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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车辆购置税官方网站
导 读
财政部网站9月26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三、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四、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财政部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来源:北京交通广播
【第2篇】车辆购置税退税怎么办
12月25日,备注摩托车行业关注的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图片来源全国人大网
据悉,本次车辆购置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审议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继8月份初审后的第二次审议,按照以往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般三审制原则,也就是说《草案》已经进入到深入审议的阶段。
车辆购置税法《草案》二审稿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上述《草案》二审稿中的规定基本上与《草案》初审稿一致,意味着排气量低于或等于150毫升的摩托车未来很可能不用缴纳购置税。
≤150cc摩托车免征购置税,通勤类车型入户门槛将降低
根据摩托车分会统计,尽管近几年150ml<排量≤250ml、250ml<排量≤400ml、400ml<排量≤750ml这三个排量段保持着较大的增长势头,但上述排量段的总基数仍然相对较小,需求大头仍然是150ml≤排量段的车型。
▲2016-2017各排量段两轮车销量
从上图可知道,2023年单110~125cc(包含125cc)排量段的车型约占全排量段车型一半,即使近年中大排量摩托车增长势头比较迅猛,但是“走量主力”仍然是小排量摩托车,
≤150cc小排量摩托车,该排量段的车型也就是我们普通消费者日常中短途通勤所需求的车型,若该排量段车型的购置税减免,将对通勤车入户上牌的门槛降低。
以一辆售价为7500元的合资品牌125ml排量的跨骑车为例,购置税约为650元,其中交强险和车船税约为180元,上牌物料费用约100元,消费者从购入新车到上牌需要支付的费用约为930元,该费用不含商家上牌服务费等衍生费用,上牌所需要的费用约占车价12.5%,而扣除购置税后,入户上牌所费用约占车价费用3.7%,入户上牌费用较大幅度降低。
业内人士如何看?
达摩院近年走访广东省内不少摩托车市场发现,偏远地区的摩托车上牌率普遍较低。
今年笔者在紫金、五华等地区蹲点发现,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管是新车还是旧车,基本上都没有上牌入户。当地摩托车商家也表示,消费者基本上没有上牌入户的习惯,除了觉得可以省下上牌费之外,更多的消费者认为不入户上牌在骑车的时候更加”省心省力“,而且当地交管部门对无牌摩托车的监管力度较弱。
对于《草案》,达摩院也咨询了相关摩托车业内人士。
华南某摩托车企业负责人表示,若≤150cc免征购置税将有利于一般通勤摩托车的销量。近年电动车由于其使用成本低对普通摩托车的销量影响比较大,如果普通摩托车购置税减免,将有效降低其使用成本,而且摩托车有着质量优势,潜在用户或部分电动车用户很可能会转投到摩托车行列中。
而广东某合资品牌的商家则表示,今年的摩托车销量压力比去年要大,若150ml≤排量段的购置税减免,上牌入户的费用将有所减少,对目前较为冷淡的摩托车市场会有积极的影响。
但他同时表示,实际上目前在当地市场,摩托车指标和暂住证导致入户难等问题才是导致当地摩托车市场低迷的主要原因。
而另外一位华南某资深摩托车人士则表示,若150ml≤排量段的摩托车实行购置税减免会带来利好信号,但是目前两广(广东、广西)上牌管理较低的地区摩托车基本上不入户,”利好信号“实际作用甚微。
此外,他还表示电动车购买和使用的硬性支出比摩托车要低不少,用于短途通勤的消费者仍将电动车作为首选交通工具。
《草案》二审稿还增加了什么?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以免税、减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纳税人将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退税额以已缴税款为基准,自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时,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
上述《草案》二审稿新增规定的第一段与摩托车的关联并不大,而第二段则对摩托车有一定的影响。
该规定可以理解为退车退还车辆购置款,意味着摩托车车主当拥有合法理由时将已经入户上牌的摩托车退回给厂家或者经销商,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车主缴纳购置税(目前摩托车购置税税率为10%)与申请退税时每超过一年,扣减10%的税款。
当然,普通情况下将正常使用当中的摩托车退还给厂家或者商家,这是相当罕见的事情,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该规定也保护了车主如遇到车辆严重质量问题等极端情况下退还车辆时的利益。
【第3篇】车辆购置税和发票交税
5月23日财政部发布最新车辆购置税政策,大体内容没有变化,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依然为10%,但计税的方式有所变化,因此消费者购置新车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也有变化,购买折扣越大的车可少交税。
7月1日之前仍按照旧政策进行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以厂商指导价或开出的发票金额进行计算,而新政明确规定,计税方式是根据新车的成交价格来计算。
公告明确,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该方案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郎学红解释,“之前是跨档上购置税,这个档是根据厂家指导价给出来的档次,根据买车的价格跨一个最近的档。而现在是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来计税,目前车辆价格都有终端折扣,所以消费者缴纳的税费应该有所减少。”
同时,郎学红还指出,目前市面上部分热销车型会出现加价销售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就会支付更高的购置税。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就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公告如下:
一、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二、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三、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四、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同类应税车辆(即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中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为公众提供公交出行服务,并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的企业;公共汽电车辆是指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票价营运,用于公共交通服务,为运输乘客设计和制造的车辆,包括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六、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所取得的车辆相关凭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七、已经办理免税、减税手续的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发生转让行为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未发生转让行为的,车辆所有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辆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1-使用年限×10%)×10%-已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情形发生之日止。使用年限取整计算,不满一年的不计算在内。
