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中国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中国税务报登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中国税务报登报
很多新手财务人员会认为,只要取得了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能抵扣税款,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如果把不能抵扣的发票抵扣了税款,你可没帮自己的买卖省下钱,反而为税务检查埋下了定时炸弹。快来看看99%的会计都会出错的税务知识。
1不管有没有生意,都需要进行申报
有的纳税人认为有生意时要填报申报表,而没有生意或是不达起征点就无需申报了。非也非也,按时、如实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了解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情况,掌握和分析税源的变化情况。
如纳税人不申报,依照征管法,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报税不是申报纳税,每月操作不可忘
报税是报送税控装置或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数据,未按期报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企业规模虽然小也能申请“一般人”,申请成功不能取消
规模小的企业并不等同于税收上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即使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只要具备会计核算健全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两个条件,经过申请,也可以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4发票需仔细保管,丢失发票要罚款
向税务机关领用发票免收工本费,可丢失发票却是要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否则情节严重的,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如果不慎将发票丢失,应于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以争取从轻处罚。
5购买虚假生意的发票属违法,达到一定标准要坐牢
发票开具要建立在发生真实业务的基础上,如果没有发生真实的业务,千万不要购买进项发票用于抵扣。
目前国税局的“金三系统”功能强大,发票电子底帐全方位采集、查验、对比,一张发票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要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得不偿失。
6关门不能一走了之,“任性”后果很严重
江湖不好混,做不下去了,觉得反正也没欠过税,联系方式也改了,直接关门走人,不走正常的注销税务登记程序,也不再申报了。这种行为使不得,殊不知,擅自走逃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同时也会留下不良纳税信用等级,以后再注册或投资公司都会受到很大影响。
同时,在非正常解除的环节,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逾期未申报的时间长短处以万元以下罚款。
7税务检查要出示,未出示可拒绝
依据《征管法》第五十九条和《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九条,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您有权拒绝检查。
8账簿调取有程序,移交税务要收据
按照《征管法》第八十六条内容,税务机关有权调取企业账簿,但必须出具相关手续,否则属于越权。调取账簿也有时限要求,调取当年账簿应在30天内归还,调取以前年度账簿应在3个月内归还。
【第2篇】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疫情防控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发布了《“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明确185个涉税缴费事项可在网上办理,“非接触式”办税成为眼下广大纳税人日常办税的首要选择。
重点来咯!
“非接触式”办税首选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可以通过浏览器访问税务总局官网(www.chinatax.gov.cn)后选择所在省级税务局的官网链接,或直接登录各省税务局官网查询。
随着“互联网+税务”的不断推进,电子税务局的各项功能也在日益完善和强大。目前,电子税务局的主要功能有以下五项:
电子税务局主要功能
我的信息
我要办税
我要查询
互动中心
公众服务
下面,我们就以浙江为例,告诉大家电子税务局的主要功能下设哪些服务项目,在哪个位置可以找到并使用。
登录浙江省税务局官网,点击首页的“电子税务局”。
01我的信息
“我的信息”用于向纳税人提供自身基本信息、平台信息的管理和查看。包括纳税人信息、电子资料、用户管理等具体功能。
纳税人信息
【纳税人信息】展示纳税人涉税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注册信息、登记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核定信息、资格信息等。界面如下图所示:
电子资料
【电子资料】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化资料的日常查询。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为纳税人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的基本信息查询和管理功能,包括用户信息管理、用户授权、用户密码管理、收藏夹管理等具体功能。界面如下图所示:
02我要办税
“我要办税”用于向纳税人提供涉税业务办理申请功能。包括纳税人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取、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申请、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以及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等具体功能。
综合信息报告
【综合信息报告】包括身份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界面如下图所示:
常见业务举例
▲一照一码信息变更:一照一码纳税人信息发生变更,依照法定形式,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为纳税人提供《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提交功能。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须及时将存款账户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跨区域涉税事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报验、信息反馈。
发票使用
【发票使用】用于办理一系列与发票领用相关的涉税业务,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发票代开、发票验旧缴销、作废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等功能。界面如下图所示:
税费申报及缴纳
【税费申报及缴纳】提供税费申报、税费缴纳功能。界面如下图所示:
税收减免
【税收减免】包括税收减免备案和税收减免核准,用于纳税人办理相关税收优惠业务。界面如下图所示:
证明开具
【证明开具】包括一般证明开具和出口退(免)税证明开具,用于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证明。界面如下图所示:
税务行政许可
