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深圳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深圳税务服务号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深圳税务服务号
在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传统的窗口办事都逐步移到互联网上了,审批速度提高很多,且节省了许多的时间成本,下面帮财务小白们整理一下新公司如何办理税务登记:(以深圳地区为例)
新公司拿到营业执照后,首先法人先进行实名认证,这一步需法人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点击“实名办税”进行注册,根据步骤操作,一般都是用手机号注册,请务必记住设置的登陆密码,实名完之后,进行第二步,法人登陆深圳电子税务局,用自然人登陆,用第一步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陆进去,点击“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确认绑定”,操作完成后代表法人已绑定企业,第三步,用企业税号以及初始电子税务局密码重新登陆电子税务局(一般企业设立时会同步开通了电子税务局,如果没有开通可移步税局前台开通,如果一开通但忘记密码,可点击登陆界面下方的忘记密码,重新设置密码),登陆进去后会弹出“新办纳税人套餐”(如果未弹出,也可点击左边的“套餐业务”-“新办纳税人套餐”-根据提示,启用税种,启用时间是根据季度来选择的,然后下一步,根据指引,勾选三方协议(已开户的公司可以一起办理),票种核定,开票ukey申领,发票申领,在下一步会根据你勾选的信息一步一步填,票种核定这一步,在这个套餐中目前只有电子专票选项,没有纸质选项,票种核定还需要增加一个购票人(首次可直接增加法人即可),如果需要其它类型的发票,在这个套餐办完后,可单独在“发票使用”里面去做新的票种核定。最后,上面做完后就相当于已办理完税务登记了,后面可去税局拿开票ukey,申领发票,下载开票系统
下次再单独分享有关票种调整,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相关的内容,喜欢的朋友可以先关注一下哦,会时常与大家分享财税知识
【第2篇】深圳税务纳税服务
近日,深圳税务部门面向80户千户集团企业推出“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为大企业筑牢信用“守护线”。
据了解,深圳税务部门在事前培训、事中预警、事后辅导的全流程纳税信用服务的基础上,全面归集并向千户集团总部推送集团在深所有成员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和具体扣分指标,使总部能够清晰掌握全集团信用情况并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企业整体税收遵从水平。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胡艳君介绍,税务部门发来的纳税信用提示函,让总部对全集团的信用情况一目了然,既能及时提醒成员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复评等事项,又能有效总结和推广高信用等级成员企业的信用管理经验,为加强集团内部纳税信用管理提供有力抓手。
除了“集团式”纳税信用提示服务外,近几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在助力大企业优化纳税信用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推出了“预警式告知”“信用修复大狮”和纳税信用业务培训等服务,并取得良好成效。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显示,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持续提升,a级企业数量连续两年增幅超20%。
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林旭伟表示,“集团式”纳税信用服务是该局聚焦精细服务,有效运用税收大数据精准定位纳税人服务诉求的重要举措。接下来,该局将继续结合数字化转型趋势,精准发力,创新大企业个性化税费服务举措,推出大企业税务管理服务书、“总对总”高层对话等具有大企业特色的“集团式”服务,为深圳大企业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税收支持。
【第3篇】深圳税务注销
在深圳各区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是需要先注销税务再注销工商这2步!
有朋友在私信跟我说,能不能出一个个体户注销的教程,可以,安排!
