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车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车辆购置税票真伪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车辆购置税票真伪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购置税法与之前的规定有什么变化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变化一:取消纸质完税证明
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变化二:购置税优惠不再有
在2023年到2023年之间,购买1.6l及以下排量的车是可以减免购置税的,减免的幅度是一半,也就是说购买1.6l以下的车型只需要缴纳一半的购置税,这无疑吸引了不少潜在车主。2023年,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购置税调整为7.5%,政策逐渐向新能源汽车倾斜。2023年《车辆购置税法》所有的优惠将取消,一切按照10%计算。也就是说,包括新能源车,在7月1日新政实施以后,一律没有购置税优惠,需要全额交付10%税金。
变化三:价外费用不再征税
除了汽车价格之外的装潢、美容等费用是不需要征税的,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可以节省部分购车费用。
变化四:购置税免征车型
电动车以及混动车型不在减免之列。按照最新规定,有5种车辆可以免征购置税,分别是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变化五:4s不可以低开发票
从今年7月1日实施新购置税法开始,长达18年之久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也将会彻底结束,而这也意味着新规将会上升为法律文件,到时候就可以依法办事,遇到虚报车辆价格的行为也会从严办理,严厉抵制这种行为,而这也会强调新购置税法令的权威和科学性,对于一些想着在4s店按低开发票的准车主,还是尽早打消这个念头为好。
变化六: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务通rfid电子标识实现
税警信息共享防伪车购税
2023年以来,河北省多地查出多起伪造虚假“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偷税逃款案件,随后沧州出台车辆购置税防伪措施,有效打击偷税等违法行为。新华社记者撰写了一篇《税警信息不能共享致车购税流失需技术堵漏》的文章,详细描写了沧州的治理措施。原文如下:
为解决车购税事后监管、追缴难题,沧州市国税局与公安交管部门合作,采取事前防范措施。开发《车辆购置税电子标签防伪系统》和《车务通系统》,在征收车购税时,通过这个系统将车购税完税证明号、发动机号、大驾号三项信息写入rfid(射频识别)电子标签,每个标签都有一个全球唯一的id号码,无法修改、伪造。车主到交管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时,交管部门通过相应开发的《车务通系统》,利用读卡器扫描车辆电子标签,读取税务机关写入的三项信息,并与纸质资料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车辆登记。
自2023年8月1日系统推行以来,有效堵塞用虚假“车购税完税证明”办理车辆注册登记逃税的漏洞,截止去年10月底,全市共征收车辆购置税19.1亿元,没有一辆车出现税款流失,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防伪标签图片
目前,车辆购置税防伪项目已开设网点58个,自2023年8月至今已向各网点投放电子标识86.4万余套。实现86.4万余辆新车车购税防伪溯源。
车务通rfid汽车电子标识在车购税防伪领域的使用,有效降低了税务部门在车购税征管、公安交管部门在车辆登记上牌过程中的执法风险。沧州汽车电子标识防伪车购税系统上线安全平稳运营五年后,即将完成它的历史使命。我们应该为这套自主研发系统的良好运营喝彩!
【第2篇】车辆购置税挂车有减免税优惠吗
资料图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31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称,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公告表示,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将减征挂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二、本公告所称挂车,是指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
三、对挂车产品通过标注减征车辆购置税标识进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注减税标识。
1.国产挂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属于减征车辆购置税挂车”字段标注“是”(即减税标识)。
2.进口挂车:汽车经销商或个人上传《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时,在“是否属于减征车辆购置税挂车”字段标注“是”(即减税标识)。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和个人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中减税标识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的信息传送给国家税务总局。
(三)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实后的减税标识以及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征手续。
四、在《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中标注挂车减税标识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保证车辆产品与合格证信息或者车辆电子信息相一致。对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减征车辆购置税的企业和个人,经查实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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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工信部公布了最新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些车型如下:
1.奔驰 amg eqe 53 4matic+,电池容量96.1kwh,续航 568 公里;
2.东风猛士 917 纯电版,电池容量 142.74kwh,续航 505 公里;
3.上通别克 e4,搭载比亚迪弗迪磷酸铁锂电池组,容量为 65 kwh,续航 530 公里;
4.smart 精灵 1 磷酸铁锂版,电池容量49kwh,续航 400 公里;
5.零跑 t03 入门版,电池容量 21.6kwh,续航 200 公里;
6.比亚迪海鸥,电池容量 30.08/38.88kwh,cltc续航 305/405 公里;
7.长安深蓝 s7,电池容量 68.8/79.97kwh,续航 520/620 公里;
8.上汽飞凡 f7,电池容量 64/90kwh,续航 500/600 公里;
9.五菱缤果,电池容量 17.3kwh,cltc 续航 203 公里;
10.哪吒 e 小跑车,电池容量 64.24/74.48/77.9kwh,续航 560/660/580 公里。
还有一些不错的插混车:
11.坦克 500 phev,电池容量 19.9 kwh,纯电续航 45 km;
12.魏牌蓝山,电池容量 35/42.5 kwh,纯电 wltc 续航 153/180 km;
13.深蓝 s7,电池 31.73 kwh,纯电续航 160 km。
具体名单如下,你喜欢哪一款?