八、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应退税额不得为负数。
使用年限的计算方法是,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九、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4篇】2023年2月1日车辆购置税
汽车已步入寻常百姓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之一。每逢节假日,很多人都出门自驾游,高速公路上车水马龙,好不热闹!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交通强国”的英明论断,让我这个搞了大半辈子交通工作的人感慨万千。回顾过去增添力量,展望未来满怀信心。若想预见我们“交通强国”的未来,就要看看它的历史和现状。
30多年前,正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公路面临“里程少、标准低、路况差、断头路多、卡脖子路多、破桥危桥多”的状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公路都处于“路难行,行路难”的状况。公路交通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瓶颈”。当时,交通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出国访问,看到西方发达国家的高速公路四通八达时,感叹我们什么时候也能如此啊? !
30多年过去了,弹指一挥间。我国的公路通车里程超过470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超过13万公里,居世界第一。我国高速公路已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其成果令国人骄傲、令世人瞩目,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交通大国。
讲到交通大国,说点儿修路造桥的“小事儿”,其实更有趣。但本人从未干过造桥铺路的具体工作,恐怕没有足够能力讲清楚路桥建设中那些令人叹为观止的“世界第一”和让人肃然起敬的“大国工匠”的故事。咱们就说点儿宏观的“大事”吧!
从哪里说起呢?我想从30多年前说起。当时交通人提出了“要想富,先修路”的响亮口号,得到了各方响应,一时间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使用频率最高的口头禅之一。口号提出容易,做来艰难。
要修路,钱从哪里来呢?
本人带着这问题,到交通运输部公路院查阅了1984年立项的《建立国家公路建设基金加快公路的技术改造和建设》的项目档案。该项目由当时的交通部立项,交通部公路所牵头,公路规划设计院和情报所参加。
项目研究报告怎么说的呢?
研究报告指出,公路是为全社会服务的基础设施。我国公路在解放以前十分落后。建国30多年来有了较大的发展。公路通车里程由8万公里增至91.5万公里,但仍存在等级低、路况差、里程不够的问题。建国初期,公路建设是由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央对干线投资11亿元,修建了川藏、青藏、滇黔、川黔、海南、福温、烟潍、沈丹等公路。1958年,公路全部下放地方负责管理,除国防公路外,中央在基本建设投资中不再列公路建设项目,公路的修建和养护主要靠养路费和民工建勤。公路投资严重不足,工程材料得不到保证,全国公路缺乏统一规划,发展极不平衡。
报告建议,今后全国公路应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对国家主干线公路的建设与技术改造应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对一些有重要政治、经济意义的公路,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老根据地和经济贫困地区公路的建设应给予资助。
报告还提出,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建议国家征收汽油消费税、柴油消费税和汽车购置税,用以建立公路建设基金,由中央掌管使用,使国家具有足够的财力来统筹安排全国干线公路系统的建设和改造。
1984年9月,交通部公路局所提“建议稿”,在征求有关业务局的意见后报送交通部领导。交通部又于1984年10月13日至15日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征求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会后起草了送国务院的汇报提纲。1984年12月,国务院召开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对加快公路建设作了专门研究。国务院决定适当提高养路费征收标准,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公路建设专用的资金来源。同时指出,目前国家对公路建设的投资少于国家从养路费征收的能源交通费,这种情况应当改变,如不能做到国家投资多于征收的能源交通费,至少也应当拉平。可以考虑调整公路建设的投资比例。
国务院的决定有何重大意义呢?这一决定结束了自1958年以来20多年间只把公路运输作为地方交通、国家对公路建设很少过问的局面,使公路的修建和养护获得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在我国公路交通建设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转折。
198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国发〔1985〕50号),并于当年5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对于加快公路建设,扭转交通运输紧张状况, 加速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使公路建设有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决定对所有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和军队,一律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
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宗旨,就是《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第一条的内容,“公路是为全社会服务的基础设施。为加快公路建设,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公路交通日益增长的需要,决定设置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公路建设专用的一项资金来源。”办法第八条规定,国内生产或组装的车辆,其车辆购置附加费由生产厂或组装厂代征,以车辆的实际销售价格为计费依据。组装自用的车辆向所在地交通部门缴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参照同类车辆的当地价格计费。国内生产和组装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费率均为百分之十。第九条规定,国外进口的车辆,其车辆购置附加费由海关代征,以计算增值税后的计费组合价格(即到岸价格+关税+增值税)为计费依据,费率为百分之十五。
自1985年至1993年,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收方式是代征,其结果是相当一部分汽车制造企业欠缴车辆购置附加费,而且情况特别严重,其本身的代征额就不足,还不能及时上缴。代征的方式成了征收的“瓶颈”。其实,早在1986年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工作的通知中就指出了这个问题:有的放走了不少车;有的对已征的附加费拖欠不交;有的厂家甚至无视国家规定,议价车按平价收;免征口子没完全堵住,违背规定乱开减免等。从1993年开始,经国务院批准后,交通部成立了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同时专门组建了车辆购置附加费征稽队伍(有的地区与养路费征稽部门合署办公),集中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取消各环节代征,收费的环节则改在了车辆的购买使用阶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漏征。同时,将进口车的费率降到10%。
