行进一步审查。

要警惕违法从事虚开发票的“中间人”,拒绝诱惑,同时对供货单位以及相关业务联络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更细致的了解; 保留交易过程中业务员提供的各类资料凭证等,一旦该笔业务出现问题受到税务机关甚至公安机关调查时,可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线索。

除此之外,企业在收到发票时,要及时查验发票的真实有效性,增值税专用发票可通过发票认证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辨认真伪,普通发票则可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的官方网站在网上查询真伪。

总之,每个纳税人都应当谨慎对待每一张发票,不可为眼前的蝇头小利触碰虚开发票的高压线,以免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

关于发票,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咨询广源信得~

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和专业的财税知识,让大家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日常财税工作~

【第11篇】南京纳税证明在哪里开

2021.8.12贝壳南京知识站:官方解答!南京开具购房证明常见六大问题

q1、本市户籍家庭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原件。如有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出生证明原件(与父母同一户籍且父母之一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证明)。由夫妻其中一方到场申请即可。

q2:本市户籍未婚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应记载为“未婚”)。由本人到场申请。

q3:本市户籍离异单身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证明婚姻状况的法律文书原件。由本人到场申请。

q4:本市户籍离异单身带未成年子女的,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明确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民政部门盖章确认)或法律文书原件。由本人到场申请。

q5:本市户籍丧偶单身线下申请开具购房证明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应为“丧偶”)、配偶的死亡证明和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由本人到场申请。

q6:我已落户南京两年,妻子和孩子户口在外地,但是我没在南京缴纳社保或纳税,妻子在南京工作已缴纳一年多社保,我是否可以以本市户籍家庭申请开具无住房购房证明?

不可以开具无住房购房证明,但可以申请开具普通购房证明。申请人申请开具无住房购房证明时,申请人本人需满足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申请人落户南京不满五年,需提供本人开具购房证明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文章来源: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开具购房证明常见问题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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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怎么开

【导读】:让对方开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吗,小编认为需要提供,因为要在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看到公司全称、税号、地址、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等信息.很多会计朋友对此不清楚,那么跟着会计学堂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让对方开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吗

根据2023年5月25号税总发〔2016〕75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第18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要求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是在真实的经济业务基础上,有经济合同,有货物交付、物权转移的原始凭据,有货款支付的原始凭据,其次是本单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开具专用发票时,需要提供本单位的开票资料,

需要对方提供:税务登记号:单位名称:开户行及帐户地址及电话目前,不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了.

原来的规定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开专用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新修订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该规定,对向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没有限制性的规定,因此,在开具专用发票的时候,不需要对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让对方开票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吗,上文小编为大家整理案例,大家对应案例去理解,本文由会计学堂整理,谢谢大家的阅读!在实际操作下中遇到其他的问题,都可以找我们会计学堂线上答疑老师哦!

【第13篇】打印纳税证明

日月其迈,岁律更新,点点滴滴恍如昨日,打开您的个人所得税app,收获专属于自己的2020个税记忆!

2023年我们在努力中探索、在汗水中打拼,“一年辛苦知多少,简单一查就知晓”。小编带你深入挖掘“个税记忆”plus,让你对自己的收入和个税纳税明细一清二楚,告别“糊涂账”~

part 1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

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若忘记密码可找回密码,推荐使用指纹或人脸登录,方便快捷~ 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3月1日就要开始了,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哦!

登录之后,常用业务栏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或者首页上方【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选择想要查询的年度,点击查询即可看到综合所得的收入合计、已申报税额合计、每月收入和预扣缴税额等简要情况。

如果想要了解更详细的信息,轻点图中右键即可查看税款计算过程及政策说明,让你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办 税 小 tips

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的“收入”指的是不扣减任何费用、扣除的“毛收入”。不包括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也不包括不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范围的收入。

页面还支持一键申诉,如果您觉得存在“被任职”或“被收入”的情况,可以点击该条记录进行【申诉】,也可以进行【批量申诉】

温馨提示

申诉之前,务必根据提示逐项排除是否属于申诉范围,建议先提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沟通核实哦~~

part 2

【纳税情况证明打印】

只能查询可不够,很多人在贷款、买房、升学时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个税纳税情况证明,怎么办?

