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深圳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深圳税务网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深圳税务网站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2021 年 8 月征期已经到来,按月按季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截止日期为 8 月 16 日。深圳市税务局提醒,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应尽量选择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深圳税务服务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深税'移动办税平台等'非接触式'办税途径。
据介绍,纳税人若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可拨打深圳税务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通过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若办理发票业务、个税业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业务、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养老缴费业务等,可登录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查看相关指引。
目前,自然人预约系统已经上线,可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自然人综合、发票代开、双代业务、房产交易涉税事项四大类业务的预约服务,纳税人可通过网上进行预约。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2篇】深圳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158号
深圳市***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4403***25x):
对你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
你公司取得由东莞市凯心电子有限公司开具的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0163130,发票号码:00150016、00087204-00087211,金额合计772341.01元,税额合计131297.99元),于2023年1月(所属期)认证抵扣。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附征方面
你公司上述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
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2023年1月增值税131297.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190.86元、教育费附加3938.94元、地方教育附加2625.96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及《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我局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及第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按收入额定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你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
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75199543.85元,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680元。经计算,你公司少申报缴纳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1501310.88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少缴上述增值税131297.9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190.86元、企业所得税1501310.88元的行为,拟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即985079.84元。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公司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六月九日
【第3篇】深圳市国家税务
全市外贸出口企业:
为了提升您的办税咨询体验感和满意度,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局进一步整合优化咨询服务供给,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外贸出口退税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外贸出口退税问题咨询,可以拨打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电话0755-83878896。
二、外贸出口退税政策及业务流程问题咨询,可以拨打12366热线(福田、南山、宝安、龙华区局所辖外贸出口企业除外)。
三、外贸出口退税电子税务局申报等系统操作问题咨询,可以登录“深圳税务”官网首页,点击“我要咨询”—“12366在线咨询”;登录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选择“我要办”—“在线咨询”。
四、撤销“深圳市税务局移动办税”—“@深税”—“互动咨询”—“第二税务分局”咨询路径。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8日
【第4篇】深圳注册公司税务登记
随着疫情慢慢退散,我国各地逐渐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这对于很多投资者而言是一个很好的投资机会,近期都会有比较多的纳税人咨询:“关于新办纳税人的税务方面”等问题,那今天小编就和深圳的友仔们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
新办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设立登记,如何登录电子税务局?
答:在市场监督局设立登记的新办企业,将在电子税务局自动开通账户。具体操作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应通过微信税务局完成实名认证(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选择“我要办”-“微信税务局”),以自然人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绑定企业。
2、获取初始密码:新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绑定企业成功后,通过企业登录界面的“忘记密码”功能获取初始登录密码。
3、点击企业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密码、图片验证码—登录—选择您的办税人员身份、获取手机验证码——进入电子税务局并办理业务。
问题二
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提示“法人未注册或企业信息不存在”,该如何处理?
答: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办理实名认证且完成企业关系绑定。
1、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点击“我要办”模块的“实名办税”业务完成;
2、法定代表人以实名方式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网页,在“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绑定企业。然后,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办理相关业务。
问题三
企业想要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应如何办理发票票种核定?
答:我市纳税人主要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主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宜。
方式一、电子税务局办理
一、办理前置条件:
(一)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户;
(二)纳税人不是风险纳税人;
(三)至少需要存在一条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
(四)有正在办理中的发票票种核定申请,不允许重复申请;
(五)纳税人存在有效的已生效的增值税税种;
二、办理路径:
【路径一】:新办纳税人套餐办理。功能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您符合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办理资格】-【现在去办理】。(该功能仅为新办纳税人提供)
【路径二】: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税桌面】-【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申请】或直接在搜索栏搜“发票票种核定申请”。
方式二、办税服务厅办理
除网上申请方式外,您亦可携带办税指南规定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办理资料请点击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纳税服务】-【服务指引】-【发票办理】-【领用发票】-【发票票种核定】栏目查看了解。
温馨提醒:“发票票种核定”属于列入我局实名办税范围内的业务,办税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实名认证后再进行申请。
问题四
新办企业如何获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的申报密码?
