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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提供资料(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2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提供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出口退税提供资料

【第1篇】出口退税提供资料

企业办理出口退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

(2)出口销售发票。

(3)进货发票。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企业在退税过程具体流程步骤如下:

(1)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进行填写,并在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随后,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至此,出口退税办理基本完成。

【第2篇】工厂外购产品出口退税

最近收到许多小伙伴的咨询:我公司原来出口的是家电(服装、家具、陶瓷……)等产品,现在由于海外疫情严重,国外客户增加了口罩等防疫物资的订单,请问我公司外购这类防疫物资的出口可以申请退税吗?

具体我们来分析及分类来说。

问:我是一家生产型出口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在需要外购一部分口罩进行出口,请问这种情况能申请退(免)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及条件

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三)纳税信用等级a级。

(四)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五)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本附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三)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七)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八)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问:我是一家外贸型出口企业,属一般纳税人,现在从国内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防护服进行出口,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发票金额100万,请问可以申请退税吗?能退多少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二条,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出口,适用免退税办法。

防护服的现行退税率为13%,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所以此种情况下,你公司购进防护服出口,可以申请退税。退税额为进项发票的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即100×13%=13万元。

问:我是一家外贸型出口企业,属一般纳税人,现在从国内小规模企业购进护目镜出口,取得的是征收率为1%的代开增值税专用专票,不含税发票金额100万,请问可以申请退税吗?能退多少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三条,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目前,护目镜的退税率为13%,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征收率为1%,所以该笔业务的退税率为1%。

——所以此种情况下,你公司购进护目镜出口,可以申请退税。退税额为进项发票的计税依据乘以退税率,即100×1%=1万元。

问:我是一家外贸型出口企业,属一般纳税人,现在从国内小规模企业外购体温计出口,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所以此种情况下,你公司外购的体温计出口,不可以申请退税,适用免税政策。

问:我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请问可以申请退税吗?与一般纳税人企业相比税收政策有什么不同?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不能办理退税,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一般纳税人企业出口的货物,生产型的为免抵退,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

【第3篇】出口退税优惠风险

出口企业“备案单证不合规”对出口退税的实质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电子备案单证有利于减负降本增效,‬化解管理风险,避免经济‬损失,‬电‬子‬备‬案‬单‬证‬好处多多。

一是符合政策规定。税务总局2023年第9号公告明确,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取消了报税务机关同意的要求,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备案单证留存方式,税务机关推行和鼓励出口企业电子化备案单证,方便线上税企互动,实现网上传递核查。

二是减少人力成本。电子化方式留存备案单证,可直接将已经无纸化的单证,如电子合同、电子发票、委托报关协议等直接归档备案,像提单、收汇凭证,举证材料等取得的是数字化或影像化的也可转换成pdf文件直接归档,这样大大减少了纸质复印归档装订的人力成本,还节约纸张,绿色环保,也节省非常多的时间和精力。

三是规范便捷易用。按所属期批次智能化生成备案单证目录,自动生成《岀口退税收汇情况表》并将对应举证材料,智能化存储到电子化档案室留存备查。避免手工整岀现人为错误,确保退税申报后十五个工作日內完成备案单证工作,关联归集智能,备案方式灵活,存放保管安全,下载使用方便。

四是可以追根溯源。电子化留存备案单证方面确实会有优势,甚至做到巨细靡遗,尤其有利业务科室日常归集,从业务源头控制,确保备案单证管理‬到位。‬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可以追根溯源,还‬原‬业务过程,‬证明业务真‬实‬性‬,‬避免经济‬损失。‬

五是适应数字经济大趋势。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刻不容缓,已‬经不再是技术问题,而是怎么转变思维和决策方面的问题。岀口企业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实现数字化管理报关数据,发票数据,退税数据等,将为财务部门迎接财务数字化的变革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第4篇】出口退税金额怎么查

又到月底了,出口发票该开具了。目前出口发票有两种:开票系统开具(含电子发票)和自制的形式发票。

按当地税局要求来使用。

按政策规定,先确认收入,才可以申报退税。所以拿到报关单后要及时确认收入。

开票系统开具注意事项

名称:客户英文名

地址电话:汉字写上客户国家货物名称:和报关单名称一样金额:fob价格*汇率

汇率用出口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汇率税率:选免税或0税率

备注栏:根据各地要求填写。

生产企业销售额填附表一,16行。开票系统开填“开具其他发票”,自制的填“未开具发票”

