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车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1.车辆购置税: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2. 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3. 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不含增值税款。 10%
4.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因代办牌照收取的车辆牌照费、因代办保险收取的保险费、因代办缴税收取的车辆购置税税款不计入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21年6月王某从汽车4s店购置了一辆排气量为1.8升的乘用车,支付购车款(含增值税)226000元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支付代收保险费5000元并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票据,支付购买工具件价款(含增值税)1000元并取得汽车4s店开具的普通发票。王某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
(226000+1000)/1.13*0.1=20088.5
某汽车贸易公司2023年6月进口20辆小汽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25万元/辆,当月销售12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40万元;3辆企业自用,5辆用于投资,投资合同约定每辆含税价格为45万元。该汽车贸易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小轿车关税税率 30%、 消费税税率 12%)
25*0.3=7.5 关税
25+7.5)/0.88=36.93
36.93*3*0.1=11.08
5.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6.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7.接受投资入股的车辆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应该由接受投资方一方缴纳车辆购置税
8.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9.减免税条件消失的: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
10.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11. 纳税人购置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购置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第2篇】车辆购置税纳税申请表
新车申报征收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需要提供的资料
①、纳税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②、车辆价格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留存原件)
③、车辆合格证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
④、纳税申请表(纳税人需签名或盖章)1份
⑤、纳税人身份证为南阳市以外的,应提供居住证(查看原件,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纳税人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外省的,需经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
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解读
①、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②、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③、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④、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⑤、车辆购置税实现了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⑥、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⑦、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缴纳税额。
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⑨、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南阳城区范围内车购税业务办理地点
综合业务办理:
①、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南阳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北厅。
②、南阳市顺安机动车检测南线(南新路口)
③、南阳市宛运机动车检测线
新车征收业务办理(自助缴税):
①、天杰服务站☞信臣路仲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天杰服务站大厅内
②、第一机电服务站☞人民路信臣路口西300米路北哈佛院内
③、长江路服务站☞南阳市宛城区长江路南新路口向东三公里路南(德瑞比亚迪院内)
④、北京路服务站☞北京大道赢嘉奥迪4s店院内
⑤、福特服务站☞卧龙区卧龙路与雪枫路交叉口向西500米锦豫二手车院内
⑥、万通服务站☞中景北路与信臣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路东万通别克华发本田院内
⑦、龙生服务站☞卧龙区龙升大道南段
⑧、白河检测线☞卧龙西路郑岗
【第3篇】免征车辆购置税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2023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第七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第九条 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车辆购置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应当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对纳税人申请登记的车辆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依法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五条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第十六条 税务机关和公安、商务、海关、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建立应税车辆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及时交换应税车辆和纳税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第4篇】公司车辆购置税怎么交
现在很多公司都有用车需求,但是购车后的车辆购置税应该如何处理,不少财务人员并不清楚。想要了解的朋友,快来看看吧!
了解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的,是对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购买车辆的纳税人,纳税义务从购买车辆的当日起发生,纳税申报时间截至到购买之日起的60日内。如果纳税人获得车辆的方式是进口,那么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就是进口当日;通过自产、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车辆后,纳税义务从取得车辆之日起发生。
如何计算车辆购置税
根据纳税人获得车辆的途径不同,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也不同:
购买:通过购买获得的应税车辆,应纳车辆购置税的金额是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税款);
进口:通过进口获得的应税车辆,应纳车辆购置税的金额是加上消费税的关税完税价格;
自产自用:纳税人的车辆如果是自产自用的,那么应该按照同类型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确定应税金额;如果没有同类型车辆可以参考,那么就按照车辆组成的计税价格来确定;
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通过这些方式获得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按照购置车辆时的相关凭证来确定其应税金额(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格)。
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购置车辆后,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企业的固定资产成本。
优惠政策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截止,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纳税人可以免缴车辆购置税。
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财务处理方式,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5篇】国税局交车辆购置税
近日,驻马店市民张女士反映,新车应按一定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可她怀疑自己多缴了车辆购置税。
张女士说,几天前,她在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2.0l排量的新车,发票上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为14万余元。她去为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却缴纳了1.5万余元。按照规定,1.6l排量以上的汽车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她应缴1.4万余元,为何自己缴了1.5万余元呢?