答:新办企业可由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实名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页版)或个人所得税app后,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模块选择单个企业来获取申报密码。
问题五
请问现在新办企业办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时候,如何确定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领用数量?
答:新办企业办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时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我局作为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同步试点单位,通过“一窗通”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局将自动配发25份万位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通过其他渠道首次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申请15份及以上电子发票。
问题六
新办企业无员工,没有实际支付所得,也没有办理扣缴个税登记,还要申报工资薪金所得吗?
答:新办企业没有员工,没有实际支付所得,可暂不做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种认定。自2023年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一旦启用税种开始申报则需要连续,没有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月份也需要进行申报。
【第5篇】深圳税务服务号
在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传统的窗口办事都逐步移到互联网上了,审批速度提高很多,且节省了许多的时间成本,下面帮财务小白们整理一下新公司如何办理税务登记:(以深圳地区为例)
新公司拿到营业执照后,首先法人先进行实名认证,这一步需法人关注“深圳税务服务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点击“实名办税”进行注册,根据步骤操作,一般都是用手机号注册,请务必记住设置的登陆密码,实名完之后,进行第二步,法人登陆深圳电子税务局,用自然人登陆,用第一步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陆进去,点击“用户管理”-“管理员列表”-“确认绑定”,操作完成后代表法人已绑定企业,第三步,用企业税号以及初始电子税务局密码重新登陆电子税务局(一般企业设立时会同步开通了电子税务局,如果没有开通可移步税局前台开通,如果一开通但忘记密码,可点击登陆界面下方的忘记密码,重新设置密码),登陆进去后会弹出“新办纳税人套餐”(如果未弹出,也可点击左边的“套餐业务”-“新办纳税人套餐”-根据提示,启用税种,启用时间是根据季度来选择的,然后下一步,根据指引,勾选三方协议(已开户的公司可以一起办理),票种核定,开票ukey申领,发票申领,在下一步会根据你勾选的信息一步一步填,票种核定这一步,在这个套餐中目前只有电子专票选项,没有纸质选项,票种核定还需要增加一个购票人(首次可直接增加法人即可),如果需要其它类型的发票,在这个套餐办完后,可单独在“发票使用”里面去做新的票种核定。最后,上面做完后就相当于已办理完税务登记了,后面可去税局拿开票ukey,申领发票,下载开票系统
下次再单独分享有关票种调整,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相关的内容,喜欢的朋友可以先关注一下哦,会时常与大家分享财税知识
【第6篇】深圳税务电话
不久前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各部门
搬迁到了新址
↓↓↓
前海税务局搬新址啦,别跑错了!
11月1日起
原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
也将撤销转移到新址
快来看看最新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关于撤销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关于办公场所搬迁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关于双厅运行的通告》,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将于近日撤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11月1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351号荔源商务大厦b栋3层),届时该办税服务厅将停止对外办理涉税服务。
二、荔源商务大厦办税服务厅撤销前受理的所有涉税服务事项全部移至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卓越·前海壹号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听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t1六楼)。
税务部门联系电话:0755-86729900。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来源:深圳前海税务
【第7篇】深圳电子税务
10月1日起,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上线“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次数和时间。
据介绍, “十一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支持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1个税种。
综合申报功能按照“税源信息采集后一表合成”的思路,通过一个模块可实现11个税种的申报端口接入,能减少操作步骤,优化申报流程,减少申报时间。与此同时,综合申报功能全面整合汇总原有申报表数据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数据填报的负担。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8篇】深圳税务注销
在深圳各区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是需要先注销税务再注销工商这2步!
有朋友在私信跟我说,能不能出一个个体户注销的教程,可以,安排!
