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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03 13:41:01 查看人数:2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租赁合同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1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如何编制会计分录是财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财产租赁合同适用千分之一的税率,包括了设备及飞机机械等合同。本文就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会计分录做一个相关介绍,来一起了解下吧!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租赁合同印花税会计分录

计提本月印花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交纳印花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规定?

答: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1%,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如果税额不足1元,则按1元贴花。注意财产租赁的印花税规定最低缴纳1元。

财产租赁合同特征是什么?

答:财产租赁合同包括了租赁设备、飞机机械等合同。具体特征如下:

1.履行租赁合同的内容期间,出租方将财产的使用权转移,而承租方只是获得临时占有及使用财产的权利。

2.国家明令禁止的东西,不能成为合同当中的标的。所以租赁当中的东西都是国家允许流通的特定物品。

3.财产租赁中的标的,具有不易损坏及不易被腐蚀的性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2篇】住房租赁合同印花税

问:小李2023年2月出租自有住房,请问其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是否免印花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第四条规定,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第20项文件标题及条款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四)项中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印花税政策、第二条第(二)项;文号为财税〔2008〕24号。

综上,小李出租自有住房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免印花税。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

财税字(1988)第 255 号文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

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

未分別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由于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举物业管理

费相关的服务项目,细则又明确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

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物业管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你公司所签的合同在分别列示

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千

分之一计税贴花

【第4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法律依据】

《宪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第5篇】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交

问:我公司是浙江的一家企业,房东出租商铺给两个租户,我公司是租户之一。房东与两个租户一起签订了一份三方合同,总租金为4000 元,每个租户租金为 2000 元,此合同由三方各持一份,请问我公司应按照 2000 元还是 4000 元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1 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后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财产租赁合同的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器、器具、设备等;税率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1 年 6 月 15 日发布《2021 年热点问题汇编(6)》第十问“房东出租商铺给两个租户,我们单位是租户之一。房东与两个租户一起签订了一个三方合同,总租金为 4000元,每个租户租金为 2000 元,此合同由三方各持一份,那么我们单位缴纳印花税时,应当按照 2000 元为计税依据缴纳,还是以 4000 元为计税依据缴纳?”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1 号)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因此,两个租户应当各自以 2000 元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因此,你公司作为租户之一,签订三方商铺租赁合同,应当以2000 元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印花税。

【第6篇】租赁合同印花税谁交

汽车租赁合同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印花该怎样交要看你合同签了多长时间,如果是签1年,印花税是按照800*12*0.1%=9.6元。

哪些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第7篇】房租租赁合同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一般需要在签订合同时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8篇】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算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的,此时当事人签订了相应的租赁合同之后,也是需要到房管局办理登记手续的,而此时就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的缴纳,其中就包括了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由谁承担,印花税要交多少?

网友咨询:房屋租赁合同的印花税由谁承担?出租方还是承租方还是双方?

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陶玉松律师解答:

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所以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都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宪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并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陶玉松律师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缴纳:

1、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2、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 件各一份。

3、地方不同、情况不同,各相关税种之和的总体税率不同。比如个人住房租赁,各地的总税率在5%~7%不等。

4、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

5、地税局征收的税金,最终上缴到地方政府金库。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至少要注意以下三点:

1、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

不管是出租者还是租房者,都必须要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对方的身份,主要是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以及房屋产权证等。

2、租赁期限

按照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签约时一些必要的物业状况可以先拍照存证

租赁合同到期时,承租人应将所租房屋回复原状返还给出租人,而何谓“房屋原状”常因欠缺证据,而使租赁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甚至诉请法院予以解决。所以为使“房屋原状”明确化,有必要在租赁合同订立后交房时,将所出租房屋的状况拍照存证,并以附件(或附图)形式并人租赁合同。日后租赁关系结束收回房屋时,一旦和承租人产生纠纷,可作为证据几尤其是比较高端的物业状况更应该如此。

陶玉松律师系辽宁星海九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二十多年,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实的理论功底,擅长办理疑难复杂的各类案件。

【第9篇】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电话:13411595045

(1)财产租赁合同适用比例税率为千分之一,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2)包括财产租赁合同在内的各类应税合同(凭证、书据等)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3)财产租赁合同应纳税额起点为一元,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