针对此事,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的工作人员说,在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系统中,会有每款车的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是以下两个价格的比较:不含增值税的购车价格和国税局车购税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这两个价格作参考,哪个价格高就以哪个价格作为计税价格。
该工作人员强调,如果市民所购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低于车购税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照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计算车购税。如果市民所购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高于车购税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照所购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车购税。
对于质疑多缴纳了车辆购置税,该工作人员称,有些市民认识4s店老板,对方给其便宜了。其中,便宜的只是车价,但市民不能少缴税。发票可开高开低,为了公平起见,国家税务机关严格控制计税价格。价格明显偏低而又无正当理由的不能按发票上的价格缴纳,而是按照国税局车辆购置税系统中的最低计税价格缴纳。
(记者 袁敏 责编 杨晓晖)
【第6篇】车辆购置税分局总结
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包括:1.购买使用行为。包括购买使用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使用进口应税车辆。2.进口使用行为。指直接进口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6.拍卖、抵债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关键字“用”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10%)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注意】:1.随车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并入计税依据征税。2.车辆装饰费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征税。3.代收款项看票:使用代收单位(受托方,实际是卖车方)票据收取款项的,视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征税,否则不并入计税依据征税。4.支付的控购费(行政性收费),不并入计税依据征税。5.收取的各种费用一并在一张发票上难以划分的,作为价外收入计算征税。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其他自用应税车辆:
1.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一般以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2.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凡纳税人无法出具有效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四)最低计税价格
1.底盘发生更换,其计税依据按最新核发的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
2.减税、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
应纳税额=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100%×税率
3.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按同类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三、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5.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6.农业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新增)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四、退税制度
1.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2.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高频考点】车船税法
一、征税范围:车辆、船舶,是指:
(1)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税目和计税单位
税目
计税单位
备注
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商用车
客车
每辆
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货车
整备质量每吨
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挂车
整备质量每吨
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其他车辆
专用作业车
整备质量每吨
不包括拖拉机
轮式专用机械车
摩托车
每辆
船舶
机动船舶
净吨位每吨
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游艇
艇身长度每米
【注意】1.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2.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税额小数点后超过两位的可以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应纳税月份=1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月份)+1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4.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四、税收优惠
(一)法定减免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法应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5.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均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特定减免
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
3.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5年内免征。
【高频考点】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和税目
【重要考点】
一、纳税义务人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当事人,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能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
2.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3.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注意:对于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人。
二、税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
(1)购销合同(0.3‰):①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应税凭证。②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0.5‰):注意修理、修缮、印刷广告、测试、测绘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5)财产租赁合同(1‰,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0.5‰)
(7)仓储保管合同(1‰)
(8)借款合同(0.05‰):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1‰):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0.3‰):包括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专利实施许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营业账簿: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第7篇】车辆购置税纳税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变,家家户户上基本都会购置一台汽车,主要是为了出行方便。然而,买车是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前几年国家也出台过减免政策,导致现在具体要缴纳很多税额,很多人表示不是很清楚。那车辆购置税2023年收费标准是多少?具体怎么计算?在哪里交?刚子为大家整理网上交费流程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是什么?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二、2023年车辆购置税收费标准
根据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汽车购置税的税率为10%。
1.车辆购置税怎么计算?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3%)。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3%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3,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2.举个例子
也就是说当车主在买新车的时候,如果汽车发票上的裸车价为20万元,那么车主应该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20万÷1.13×10%=17699元;如果发票上不含税价为20万元,那么车主应该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20万×10%=20000元。
3.免征购置税车辆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三、车辆购置税在哪里交?