首先在注销个体户的时候,要先查询下是否有做税务登记,我今天就以深圳为例啊,深圳的个体户在注册下来的时候就已经自动开启税务的了,当然很早以前的是要做登记的。
注销个体户需要先清税注销然后在做工商注销哈,最少也是要这2步。
我们在注销个体户的时候,经常会遇到只做过营业执照年检而没有申报过税务,这样导致税务罚款。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把税务补申报之后,接受违章处罚,然后再做清税注销就可以了。注销税务,一般需要用到这三个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如果有开过票的需要多一个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
根据实际情况填好对应的数据就可以了。
填完这些表后,补完申报,接受完处罚,就可以填写这个清税申请表了。
填写完对应的信息后,到窗口注销税务就完成了税务注销了。
上面的税务已经注销好后,就可以到所属的市场监管局申请营业执照注销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你没有时间或目前不在深圳,也可以找像我们这样的代理帮你注销就可以了。
其他城市也是类似一样的操作哈。
如果你有疑问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给我留言哦。
【第9篇】深圳税务申报
由于国家呼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公司注册流程越来越简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注册申请现在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那么,如何在网上申请深圳公司注册呢?接下来,前海天盈将向各位老板详细介绍。
如何在网上申请注册深圳公司?
一、公司核心名称。
在申请公司注册之前,企业家需要考虑公司的名称。一个好的公司名称需要核名称操作,只有核名称成功后才能注册。因此,有必要准备更多的名称,以避免重复或不规范的核名称。
二、网上申请流程。
您可以登录政府服务网络,然后进入市场监督服务,点击市场实体注册,然后根据注册页面的提示信息填写公司的具体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股东投资比例、公司业务范围等。填写完后,您可以单击提交。
三、领取营业执照并刻章。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申请人可携带原身份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公司营业执照。然后到公安局指定的地点刻章。
四、开立公司银行账户。
印章雕刻完成后,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公章、法人印章等资料到银行开户,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开立公司账户。
五、税务登记。
最后,到注册地址所属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核实税种,并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5天内按时申报纳税。
以上是如何在网上申请深圳注册公司的相关介绍,希望它能帮助你了解新注册公司线上申请流程。
深圳公司注册流程线上申报怎么办理?
【第10篇】深圳税务微博
3 月 13 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暂停部分办税缴费服务的通告》。《通告》显示,2022 年 3 月 14 日起,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 24 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远程办'暂停受(办)理税费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据介绍,目前,电子税务局、@深税平台继续提供网上办税缴费服务,需要税务人员后台处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将延后办理。
在出口退(免)税业务方面, 3 月 14 日前,已受理未办结的出口退(免)税业务,暂停办理;3 月 14 日至 20 日,暂停受理出口企业各项出口退(免)税业务;3 月 20 日后,出口退(免)税业务受(办)理情况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此外,增值税发票领用业务(含发票邮寄)、代开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含代开发票邮寄)均暂停办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正常代开。深圳办税场所及相关服务恢复时间将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公众号及时发布。市民在办税之前,可以拨打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确认。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11篇】深圳税务预约
3 月 4 日,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3 月 1 日起,全国迎来 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以下简称'个税年度汇算')。 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 3 月 1 日至 3 月 15 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提前预约办税。3 月 16 日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近日,不少市民反映,个税年度汇算具体应该如何申报?为此,深圳市税务局梳理了具体办税指南。
▲办税指南。
3 月 4 日,深晚记者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发现,2021 年个税年度汇算办税功能已上线。目前,市民可以查看 2021 年度综合所得和纳税等情况,并根据指南,申报 2021 年个税年度汇算。
深晚记者关注到,今年,个人所得税手机 app 还新增了部分功能。比如,优化了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对于选择适用空白申报表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在空白表的填报界面上,提供了纳税人可再次使用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的功能,能更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深圳市税务局供图
【第12篇】深圳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公司注册后如果企业想要正常经营交易,后续还需要办理如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这两样最重要的工商业务。否则工商局无法监控公司账户流水,被发现的话就会判定你经营异常哦。但这都不是今天要讲的重点,小编今天要讲的是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的相关内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税务登记流程
1、准备税务登记相关资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原件),这个不用说了,办什么工商业务都要它。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原件)
- 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的红本、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如果是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去最近的税务所排队拿号、向工作人员要税务登记表,一般是两份,一份交国税一份自己留存。如果是特定行业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需要三份,还有一份是地税的。
3、填写完毕后就可以等叫号提交给税务局人员了,如无意外一般当天就可以办理好了。
知识小提点
税务登记证是不可以网上办理的,也不能异地办理,只能在公司注册地的税务局办理。
好的、以上是深圳公司注册后税务怎么办理,税务登记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们,如果需要代理记账、工商业务代办可以联系我们哦。
【第13篇】深圳税务咨询电话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共场所管理要求,为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深圳市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措施有新调整。
2 月 7 日起,宝安区税务局石岩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开放,重新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办税缴费人员前往宝安(除石岩外)、龙岗、光明辖区办税服务厅需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往其他办税服务厅需持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码登记,并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大厅。健康码显示异常、未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请勿进入大厅。
深圳市税务局提醒,倡导办税缴费人员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远程办 '、'@深税 ' 等 ' 非接触式 ' 途径进行网上办理或邮寄办理。确需到厅办理的,请市民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到厅配合做好人流管控,并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在大厅滞留时间。
进入大厅时,请市民全程佩戴口罩,切勿聚集;在排队取号、办税缴费时严格保持 ' 一米线 ' 安全距离,在等候就坐时请保持隔位就坐。
深圳市税务局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并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网站、深圳税务微信订阅号及时发布。市民如有疑问,可提前拨打 12366 服务热线咨询确认。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14篇】深圳税务待遇
喜欢看我文章的朋友们,麻烦关注下,谢谢大家的支持!