外贸企业填附表一,18行。

开票系统开填“开具其他发票”,自制的填“未开具发票”

使用离线版申报系统版本号:00004_l01代码库版本都是:2021c请申报前核对版本后再申报

【第5篇】出口退税申报期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关键词:出口退税 时限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第6篇】出口退税开票税率

“这场战‘疫’,国内市场打上半场,国外市场打下半场,外贸企业打全场……”

“疫情刚开始时,国外客户追着我们问能否发货。而现在,很多国外订单延迟或取消了,我们追着客户问能不能收货。”

“我在外贸企业工作,刚复工不久,因为没有订单又被迫停工。”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内蔓延,外贸企业经营压力普遍骤增。压力之下,现金流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头等难题!

企业缺钱怎么办?好消息是,出口退税政策作出调整了!

出口产品零税率

3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提高这146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同时,出口退税速度全面提升。国家税务总局对于正常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要求再提速20%,也就是从2023年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以内。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道树说:“这样,除‘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外,所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均与征税率一样,实现了出口产品零税率。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提振出口企业信心。”

与此同时,4月1日起,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正式启动。今年宣传月的时间由传统的一个月延长到50天,在4月1日至5月20日持续开展宣传活动,这也将进一步促进包括出口退税在内的系列政策更好落实和服务优化。

企业成本真能降吗?

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到底能为企业解决哪些问题?

税务部门说——

记者从山东省税务局了解到,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惠及山东出口企业5574户,预计增加退税19.1亿元人民币。

据广东省税务局测算,按2023年出口情况来计算,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惠及广东地区61.7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全年预计为1.2万户企业注入出口退(免)税资金13.1亿元人民币。

外贸企业说——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光伏电站配套产品主要出口到澳大利亚、日本和东南亚等国家或地区。他们的产品在此次提高退税率的产品清单之中。清源科技财务总监估算了一下:“以碳钢产品为例,原来的出口退税率是9%,现在到了13%,预计能让公司一年少缴四五百万元的税款。”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总出口量98%的产品都能从此次出口退税率提高中获益。据该公司主管出口业务的财务人员介绍,这些产品退税率从10%提高到13%,这3个百分点预计今年可为企业增加退税额1140万元,能帮助他们购进新设备,提升产品竞争力,争取更多海外订单。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系列除草剂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远销上百个国家和地区。“退税率从6%提高到9%,今年预计公司能多退税1025万元,大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

及时到位才能解“近渴”

“缺钱”是不少外贸企业的“燃眉之急”,出口退税会不会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不少企业的答案是:能解“近渴”。

河北来利翼腾塑胶制造有限公司申报了两笔出口退税总计108万元,只一天时间退税款就打入了企业账户。他们马上新招录了23名本地工人,开足马力加快生产。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说,“我们在网上提交了退税申报,没想到3个半小时后,725.06万元退税款就打入企业账号。”

为啥能加快?“非接触式”是重要原因。

2月1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出口退税事项全流程“非接触式”办理,包括“非接触式”的申报、审核和反馈。

在疫情期间,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以及相关的申报,无需再提供纸质资料。税务机关仅审核电子数据,审核无问题的,就可办理相关退(免)税事项。办结后及时通过网络把办理的结果告知出口企业。如果企业需要开具纸质证明,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各地的“个性化”方法也不少——

江西:

取消出口退税事项办理期限的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出口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办理收汇及申请开具相关证明的,可在收齐退税凭证、办理收汇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或申请开具相关证明。

江苏:

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即买即退”等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河南:

继续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推行“非接触式”审核和“非接触式”调查评估,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深圳:

推出“掌上退税”“容缺退税”“极速退税”3大“套餐式”服务,深受外贸企业欢迎。还利用“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出口退税“云教学、云答疑”,深化打造“互联网+政策宣讲”。

浙江武义:

组建“项目管家”,主动对企业“一对一”电话走访,逐户询问困难情况。

……

正如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所说:“目前海外疫情还在持续蔓延,这对于我国外贸出口带来很大影响。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开展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运行形势和外贸企业的诉求,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出口退税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稳住外贸的基本盘。”

来源:经济日报微信公众号(id:jjrbwx)

【第7篇】电子产品进出口退税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生产的产品流入中国。为了严格控制这些产品,发展中国经济,我们通常称之为关税,只要进出口需要缴纳税款,但在缴纳进出口税后会有一定的退税条件,那么如何申请出口退税呢?前海天盈财税会为您解答。

一、出口退税申请流程是什么?