首先,这个情况证明究竟是何方神圣?

2023年度及以前采用《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来反映纳税人的个税完税情况,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则调整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零纳税”的情形(指纳税人取得了应税收入但未达起征点而未实际缴纳税款)也是可以打印的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税款所属期2023年及以后)查询打印攻略

→【线上渠道】(首选):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2)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线下渠道】

(1)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机

(2)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智慧柜员机

线下查询打印注意事项:

★ 需提前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打印

★ 预约前台办理(由于数据较为私隐,若代为办理,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外,还需要额外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委托人签发的书面授权)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登录https://etax.chinatax.gov.cn,选择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或账号密码登录,点击【特色应用】—选择广东省行政区域——【纳税记录开具】,进入开具界面后按照提示操作即可成功打印。

纳税记录样式如下:

(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http://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扫码或密码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电子税票】—【个税纳税记录开具(2023年及以后)】,其后步骤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开具步骤相同。

二、《税收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期2023年及以前)查询打印攻略

(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

具体路径:【微办税】—【个人业务】—【电子税票】—输入【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验证码】—点击【完税证明查询】

(二)微信小程序—粤税通

具体路径:【个人所得税电子税票开具】—选择【完税证明】—输入【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点击【开具完税证明】—输入【邮箱地址】—点击【发送到邮箱】—邮箱下载打印

(三)微信小程序—粤省事

具体路径:【税务-个人税务查询、电子税票开具】—【个人税务】—【电子税票】—【个人所得税电子税票开具】—【完税证明】、【纳税清单】—输入【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点击【开具完税证明】—点击【发送到邮箱】—邮箱下载打印

(四)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http://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扫码或密码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电子税票】—【个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2023年前)】—点击【查询】—点击【打印】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第14篇】纳税证明能造假吗

编者按:近日一起关于空调供应商涉嫌业绩材料造假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也再次将公众的视野聚焦到“虚假材料”。但实践表明,在政府采购领域,虚假材料的识别、认定并不容易,尤其是在区分客观失误和主观造假方面。为帮助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更好地辨别材料造假现象,试从根本上为这一问题的解决寻求出路,本报特刊发“聚焦虚假材料的判定”专题。

判定弄虚作假难,清源正本是关键

——一起关于空调供应商涉嫌业绩材料造假案件的启示

■ 杨文君

“今年夏天格外热,空调供应争议浓”。近日,某空调供应商投标业绩材料涉嫌造假事件持续发酵,某项目的中标公司被指控申报材料存在问题,33份业绩证明材料中1份关于项目的描述有误。对此,该公司严正声明称,被取消中标资格是因申报材料整理失误,并非网传及“竞争对手”所说的参数造假。空调供应商们竞标背后的故事引发社会热议和猜测,但无论谁是谁非,这起国企招标实践再次把提供虚假材料的问题推到风口浪尖,值得政府采购业界参考和引以为戒。

一直以来,关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政府采购各方都非常重视。但记者了解到,对供应商“弄虚作假”的判定并非易事。那么,实践中如何识别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故意造假和客观失误该如何区分?解决这一违规失信问题的根本之道是什么?带着这样三个问题,记者向几位业内专家咨询了相关意见。

识别:真假辨别有易有难

“对于如何辨别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是真是假,实践中有两种情况。有一些造假行为是非常明显的,很容易识别出来;还有一些情形是较难在评审环节辨认出来的,一般是在财政部门处理质疑投诉中调查取证发现的。”采访中,专家们向记者介绍了虚假材料识别的实践情况。

对于显性、易发现的情况,某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举例说明道:“比如,合同的条款内容、签字笔迹、签订日期等有明显涂改痕迹;资质资格证书的专业、等级等内容有伪造编造痕迹等。

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负责人成凯也介绍道:“还有一种情况也是比较容易发现的,比如,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某供应商提供的恰好是此家采购人单位的业绩合同,如果造假,将被一举识破。”