个税(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它是税收中的主体税种,占比重较大,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个税是由以下九项构成:
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稿酬所得;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是最核心的指标,占个税总额比重最大,体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情况(高收入人群,顶尖企业)。
关于预测广州数据事宜
从2023年开始,浙江网友开始预测广州数据,包括个税、上缴税收、国内增值税等,结果与实际误差较大,数据被到处宣传,极其不尊重。2023年上半年开始,已知会某吧网友不要再做预测,必须等到统计年鉴。
对于某人提供内部资料给某吧网友,这是超过工作范围,必须停止;因为浙江网友会依据数据随意在广州、成都、东莞、佛山、西安等城市加上缴税收,这些都是错误的数据。
再次重申:数据必须是自己搜集,实事求是的精神。
关于杭州个税事宜
浙江省级个税,目前一部分下放给杭州,另一部分自己保留。由于广东、江苏、山东等省都没有保留省级个税,为公平公正客观对待所有城市,今年年底做个税汇总会将数据加给杭州(月份、季度无法知悉多少,则不加入汇总)。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40强情况,宁波第六、南京第九、西安第十七
1-8月,个税收入40强城市出炉,上海、北京、深圳、杭州、广州、宁波、苏州稳居前八名;其中,宁波表现较好,同比增长29.5%,增幅在这个几座城市中稳居第一,主要原因是股权交易及房产转让所得增收大量个税;说明宁波经济稳中向好,质量水平提升快,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不过,宁波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占比实在太低了,需要培养更多优质企业,增加更多高端岗位,以便进一步提升比重,成为城市佼佼者,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而成都、南京、天津、重庆、武汉位列第八至第十二名,分税分别为203.6亿元、201.2亿元、200.5亿元、137亿元、133.7亿元;其中,南京表现一般,排第九,同比增长7.2%;说明南京经济发展放缓,需要加快步伐,以便跟上大家的发展脚步。当然,南京个税水平与gdp相符,是一座高质量的城市,经济发展是值得肯定的。
另外,无锡、珠海、青岛、东莞、西安、厦门、长沙、佛山,这些城市个税收入在90-130亿元;其中,西安表现较差,同比增长3.9%,今年个税收入在全国排名将下降,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导致,说明产业抵抗能力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提升。西安未来在产业转移、转型、升级及经济发展目标上是非常明确及清晰的,拥有政策、资源、人口、地理位置、科技等优势,发展潜力大,前途无可限量,未来必将成为最耀眼的城市之一。
剩下的城市,个税收入则低于90亿元。
以下是2023年1-8月个税收入40强城市排名的情况(如下图)。
注:
1-数据仅供参考。
2-数据日期:2023年1-8月。
3-济南、温州、泉州为预计值。
4-暂无数据:深圳、厦门、榆林、大连。
【第15篇】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调整深圳市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
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
2023年第7号
根据我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23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2023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55563元,折算成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964元(四舍五入取整数)。现对我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我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466689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38892元(12964元×3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或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38892元(12964元×3倍),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标准调整自2023年6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