1.送检和领取相关证件登记表。

企业应当在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出口产品业务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

2.申报和受理退税登记。

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相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及相关人员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审核后受理登记。

3.填写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正式申请后,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无误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证。

4.变更或注销出口退税登记。

根据实际需要,在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时,应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需要了解的是,外贸企业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才能申请进出口退税:

1.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5份);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销售出口商品的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专用);

6.出口退税货物进货凭证申报表;

7.出口退税货物退税申报表;

8.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和清单;

进出口退税是政府对企业变相补贴的一种方式。在中国,出口货物退税政策一直存在,这足以表明国家大力支持出口。因此,有必要了解中国进出口退税的退税流程,以便更快地完成出口退税流程,并处理相关事宜。节省时间和成本。以上是进出口退税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你能通过阅读以上内容来更清楚地了解如何办理进出口退税。

进出口退税申请流程有哪些?

【第8篇】出口企业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出口退税会计应该知道的几个知识。

第一个问题:出口退税企业如何理解和计算“免、抵、退”税?

我们知道“免、抵、退”税是税收的一种形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这里大家要注意的是,“免、抵、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使用的退税方法,而“免、退”税是指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使用的退税方法,简单理解就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增值税计算实行“免、抵、退”制度,对应的申报系统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而外贸型出口企业,增值税计算实行“免、退”制度,对应的申报系统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这两者税收征管对象和计算方式上具有明显区别,不能混淆了哦。

那么,如何理解“免、抵、退”税三个字的含义呢?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注意如果是内销的产品,就要按不含税销售额*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免”税和“退”税比较容易理解,而“抵”税的过程相对比较复杂一点,这也是在政策概念困扰大家的地方,那么,“抵”税到底是怎么“抵”的?

“抵”税实际是一种抵顶制,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销售都是既有出口,又有内销,所以当期出口产品所实际消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实际难以准确辨析,税收实践就采用了人为确定退税率,并且首先以计算出来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的简易处理,实际是简化了增值税征纳环节的征税、退税过程。

但是抵顶过程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一、不需抵扣,当计算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小于零,这时实际上不需要抵顶,所以当期应退还全部出口应退税额,企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正;

二、计算出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为大于等于零,这时就先以出口应纳税额抵顶,抵顶的结果也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抵顶之后当期不需要再纳税,即抵顶有余,但是还有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这时就将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退还企业,这部分应退税款在金额上等于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这种情况下抵顶金额等于名义应退税额(即免抵退税额)与实际退税额之间的差额,这种情况下期末无留抵税额;另一种情况是抵顶之后,还应该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即不足抵顶,这意味着当期应退税额已经全部抵顶应纳税额,而且还有未抵顶完的税额。

所以“财税〔2002〕7号”规定为:“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这其实可以理解为在实践中,“免、抵”两个环节是同步进行的,免抵之后再确定是否应退以及应退多少税额。

“免、抵、退”税应该如何计算呢?

(1)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①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这实际是一组当期实际应退税额的判断公式。采用的思路是: 当期应退税额=min[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取二者中较小的一个)。

我们再来思考一个问题:出口企业的财务人员在申报出口退税时会遇到自己折算的fob价(也就是离岸价)与电子口岸中的不一致,这是咋回事呢?

我们知道,海关在统计进出口财税通货物金额时,是采用人民币和美元两种货币进行统计,如果有采用这两种货币之外的货币报关的,海关会根据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和美元进行统计。

根据规定,“进出口财税通货物的价格以其他外币计价的,应当分别按照海关征税适用的各种外币对人民币的计征汇率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月公布的各种外币对美元的折算率,折算成人民币值和美元值进行统计”。也就是说,不管采用什么币别报关的,海关在统计为人民币金额时是按进出口月份(出口以出口日期为准,进口以申报日期为准)固定日期的人民币汇率进行统计;在统计为美元金额时则是按进出口月份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外汇局发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中的各币别折算美元的折算率来统计。

因此,电子口岸和税局端的美元离岸价是按出口月份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折算而来的。