首先在注销个体户的时候,要先查询下是否有做税务登记,我今天就以深圳为例啊,深圳的个体户在注册下来的时候就已经自动开启税务的了,当然很早以前的是要做登记的。
注销个体户需要先清税注销然后在做工商注销哈,最少也是要这2步。
我们在注销个体户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只做过营业执照年检而没有申报过税务,这样导致税务罚款。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把税务补申报之后,接受违章处罚,然后再做清税注销就可以了。注销税务,一般需要用到这三个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如果有开过票的需要多一个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
根据实际情况填好对应的数据就可以了。
填完这些表后,补完申报,接受完处罚,就可以填写这个清税申请表了。
填写完对应的信息后,到窗口注销税务就完成了税务注销了。
上面的税务已经注销好后,就可以到所属的市场监管局申请营业执照注销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你没有时间或目前不在深圳,也可以找像我们这样的代理帮你注销就可以了。
其他城市也是类似一样的操作哈。
如果你有疑问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给我留言哦。
【第4篇】深圳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84号
深圳市维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398400038t):
对你(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兴旺路88号五楼)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公司在税务征管系统状态为“非正常”,检查人员多次拨打你公司在征管系统中登记的联系方式均未能取得联系,故对你公司邮寄《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但因无法送达而被退回,检查人员于2023年12月3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上公告了上述文书。自公告之日30日后,上述文书视为送达。你公司未与检查人员取得联系或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你公司取得广州汇佳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6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11358330-11358350,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08468662-08468700,发票金额合计5,861,301.75元,税额合计996,421.25元)、取得广州益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61130,发票号码为:47562699-47562711,发票代码为:4400171130,发票号码为:16643717-16643739,发票金额合计3,275,811.98元,税额合计556,888.02元)、取得广州浩全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2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20636808-20636819,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48844390-48844403,发票代码为:4400173130,发票号码为:20552599-20552600,发票金额合计2,746,802.38元,税额合计466,956.42元)、取得广州益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2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4400172130,发票号码为:08469784-08469809,发票金额合计2,168,739.45元,税额合计368,685.65元)为虚开发票。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08月、2023年0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3年02月、2023年03月所属期认证抵扣税款。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其附加方面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2023年08月、2023年09月、2023年10月、2023年11月、2023年12月、2023年02月、2023年03月增值税2,388,951.34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67,226.59元、教育费附加71,668.54元、地方教育附加47,779.02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核定征收你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八条的规定,你公司为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业,对你公司按8%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你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已在案件编号为“444030720210000091”的深圳市维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_发票违法一案中做核定征收处理,故本案不再重复处理。你公司2023年度申报营业收入28,058,620.7元,经核定,你公司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244,689.66元,经计算,你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561,172.42元,已纳企业所得税1,604.63元,少缴企业所得税559,567.79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八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拟对你公司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1869447.42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二月八日
【第5篇】深圳税务微博
3 月 13 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暂停部分办税缴费服务的通告》。《通告》显示,2022 年 3 月 14 日起,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 24 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远程办'暂停受(办)理税费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据介绍,目前,电子税务局、@深税平台继续提供网上办税缴费服务,需要税务人员后台处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将延后办理。
在出口退(免)税业务方面, 3 月 14 日前,已受理未办结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暂停办理;3 月 14 日至 20 日,暂停受理出口企业各项出口退(免)税业务;3 月 20 日后,出口退(免)税业务受(办)理情况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此外,增值税发票领用业务(含发票邮寄)、代开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含代开发票邮寄)均暂停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正常代开。深圳办税场所及相关服务恢复时间将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公众号及时发布。市民在办税之前,可以拨打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确认。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6篇】深圳税务登记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如何申报?
非居民扣缴申报业务可以
全流程网上办理吗?
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了解一下
非居民源泉扣缴的相关政策规定
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想网上办理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申报
请按下方的步骤操作哦
第一步:
功能入口:【办税桌面】-【套餐业务】-【国际税收套餐】;可以输入功能名进行搜索进入
第二步:
组织临时登记: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组织临时登记】(注:组织临时登记也可以在直接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办理)
第三步:
填写《组织临时登记申请表》
第四步:
扣缴税款登记: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扣缴税款登记】
第五步:
填写《扣缴税款登记报告表》
第六步:
确认提交
第七步:
提交审核。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按钮,可以查看申请信息。点击【撤销申请】可以撤回申请
第八步:
税(费)种认定:首次办理非居民企业境内扣缴申报的,需办理【税(费)种认定】。通过“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远程办】-【其它】-【税费种认定】
第九步:
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打开【国际税收套餐】功能,点击【非居民企业境内税收综合扣缴申报】
第十步:
若主表12行填写了减免金额,则需要补充填写《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减免信息表》
第十一步:
填写完成,请将报告表下方单选项“是否提交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勾选“是”
第十二步:
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明细信息,也可作废申报
【第7篇】深圳税务咨询
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11227-20211231)
发布时间:2022-01-06 09:55: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1、请问我市2023年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统一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后15日内。
2、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取得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3、用人单位如何网上查询社保费批扣状态?
