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深圳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深圳税务规划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深圳税务规划
1 月 12 日,深圳市税务局召开 2022 年全市税务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2021 年,深圳市税务局以崭新的姿态推进税收改革发展,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数据显示,2021 年全年深圳地域税费收入突破万亿元。其中,深圳市税务局直接组织税收收入 8299.3 亿元,全年组织社保费收入 2034.5 亿元、非税收入 199.3 亿元,办理出口退税 1267.1 亿元。2021 年 1 至 11 月属期新增减税降费 585.8 亿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1618 亿元,为近 6 万户企业办理缓缴税款约 33 亿元。
▲ 2022 年全市税务工作会议。
过去一年,深圳市税务局按照 ' 税企命运共同体 ' 理念,首创远程办 max 服务平台,实现 67 项线下高频业务 2 分钟受理、3 分钟办结,' 无人化 '' 零窗化 ' 大厅正式启用;上线技术咨询中心,探索 ' 问办查评 ' 一体化,受理业务请求 8000 余单,解决率 98%;电子税务局上线 ' 十一税合一 ' 申报功能,业务办理扩围至 215 类;100% 落地税务总局百条便民举措、本地 10 项专项行动 25 条特色举措;减少上门购票次数 50%、精简办税资料 80%;12366 热线咨询实现 7×24 小时人工服务,推动构建更紧密的税企关系,擦亮了国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的 ' 金字招牌 '。
深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国钧表示,深圳市税务局将落实相关工作部署,以深圳税收 ' 十四五 ' 规划为本,以 ' 系统、集成、优化 ' 为总要求,优长板补短板,以勇当 ' 第一艘冲锋舟 ' 的姿态,在新征程上奋力推进税收现代化取得新发展、新跨越。同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着力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通讯员 王宇旋 林建荣 深圳市税务局供图
【第2篇】深圳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84号
深圳市维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398400038t):
对你(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兴旺路88号五楼)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公司在税务征管系统状态为“非正常”,检查人员多次拨打你公司在征管系统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均未能取得联系,故对你公司邮寄《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但因无法送达而被退回,检查人员于2023年12月3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上公告了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30日后,上述文书视为送达。你公司未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或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你公司取得广州汇佳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6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11358330-11358350,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08468662-08468700,发票金额合计5,861,301.75元,税额合计996,421.25元)、取得广州益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61130,发票号码为:47562699-47562711,发票代码为:4400171130,发票号码为:16643717-16643739,发票金额合计3,275,811.98元,税额合计556,888.02元)、取得广州浩全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2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20636808-20636819,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48844390-48844403,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20552599-20552600,发票金额合计2,746,802.38元,税额合计466,956.42元)、取得广州益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2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08469784-08469809,发票金额合计2,168,739.45元,税额合计368,685.65元)为虚开发票。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08月、2023年0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3年02月、2023年03月所属期认证抵扣税款。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其附加方面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2023年08月、2023年0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3年02月、2023年03月增值税2,388,951.34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67,226.59元、教育费附加71,668.54元、地方教育附加47,779.02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核定征收你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八条的规定,你公司为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业,对你公司按8%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你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已在案件编号为“444030720210000091”的深圳市维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_发票违法一案中做核定征收处理,故本案不再重复处理。你公司2023年度申报营业收入28,058,620.7元,经核定,你公司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244,689.66元,经计算,你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61,172.42元,已纳企业所得税1,604.63元,少缴企业所得税559,567.79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八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拟对你公司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1869447.42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二月八日
【第3篇】深圳税务登记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如何申报?
非居民扣缴申报业务可以
全流程网上办理吗?