1.纳税人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大厅,在相关窗口申请缴纳车辆购置税(携带购车发票原件、购车发票报税联原件、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纳税申报表);
2.纳税人登录当地“税务app”进行线上办理,省时省力;
3.缴纳一定的手续费,由4s店工作人员代为办理。
四、车辆购置税网上交费流程
1.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址
2.第二步
办理路径:【我要办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申报】
3.第三步
进入该模块,阅读“用户须知”,点击【同意】
4.第四步
选择“车辆上牌地”,点击【下一步】;
5.第五步
录入发票信息:本人登录操作时,系统自动带出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勾选发票,点击【下一步】;非本人登录操作,可录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查询】,带出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勾选发票,点击【下一步】。
6.第六步
生成申报表并确认税款:自动带出税款、发票、纳税人、车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申报表】;
7.第七步
税款缴纳:点击【下载打印申报表】,可生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8.第八步
点击【生成付款码】,进入付款界面。点击【生成付款码】,进入付款界面;
9.第九步
缴款成功后,打印出《电子缴款书》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作为缴纳凭证。
总得来说,现在买燃油汽车都是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但是买新能源汽车是不需要的,如果不想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可以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
【第8篇】车辆购置税征收点地址
3月19日上午,石家庄市长安区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迁址揭牌。新的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迁至建华北大街与北二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劲驰汽车修理厂院内。
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大厅原址业务量在省会占比一直较大,但受场地和环境的影响,工作人员满负荷工作仍不能满足车购税征收工作的需要,每天只能限制叫号。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长安区国税局对其进行了迁址。迁址后,新的车购税大厅紧邻北二环汽车园区和机动车注册服务站,纳税人可以就近享受买车、缴纳车购税、验车、登记注册上牌等一条龙服务。
新的车购税大厅从4个征收窗口增加到6个,还增设了2台自助办税终端,并且在遇到销售旺季或政策调整导致购车量剧增时,周六日全部不休息,能切实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税。
(燕赵都市报 吕彦华)
【第9篇】车辆购置税免征图册
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有医疗作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助力企业担保融资!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和你我生活有关的这些信息,要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要制定或者修订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要重点推进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
零关税!涉及抗癌药、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对第二批抗癌药和罕见病药品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以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
新变化!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月份暂不预扣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公告》主要优化了两类纳税人的预扣预缴方法,提醒注意相关适用条件。
这些车辆免征购置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此外,《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者器具,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
打击执业药师“挂证”,信用“黑名单”警告!
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通知》提出,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过渡期内,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我国将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生态环境部停止受理和审批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的申请。
休养生息!这些水域10年禁捕
农业农村部制订《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确保自2023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即“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水域实行10年禁捕,巩固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成果。
全面推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住建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公开查询以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并向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时共享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信息,实现施工许可电子证照跨地区的互联互通。
来源:中国政府网
【第10篇】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特点:属于直接税;纳税环节为最终消费环节;从价计征; 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一、纳税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
1.购买取得并自用(包括购买自用国产、进口应税车辆)
2.进口取得并自用(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应税车辆)
2. 自产取得并自用
4. 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
二、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为列举的车辆,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托车。
区分应税、免税、非应税车辆。
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 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 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下列人员中,属于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应税车辆的出口者
b.应税车辆的捐赠者
c.应税车辆的获奖者
d.应税车辆的销售者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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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车辆购置税错误变更
买过汽车的小伙伴们,有没有过这样的疑惑?为啥我们在买车前自己计算的车购税,到真正缴税时并不是我们自己计算的那个数字,要么多一些,要么少一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出现车购税计算额与实缴额有出入,有两种可能:一是税务局算错了,二是你算错了。
让我们先来说说第二种情况吧:
你-算-错-了!
错误一:计税依据错
是的,税率是10%,你以为车价乘以10%不就是车购税吗?
车价要去掉增值税!
因为我们购买的一切商品,都是含税价格,都包含了增值税,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价格,因此车价中要去掉包含的增值税,安得撕蛋?
不含税车价=含税车价÷(1+17%)
错误二:适用税率错
自从去年10月1日起,一直到今年的12月31日,1.6排量以下的车型,适用5%的优惠税率。
到后年的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这可是国家给我们实实在在的福利呀,你怎么可以不在乎?
错误三:你不了解的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
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依据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这个政策的内容其实就是:国税局有一个全国所有品牌所有车型的最低价格信息表,由税务机关到辖区内的汽车生产厂家采集而来,核心要素是出厂价格和参考零售价格。如果你买的车低于这个价格,对不起我要按照我认为的最低价格征税,而不论你申报的价格是不是真实的成交价格。
港真,你买的车太便宜了,我不信你能买到这么便宜的车。
如果你买到了,请在留言里出现,看有人喷你不?
有没有发现你不知道的好多哦?
所以,奉劝各位爱车的小伙伴们,多多读书学习吧,当比你优秀的人都在努力,你还有什么理由继续睡觉?
最后我们返回来看看第一种可能:税务局算错了。
关于这种可能,很简单,我只想问你:你想挑战吗?