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后,从此修公路有钱了。开征当年就征收了约9亿元。从1985年到2000年的15年时间里,全国累计征收车辆购置附加费约1600多亿元,为解决我国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车辆购置附加费较好地发挥了调控与导向作用,充分调动了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形成了“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和吸引外资”的公路建设投融资机制 ;另一方面在优化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环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有限的资金实现了投资效益更大化的目的,使我国公路交通的结构和布局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了明显改善。15年里,车辆购置附加费拉动了其他资金配套,累计投资建成公路超过41万公里,通车里程超过134万公里,新建桥梁(涵洞)和隧道都超过1万多座,高速公路超过1万公里,大大缩短了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有效地促进和保障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车辆购置税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们接下来就说说车辆购置税今天的故事。
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该新税种是在原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平移而来,征收环节为使用环节(最终消费环节),税率仍为10%。从此,车辆购置附加费由车辆购置税所取代,从法治的角度而言前进了一大步。
“费改税”迄今已走过17个年头,征收的税额呈井喷式增长,近五年来车辆购置税约征收1.5万多亿元,2023年预算数为3580亿元。车辆购置税的征收,为推动公路建设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国公路建设呈繁荣发展态势。
但是,钱有了,问题也跟着来了。浪费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曾经有一段时间,有的省的几任交通厅长因为腐败问题接连倒下。另外,由于该税种不具有法律刚性约束,有关部门时常改变征收税率,实在不严肃。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2023年到2023年两年间国家对车辆购置税实行了减征政策,2023年又恢复原征税率。2023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23年12月,财政部公布的《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中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随时决定减免,任性改变税率,显得很不严肃,似乎也有违法之嫌。
最后,我再说一说车辆购置税的明天。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改革将进一步深化,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立,国家财税法治进程加快步伐。2023年3月15日,“税收法定原则”正式载入立法法,我国财税立法驶入“快车道”。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需要准确把握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收授权立法的关系,不仅要求增加立法的数量,更要保障立法和执法的质量,让税法在实践中得到尊重和奉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也可以廓清税收立法权的配置和归属,由此理顺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实现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国家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良性社会秩序状态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更能以此为切入点,由点及面、由面及体,逐渐延伸至改革全局,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
车辆购置税将来的走向如何呢?
这里,我想起了《商君书》中的一句话,“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意思是说,各自顺应时势而建立法度。可以肯定地说,车辆购置税应当“税收法定”。税收关系到人民最基本的财产利益与经济自由,必须加以法律甚至是宪法的约束。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车辆购置税属于直接税的范畴,是在原交通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基础上,通过“费改税”方式平移而来的,基本保留了原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特点,从立法角度看存在诸多瑕疵。为了更好地发挥车辆购置税税收的调节作用,强化车辆购置税的调控功能,很有必要把当前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尽快上升为法律。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车辆购置税法列入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大家期待的是,车辆购置税法不能简单地从条例平移为法律。立法应当深思熟虑,根据我国当前及未来的实际情况,结合市场经济的特点,反映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更好地体现税收公平原则,体现多用车多缴税、少用车少缴税、少污染保环境的原则。同时,应当重视税收效率原则。也就是说,国家征税一是要有经济效率,把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经济所产生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建议考虑把燃油消费税与车辆购置税合并 ;二是要体现行政效率,以最小的行政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收益,建议考虑利用现在的行程记录和互联网技术征税。
制定车辆购置税法,体现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只是一个起点。在立法过程和内容中更多地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和时代的进步,以实现税收领域的“良法之治”,这才是立法的更高境界和追求。
(作者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第5篇】如何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针对纳税人关注的网上办税重点问题,编制了《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相关问题解答》。纳税人可依托各省电子税务局等各类“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渠道,办理各项主要涉税事宜。
17. 纳税人如何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综合信息报告”, 再选择“资格信息报告”,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填写并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业务办理。
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 “我的信息”,进入“纳税人信息”,查看已生效的资格信息。
18. 纳税人如何申请办理注销?