【第4篇】计入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有
一 、车辆购置税法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要素
具体规定
纳 税 义务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不分性质和内外)。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 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
行为。
征 税 范
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
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税率
统一比例税率 10%。
二 、车辆购置税法的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情形
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的计
算
购买自用行为
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含增值税)
1.含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
2.含支付的车辆装饰费;
3.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用代收单位的票据收取的,计入计税 依据;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计税依据;
4.不含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
5.含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进口自用
行为
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 组
价×10%
其他自用行为
如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凡不能或不
能准确提供车辆价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的、相应类型的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确定。
应纳税额= 最低 计 税 价 格 ×
10%
底盘发生更换
对已缴纳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底盘发生更换,其 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 70%计算
应纳税额=同车型最低计税价
格×70%×10%
免税、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
最低计税价格=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1-(已使用年限
÷规定使用年限)]×100%
规定使用年限为:国产车辆按 10 年计算;进口车辆按 15 年计算。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 最低 计 税 价 格 × 10%
非贸易渠
道进口车辆
其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
应纳税额= 最低 计 税 价 格 ×
10%
三 、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
要
素
具体规定
税收
优惠
减免税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下列情形,按照规定免税或减税
(1)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设有固 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2)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 1 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3)长期来华定居专家 1 辆自用小汽车。
5.对农用三轮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纳税申
报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纳税环
节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即最终消费环节缴纳。
纳税地
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 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 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
纳税期限
1.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即购车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日期)起 60 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报关进口的当天)起 60 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取得之日起 60 日内申报纳税。
1.车辆购置税的缴税方法:
(1)自报核缴;(2)集中征收缴纳;(3)代征、代扣、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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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车辆购置税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依据】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缴税多需要合法节税;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用工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5、返佣费过高、居间费过高,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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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多少钱
喜欢看我文章的朋友们,麻烦关注下,谢谢各位支持!
山东2023年各市车辆购置税
1-数据仅参考;
2-年份:2019;
3-来源:山东税局信息网;
4-单位:亿元;
5-排名前三名,分别为青岛、济南、临沂;
【第7篇】专用车辆车辆购置税免税
要买车的,恭喜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7号明确,2023年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于这项延续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家需要注意几个要点:
1、依据现有政策免征车辆购置税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此次延期一年,至2023年12月31日。
2、并不是所有的新能源汽车都属于免税范围,具体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列入目录)才行,大家在买车的时候,要问明白。
3、注意相关的时间节点是以购置日期为准,而购置日期的确定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据的开具日期为准。
4、购买新能源汽车,除了免征车辆购置税,还有车船税和消费税的免征优惠,另外还有一些诸如上路权限、拍照指标、购置补贴等方面的“特权”。
5、单就车辆购置税而言,如果车商不提价,以一辆20万左右的新能源汽车来讲,消费者可以节省大概17000多块钱。
注:具体车辆购置税计算方式:10%*[发票价/(1+13%)],其中10%是车辆购置税税率,13%是增值税税率。
有人对车辆购置税不是十分的了解,顺便在这里给大家详细聊一下跟车辆购置税的有关内容。
1、是不是所有的车辆都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不是的,除了免征的,只有符合规定的车辆才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规定如下:
2、车辆购置税的税率是多少?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税率是10%,计算应纳税额的时候区分购买自用、进口自用、自产自用、受赠、获奖等情形,具体如下:
3、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等是如何规定的?