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了解一下
非居民源泉扣缴的相关政策规定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想网上办理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申报
请按下方的步骤操作哦
第一步:
功能入口:【办税桌面】-【套餐业务】-【国际税收套餐】;可以输入功能名进行搜索进入
第二步:
组织临时登记: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组织临时登记】(注:组织临时登记也可以在直接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办理)
第三步:
填写《组织临时登记申请表》
第四步:
扣缴税款登记: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扣缴税款登记】
第五步:
填写《扣缴税款登记报告表》
第六步:
确认提交
第七步:
提交审核。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可以查看申请信息。点击【撤销申请】可以撤回申请
第八步:
税(费)种认定:首次办理非居民企业境内扣缴申报的,需办理【税(费)种认定】。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远程办】-【其它】-【税费种认定】
第九步: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非居民企业境内税收综合扣缴申报】
第十步:
若主表12行填写了减免金额,则需要补充填写《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减免信息表》
第十一步:
填写完成,请将报告表下方单选项“是否提交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勾选“是”
第十二步:
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明细信息,也可作废申报
【第4篇】深圳税务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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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它是税收中的主体税种,占比重较大,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个税是由以下九项构成: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稿酬所得;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是最核心的指标,占个税总额比重最大,体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高收入人群,顶尖企业)。
关于预测广州数据事宜
从2023年开始,浙江网友开始预测广州数据,包括个税、上缴税收、国内增值税等,结果与实际误差较大,数据被到处宣传,极其不尊重。2023年上半年开始,已知会某吧网友不要再做预测,必须等到统计年鉴。
对于某人提供内部资料给某吧网友,这是超过工作范围,必须停止;因为浙江网友会依据数据随意在广州、成都、东莞、佛山、西安等城市加上缴税收,这些都是错误的数据。
再次重申:数据必须是自己搜集,实事求是的精神。
关于杭州个税事宜
浙江省级个税,目前一部分下放给杭州,另一部分自己保留。由于广东、江苏、山东等省都没有保留省级个税,为公平公正客观对待所有城市,今年年底做个税汇总会将数据加给杭州(月份、季度无法知悉多少,则不加入汇总)。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40强情况,宁波第六、南京第九、西安第十七
1-8月,个税收入40强城市出炉,上海、北京、深圳、杭州、广州、宁波、苏州稳居前八名;其中,宁波表现较好,同比增长29.5%,增幅在这个几座城市中稳居第一,主要原因是股权交易及房产转让所得增收大量个税;说明宁波经济稳中向好,质量水平提升快,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不过,宁波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占比实在太低了,需要培养更多优质企业,增加更多高端岗位,以便进一步提升比重,成为城市佼佼者,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而成都、南京、天津、重庆、武汉位列第八至第十二名,分税分别为203.6亿元、201.2亿元、200.5亿元、137亿元、133.7亿元;其中,南京表现一般,排第九,同比增长7.2%;说明南京经济发展放缓,需要加快步伐,以便跟上大家的发展脚步。当然,南京个税水平与gdp相符,是一座高质量的城市,经济发展是值得肯定的。
另外,无锡、珠海、青岛、东莞、西安、厦门、长沙、佛山,这些城市个税收入在90-130亿元;其中,西安表现较差,同比增长3.9%,今年个税收入在全国排名将下降,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导致,说明产业抵抗能力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提升。西安未来在产业转移、转型、升级及经济发展目标上是非常明确及清晰的,拥有政策、资源、人口、地理位置、科技等优势,发展潜力大,前途无可限量,未来必将成为最耀眼的城市之一。
剩下的城市,个税收入则低于90亿元。
以下是2023年1-8月个税收入40强城市排名的情况(如下图)。
注:
1-数据仅供参考。
2-数据日期:2023年1-8月。
3-济南、温州、泉州为预计值。
4-暂无数据:深圳、厦门、榆林、大连。
【第5篇】深圳税务微博
3 月 13 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暂停部分办税缴费服务的通告》。《通告》显示,2022 年 3 月 14 日起,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 24 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远程办'暂停受(办)理税费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据介绍,目前,电子税务局、@深税平台继续提供网上办税缴费服务,需要税务人员后台处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将延后办理。
在出口退(免)税业务方面, 3 月 14 日前,已受理未办结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暂停办理;3 月 14 日至 20 日,暂停受理出口企业各项出口退(免)税业务;3 月 20 日后,出口退(免)税业务受(办)理情况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此外,增值税发票领用业务(含发票邮寄)、代开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含代开发票邮寄)均暂停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正常代开。深圳办税场所及相关服务恢复时间将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公众号及时发布。市民在办税之前,可以拨打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确认。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6篇】国家税务深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二稽罚告〔2022〕282 号
深圳市***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4217l)
我局拟对你(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你公司与高安市***汽运有限公司等 13 家公司存在资金回流,业务交易不真实。你公司接受并抵扣高安市***汽运有限公司等 13家公司开具的 727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该行为造成 2020 年合计少缴增值税 3364862.83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35540.40元、教育费附加100945.88 元、地方教育附加 67297.26 元:合计少缴 2021 年增值税 2907346.49 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03514.25 元、教育费附加 87220.39 元、地方教育附加 58146.93 元。
你公司将一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在 2023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 37387368.67 元;在 2021 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 32303850.76 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按规定不予税前扣除。经计算,你公司 2020 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9482585.84元;2021 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 7988742.30 元。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
1.增值税及附加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拟对你公司少缴的 2020 年和 2021 年增值税 3364862.83 元和2907346.49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235540.40 元和 203514.25 元,处少缴税款 1倍的罚款 6711263.97 元。