答:纳税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根据纳税人类型,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其他申报”、 “综合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及“税费缴纳”等业务的办理, 其中“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仅针对除分支机构以外的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办理,其他类型纳税人无需办理。
19. 需注销的纳税人如何办理注销所属期应申报税(费)种的申报及税款缴纳?
答:无未结欠税及罚款、无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办理当期[注销当月(季、年)的上一所属期,且注销申请日期在上期申报的征期内],以及注销所属期[注销当月(季、年)的所属期] 应申报税(费)种的申报及税款缴纳;同时,对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除分支机构外, 还可完成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20. 纳税人如需调整定期定额如何办理?
答:纳税人如需调整定期定额,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填写并提交《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及相关附报资料。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 并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和打印受理结果。
21. 纳税人如何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 填写并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 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纳税人可申请的退税主要包括:误收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车辆购置税退税,车船税退抵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及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等。
22. 纳税人如需开具涉税证明如何办理?
答:需要开具涉税证明的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 进入“证明开具”,申请开具涉税证明。
纳税人可开具的涉税证明主要包括: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等。
23. 税务代理机构如何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和资料?
答:税务代理机构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向税务机关报送机构、人员、委托协议等信息。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包括: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及终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变更及终止等。
24.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与税务机关进行交互?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互动中心”,进入“在线交互”,同税务机关进行实时在线交互。
25.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约办税?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预约”,或登录后通过选择“互动中心”并进入“预约办税”,进行预约办税。具体分为线下预约及线上预约。线下预约用于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服务事项类型包括税政政策咨询、业务办理辅导、预约排号服务等,纳税人可根据预约事项选择预约地点、预约时间等;线上预约用于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税,服务事项类型包括在线辅导、在线座谈、在线约谈、在线培训等。部分省电子税务局还可查看各办税服务厅实际排队情况。
26.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获取税务机关的各类通知公告?
答: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通知公告”, 获取税务机关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
电子税务局提供的通知公告主要包括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信用级别a 级纳税人公告以及欠税公告等。
27.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税务机关发布的线上培训?
答: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 再选择“纳税人学堂”,查看税务机关发布的线上培训计划。纳税人可在此功能下设置开课提醒,及时参与线上培训。
28. 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涉税政策及解读文件?
答: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 再选择“税收政策及解读”,查看税务机关各类涉税政策及解读文件。
29.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中如找不到所需业务功能或不熟悉具体操作, 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 再选择“操作规程”,查看各省电子税务局所提供的各类具体业务功能及操作流程。
30. 如何查看疫情防控期间税务相关的热点问题?
答:纳税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 再选择“热点问题”,查看当前税务相关的热点问题。部分省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提供全文模糊查询检索功能,可便捷获取想要了解的热点问题。
31.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下载、打印自身的各类电子资料?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的信息”,进入“电子资料”,随时查阅、下载、打印自身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产生的相关电子资料。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过程中,如需上传附报资料,电子税务局会智能关联纳税人过去已经提交或产生的电子资料,提示在电子资料库中已有的资料供纳税人选择;同时,对于需补充的电子资料,提供资料上传功能。
32. 纳税人不去办税服务厅如何查询所申请的涉税事项的办理进度?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行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办税进度按状态分别显示为待提交、待受理、受理中、已退回、已作废、已完成等。其中,“待提交”表示涉税事项申请尚未提交或提交后撤回;“待受理”表示涉税事项申请已提交至税务机关,尚未受理;“受理中”表示涉税事项申请已被税务机关受理, 尚未终审;“已退回”表示涉税事项申请不满足办理条件,税务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退回纳税人补正资料;“已作废”表示涉税事项申请由纳税人主动作废,或由于税务机关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办结作废;“已完成”表示涉税事项申请满足办理条件,已完成办理。
33. 纳税人不去办税服务厅如何查询发票信息?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发票信息查询”,选定开具日期起止、发票种类名称等条件,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查询,同时可对某一条或某几条发票信息进行导出或打印。
34.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申报明细信息?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申报信息查询”,选择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日期、申报表类型等条件,查询相应时间的申报信息情况。同时,可进一步点击查看该张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并可进行打印或导出。
35. 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税费缴纳情况?