车辆购置税的相关征管内容,我们给大家从征收机关、申报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及“免改征”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梳理:
4、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船舶吨税有什么区别?
对于很多财务人而言,可能把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船舶吨税比较容易搞混。我们简单的给大家做了一个对比表,供大家参考。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表中并没有涉及一些散落在各个文件里的最新的减免税信息:
好了,本次车辆购置税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内容,就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最后问一句大家:在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条件下,你们买车会优先考虑新能源吗?
【第8篇】怎么退车辆购置税
一台车,要交很多的税,像消费税,这是对厂家收的,但这笔钱最终也要折进成本,算在车价里。此外还有购置税,这个就是咱们个人收的,大约为车价的10%,这个税也是必须要交的,没这个证明,也就无法上牌,这样车子买来也没用,上不了路。但购置税也是很大的一笔费用,对咱们买车,也会造成一定的压力。交通部:购置税7月调整!买这些车不交购置税,购置税还能轻松退!
打开百度app,查看更多高清图片为了减缓大家的压力,交通部决定对购置税进行调整。首先,从六月起,全国各地就已经开始推行购置税的电子证明。大家知道,在后期上牌,或者是遇到查税的时候,咱们必须出示购置税的证明,以往都是纸质版的,咱们上牌后随手一丢,再用时都不知放哪了,再去补办也很麻烦,要走各种流程,很耽误时间,如今有了电子版,就再也不用怕会整丢了。
其次,根据新的政策,购置税的比例虽还是10%,但计算的方式与以往也有些变动。大家知道,以往的购置税,都是根据官网的指导价定的,有时咱们趁着促销,以更低的价格买来车子,譬如说用8万的价格,买来一台原本9万的车,交税却还按9万来交,无疑很亏。但按照现在的计算方式,就是照着成交价来交。若是买一般的车子而言,购置税也会相应减少,其实还是蛮贴心的。
此外,一些特殊用车,像是公共汽车、消防用车、急救用车等,买这些车不交购置税,这一点也是比较贴心的。当然,这些车子虽跟咱们有一定的影响,但并非那么“切身”。目前针对个人免税的车子也有电摩、新能源驱车。但有一点也应注意,根据之前的规定,新能源车的免税期限只到2023年12月31日,也就是过了明年底,很可能也要交购置税了,因此有打算的人出手也要及时,可以省下很多的钱。
在退车的时候,购置税还能轻松退,假如车子出现故障,需要退车的时候,可以要求厂家将购置税一并返还。当然了,根据目前的三包政策,想退一台车并不很容易,车主维权也比较困难,相关的法规,也还有一些不足的地方,相信有部门也已经注意到这一点,能够不断推出新的政策,降低咱们买车难度的同时,也让咱们更加省心。
【第9篇】车辆购置税改名字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间2023年只剩下19天了,而在19天后的2023年1月1日,汽车行业将迎来车辆购置税的全新政策。是的!只有19天的时间了!表示很捉急!到底是什么样的新政策?
自2023年起排量1.6l以下的车辆购置税减半的全民活动即将结束了!据小编了解,现就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通知下: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难道,想买欧系车的梦想就这样破灭了!?
在这新政策即将来临的危急时刻,汕头粤通汽车站了出来!借着1212的契机,汕头粤通汽车带着全新欧系车---东风雪铁龙、标致全系厂家直销钜惠,开着购置税优惠的末班车,不禁让人高喊:“老司机,带带我!”
雪铁龙天逸c5 aircross 纯正suv血统
论设计还是服法国人,天逸c5让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其夸张的外观,继承了法系与众不同的设计风格。尤其是前脸分体式的大灯,配上圆角矩形的装饰,整个外观看起来个性十足。而且它的四轮尽可能的贴近了四角,也为这台紧凑型suv增添了运动感。
在动力方面,天逸c5将搭载1.6t/1.8t两款发动机,二者的最大功率分别为167马力和204马力,传动系统匹配的是6速手自一体变速箱。1.8t车型还会采用电子挡把,科技效果更好。
东风标致4008 高端智能欧系
一提起标致,首先印入我脑海还是十几年前的206,小巧、活泼、好玩,它很好地印证了“法国人会造小车”、“法国人会调底盘”这些说法。但是,曾经顽皮的小狮子终有长大的一天,虽然它有着极具未来感的外观内饰,但骨子里已经变得越来越温柔,或者说是成熟了,完全以舒适性为重。
说到这款车的内饰,真的让人有些小激动,中控台整体以驾驶者为中心,仪表、中控屏、按键区域错落有致,富有层次感,厂家称之为“i-cockpit唯我座舱”,这样的名字让这辆车的科技感增强了不少。
这款车的科技元素也不仅仅在于内饰,车辆行驶系统才是科技真正的体现,自动泊车辅助(平行+垂直)、主动盲区监测(带方向纠正功能)、180°/360°可视泊车辅助、智能远近光灯调节等一系列的黑科技都能在这车上找到,开着它就像开着一辆未来之车一样!