(4)财产租赁合同应纳税额超过一元的,尾数四舍五入至角,即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第10篇】土地租赁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减税政策总是一波接着一波,根据税务总局的通知,2月开始,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将会大幅度减免,还有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以后不仅要多省下一笔钱,还能减少会计人的工作量,看看政策你就知道了。

这些企业不用缴增值税了

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0号

要点:

1.政策适用纳税人类型

所有的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不仅仅所谓的养老机构;

2.政策适用范围

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都适用,如:企业集团二级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企业集团二级单位和三级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企业集团和三级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等情况都适用。

3.政策适用时间

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2月1日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可以按规定执行。

4.免征增值税优惠办理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5.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有偿借贷行为,除非满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的统借统还的条件,应照章缴纳增值税。

需要提醒的,照章缴纳增值税,即使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专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6.统借统还规定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

〔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7.企业集团概念

(1)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前(即2023年9月1日前),成立企业集团需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母公司和其子公司(至少5家)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有《企业集团登记证》;

(2)自2023年9月1日起,企业法人可以在名称中的组织形式之前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该企业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企业集团名称应与母公司名称的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保持一致。需要使用企业集团名称和简称的,母公司应当在章程中记载,并在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时一并提出。母公司全资或者控股的子公司、经母公司授权的参股公司,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集团成员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数量不做审查。

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后,集团母公司应当将企业集团名称及集团成员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集团母公司公示”栏目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自2023年9月1日起,企业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母公司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集团信息。

——摘自:《国家市场监管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

8.对非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需要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9.对非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有偿借贷行为,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0.企业之间借款、企业与自然人之间借款视同/缴纳/免征增值税表

附政策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现将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印发)第一条第(二)项中的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二、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医疗机构接受其他医疗机构委托,按照不高于地(市)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包括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等),提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所列的各项服务,可适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四、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在保险监管部门出具备案回执或批复文件前依法取得的保费收入,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营业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86号)第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二十一)项规定的保费收入。

(二)保险公司符合财税〔2015〕86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免税条件,且未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名单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三)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在列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营业税名单或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此前已缴纳营业税中尚未抵减或退还的部分,可抵减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2月2日

恭喜!这些企业免征3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

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20号

为进一步鼓励创业创新,现就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二、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当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

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科技、教育部门另行发布。

本通知所称在孵对象是指符合前款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

四、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后续管理。

2023年12月31日以前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认定之日次月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被取消资格的,自取消资格之日次月起停止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科技、教育和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共享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相关信息,加强协调配合,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

2023年11月1日

刚刚,印花税和房产税也降了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将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同时,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该《通知》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就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通知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31日

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举例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如何享受?来看申报举例!

增值税申报填写举例

例一: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7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2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万元,3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4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14万(差额后,下同),一季度增值税如何申报?

答: 4月份在申报一季度增值税时,应合并计算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总和,该纳税人一季度取得合计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按免税申报分别填入第十栏的相应栏次。

例二:某一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7万元,2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5万元,3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4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15万,并由税务机关代开不动产销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如何申报?

答: 该纳税人一季度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为31万,扣除不动产销售15万后的季销售额16万元,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但是15万元的不动产销售应按规定纳税。

例三:某一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销售货物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万元,未开具发票3万元,1月份增值税如何申报?

答:该纳税人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合计10万元,其中开具普通发票和未开票收入合计6万元可以适用免税,另外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纳增值税0.12万元。

例四:某一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1月份销售货物,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其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万元,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8万元,1月份增值税如何申报?

答: 该纳税人1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合计合计11万元,不符合免税条件,因此不仅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缴纳0.09万元,其中代开普通发票8万元也应当缴纳增值税0.24万元,合计应纳增值税0.33万元。

例五:2023年1月,某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取得建筑服务含税收入31.27万元,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22万元,1月份增值税如何申报?

答: 该小规模纳税人当月扣除分包款后的销售额为9万元,未超过1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当月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以差额扣除后的9万元填写申报表第十栏,同时差额部分应填写申报表附列资料。

使用政策举例

例六:某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2023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5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选择按季度纳税,适用免征政策会有怎样的变化?

答:如果按月纳税,则只有1月的5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按季纳税,由于该季度销售额为28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因此,28万元全部能享受免税。

例七: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纳税)2023年1-3月的销售额分别是8万元、11万元和12万元,如果选择按月纳税,适用免征政策会有怎样的变化?

答: 如果按月纳税,1月份的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按季纳税,由于该季度销售额31万元已超过免税标准,因此,31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

例八:某个人房东出租一套房产,租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1日,于2023年2月底收到前三个月的租金12万元,并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应纳增值税为多少?