答: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缴款信息查询”或“欠税信息查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到具体缴款情况或欠税情况。如有欠税情况,可通过系统提供的“欠税缴纳”链接,跳转到相应税(费)种缴纳功能模块缴纳欠税。
【第6篇】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与征收管理
一、税收优惠(法定减免):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 1 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 1 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对购置的 新能源汽车;
4.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
6.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
7.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査、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车辆;
8.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9.对 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10.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 公共汽电车辆;
11.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12.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一车一申报
提供发票电子信息办理纳税申报。
(二)纳税环节——使用环节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即最终消费环节缴纳。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 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说明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购买之日
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进口之日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自产、受赠、获奖及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取得之日
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四)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申报缴纳。
(五)纳税地点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 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 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六)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
1.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
2.纳税人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时,税务机关核对纳税人提供的退车发票与发票电子信息无误后,按规定办理退税。
3.应退税额计算:
应退税额=已纳税额×(1-使用年限×10%)
使用年限的计算,自纳税人缴纳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例题·多选题】下列车辆中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有()
a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敖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b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人员自用的车辆
c长期来华定居的专家购买1辆国产自用小汽车
d购置新能源汽车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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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公司车辆购置税怎么交
现在很多公司都有用车需求,但是购车后的车辆购置税应该如何处理,不少财务人员并不清楚。想要了解的朋友,快来看看吧!
了解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的,是对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购买车辆的纳税人,纳税义务从购买车辆的当日起发生,纳税申报时间截至到购买之日起的60日内。如果纳税人获得车辆的方式是进口,那么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就是进口当日;通过自产、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车辆后,纳税义务从取得车辆之日起发生。
如何计算车辆购置税
根据纳税人获得车辆的途径不同,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式也不同:
购买:通过购买获得的应税车辆,应纳车辆购置税的金额是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税款);
进口:通过进口获得的应税车辆,应纳车辆购置税的金额是加上消费税的关税完税价格;
自产自用:纳税人的车辆如果是自产自用的,那么应该按照同类型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确定应税金额;如果没有同类型车辆可以参考,那么就按照车辆组成的计税价格来确定;
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通过这些方式获得的应税车辆,纳税人应按照购置车辆时的相关凭证来确定其应税金额(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格)。
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购置车辆后,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企业的固定资产成本。
优惠政策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截止,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纳税人可以免缴车辆购置税。
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财务处理方式,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8篇】申请退还的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
当你在4s店看车,销售给你报价的时候,其中里面有一项,就是汽车的购置税,那么这个购置税是怎么得出来的,应该如何计算呢,看完今天的这篇文章,你就会明白了。车辆的购置税,是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它的目的就在于增加财政收入。在2018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车辆购置税法》,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通过法律的形式把这个税种确立下来。
大部分车辆都需要交购置税 除了150毫升(包括)以下的燃油摩托车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在境内购买的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老百姓购买的大部分车辆,都在车辆购置税的范围。
只有一种车辆除外,那就是排气量小于等于150毫升的摩托车,这里主要是为了照顾一些低收入的群体。所以大家在购买摩托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150cc的摩托车和155cc的摩托车,虽然排量相差不大,但是购置税却要多交几百元的购置税。
以裸车价1万元的摩托车为例,不含量车价为8849元,如果是150cc,则不需要交购置税,而如果是155cc,则需要交884.9元的购置税,这么多钱可以加一百升汽油了,可以行驶四千五公里。
除了这一类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也不需要交税,目前新能源汽车也是免购置税的。此外不需要征税的还有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
购置税怎么计算 谁来征收
购置税的征收单位是国家税务局,现在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合并,称为税务局,税务局负责征收车辆的购置税。以前交购置税还需要跑到税务局办理,现在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车管所一般都有车辆购置税窗口,不用来回跑了。
车辆购置税的法定税率是10%,它指的是不含税价格,也就是不包括增值税的价格。比如一辆汽车,它的裸车价是10万元,目前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是13%,所以不含税价格是10万/1.13,计算出不含税价是88495.57元,那么这台车的购置税就是88495.57*0.1,也就是8849.56元(保留两位小数,最后四舍五入)。如果是进口车辆,计税的基础还要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国务院为了促进汽车的消费,有的时候会对一些汽车免征或者少征购置税,比如对于排量1.6升以下的汽车,减半征收购置税。也就是说,由原来的10%,变成5%,那么原来8849.56的购置税,就变成了4424.78元,对于消费者而言,少花了4000多元。而目前新能源汽车是免征购置税的,一分钱都不用交。主要原因在于新能源汽车的价格高,免征购置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消费。