汕头市粤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经神龙汽车公司授权粤东地区标致与雪铁龙品牌4s店,作为东风标致与雪铁龙全新网点,是粤东首家家专营店。它秉承了整体网络建设的理念,将东风标致与雪铁龙人性化的品牌关怀理念溶入其中,实现了功能学 和美学的完美融合。
欧系车正在逐渐的改变着自己,让自己更加的强大、更加的有市场竞争力,而汕头粤通汽车,能在购置税新政策来临之前让你搭上末班车,以最优惠的价格拥有一辆梦寐以求的欧系车!
【第10篇】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为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指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车辆购置税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并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
(一)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
相关链接1:
所称购置,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资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相关链接2:
所称单位,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相关链接3:
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既包括中国公民又包括外国公民。
(二)、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三)、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税率
车辆购置税采用10%的比例税率
2.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购买的应税自用车辆包括购买自用的国产应税车辆和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如从国内汽车市场、汽车贸易公司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
(3)价外费用指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违约金、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入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4)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
3.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价格为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
相关链接4:
最低计税价格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4.其他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5.应纳税额的计算
(1)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3)纳税人自产自用、受赠使用、获奖使用、以及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凡不能取得该车型车辆的购置价格。或者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应征收的车辆购置税:
应纳税额=最低计税价格*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重点)
法定减免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自2023年1月1起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6)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7)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其他情形,按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a.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讯、联络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
b.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自用国产小汽车。
c.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
(五)、征收管理
1.纳税申报
(1)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税款应当一次缴清。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2)纳税人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资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2.纳税环节
(1)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为使用环节,即最终的消费环节。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2)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3.纳税地点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主管部门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避税制度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3)车辆退回企业或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缴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考点一: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1.购买使用行为。2.进口使用行为。3.受赠使用行为。4.自产自用行为。5.获奖使用行为。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
a.销售应税车辆的行为
b.购买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获奖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正确答案』a
考点二: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典型例题】
【例题1·单选题】下列不符合车辆购置税规定的是( )
a.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产自用行为
b.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不包括外国公民
c.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d.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包括农用运输车
『正确答案』b
【例题2·多选题】单位或个人购置下列车辆应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 )。
a.大客车 b.摩托车
c.有轨电车 d.机场客用车
e.三轮农用运输车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三轮农用运输车免税
考点三: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典型例题】
【例题1·单选题】某汽车制造厂2007年9月将自产轿车l0辆向某汽车租赁公司进行投资,双方协议投资作价120000元/辆,将自产轿车3辆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将自产轿车4辆奖励给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该企业生产的上述轿车售价为180000元/辆(不含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对同类轿车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50000元/辆。该汽车制造厂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45000 b.54000
c.252000 d.30600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汽车制造厂只对转作本企业固定资产的3辆轿车纳车购税180000×3×10%=54000(元)
【例题2·单选题】张某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l755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234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支付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等5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15000 b.15200
c.15969.23 d.1868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按销售公司统一开具发票上的金额计税。(175500+2340+4000+5000)/(1+17%)×10%=15969.23(元)
【例题3·单选题】某医院于2006年6月购置一辆救护车,支付含增值税价款150000元,该车使用年限为10年。2008年6月该医院将该救护车改为9座小客车,同类型小客车最低计税价格为140000元。该医院应纳车辆购置税( )元。
a.10256.40 b.11200
c.14000 d.9572.6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4000*(1-2*10%)*10%=11200
【例题4·单选题】张某2023年9月购买一辆1.6升排量的小轿车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17550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170元,车辆装饰费4000元以及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5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张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元。
a.7500.00 b.7934.62
c.9283.50 d.15869.2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自2023年1月20日起,1.6升排量的小轿车的车辆购置税税率减半征收。
车辆购置税=(175500+1170+4000+5000)÷1.17×10%×50%=7934.62(元)
【例题5·单选题】某公司2023年10月接受捐赠小汽车10辆,该小汽车为1.8升排量,成本为100000元/辆,成本利润率为8%,市场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40000元/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30000元/辆。该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元。