而我们出口企业在处理出口报关单时,是以出口月份1号或第一个工作日人民银行发布的外汇牌价即中间价进行折算,这样就会因海关统计汇率与企业汇率不一致造成企业所申报的fob金额与税务局审核系统中的不一致。不过这个不一致大部分地区是允许的(除非超5%),如果遇到税局非要我们按税局的离岸价申报,则企业可以直接在电子口岸中查询“海关统计美元价”,以该金额进行退税申报。

当然了,电子口岸中的统计美元价并不总是准确的,有时候海关会统计错误,如果遇到因统计错误造成的则需要找海关重新传输准确的数据。

【第9篇】2023出口退税率查询

汇率指的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一种货币单位用另一种货币单位所表示的价格。

汇率的标价法有两种,直接标价法:一个单位外币兑换本币,例:1美元 = 6.5441人民币,间接标价法:一个单位本币兑换外币,例:1人民币 = 0.1528美元。

通常银行的汇率有三种表示方式: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买入价指银行买入其他货币的价格,卖出价指银行出售其他货币的价格,中间价是指银行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平均价,银行的卖出价一般高于买入价。

近期深圳税务发布了一则“关于汇率查询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如下图:

出口企业记账汇率可按销售发生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当月1日,实务中一般理解为当月第1个工作日,即出口当月的第1个工作日中间价。汇率查询途径有很多,可通过“会易网-实用工具-汇率查询”“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网站查询。如下图所示:

各渠道查询的数据细致程度参差不一,可按需选择最适用的。针对出口企业,最便捷的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查询。通过外管局网站查询最大的好处是,不是工作日,汇率无数据。以查询2023年2月份汇率为例,查询步骤如下:

搜索“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进入官网,往下拉找到“人民币汇率查询”板块。

二、可提前查询一下2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是哪一天,或者使用“傻瓜式”查法,从1号往后选择,如果不是第一个工作日汇率处会显示“当期日期无数据”。

相关网站链接:

实用好用的税法知识库 - 会易网 https://www.ky365.com.cn/addons/cms/expert/bj

【第10篇】出口退税风险防控

近年来,外贸行业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数量呈递增趋势,每年全国各地查处的涉及骗税的案件多达数百件,国家对于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打击始终处于高压态势,其骗税风险已经成为行业不可承受之重。

此前,国家税务局便公布了一则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打掉犯罪团伙2个,捣毁犯罪窝点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

经查,涉案犯罪团伙采取虚开进项农产品发票、伪造虚假销售合同、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报关单、购买虚假外汇等手段,操纵4家出口企业,骗取出口退税8062.98万元。

目前,法院已对其中9名被告人以骗取出口退税罪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3年不等。

骗取出口退税是外贸行业面临的最主要、最严重的涉税风险,其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虚构已税商品出口的事实;

2.虚报出口货物退(免)税计税依据;

3.以低退税率商品虚报高退税率商品出口;

4.采取伪造、涂改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出口货物退(免)税凭证;

5.骗取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

6.其他假报出口的手段,包括利用非法的银行账户、证明等。

我们提醒企业,构成骗税不仅会面临行政罚款甚至刑事处罚,还会受到其他相应的惩处。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骗取出口退税款的,经省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要被停止半年以上出口退税权,而在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企业自营、委托或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

因此,企业一旦卷入骗税风险,会对经营发展造成巨大不利影响。那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风险防范有哪些要注意呢?我们总结后大概有如下几点:

1. 外贸企业想出口退税须办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免税。

2. 选择供应商尽量选择注册时间超过2年、信用级别较高的企业。

3. 出口后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应及时确认收入,确认收入实操中一般是在出口当月,是否开具出口发票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如主管税务机关无要求,可用商业发票作收入入账的单据。

4. 及时联系供应商开具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发票后应对发票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应及时勾选确认。

5.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模块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打印出的报关单应与已勾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配对整理好。电子税务局的我要查询中查看报关单及购货发票是否有电子信息,有信息及时申报出口退税。

6. 出口企业应及时对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进行单证备案。

7. 年度末应注意核查出口退税申报情况,未申报出口退税应做好记录,如属于未取得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及时催发票,如属于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口报关单无电子信息应及时申报信息查询。

8. 核查出口退税货物收汇情况,如属于企业操作不正规应及时修正,出口申报退税货物未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的9类情形只能做免税处理。

9. 发生出口免税(免税不退税)收入,出口企业应自主备案。

【第11篇】2023年出口退税率最新调整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8〕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本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三、除本通知第一、二条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

四、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第12篇】出口退税的退税率

你知道退税率又提升了吗?