“但实际上,大多数造假情况很难在评审中发现。只有当其他供应商提出这方面的质疑或投诉时,经财政部调查核实才能被‘确诊’。”成凯表示。

识别不易,但并非无迹可寻。记者通过采访和查阅材料发现,以下几类材料造假情况是“重灾区”,采购人和专家在评审时应提起注意:

——业绩材料造假。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比如对金额、采购内容以及时间的造假;也存在虚构业绩材料情况。

——技术资料伪造。篡改产品说明书、厂家技术资料、数据等。

——刻意虚假填写(报)有关内容。如小微企业声明函、财务数据。

——人员虚设。虚构人员、虚构或篡改证书、虚构材料(包括社会保险材料的造假)、虚构从业年限等。

——其他证书(证明)造假。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信用证明等。

当记者问及对虚假材料的判断有何法定依据时,几位专家告诉记者,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进行描述,只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对供应商不良行为惩罚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则对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进行了列举式的规定,即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无论难易,万变不离其宗。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莹表示,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行为)最佳客观判断依据仍是:提供的材料是否虚构了并不存在事实(内容),或者更改了、隐瞒了已存在的事实(内容)。另外,提供虚假材料造就的客观事实,并不需要去研判其造就事实的原因。比如称“工作人员喝高了、手抖了”“造假是因为厂家授意”等等,这些理由并不能对其提供虚假材料的事实有任何“手下留情”之帮助。

区分:主观造假与客观失误

除了“真假难辨”的实践堵点外,如何进一步区分供应商是主观造假还是客观失误同样知易行难。

对此,政府采购专家沈德能向记者介绍了几种可以确定为“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以本次‘空调厂商涉嫌业绩材料造假’的案件为例,如果在真实业绩材料上修改某些说法(描述有误),这属于造假;通过图片合成等方式改变业绩材料中的项目名称,这是故意造假的体现;另外,供应商放在投标文件里的业绩材料是真实的,但其将不存在的符合招标文件的业绩材料故意解释为符合要求,意在打‘马虎眼’,如果评审专家不注意就看不出来,这也是在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沈德能说。

关于客观失误,李莹认为,数据填写失误以及对采购要求的理解偏差属于此种情形。

李莹进一步解释道:“对于数据填写失误,比如某办公家具要求长宽高分别为1200×600×750mm,投标人响应为1200×600×750m;比如提供了5个业绩证明材料,在有关说明中描述为‘50个’等等。类似情况最终是否认定为虚假材料属于评审专家判断和评价事项,是评审专家业务知识所及,并不能因为供应商提供数据不一致或存在误差便判断其为虚假。”

“对于理解偏差,其多数体现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比如轿车采购中技术要求‘自动挡’,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中填写‘手自一体’且明确为‘正偏离’(比满足更胜一筹)响应。同样,是否为‘正偏离’或是否满足,也是评审专家判断和评价事项,不能因为供应商对该要求的理解有误就判断其响应虚假。”李莹还说。

此外,沈德能再次结合“空调厂商涉嫌业绩材料造假”的案件,总结了两种客观失误的情形:

一是业绩材料完全真实,附加的说明描述有误。“如果描述错误的业绩材料真实存在,则可以认为是材料使用的失误,描述有误的业绩材料不算作虚假材料,仅是前后矛盾。此种情况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沈德能说。

二是提交的业绩材料真实存在,只是不属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材料。“这属于投标人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提交材料,是错误材料、无效材料,该材料属于评审不应予以得分的情形。无效材料的结果就是证明不了想证明的结果,即可能会发生无效投标或者评审不得分。换言之,虚假材料必然无效,无效材料不一定虚假。”沈德能表示。

治本:完善制度和优化环境

针对政府采购领域提供虚假材料的现象,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调研员印铁军表示,如果采购人是购买产品,只要产品验收合格,供应商主观造假和客观失误都不是问题。如果采购人是购买服务,评审专家就应该把好业绩评审关,尽到落实供应商业绩的责任。合同验收才是判断供应商满足需求的唯一标准。供应商投标文件无论是主观造假还是客观失误,都不是问题的核心。

对于评审专家负主要责任的观点,业界有声音认为,应分情况讨论:一种情况是,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内容,而评审专家没有发现,导致评审结果不合格,此时评审专家负有主要责任;另一种情况是,评审专家无法审查出虚假内容,是经过事后调查或其他供应商质疑、投诉后发现的,此时不能认为评审专家没有依法履职,即评审结果有效而在定标时取消该造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对其作相应处罚。