a.108000 b.130000
c.140000 d.1638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该公司应缴纳车辆购置税=140000×10%×10=140000(元)
考点四:税收优惠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符合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规定的是( )
a.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自用车辆
b.中国人民解放军自用的车辆
c.设有固定装置的运输车辆
d.农用运输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三轮农业运输车免税。
考点五:申报与缴纳
【典型例题】
【例题1·单选题】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纳税人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向车辆销售商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纳税人购置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纳税人购置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d.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进口之日起90日内申报纳税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应为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选项c、d都应为60日
【例题2·单选题】下列税款缴纳方法中,不属于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方法的是( )。
a.自报核缴 b.集中征收缴纳
c.代征、代扣、代收 d.查验征收
『正确答案』d
【例题3·多选题】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时,除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外,还应同时提供( )。
a.车主身份证明 b.车辆价格证明
c.保险缴纳证明 d.车辆合格证明
『正确答案』a
【第11篇】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为落实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5月2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购税法》),规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二、《车购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的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是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的,由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核定其应纳税额。
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以及同类应税车辆无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购置应税车辆的纳税人,应当到下列地点申报纳税:
(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单位纳税人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个人纳税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四、《车购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购买之日,即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为进口之日,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
(三)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为取得之日,即合同、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生效或者开具日期。
五、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一,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相关价格凭证。
六、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时,除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供资料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免减税项目,分别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车辆,提供机构证明和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的相关文件。
(四)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的自用国产小汽车,提供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五)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或者a类和b类《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七、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纳税申报表》。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
八、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向原征收机关申请退税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附件二,以下简称《退税申请表》),除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外,还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的,提供生产企业或者销售企业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二)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退税的,根据具体情形提供相关资料。
九、纳税人应如实申报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纳税人没有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按照其申报的计税价格征收税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十、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时,纳税人无法按照规定提供申报资料的,可以依据司法、审计、财政等有关机关的文书,为其办理补税手续。
十一、本公告要求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手段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纳税人不再提交。
十二、本公告所称的纳税人身份证明:单位纳税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或者入境的身份证件。
本公告所称车辆合格证明为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本公告所称车辆相关价格凭证,境内购置车辆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其他有效凭证,进口自用车辆为《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属于应征消费税车辆的还包括《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十三、税务机关应当在税款足额入库或者办理免税手续后,将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上款所指税款足额入库的情形包括:纳税人到银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税款缴纳(转账或者现金)由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的,国库已传回《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联次;纳税人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等电子方式缴纳税款的,税款划缴已成功;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以现金方式缴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已收取税款。
十四、纳税人名称、车辆厂牌型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号、证件号码等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更正,但是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二)完税或者免税信息更正影响到车辆购置税税款。
(三)纳税人名称和证件号码同时与原申报资料不一致。
税务机关核实后,办理更正手续,重新生成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并及时传送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十五、税务机关可以利用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车辆发票信息、车辆共享信息等数据,构建车辆购置税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车辆购置税风险防控管理。
十六、税务机关可以因地制宜,积极推行车辆所涉及税种的联动集成管理。
十七、纳税人在2023年6月30日(含)以前购置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在2023年8月31日(含)前,可以依据《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自2023年9月1日起《免税图册》停止执行。
十八、本公告涉及的《纳税申报表》《退税申请表》的样式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自行印制,纳税人也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下载、提交。
十九、本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车辆购置税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文件目录》(见附件三)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办理纳(免、减)税申报时填写(打印),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办理申报时提供的纳税人证件上注明的名称。