你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退税率文库升级了吗?

你是否前期放弃了出口退(免)税权,现在又想恢复了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为大家讲解退税率提升及恢复出口退(免)税权政策。

详细解读

(一)提高除“两高一资”外的出口产品退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1.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2.该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施。本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二)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恢复出口退(免)税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第六条:

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在2023年3月1日前发生变化的,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恢复退(免)税,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2023年4月1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三)纳税人想要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该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第六条:

符合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可在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之日起(自2023年4月1日起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的任意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同时一并提交《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声明》。

名词解释:两高一资

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促进国内产业升级。”自此开始,“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被称为“两高一资”,具有这3种特点的行业被称为“两高一资”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具有这3种特点的产品被称为“两高一资”产品。

文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及公众号

【第13篇】出口退税如何计算

举例说明:

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 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

货物出口后,c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

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

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外贸公司退税使用这个公式: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而不是前述的“先征后退”或“免,抵,退”那么复杂的公式。

出口工厂和外贸企业最终的退税额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不同,举例说明如下

c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234,出口也是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7%=34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200x17%=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但此时如果加价且退税率为15%的话,结果就不同,

c是外贸公司,它以234购进,以300出口,套用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5%=30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5%)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实际得到45-17=28(<30),结果不同了,少收入2元,这两元其实就是最后一道环节产生增值(300-200=100)后的不予抵扣额=100x(17%-15%)=2。

所以无论实行“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所得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先征后退”的缺点在于企业要先交纳增值税,而且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把所有的增值税退回,而“免,抵,退”则可以每个月从内销应缴税额中扣除,不存在退不回来和挤占流动资金的问题。

继续套用上面的例子,假如c企业为国家规定实行先征后退原则的出口企业,他把这批货物加工后出口,出口fob价为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此时他要交纳的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7%=51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51=351

利润=收入-成本=351-251=100

如果退税率为15%则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所交增值税=234+17=251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45=345

利润=收入-成本=345-251=94 比上面少了6元的利润。这6元就叫做不可抵扣额,应用公式也可得出这个结果。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假设c为则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免,抵,退”原则出口企业,加工后自己出口,出口fob价300(已折成人民币)(不含税)。本来要向上述那样先交纳增值税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但根据“免,抵,退”中的“免”,出口企业的最后一道增值环节免征增值税,所以不用交纳这17元增值税。

货物出口后,c企业依法向税务机关退税,根据“免,抵,退”中的“抵”,

假如退税税率为17%,c企业可以抵扣的税额为34(前面环节所交的增值税),而不是51,因为最后一道环节的17元没有交,根据“不交不退”原则,这17不给予退。这34元就是c企业实得的退税额,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334-234=100

假如退税税率为15%,此时要先算出不予抵扣额

当期不可抵扣额=fob价x外汇牌价x(增值税税率-退税率)=300x(17%-15%)=6

此时c的成本和收入和利润为

成本=进价=234(此时没有交17元的增值税)

收入=卖价+所退增值税=300+34=334

利润=收入-成本-不予抵扣额=334-234-6=94

大家可以看出,其实不予抵扣额就是当退税税率小于增值税税率时产生的差额。

根据max的提醒补充:

外贸公司退税使用这个公式: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而不是前述的“先征后退”或“免,抵,退”那么复杂的公式。

出口工厂和外贸企业最终的退税额有可能不同,也有可能不同,举例说明如下

c是外贸公司,它购进是234,出口也是234(不加价),则套用这个公式的结果是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7%=34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200x17%=34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34-34(b企业已交)=0(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7%)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200x17%=34(与上述方法结果相同)

但此时如果加价且退税率为15%的话,结果就不同,

c是外贸公司,它以234购进,以300出口,套用公式为

应退税额=购迸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200x15%=30

使用先征后退公式计算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300x17%=51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34(b企业已交)=17(c企业在将货物出口后应交给税务局的税额)

出口后可以获得退税额为(假设退税率为15%)

应退税额=fob价x退税率=300x15%=45

实际得到45-17=28(<30),结果不同了,少收入2元,这两元其实就是最后一道环节产生增值(300-200=100)后的不予抵扣额=100x(17%-15%)=2。