以前有一些商家为了逃税,故意会把车辆的价格写低,比如裸车10万,发票上面只写裸车9万,商家就逃了一部分税,而消费者也少交了一点税。税务局为了避免税收流失,就对汽车的价格做了一个最低价的限制,比如某型号的汽车,如果发票的价格比最低价还低,那么就按最低价来征收。实际上这仍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比如有的库存汽车打特价,原价卖10万,现在卖6万,购置税本来应该是5309元,结果税务系统里面的最低价是10万元,要消费者交8849元的购置税,这多出来的3540元,对于消费者而言是冤枉钱。现在缴纳购置税,一般是按发票价格来计算。
购置税能不能退
购置税属于一次性征收,一般情况是不会退的,除非消费者把车辆退回销售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比如有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达到了退车的标准,如果这个时候,购置税不能退,显然对消费者不公平。
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还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至申请退税之日,每满一年扣减百分之十。也就是说,如果在一年内退回,是可以全额退的,而如果超过了一年,就需要扣减10%,比如购置税是8000元,如果一年后退回商家了,就只退7200元。
而如果车辆由于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的丢失、报废,则是不退的,因为这主要是由于车主的原因造成的。
我国目前车辆购置税的规模
那么一辆汽车就得交10%的购置税,一个国家这么多的汽车,要交多少税呢。汽车消费占整个消费市场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大约有10%,也就是说老百姓每花10块钱,其中有1块钱用于汽车消费。
车辆购置税在我们国家,是一个较大的税种,最近几年,我们国家的购置税,维持在3000多亿的规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3年财政收支情况,车辆购置税收入为3520亿元,当年的一般财政预算收入为202539亿元,车辆购置税占比1.74%。
【第9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核查共享
今(1)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重庆市税务局获悉,即日起,纳税人在重庆市、浙江省(含宁波市)、广东省(含深圳市)、甘肃省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可在重庆市网上税务局缴纳车辆购置税,不用到税务部门办理。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不需向其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图片来源网络
车购税网上交
省时又省事
“网上办,比以前方便多了。”刚刚自行办理了车购税申报缴纳和车辆登记的任先生表示,2023年第一次买车的时候,他花了800块钱找人代办。2023年自己办理车辆上户,跑了办税大厅和车管所。因为很多数据信息需要手动录入,办理时间较长,而且需要部门间跑路排队,当时资料没带全还回去拿,所以前前后后花了近3天才办完。现在,车购税网上交,直接到车管所上牌,不仅节约了时间,还省了代办费。
其具体办理流程是,车购税纳税人登录重庆市网上税务局,通过“特殊申报业务”菜单快捷进入车购税申报界面,勾选车辆登记地和发票代码,输入8位发票号码,后续流程全部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核对无误后可直接进行缴税。未注册重庆市网上税务局的纳税人,可以在网上税务局首页直接点击“车购税快捷申报”按钮,无需注册登录,填写并提交购车人主要信息及发票号码后,快捷进入后续申报缴纳流程。
前台办事压力减小
一天能多办30辆车
重庆市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一分所(巴山车管所)里,民警们对车购税电子信息交换感觉很方便。民警段敏表示,车辆上户需要核对车辆合格证、保险、发票、车购税完税凭证等资料。以前,车购税相关数据都需要手工录入,17位字母加数字的车辆识别代号错一位,系统就会进入‘嫌疑车辆调查’,要一天时间来解决。现在自动带出所有车购税相关数据,自动核查,工作人员办理时间减少,市民等待时间少,发票真伪也有保障,很实用。
“市交巡警总队为此次试点购买了新服务器和电脑,保障数据交换储存和前台服务更便捷。以前审核纸质凭证易错,人工辨识也存在较大风险,现在录入车辆识别代号,1秒钟全部带出,减轻了前台办事压力,按我们的业务量,节省出来的时间,一天能多办30辆车。”重庆市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科信科科长李春雨说。
车购税网上办理相关提醒
“车辆购置税缴纳方式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年4月,重庆税务部门遵循‘机构改革 服务先行’理念,开发‘易申报’车购税网上申报缴纳系统,车购税网上可以缴纳,但因为车辆上户仍需纸质完税凭证,纳税人还是需要到税务局打印。这次电子凭证改革,纳税人缴纳车购税完全不用到税务部门了。”重庆市税务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副处长包刚表示。
另外,重庆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在今年10月31日以前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仍要凭借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如需在今日以后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换证、补证业务,税务机关仍然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试点期间内在重庆市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的纳税人,可凭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到非试点地区税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在进行车购税网上申报时,购销发票如果为外地发票,需要录入相关发票信息,代办单位需事先经税务机关授方可办理申报。在网上缴纳税款时,由于个人银行卡每日单笔支付限额不同,如果车辆购置税数额超过限额,可能导致扣款失败,纳税人可提前与银行沟通。
重庆晚报慢新闻全国爆料热线:(023)966988
——end——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范圣卿
【第10篇】2023年车辆购置税退税材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
1、车购税退税申请表原件两份: 单位需盖公章。(退税申请表一般国税局有)
2、原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完税发票。
4、原购车发票复印件一份,原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
5、需要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由销售商(4s店) 开具的负数发票报税联原件一份。
车辆购置税退税要求:
(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第十六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按下列情况分别提供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七条 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第十八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减)税手续时,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和《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除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分别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四)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九条 车辆购置税条例第九条“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是指列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的车辆。
第二十条 纳税人在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申报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据免税图册对车辆固定装置进行核实无误后,办理免税手续。
第二十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定期编列免税图册。车辆购置税免税图册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完税证明管理,不得交由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核发。主管税务机关在税款足额入库后发放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退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第11篇】车辆购置税改名字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间2023年只剩下19天了,而在19天后的2023年1月1日,汽车行业将迎来车辆购置税的全新政策。是的!只有19天的时间了!表示很捉急!到底是什么样的新政策?