3.“证件名称”栏,单位纳税人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填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证件名称”栏填写的证件的号码。
5.“合格证编号(货物进口证明书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厂牌型号”“排量(cc)”栏,分别按照车辆合格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对应的编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排量填写。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码”“不含税价”栏,分别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项目填写。
7.下列栏次由进口自用车辆的纳税人填写:
(1)“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号码”栏,填写《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号码;免征关税应税车辆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中注明的编号。
(2)“关税完税价格”栏,通过《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资料进行采集,顺序如下:
①《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完税价格;
② 在免关税的情况下,通过《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完税价格和消费税税额计算关税完税价格;
③ 在免关税和免或者不征消费税的情况下,采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完税价格;
④ 在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均免征或者不征的情况下,通过其他资料采集关税完税价格。
(3)“关税”栏,填写《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关税税额。
(4)“消费税”栏,填写《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消费税税额。
8.“其它有效凭证名称”“其它有效凭证号码”“其它有效凭证价格”栏由未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非进口自用的纳税人按取得的相应证明资料内容填写。
9.“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或者生效日期。
10.“申报计税价格”栏,分别按照下列要求填写:
(1)境内购置车辆,按照车辆相关凭证的不含税价填写;
(2)进口自用车辆,按计税价格填写,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1.“申报免(减)税条件或者代码”栏,分别按照下列情形填写文字或者代码:
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免税;
b.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c.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免税;
d.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税;
e.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税;
f.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12.“是否办理车辆登记”栏,如填写“是”,则“车辆拟登记地点”栏应填写具体县(市、区)。
13.本表一式二份(一车一表),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在办理退税申请时填写(打印),由纳税人签章确认。
2.“税人名称”栏,填写办理退税申报时提供的纳税人证件上注明的名称。
3.“证件名称”栏,单位纳税人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填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证件名称”栏填写的证件的号码。
5.“开户银行”“账号”“户名”栏,填写纳税人用来接收国库退税税款的开户银行、账号及开户名称。
6.“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栏,按车辆合格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对应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填写。
7.“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税款”栏,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上注明的缴税金额。
8.“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者有效凭证)上注明的开票日期。
9.“申请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的退税金额。
10.“退税原因代码”栏,按表中右侧对应原因选择相应的字母填写。
11.本表(一车一表)一式三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国库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
为落实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购税法》),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
二、《公告》的起草思路
进一步细化、明确《车购税法》的相关规定,保证《车购税法》顺利实施;提炼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为税务部门制定相关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性文件提供基础依据。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内容
《公告》共十九条。明确了车购税“一车一申报”制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地点,申报纳税、退税申报所附资料,计税价格核定,完税信息更正,过渡期安排等。
(二)全面落实“放管服”的改革
1.尊重纳税人利益。借助《车购税法》取消最低计税价格的契机,全面废止了有关最低计税价格的规定。
2.尊重市场经济。《公告》取消了对价格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的界定,尊重了市场经济当中发生的“正当理由”。
3.便利纳税人办税。借助《车购税法》取消纸质证明的契机,全面废止了有关纸质完税证明的规定。公安机关和税务机关之间实现电子传输完税信息,减少认证手续,大大方便征纳双方。
4.减轻纳税人负担。一是取消了《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管理制度,企业不再提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的图片等资料信息。二是取消了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方面的规定。
5.取消部分办税资料。一是取消各类申报资料36份;二是明确税务机关能够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资料信息的,纳税人不再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三)构建车辆购置税管理新格局
《公告》提炼了车购税风险防控管理、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经验。
【第12篇】车辆购置税凭证丢失但有发票
遗失资料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中第三十一条规定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1 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中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 机动车销售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中规定:“鉴于车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办理机动车登记时需要报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因此,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
具体程序为:
(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五条规定:“
。。。。。。
(六)如购货单位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机动车发票》的,应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227号)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3 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中第六条中规定:“
。。。。。。
(二)及时处理丢失或被盗发票。当发生发票丢失或被盗时,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按规定及时刊登公告,声明作废,并列入丢失或被盗发票数据库。一旦发现有开具作废发票者,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4 海关缴款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中第四条规定:“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中第二条规定:“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遗失资料二:完税凭证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中第四十六条规定:
“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税收票证需要税务机关另行提供的,应当登报声明原持有联次遗失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税款经核实确已缴纳入库或从国库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或提供原完税税收票证复印件。”
遗失资料三:防伪税控设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中第三十七条规定:
“服务单位和防伪税控企业专用设备发生丢失被盗的,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各级税务机关按月汇总上报《丢失、被盗金税卡情况表》。总局建立丢失被盗金税卡数据库下发各地录入认证子系统。”
来源:厦门税务
【第13篇】车辆购置税按系统收吗
这一利好消息,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具体来看,此次促进汽车消费政策主要包含三项内容:
一,除个别地区外,限购地区要增加汽车指标数量,放宽购车资格限制。
二,打通二手车流通堵点。
三,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
那就让我们看看,合创的魅力!