针对第二种情况,还有专家表示,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不一定是中标候选人,但其造假行为被认定后仍有可能影响到整体评分、排序格局,甚至演变为一种高级的“陪标”手段。这需要从制度构建上来解决根本问题,平衡实践中的各种利弊。

评审专家有责,采购人亦不可推诿。成凯还向记者表示了无奈:“现在很多采购人缺乏编制采购文件的专业能力,采购代理机构也欠缺专业性,常常以某家供应商的技术参数为标准制定采购需求,而这些技术参数可能具有限制性,导致其他供应商为了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而不得不造假。”

“因此,提升政府采购各方的专业能力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非常重要。”成凯说。

延伸阅读

“某空调供应商投标业绩材料涉嫌造假”案件时间轴

■ 2月11日

国有企业y对外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显示该招标项目为该企业2023年至2023年高压离心式冷水机组集中采购项目,该项目包括两个标包。标包一、二中标人数量均为1至3个:若中标人数为3时,中标份额从前到后依次为50%、30%、20%:当中标人数为2时,中标份额从前到后依次为70%、30%。;当中标人数为1时中标全部份额。

■ 2月29日

y完成电器公司l提交的申报信息核查并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有异议。

■ 3月11日

y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两个标包均为两人中标,l位列其中,公示期5天。第一中标候选人是另一家电器公司d,中标份额均为70%;第二中标候选人为l,其在两个标包中投标报价均高于d,中标份额均为30%。

■ 3月14日

y收到投诉后指出,2月29日公示l的申报材料中存在问题,具体为标书中要求的33份业绩证明材料其中1份关于项目的描述有误。

■ 6月1日

y发布公告,指出l本次采购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并作出取消其中标资格的处罚。

■ 6月22日

y再度发布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此次公告显示:该项目的两个标包中标人均变为d。

■ 7月4日

l发出《严正声明》。声明称,经内部核查,该事件系l区域经销商项目组投标人员在提交申报业绩证明材料时,把公司中标的“***地块工业项目(一期)”当作“***地块工业idc项目(一期)”整理申报,属申报过程中的材料整理失误,并非目前网络所传为了达到中标目的虚标技术参数、虚标能效参数的行为。

(文字/杨文君)

凡是虚假应标都要依法处罚吗?

凡是虚假应标都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被处罚吗?

业内大部分专家的回答是:不一定,要分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供应商所提供的虚假材料不是评审所需的材料,被查明虚假的材料不会对评标、磋商、谈判、询价产生任何实质性影响的,该材料无论真实与虚假都不会对评审有任何影响,就不应认定该供应商有谋取中标、成交的动机。换言之,材料客观上不可能影响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主观上也不受该材料影响,则不应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此种情形比较少见。

第二种情况: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影响了中标、成交结果的。即该虚假材料为采购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评审所需的材料,虚假材料确实对评标、磋商、谈判、询价产生了影响,依据该虚假材料得出的评审结果不真实、不公正。此时,应当依法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进行处罚。

对此,有专家表示,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除了客观上“提供了虚假材料”,还需有主观上存在“谋取中标、成交”的动机,才能构成《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对供应商实施惩戒的要件。据此,实操中还需要对供应商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加以判断。

(文字/杨文君)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第15篇】企业纳税证明是什么

概述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知识,你get了吗?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内容

1.什么是税前扣除凭证?哪些企业可以适用?

答: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证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实际发生,并据以税前扣除的各类凭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前扣除凭证包括哪些?

答: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3.企业应在什么时候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4.哪些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案例/解析

我公司向a公司租用办公用房进行办公,并每月向a企业缴纳水、电等费用,我公司应以何种凭证进行税前扣除?答: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税答疑)

纳税人证明是什么(15个范本)

普通征税人证明是什么?普通企业在申请普通征税人资历时税务机关会返回一份“普通征税人认定表”;有的税务机关会在税务注销证副本上加盖一个普通征税人款式的章;贵公司开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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