自2023年起排量1.6l以下的车辆购置税减半的全民活动即将结束了!据小编了解,现就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通知下: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难道,想买欧系车的梦想就这样破灭了!?
在这新政策即将来临的危急时刻,汕头粤通汽车站了出来!借着1212的契机,汕头粤通汽车带着全新欧系车---东风雪铁龙、标致全系厂家直销钜惠,开着购置税优惠的末班车,不禁让人高喊:“老司机,带带我!”
雪铁龙天逸c5 aircross 纯正suv血统
论设计还是服法国人,天逸c5让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其夸张的外观,继承了法系与众不同的设计风格。尤其是前脸分体式的大灯,配上圆角矩形的装饰,整个外观看起来个性十足。而且它的四轮尽可能的贴近了四角,也为这台紧凑型suv增添了运动感。
在动力方面,天逸c5将搭载1.6t/1.8t两款发动机,二者的最大功率分别为167马力和204马力,传动系统匹配的是6速手自一体变速箱。1.8t车型还会采用电子挡把,科技效果更好。
东风标致4008 高端智能欧系
一提起标致,首先印入我脑海还是十几年前的206,小巧、活泼、好玩,它很好地印证了“法国人会造小车”、“法国人会调底盘”这些说法。但是,曾经顽皮的小狮子终有长大的一天,虽然它有着极具未来感的外观内饰,但骨子里已经变得越来越温柔,或者说是成熟了,完全以舒适性为重。
说到这款车的内饰,真的让人有些小激动,中控台整体以驾驶者为中心,仪表、中控屏、按键区域错落有致,富有层次感,厂家称之为“i-cockpit唯我座舱”,这样的名字让这辆车的科技感增强了不少。
这款车的科技元素也不仅仅在于内饰,车辆行驶系统才是科技真正的体现,自动泊车辅助(平行+垂直)、主动盲区监测(带方向纠正功能)、180°/360°可视泊车辅助、智能远近光灯调节等一系列的黑科技都能在这车上找到,开着它就像开着一辆未来之车一样!
汕头市粤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经神龙汽车公司授权粤东地区标致与雪铁龙品牌4s店,作为东风标致与雪铁龙全新网点,是粤东首家家专营店。它秉承了整体网络建设的理念,将东风标致与雪铁龙人性化的品牌关怀理念溶入其中,实现了功能学 和美学的完美融合。
欧系车正在逐渐的改变着自己,让自己更加的强大、更加的有市场竞争力,而汕头粤通汽车,能在购置税新政策来临之前让你搭上末班车,以最优惠的价格拥有一辆梦寐以求的欧系车!