外观内饰皆考究,深得年轻人审美真谛
合创z03的外观设计上采用了不少如今纯电动车型特有的表达方式,比如说它的前脸就采用了全封闭式设计,两侧的一体化led大灯与中央的日行灯带连接在一起,形成了横贯式设计。车身侧面板板正正,隐藏式门把手透露着一丝高级感。它的车尾上方加入了宽大的尾翼,中央前后呼应地应用了横贯式尾灯。整体来看,它的外观能一眼看出新能源车型特有的未来感,与此同时,它也有家用suv的亲切和接地气。
看完外观,我们再进入车内。合创z03的内饰设计同样兼顾了传统车型的布局,看起来错落有致、落落大方,同时又有着新势力们简约化的设计思路——中控台的结构非常简洁,两块大尺寸液晶屏承担了仪表盘和车机的全部职能,整车的物理按键仅仅是一个旋钮式电子档把。
这样的设计不仅让车内干净清爽,更大幅提升了车内的档次感,配合随处可见的皮革材质内饰材料、钢琴烤漆饰板、镀铬装饰件也都在用料上营造出了高级感和精致感。
科技配置足,智能系统方便好用
当然,除了内饰别有一番风味外,它所配备的各类科技类配置也都相当诱人,在智能化程度上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在同级别车型中有着独到的竞争优势。
比如说它配备的540全景影像系统,能够在刁钻狭小的场景下帮助人们清清楚楚地观察车辆周围的环境,让行车、泊车都更加安全。再比如它的h-vip智驾互联系统,可以搭载众多的app应用,包括bilibili、唱吧、酷狗等,涵盖了出行、生活、游戏、文娱等平台资源,让车机化身平板电脑,实现了用户对车辆功能的定制化诉求。
h-vip智驾互联系统的功能还有很多亮点,它支持智能语音控制,用户可以通过语音助手完成对车辆空调、音乐、视频、导航等功能的控制,同时更能够控制车辆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包括自适应巡航、设定车速、车道保持辅助、车辆偏离预警等功能都能轻松搞定。在同级别车型上,这一功能是十分罕见的。
居家神器,驾乘体验舒适精致
在舒适性上,合创z03也是竭尽所能地提供让人满意的乘坐体验,比如说它配备的邦乔维音响系统,就有着媲美音乐厅的临场感,播放效果清澈、通透,让人时时刻刻都能享受到天籁之音带来的美妙。再比如它整车大面积使用了环保材料,车内空气质量高、无异味不伤身,切切实实守护了车内乘员的身体健康。
作为一款家用车,合创z03的空间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其实从外观上我我们就不难发现,它的设计非常宽大、方正,为车内的空间表达打好了基础。它的前排座椅在调整好舒适的位置后,后排空间非常充裕,和c级车相比都毫不逊色。此外它的前排座椅还支持180度平放,能与后座相连接成为一张大床。而它的后排也支持平放,折叠后可以提供纯平的超大后备箱空间,逛街购物、自驾出行都毫不担心行李物品的容纳问题。
它的空间表现和同级别车型相比,有着相当大的领先优势,不论在乘坐体验还是空间利用率上,合创z03都是一把好手。
动力初体验,马力大、续航长,车才强
而除了空间外,合创z03还有很多“第一眼看不出来”的硬核能力。比如说它的电机系统,采用了三合一叠片扁线电驱,高度集成,体积更小,质量更轻,同体积之下的性能提升20%以上,最大功率为160kw,最大扭矩同为225n·m,0-100km/h加速时间为7.1s,性能堪比钢炮车型。
再比如它的电池系统,配备了容量为76.8kwh的三元锂电池,采用了近真空隔热的航空级网状纳米孔隔热材料,能够有效抑制电芯间的热传导,隔热耐热 ,安全地为电池提供保障,它可以承受1400℃+的超高温度,在这样地超高温下也有完全阻燃的能力,可以有效防止电芯热失控蔓延,让人们能够安心放心地驾驶它出行,丝毫不用担心新能源汽车经常出现的电池热失控问题。
在同级别车型当中,能像合创z03这样实打实拿出关于电芯安全问题的解决方案的车型,可以说几乎没有,合创z03的这些技术突破性地将电芯温度控制提高到了核心层面,切实控制好了电芯温度的变化幅度,不仅让车辆的安全性得到了提升,更让用户们吃了颗定心丸,这种安心感,才是它的核心竞争力。
最后我们再来谈谈续航问题,纯电动车型的续航焦虑一直以来都是各个厂家们想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合创z03在这方面的表现同样不错,它的cltc纯电续航里程为620公里,续航能力比普通的燃油家用车还要远一些,和同级别的纯电动车型相比更是处于领先地位。相比那些“短腿”车型,合创z03不仅能够满足人们日常通勤代步的需求,更能够像燃油车一样进行长途自驾活动,续航压根就不是问题。
此外,合创z03在驾驶模式上也提供了多种选择,同时也设置有两档能量回收强度可调,用户可根据自身的驾驶习惯选择燃油车风格和纯电动车风格,两种设置会带来不同的体验。在燃油车模式下,车辆滑动起来没有拖拽感,驾驶体验和传统燃油车相同,非常好上手。而在纯电动车风格下,车辆的动能回收系统会带来一定的制动力,不仅能够提升续航里程,更能将车速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达到减速的目的。
以此同时,z03还有“单踏板”功能,可以单独设置,更方便、更省电的进行操控。不论哪一种风格,合创z03的表现也都异常沉稳,行驶质感饱满有韧劲,底盘的滤振效果细腻,支撑力适中,在性能和舒适性上取了平均值,体验相当高级。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合创z03的表现都超过了大部分的同级别车型,不论在颜值、配置、智能化程度、安全性、性能或是续航上,都有着全面优秀的表现,没有明显的短板和不足。不难看出,它的确是一款非常符合中国家庭用户选择的全能家用suv,在15万元的预算范围内,如果想买新能源车型,选合创z03一定没错。
【第14篇】新区在哪交车辆购置税
记者近日从车辆购置税分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该局不断深化车辆购置税征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对免税、退税等业务规程进行梳理规范,做到手续简化,速度提升,固定装置车辆免税等多项业务在1日内即可办理完结。