答: 该房东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可以在对应的租赁期,也就是三个月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为4万,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综上,全是减税政策,并且附上了详细的说明,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尤其是会计人,要马上打印出来学习哈。

【第11篇】融资租赁合同印花税

什么是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涉及租赁合同、供货合同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直租与售后回租

直租和售后回租是融资租赁业务中的两种模式。

直租,即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国际或国内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承租企业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主要融资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是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然后向买方租回使用。在售后回租方式下,卖主同时是承租人,买主同时是出租人。

印花税方面的区别

直租和售后回租虽然都属于融资租赁业务,但印花税的缴纳方面还是有着小小的不同哦。

(1)根据财税〔2015〕144号第一条,“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因此,对于直租和售后回租中的租赁合同,都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2)根据财税〔2015〕144号第二条,“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但直租业务中融资租赁公司采购相应租赁物的采购合同,需按照一般的购销合同,按万分之三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a融资租赁公司根据b企业的需求,从c企业购买设备,如何缴纳印花税?

a、b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a、c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缴纳印花税。若a融资租赁公司从b公司购买设备后,回租给b公司,则a、b公司只需按租赁合同金额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

【第12篇】经营性租赁合同印花税

注意点一

不仅仅是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机械设备、车辆等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印花税都是按照千分之一缴纳。

注意点二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印花税即要缴纳,比如我签订了20年的房租合同,每年租金500万元,合同总金额1亿元,则应一次性缴纳印花税=10万元。

注意点三

印花税一旦缴纳不得因为合同中止而退税,因此印花税属于一次性的,不存在反悔的情况。

注意点四

物业管理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此签订房租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区分开来,比如:房租500万元,物业费100万元,合计600万元,这样就只是针对500万元的房租合同缴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注意点五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是否缴纳印花税问题,需要区分住房还是商铺?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出租商铺写字楼等,是要征印花税的。

注意点六

对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只是规定了日租金是多少的,这类合同不需要按照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注意点七

合同印花税属于双向税、行为税,一经签订,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注意点八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有减半征收的优惠,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减半优惠。

参考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缴纳采取正列举的方式,只有在税目税率表范围之内的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否则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4、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时贴花。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法规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来源:大白学会计

【第13篇】设备租赁合同印花税

导读: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包含滞纳金吗?财产租赁合同里面是布包扣滞纳金的,滞纳金只有逾期未申报才有滞纳金,而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了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具体的请看下文会计学堂的详细介绍!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包含滞纳金吗?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因此,纳税人签订的上述文件规定范围的财产租赁合同应按规定计征印花税.

租赁合同印花税补交要交滞纳金吗?

看你多长时间,逾期申报有相应的处罚,情节轻2000元以下,情节重2000元至10000元罚款,滞纳金按应缴税款每天万分之五;按合同签订时间申报,申报时系统会自动产生罚款,如对罚款有异议的,请到主管地税窗口处理.

1、在财政部会计司颁布的《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对于印花税这个税种,不要求按费用所在月份计提,而是在缴纳时直接列支管理费用.所以在补交时直接列支缴纳年度的当期损益就行了,不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2、从所得税税前列支情况,滞纳金是不允许所得税前列支的,而印花税虽然是以前年度的,但以前年度没有列支,放在缴纳年度列支,是允许税前扣除的.所以补交的印花税及滞纳金不需要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财税两个角度都并不需要以整以前年度损益,那么你又何必去调整呢?另补充一下,2023年生效的准则,不是取消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13年生效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小准则实行未来适用法,也就是说,发生的这种情况直接列在当期损益,不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而同时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科目的.

【第14篇】土地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具体案例:我司租赁了土地并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请问该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图1

回答:不需要。

根据规定,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薄、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其中,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

综上,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

参考来源:《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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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遍buff...

图3

【第15篇】租赁合同印花税票

疑 问

企业签订了10年房屋租赁合同,每年租金100万元,10年共计1000万元,请问合同印花税如何缴纳?

答 复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印花税即要缴纳,因此你企业签订了10年的房租合同,每年租金100万元,合同总金额1000万元,则应一次性缴纳印花税=1000万元*0.1%=1万元。

参 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缴纳采取正列举的方式,只有在税目税率表范围之内的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否则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4、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时贴花。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本文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发布于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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