【第12篇】车辆购置税驻外使馆人员回国
自202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新购置税法”)将取代实施了18年之久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正式施行,税率为10%。
此前备受关注的问题,购买新能源车要交购置税么?今天有权威回应来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刚刚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购置新能源汽车均免征车辆购置税等6种情况,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
继续执行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情形包括: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69号)有关规定执行。
5、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6、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7、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立思辰留学360指出,早在1992年10月,为具体落实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方针,七部委(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其免税限量和从境外带进的外汇额度内,可用现汇购买国产免税汽车一辆,以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自此国产合资汽车生产企业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开始面向回国留学生群体开展免税优惠购车业务。
——何类人群为留学回国人员
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
在国外(及港澳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求学;
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
1. 留学一学年以上;
2. 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两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3. 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4. 有免税指标(学习期间内连续在外180天可计为一个免税指标)*
*截算学习期间内的任意时间段符合停留条件(180天)即可,并且只要这段时间段内中途回国停留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按30天计)可连续计算。
*如果在回国入境时携带了需申报的免税物品(每件物品占用一免税指标)并填报了旅客行李申报单,应在申请购车同时出示
注:如有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购车享受的优惠政策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留学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可享受以下的税收优惠:
1. 减、免进口零配件海关关税
2. 免征车辆购置税(约为车辆市场指价格的10%)
所需材料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原件)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联(白色,本人留存)、二联(粉色,申报时交海关)。
*回国前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组(处)开具)
2. 《毕业证书》(攻读学位的学生提供) 或《学习证明》(访问学者提供)
3. 身份证(军官证)
4. 户口本 (卡、页)
5. 护照(记录学习期间全部出入境记录内容)
6.《自用物品申请表》(申报前在主管地海关领取)
7.《代理服务委托书》(申报前与我公司签订)
8. 印件及所需其他材料*
*《暂住证》等当地海关及其他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购免税车以人民币付款
——委托服务须先签订委托书,持委托书再到海关申请办理关封(委托书要封入关封内)
——免税指标申请须在学业结束之后的首次入境一年之内在户籍地海关办理。
【第13篇】计提车辆购置税怎么算
车辆购置税如何做会计分录在会计工作中是常见问题,购买汽车或者摩托车等均需缴纳车辆购置税,它能起到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本文就针对车辆购置税如何做会计分录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购买车辆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上交车辆购置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
贷:银行存款
车辆购置税去哪里交纳?
答:买车之后缴纳购置应税车辆的,可以去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对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去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交纳税款。
办理车辆购置税要提供什么证明?
答:办理车辆购置税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缴纳车辆购置税需要注意什么?
1.注意车辆购置税缴纳期限,自买车开票之日算起,60日内必须缴纳车辆购置税。如果发生逾期,则每天会收取购置税额的万分之五滞纳金。
2.注意妥善保管《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如果不小心丢失,则需重新办理。
3.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价格(不包含增值税税款)×税率。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14篇】计提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
以车船为特征对象,向车辆与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收的一种税。此处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在中国其适用税额,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中国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交车船税的分录:先计提税金,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车船税;实际缴纳时,借,应交税费--车船税,贷,银行存款。
交车辆保险的分录:借,成本费用类科目(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研发支出),贷,银行存款。
对于新买车辆做账时,要将车辆购置税记入固定资产车里面,其值随固定资产的折旧再逐步摊销。首先我们要将购车价和购置税一起计入到固定资产中去。会计分录为:借:固定资产-汽车(包含车价和购置税)贷:银行存款。
【第15篇】免车辆购置税怎么退税
前不久,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公告》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此外,《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也正式施行。
《公告》将采油车、测试井架车、变电站半挂车等五十七种专用车辆列入《清单》。
政策要点如下:
免征购置税对象
上述政策对免征购置税的对象有两个:
●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是指采用焊接、铆接或者螺栓连接等方式固定安装专用设备或者器具,不以载运人员或者货物为主要目的,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车辆。
热点问题解答
① 2023年以前的新能源汽车,是否就无法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了?
不是的。
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也继续实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② 2023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可以申请退税吗?
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购置的专用车辆,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将退还纳税人已缴税款。
举个例子:
小易于2023年8月1日购买了一台车辆并缴纳了车辆购置税,2023年9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税图册》包含了上述已缴税车辆的车型,小易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一辆车的购置税多少钱?
作为大宗消费商品,车辆购置税按照车辆不含税价格的10%征收,在购置汽车消费中占据着很大的比重。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举个例子:
小易买了一辆小轿车,销售统一发票上:
价税合计:22.6万元
不含税价格:20万元
增值税税额:2.6万元
小易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为20万元
那购置税为:20×10%=2万元。
20万的车,就要缴纳2万块购置税,已经是一笔不小的金额了。
新免征购置税的能源汽车目录
除了2023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免征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外,新公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涉及纯电动乘用车32款,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12款。
具体目录如下: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三十七批)
一、纯电动汽车
(一)乘用车
(二)客车
(三)货车
(四)专用车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一)乘用车
(二)客车
(三)专用车
三、燃料电池汽车
(一)客车
(二)专用车
(三)货车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第三十八批)
一、纯电动汽车
(一)乘用车
(二)客车
(三)货车
(四)专用车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一)乘用车
(二)客车
(三)专用车
三、燃料电池汽车
(一)客车
(二)货车
(三)专用车
小易说
对新能源汽车的优待,是近年来有目共睹的。限行不受限、购买有补贴、购置税免征······但新能源汽车的表现并未如期待中那样给力。续航里程捉急、电池遇低温掉电等问题频现,让众多车主只敢远观。小易倒觉得,在新能源汽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就冒然推进,是否过于拔苗助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