2.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税前多列成本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拟对你公司少缴的 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 9482585.84 元,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7988742.30 元,处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合计 17471328.14 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拟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 500000.00 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78 号)第十三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不同行政处罚规定且均应处以罚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的规定,本案对你公司的偷税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以罚款 24182592.11 元,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再进行处罚。
以上拟罚款合计 24,182,592.12 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罚款 2000 元(含 2000 元)以上,拟对你单位罚款 10000 元(含 10000 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9 月19日
【第7篇】深圳税务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113号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70794):
对你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取得由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38份已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0153130,发票号码:23916003-23916019、24286173-24286192、24834312,金额合计:3779862.86元,税额合计:642576.65元),于2023年1月至2月(所属期)认证抵扣。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附征方面
你公司上述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
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
1.2023年1月增值税628394.9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3987.65元、教育费附加18851.85元、地方教育附加12567.90元;
2.2023年2月增值税14181.7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92.72元、教育费附加425.45元、地方教育附加283.63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及《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我局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按收入额定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你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
经计算,你公司少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5207413.24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
因我局已制发《税务处理决定书》(深税三稽处〔2021〕252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税三稽罚〔2021〕1477号)对你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并按偷税进行罚款。故本案不再重复处理你公司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少缴2023年1月至2月增值税642576.6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4980.37元的行为,拟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即412534.21元。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公司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8篇】深圳税务电话
不久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各部门
搬迁到了新址
↓↓↓
前海税务局搬新址啦,别跑错了!
11月1日起
原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
也将撤销转移到新址
快来看看最新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关于撤销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关于办公场所搬迁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关于双厅运行的通告》,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将于近日撤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351号荔源商务大厦b栋3层),届时该办税服务厅将停止对外办理涉税服务。
二、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撤销前受理的所有涉税服务事项全部移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卓越·前海壹号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听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t1六楼)。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755-86729900。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来源:深圳前海税务
【第9篇】深圳税务查询
12366每日咨询热点(2023年10月20日)
发布时间:2021-10-21 15:48: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纳税人应如何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
答:我市纳税人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可选择在网上全流程无纸化办理,也可以携带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一、网上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网上申报目前可以通过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代理申报,也可以由投资人或业主自己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上自行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理申报:可由本单位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后,点击顶部“生产经营”进入申报模块,点击左边工具栏的“预缴纳税申报”等进入相关申报缴款界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业主或投资人可以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登录界面,首次登录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相应的申报表填报。
注意: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四种方式办理税款缴款。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完成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可以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扣缴税款,银联缴税、扫码缴税(包括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云闪付)三种方式办理税款缴纳。
二、办税服务厅申报
除网上申报方式外,您也可以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该业务全城通办(第二税务分局除外)。办理资料查看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纳税服务】-【服务指引】-【申报纳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各办税服务厅地址请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