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 多项税种可在1日内办完
据悉,车辆购购置税分局为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推动“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推进税务部门职能转变,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据介绍,该局严格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在各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均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各项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特别是对免税、退税等业务规程进行梳理规范,尽量做到简化手续,方便快捷。
“比如以前办理设有固定装置的车辆免税业务时,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受理初审后需报送分局审核,至少需要2-3天,现在简化手续后只要符合免税条件,手续齐全,可在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当场可以办结完,大大节约了办理时间。”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启用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 强化业务节点复核监督
据了解,车辆购购置税分局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特殊业务的信息比对复核,强化重要业务节点复核监督,进一步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
“以前偏重于直接征收,对事中事后的复核监督手段方法较少,去年10月正式启用了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征收数据完全集中。”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对平行进口车、机动车生产厂家内销车辆以及其他特殊计税的车辆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这个业务节点进行重点复核检查,有效防止国家税收流失。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据介绍,为减少纳税人等候时间,避免纳税人“多次跑”,车辆购购置税分局深入开展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据了解,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是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年初就开始在各地税务部门推广的举措,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方便纳税人办税,更好地服务纳税人。车辆购购置税分局从2023年起就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办税服务厅窗口首问责任制、办税服务厅领导带班制、午间办税制、导税岗服务等制度,并将此项任务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不断增加新的内容。
“比如批量业务集中办理、延时服务等服务措施,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其中延时服务是指只要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无论是中午还是下午遇到下班时间到了,都必须办结完业务,以免纳税人再多跑一趟等。”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除此之外,车辆购购置税分局还通过专门设立开票缴税绿色通道等措施,积极为纳税人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被社会各界视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一直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重庆市委市政府也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强调要努力提升政府服务水平,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转变管理方式,在实践中优化和再造业务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环节多、材料多、跑路多等问题。
作为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两江新区正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推进各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争做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先行军。
(记者 王丹)
【第15篇】车辆购置税缴纳后如何申请退税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二)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