所以无论实行“先征后退”还是“免,抵,退”,所得的结果是一样的,但是“先征后退”的缺点在于企业要先交纳增值税,而且要等到下一年度才能把所有的增值税退回,而“免,抵,退”则可以每个月从内销应缴税额中扣除,不存在退不回来和挤占流动资金的问题。

【第14篇】出口退税远程申报初始密码

最近很多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数据自检时被提示“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

出现此提示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出现“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这类疑点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出现“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这种疑点,表示报关单的电子信息没有比对通过。那么,遇到这种疑点该如何处理呢?大家看到这个疑点不用着急,按以下顺序进行排查处理即可。

1、 查检出口明细中的报关单号录入是否正确。出口明细申报录入中的报关单号是21位的,录入规则为:报关单上18位海关编号+0+两位项号,该项号要根据报关单上商品编号和商品序号对应录入,不要对应错误。

2、 通过电子口岸查询报关单状态。出口货物离境结关后2天左右会把结关信息传输到海关总署信息中心,信息中心会通过电子口岸向国税总局传输。在电子口岸中查询结关报关单一般会出现如下几种状态: “国税总局接收成功”、 “发送国税总局成功”、“国税总局接收失败”等状态,企业可根据相应状态进行处理。

下面我们给大家分享,如何在电子口岸查询报关单状态,及不同状态的处理方式。

第一步,打开中国电子口岸(网址:www.chinaport.gov.cn),点击“点击进入”按钮,即可进入登录页面,如图:

第二步,将电子口岸ic卡插入读卡器并与电脑连接,输入ic卡密码,点击“确认”即可登录,如图:

第三步,点击“出口退税”子系统,进入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如图:

第四步,点击“报关单查询下载”按钮,即可进入报关单查询页面,如图:

第五步,输入查询条件,即可查询到报关单状态,如图:

以下为电子口岸常见状态及其处理方式。

状态一:“国税总局接收成功”。 出现“国税总局接收成功”这个状态,说明电子口岸已将您的退税数据成功发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如果此时您进行数据自检提示“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说明该报关单信息还未传给您当地国税局的审核系统中,此时您可以联系当地国税局协查解决(也就是进行出口无信息查询)。

状态二:“发送国税总局成功”。出现“发送国税总局成功”的, 说明电子口岸已经把数据发往国税总局,若此状态超过24小时,此状态需要联系电子口岸热线010-95198咨询!

状态三:“国税总局接收失败”。出现“国税总局接收失败”的,说明电子口岸已经把数据发往国税总局,国税总局接收异常,此状态需要联系电子口岸热线010-95198咨询!

重要提示:

如果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仍提示“海关数据中无此出口报关单号”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进行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第15篇】代办出口退税公司

只有拥有进出口权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申请退税,而且个人是没有进出口权的。会有很多企业或个人会去找出口代理机构代为办理退税。

大多数出口商都有自己的进出口权,又是一般纳税人。完全可以使用自己抬头去出口申报报关。即使如此为什么还要找家出口退税代理机构呢?

出口公司自己退税和代理退税有什么区别?

出口企业需要有专业的财务团队熟悉出口退税流程,丰富的报税流程经验,方可自行办理退税。对于刚开始退税金额比较大的新企业,税务机关有100%的概率会发送调查函,而且退税周期很长。如果没有发送调函通知,也有超过3个月的可能才收到退税款,如果发出调函,退税时间就将相应延长。 调函结果不尽如人意,有可能一年没有成功退税。

出口企业退税经常面临以下问题:

企业自身报税退税流程本身复杂繁琐,对外申请专业报税成本高。

出口报关手续无指导,出口数据有误,不予退税。

存在因退税时间过长而无法退税的风险。

退税期长,拖慢了投资回收期,阻碍了公司的资金周转。

代理退税帮助企业解决这些问题。

专业退税团队负责管理和监督退税流程,并协助准备退税文件。将企业的劳动力成本降低至少 30%。

专职代表监督和指导每个退税流程和重点,积极管理退税风险。

可以提前垫付退税款,3天内到账,最快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外汇收款无延迟,公司可以独立操作,随时可以付款。

出口退税提供资料(15个范本)

企业办理出口退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2)出口销售发票。(3)进货发票。(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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