2、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答:第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第三条规定,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第四条规定,本公告第一条和第二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3、个体工商户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答: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1】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2】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第10篇】深圳税务代理
“统一、集中的征管服务模式,将推动中介服务走向专业化和规范化。”8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涉税中介服务专厅正式启用,在感受了“五个率先”服务后,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长彭松林点赞宝安税务部门这项创新惠企举措。
宝安区税务局涉税中介服务专厅启用仪式。
参观自助办税区。
深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吴晓丹,航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斌,宝安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栋和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熊艳出席启动仪式。在致辞中,吴晓丹指出,携手涉税中介推动管理服务的“一体化”,有利于拓展税收共治格局,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氛围。刘斌说,在“双区”建设的背景下,宝安区着力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高地,发挥好涉税中介乘数效应,将有力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升级。李栋表示,涉税中介的专业化征管服务,就是着眼于整合涉税服务优质资源,为涉税中介提供更加专业便利的优质服务,该局将充分利用数字化转型契机,做好做实“五个率先”,营造“利企、利税、利市场”的三赢局面,为宝安“三城”贡献力量。
问办一体的咨询导税台。
为什么要开设宝安区涉税中介服务专厅?专厅有何特色,能提供哪些服务?在现场,4家行业协会及10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涉税中介”)代表进行了实地体验。据统计,作为经济强区,宝安区现有实名登记的涉税机构近2000户,实名登记从业人员9000多名,数量均占全市四分之一,位居全市第一。尤其是,宝安辖区2023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英文简称tsc)达到400分以上的涉税中介有131户,这一数据在2023年是6户,而2023年则是0户,体现了宝安涉税中介机构发展“质”“量”齐飞。
辅导纳税人进行“非接触式办税”。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税务局“夯基础、优服务、控风险”工作部署,为宝安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宝安区税务局精心建设启用涉税中介服务专厅,在全市实现了“五个率先”:即率先打造“管服一体”新模式、率先试点“专属预约”新通道、率先试行“最优体验”新动线、率先运用“洞察系统”新手段、率先推广“税务体验”新指标。其中,“管服一体”新模式是成立涉税中介专业化管理税务所(第三税务所),配备涉税中介服务厅;“专属预约”新通道是在纳税人预约界面增加涉税中介专属通道,对涉税中介提供“一号多预约、一号多办事”的便捷服务;“最优体验”新动线是聚焦引导纳税人最优办税习惯,前置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区布局,从物理空间布局引导纳税人“不进厅、网上办”;“洞察系统”新手段是依托“洞察系统”对入厅办税人员进行身份识别扫描,穿透分析其关联企业清单、任职(关联)信息、遵从值评分等基本情况,按照遵从值高低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和管理;“税务体验”新指标是构建涉税中介机构“一户式图谱”,推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培育选树涉税中介行业高质量高遵从标杆。
专厅的综合服务窗口。
专厅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涉税服务。
问办一体的咨询导税台、即来即办的自助办税区、具有宝安特色的涉税中介预约系统......走进位于航城街道深业u中心c栋的宝安区税务局涉税中介服务专厅,记者看到,各类智慧化办税设备为涉税中介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不仅如此,第三税务所作为涉税中介集中监管所,还将持续地提供日常征收管理与涉税服务。比如,今年以来,已针对性开展了15场涉税中介从业人员培训辅导会,4场优质涉税中介的问需问计交流座谈会,以及建立了6个涉税中介交流微信群,日均答疑近100户次,月均发布涉税提醒约40条。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火星 宋璐
通讯员 林秋敏 宁钿 曾军 黄宇飞 金普
编辑 陈栋
【第11篇】深圳税务纳税服务
近日,深圳税务部门面向80户千户集团企业推出“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为大企业筑牢信用“守护线”。
据了解,深圳税务部门在事前培训、事中预警、事后辅导的全流程纳税信用服务的基础上,全面归集并向千户集团总部推送集团在深所有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和具体扣分指标,使总部能够清晰掌握全集团信用情况并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整体税收遵从水平。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胡艳君介绍,税务部门发来的纳税信用提示函,让总部对全集团的信用情况一目了然,既能及时提醒成员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复评等事项,又能有效总结和推广高信用等级成员企业的信用管理经验,为加强集团内部纳税信用管理提供有力抓手。
除了“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外,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助力大企业优化纳税信用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推出了“预警式告知”“信用修复大狮”和纳税信用业务培训等服务,并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持续提升,a级企业数量连续两年增幅超20%。
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林旭伟表示,“集团式”纳税信用服务是该局聚焦精细服务,有效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纳税人服务诉求的重要举措。接下来,该局将继续结合数字化转型趋势,精准发力,创新大企业个性化税费服务举措,推出大企业税务管理服务书、“总对总”高层对话等具有大企业特色的“集团式”服务,为深圳大企业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税收支持。
【第12篇】深圳市电子税务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为解决企业注销问题
优化升级了
“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优化升级后
操作更顺畅、体验更友好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业务概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要清税/注销税务登记,可通过“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功能进行注销前置事项预检,并根据操作指引办理完注销前置事项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清税/注销税务登记。
对申请注销时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分支机构,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就地预缴或分配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新版套餐同样支持即时办结注销。
二、业务前提
1.未办理过注销业务;
2.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清算、停业。
三、功能路径
【首页侧边栏】-【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四、操作步骤
第一步:选择“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左侧“套餐业务”模块下的“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或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输入“注销”进行模糊搜索,选择正确功能后进入页面。