答: 目前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中的社保费批扣状态查询及作废功能查询对应属期的待批扣数据的批扣状态。如果某一属期用人单位不想批扣,想要自行缴费,可先作废该条批扣数据,再通过单位社保费缴费功能自行缴费。(注意:同一预申报序号的数据需要一起作废)
操作路径: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缴费-单位批扣状态查询及批扣作废
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我要办-@深税-社保-业务办理-单位批扣状态查询及批扣作废。
4、企业向股东支付股息红利,请问这部分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企业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开具有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需要作废,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上办理吗?需要什么资料?
答:代开发票作废需要到原代开税务机关办理,电子税务局无法受理该项业务。纳税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1、已开具发票各联次;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复印件)。
【第8篇】深圳税务审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乎网。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第9篇】深圳税务电话
不久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各部门
搬迁到了新址
↓↓↓
前海税务局搬新址啦,别跑错了!
11月1日起
原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
也将撤销转移到新址
快来看看最新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关于撤销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关于办公场所搬迁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关于双厅运行的通告》,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将于近日撤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351号荔源商务大厦b栋3层),届时该办税服务厅将停止对外办理涉税服务。
二、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撤销前受理的所有涉税服务事项全部移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卓越·前海壹号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听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t1六楼)。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755-86729900。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来源:深圳前海税务
【第10篇】深圳税务网站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2021 年 8 月征期已经到来,按月按季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截止日期为 8 月 16 日。深圳市税务局提醒,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应尽量选择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深圳税务服务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深税'移动办税平台等'非接触式'办税途径。
据介绍,纳税人若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可拨打深圳税务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通过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若办理发票业务、个税业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业务、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养老缴费业务等,可登录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查看相关指引。
目前,自然人预约系统已经上线,可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自然人综合、发票代开、双代业务、房产交易涉税事项四大类业务的预约服务,纳税人可通过网上进行预约。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11篇】深圳电子税务
10月1日起,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上线“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次数和时间。
据介绍, “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支持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1个税种。
综合申报功能按照“税源信息采集后一表合成”的思路,通过一个模块可实现11个税种的申报端口接入,能减少操作步骤,优化申报流程,减少申报时间。与此同时,综合申报功能全面整合汇总原有申报表数据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数据填报的负担。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12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深圳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
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2023年第7号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23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2023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5563元,折算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964元(四舍五入取整数)。现对我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466689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38892元(12964元×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或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38892元(12964元×3倍),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标准调整自2023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5日
【第13篇】深圳税务申报
由于国家呼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公司注册流程越来越简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注册申请现在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那么,如何在网上申请深圳公司注册呢?接下来,前海天盈将向各位老板详细介绍。
如何在网上申请注册深圳公司?
一、公司核心名称。
在申请公司注册之前,企业家需要考虑公司的名称。一个好的公司名称需要核名称操作,只有核名称成功后才能注册。因此,有必要准备更多的名称,以避免重复或不规范的核名称。
二、网上申请流程。
您可以登录政府服务网络,然后进入市场监督服务,点击市场实体注册,然后根据注册页面的提示信息填写公司的具体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东投资比例、公司业务范围等。填写完后,您可以单击提交。
三、领取营业执照并刻章。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申请人可携带原身份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公司营业执照。然后到公安局指定的地点刻章。
四、开立公司银行账户。
印章雕刻完成后,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公章、法人印章等资料到银行开户,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开立公司账户。
五、税务登记。
最后,到注册地址所属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核实税种,并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5天内按时申报纳税。
以上是如何在网上申请深圳注册公司的相关介绍,希望它能帮助你了解新注册公司线上申请流程。
深圳公司注册流程线上申报怎么办理?