不要问我挑战啥。
【第12篇】车辆购置税由哪收
区别一: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而车船税是每年都要征收一次。
说人话就是,车辆购置税就是购买税,车船税就是使用税。
区别二:
并且车辆购置税是从价计征的税款,也即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
而车船税是从量计征的税款,是按照汽车发动机汽缸容量大小每辆计征。
比如,一辆小汽车(乘用车)的汽缸容量为1.6升到2.0升之间,那么这两小汽车每年的车船税为360元到660元之间。
区别三:
很多有车一族都不清楚车船税这种税种的存在,因为根据<车船税法>第六条规定,车船税的缴纳义务人是交强险的保险公司。
也就是,你每年给你的爱车上交强险的时候就必须缴纳车船税,如果未缴纳车船税并取得相应发票,交管部门是不给你的爱车过年审的。
而车辆购置税缴纳之后,可以拿着发票去办理车辆牌照。
总而言之,车船税跟你的爱车年审息息相关,而车辆购置税跟你能不能上牌照有关。
区别四: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新能源电动汽车是免交车辆购置税的。
而对于纯电动汽车,也一样免交车船税(因为车船税与车辆汽缸容量有关,纯电动不存在汽缸容量)。(仅指乘用车,其他车不予讨论)
【第13篇】税务局车辆购置税
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实现购车、缴税“一站式”办理,6月17日上午,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与鸡西辖区内6家汽车经销企业举行车辆购置税代征协议签约仪式。鸡西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高林江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孙士军主持签约仪式。
第二税务分局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着力打通办税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不断推动营商环境向更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中心,树立“人人皆是营商环境”的主人翁意识,统筹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纳税人办税满意度。二是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空间,在全市6家汽车经销企业设立车辆购置税代征点,方便群众购车后直接缴税上牌,努力实现从办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三是聚焦纳税人需求,打造便利化纳税缴费格局,并大力推进自助办、预约办、网上办、容缺办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为民办实事的指向性和精准性。
下一步,鸡西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将继续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在政策落实上再精准,在优化服务上再加力,在纳税人满意度上再提升,让税惠春风吹暖千家万户,为鸡西市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吕静哲
摄像:程弘
【第14篇】车辆购置税免征车型目录
文:懂车帝原创 彩丽美
[懂车帝原创 行业]日前,工信部发布关于《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八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四批)的最新名单,并进行公示。在本批次免征车辆购置税名单中,共涉及新能源汽车80款,理想one、小鹏p5、华为智选sf5、一汽-大众id.6 corzz、上汽大众id.3、宏光miniev等车型在列。
图片来源: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官网截图
理想one
此外,浙江吉利汽车、重庆理想汽车、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等生产的22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将可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具体来看,第四十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共计53款纯电动乘用车车型,27款插电式混动车型。其中,纯电动乘用车包含哪吒多款车型、小鹏p5、比亚迪海豚、比亚迪ea1、上汽大众id.3、一汽-大众id.4 crozz、一汽-大众id.6 crozz、广汽aion lx/s、红旗e-hs9、长城欧拉好猫、五菱宏光 mini ev等;插电式混动车型包括长安uni-k、比亚迪汉、比亚迪宋pro、华为智选sf5、玛奇朵phev、理想one等等。
纯电动乘用车车型
插电式混动车型
对于本批次名单,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分析,“2023年申报免税目录中有很多新款车型推出,自主产品提升较快。本期新势力造车企业的产品不多,2023年的新能源乘用车,主要400公里属于主流,低续航的100-150公里的也有推出。近期500公里以上的较多,体现了产品提升较快,大众的id.4和id.6的产品都有很好的发展空间。低续航里程车型的发展趋势也值得关注,百公里电耗的水平差异相对较大。”
此外,“针对2023年免税目录中的插混车型,本次公布的阵容较多,前几批的比亚迪、吉利与长城都有车型推出,产品电耗指标差异较大。”
【第15篇】车辆购置税实行按年征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单车不含税价格不超过30万、排量不超过2.0升的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这里的乘用车指的是不超过9个座的客车,不包含货车。最终以《出厂合格证》,进口的机动车以《车辆电子信息单》所载定的排量、额定载客人数确定。
解读:这个公告就是为了促进汽车消费,拉动汽车产业而定制的,对那些买车换车还很犹豫的同学绝对是一种推动,配合不少地方政府的购车补贴,大部分都会在年底前下手,今天股市汽车整车板块大涨就是对这个政策在资本市场上的兑现。假如小明买了一辆符合减征要求不含税价30万的车,那么他将节省的购置税为30万×10%×50%=1.5万,够一年保险和保养的费用了,确实是一个非常大的利好!
感谢政府的购车刺激政策,让想要买车的和想要换车的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实惠,政府为了拉动内需和打通全国内循环也是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