第二步:填写注销申请信息
进入界面后,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信息,核对无误后选择注销原因。注销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可点击“注销预检”按钮。
注意:
1.若纳税人注销原因选择“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将进入一般注销流程。
2.点击【注销预检】后,系统将对纳税人所有指标进行校验,因数据量较大,需等待约1分钟,才能显示预检结果,请不要频繁点击【注销预检】,避免造成卡顿。
第三步:办理注销前置事项
根据预检结果,系统将以列表形式展示纳税人未通过校验的前置事项,同时提供详情查看、办理渠道和操作指引。
(一)纳税人满足即办资格注销
1.不存在未办结事项
对于符合即办资格,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直接点击【清税/注销】,进入清税申报表,确认后点击【提交】。
2.存在非强制未办结事项
符合“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点击【清税/注销】,系统自动弹出《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纳税人在确认承诺事宜、填写承诺办结时限后,点击承诺书下方的【签署】按钮,即可下载打印承诺书。承诺书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作为附报资料上传。
上传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内容,在确认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注意:
承诺办结期限过长会影响纳税人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商事登记注销,请谨慎选择承诺到期日。
3.存在强制未办结事项
纳税人存在强制性未办结涉税事项,点击【注销预检】页面会弹出如下提示,纳税人可点击【下载打印】完成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下载。若不慎关闭,可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下载打印,重新下载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
同时功能页面将展示检验不通过的监控,点击【查看】,系统将展示该条监控未通过的详细信息。针对未通过校验的前置事项,纳税人可根据“大厅办理”的办税指引或者“网上办理”的功能链接完成该事项。
(二)纳税人不满足即办资格注销,或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根据办税指引办结所有前置事项后,点击【清税/注销】按钮,将发起一般注销流程。系统自动跳转“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页面,填写申请表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附报资料页面,最后确认无误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第四步:企业成功注销
税务人员审批通过后,完成税务注销。企业成功注销后(包括即办注销和一般注销流程),将无法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登录电子税务局,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自然人登录模式在【注销登记查询】功能下载打印清税证明等文书。
功能路径:(自然人登录)【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注销登记查询】
五、温馨提示
1.点击【清税/注销】前请确认企业为清算状态且完成注销当期应申报税(费)种申报,个税当期申报目前需前往大厅处理。
2.一旦清税/注销申请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税务人员处理结果。您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材料】查看申请的信息,若需要修改,请及时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办理进度可在【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随时查看。
【第13篇】深圳税务咨询电话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共场所管理要求,为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深圳市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措施有新调整。
2 月 7 日起,宝安区税务局石岩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重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办税缴费人员前往宝安(除石岩外)、龙岗、光明辖区办税服务厅需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其他办税服务厅需持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登记,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健康码显示异常、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勿进入大厅。
深圳市税务局提醒,倡导办税缴费人员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远程办 '、'@深税 ' 等 ' 非接触式 ' 途径进行网上办理或邮寄办理。确需到厅办理的,请市民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到厅配合做好人流管控,并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滞留时间。
进入大厅时,请市民全程佩戴口罩,切勿聚集;在排队取号、办税缴费时严格保持 ' 一米线 ' 安全距离,在等候就坐时请保持隔位就坐。
深圳市税务局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微信订阅号及时发布。市民如有疑问,可提前拨打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确认。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14篇】深圳市国家税务
全市外贸出口企业:
为了提升您的办税咨询体验感和满意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局进一步整合优化咨询服务供给,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外贸出口退税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外贸出口退税问题咨询,可以拨打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电话0755-83878896。
二、外贸出口退税政策及业务流程问题咨询,可以拨打12366热线(福田、南山、宝安、龙华区局所辖外贸出口企业除外)。
三、外贸出口退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等系统操作问题咨询,可以登录“深圳税务”官网首页,点击“我要咨询”—“12366在线咨询”;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选择“我要办”—“在线咨询”。
四、撤销“深圳市税务局移动办税”—“@深税”—“互动咨询”—“第二税务分局”咨询路径。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8日
【第15篇】深圳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公司注册后如果企业想要正常经营交易,后续还需要办理如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这两样最重要的工商业务。否则工商局无法监控公司账户流水,被发现的话就会判定你经营异常哦。但这都不是今天要讲的重点,小编今天要讲的是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的相关内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税务登记流程
1、准备税务登记相关资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原件),这个不用说了,办什么工商业务都要它。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
- 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的红本、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如果是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去最近的税务所排队拿号、向工作人员要税务登记表,一般是两份,一份交国税一份自己留存。如果是特定行业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需要三份,还有一份是地税的。
3、填写完毕后就可以等叫号提交给税务局人员了,如无意外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好了。
知识小提点
税务登记证是不可以网上办理的,也不能异地办理,只能在公司注册地的税务局办理。
好的、以上是深圳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们,如果需要代理记账、工商业务代办可以联系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