【第14篇】国家税务深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二稽罚告〔2022〕282 号
深圳市***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4217l)
我局拟对你(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的税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及证据
你公司与高安市***汽运有限公司等 13 家公司存在资金回流,业务交易不真实。你公司接受并抵扣高安市***汽运有限公司等 13家公司开具的 727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该行为造成 2020 年合计少缴增值税 3364862.83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35540.40元、教育费附加100945.88 元、地方教育附加 67297.26 元:合计少缴 2021 年增值税 2907346.49 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03514.25 元、教育费附加 87220.39 元、地方教育附加 58146.93 元。
你公司将一述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在 2023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 37387368.67 元;在 2021 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 32303850.76 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按规定不予税前扣除。经计算,你公司 2020 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9482585.84元;2021 年度少缴企业所得税 7988742.30 元。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
1.增值税及附加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拟对你公司少缴的 2020 年和 2021 年增值税 3364862.83 元和2907346.49 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235540.40 元和 203514.25 元,处少缴税款 1倍的罚款 6711263.97 元。
2.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税前多列成本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拟对你公司少缴的 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 9482585.84 元,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7988742.30 元,处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合计 17471328.14 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拟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 500000.00 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78 号)第十三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同一个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不同行政处罚规定且均应处以罚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条款的规定,本案对你公司的偷税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以罚款 24182592.11 元,对你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再进行处罚。
以上拟罚款合计 24,182,592.12 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罚款 2000 元(含 2000 元)以上,拟对你单位罚款 10000 元(含 10000 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9 月19日
【第15篇】深圳市电子税务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为解决企业注销问题
优化升级了
“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优化升级后
操作更顺畅、体验更友好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业务概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要清税/注销税务登记,可通过“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功能进行注销前置事项预检,并根据操作指引办理完注销前置事项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清税/注销税务登记。
对申请注销时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分支机构,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就地预缴或分配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新版套餐同样支持即时办结注销。
二、业务前提
1.未办理过注销业务;
2.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清算、停业。
三、功能路径
【首页侧边栏】-【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四、操作步骤
第一步:选择“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左侧“套餐业务”模块下的“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或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输入“注销”进行模糊搜索,选择正确功能后进入页面。
第二步:填写注销申请信息
进入界面后,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信息,核对无误后选择注销原因。注销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可点击“注销预检”按钮。
注意:
1.若纳税人注销原因选择“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将进入一般注销流程。
2.点击【注销预检】后,系统将对纳税人所有指标进行校验,因数据量较大,需等待约1分钟,才能显示预检结果,请不要频繁点击【注销预检】,避免造成卡顿。
第三步:办理注销前置事项
根据预检结果,系统将以列表形式展示纳税人未通过校验的前置事项,同时提供详情查看、办理渠道和操作指引。
(一)纳税人满足即办资格注销
1.不存在未办结事项
对于符合即办资格,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直接点击【清税/注销】,进入清税申报表,确认后点击【提交】。
2.存在非强制未办结事项
符合“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点击【清税/注销】,系统自动弹出《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纳税人在确认承诺事宜、填写承诺办结时限后,点击承诺书下方的【签署】按钮,即可下载打印承诺书。承诺书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作为附报资料上传。
上传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内容,在确认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注意:
承诺办结期限过长会影响纳税人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商事登记注销,请谨慎选择承诺到期日。
3.存在强制未办结事项
纳税人存在强制性未办结涉税事项,点击【注销预检】页面会弹出如下提示,纳税人可点击【下载打印】完成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下载。若不慎关闭,可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下载打印,重新下载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
同时功能页面将展示检验不通过的监控,点击【查看】,系统将展示该条监控未通过的详细信息。针对未通过校验的前置事项,纳税人可根据“大厅办理”的办税指引或者“网上办理”的功能链接完成该事项。
(二)纳税人不满足即办资格注销,或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根据办税指引办结所有前置事项后,点击【清税/注销】按钮,将发起一般注销流程。系统自动跳转“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页面,填写申请表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附报资料页面,最后确认无误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第四步:企业成功注销
税务人员审批通过后,完成税务注销。企业成功注销后(包括即办注销和一般注销流程),将无法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登录电子税务局,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自然人登录模式在【注销登记查询】功能下载打印清税证明等文书。
功能路径:(自然人登录)【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注销登记查询】
五、温馨提示
1.点击【清税/注销】前请确认企业为清算状态且完成注销当期应申报税(费)种申报,个税当期申报目前需前往大厅处理。
2.一旦清税/注销申请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税务人员处理结果。您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材料】查看申请的信息,若需要修改,请及时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办理进度可在【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随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