【税务行政许可】包括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等全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用于纳税人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或变更行政许可申请。界面如下图所示:
03我要查询
“我要查询”用于向纳税人提供信息查询。信息包括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发票信息、申报信息、缴款信息、欠税信息、优惠信息、核定定额信息、违法违章信息、证明信息、涉税中介机构信息、纳税信用状态信息、历史办税操作信息等。
申报信息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申报信息查询】查询申报情况,显示某段时期内、一类或者几类申报表的申报明细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04互动中心
“互动中心”用于税务机关同纳税人之间信息交互。包括我的消息、预约办税、互动咨询、办税评价等具体功能。
预约办税
【预约办税】为纳税人提供线上或线下的预约办税服务。界面如下图所示:
05公众服务
“公众服务”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无需注册登录即可查看的功能。包括通知公告、咨询辅导以及公众查询等服务。
发票查询
【发票查询】可根据发票票面信息查询该张发票的状态、流向等情况。界面如下图所示:
此外,电子税务局还提供部分一键办理入口:
温馨提示
各地税务机关还结合本地实际,在电子税务局里开发了一些本省的特色服务功能,纳税人和缴费人在使用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当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第3篇】中国税务网网上厅
疫情防控期间急需去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缴费相关业务怎么办?急需领用发票怎么办?税控盘锁死了怎么办?来看市税务局的解答↓
一、疫情防控期间急需去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缴费相关业务怎么办?
答: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纳税人、缴费人如需办理相关涉税缴费业务的,尽可能选择通过网上办理,减少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自4月1日起,全市办税服务厅均实行值班值守制度,持续采取先收后办等措施,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缴费急需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急需领用发票怎么办?
答:关于目前物流配送发票业务,市税务局已积极协调邮政部门,尽力争取早日恢复发票专业配送服务。自4月1日起,全市办税服务厅均实行值班值守制度,并提供发票领用预约服务。为减少到厅后等候时间,纳税人可在符合当地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管理规定前提下,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上门取票”模块,按流程获取网上申领发票提货单后,再至“大厅预约—上门取票(本区申领)”模块申请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至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领用业务。如果需跨区领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领+就近取票”模块选择办税服务厅进行预约领用发票。
三、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有什么疫情防控具体规定?
答:到办税服务厅后请配合做好防疫工作,按要求扫“场所码”、戴好口罩、测体温、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办税服务厅仍处于封控管理中,则纳税人、缴费人不进厅,由大厅工作人员收取资料代为办理。如办税服务厅解除封控,则纳税人、缴费人进厅后应遵守“一米线”、间隔就坐等防疫规定。
四、疫情防控期间税控盘锁死了怎么办?
答: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税务局已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如果由于连续输入5次错误密码导致税控设备锁死,需要携带税控设备到大厅解锁,请先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者拨打税控设备服务商电话咨询。
五、疫情防控期间急需开票怎么办?发票不够用了怎么办?
答:若纳税人可以取得税控专用设备,市税务局已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如纳税人有特殊需求,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各办税服务厅对外公开电话、12366热线进行咨询。
已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当前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或者开票限额不能满足经营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数量和限额。
六、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完成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可以正常通过etax和电子税务局平台进行申报,如果没有ca证书,可以尝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七、疫情防控期间如何进行发票勾选确认?
答:1.若税控设备在纳税人手中,则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正常勾选;
2.若税控设备不在纳税人手中,但是纳税人有ca证书,则能够通过电子税务局跳转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3.若纳税人既没有税控设备也没有ca证书,则可以由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已经过实名身份认证的)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能够通过电子税务局跳转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4.如果因条件限制都无法实现,纳税人纳税申报前,均可进行勾选确认。
八、发票勾选延期了吗?怎么选到3月所属期?
答:纳税人无法按期完成勾选确认的,可以通过延期勾选或回退税款所属期功能实现之前所属期勾选确认,具体操作详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xgxz.html)。
【第4篇】中国税务报社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中国税务报社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社简介
中国税务报社是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中国税务报》的编辑、出版工作,运营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的行业门户网站中国税网和法人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等各类新媒体。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税务报社已经成为传统纸媒和新兴网络媒体融合发展的综合性新闻媒体单位。
《中国税务报》是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报、财税经济类专业报、面向全国税务系统和纳税人缴费人的行业报,是税收宣传的主渠道、主阵地。《中国税务报》为周四刊,每周一、二、三、五出报,每期对开八版,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百强报刊”,在社会上具有较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岗位数量及要求
新闻采编岗位编辑记者2名。
岗位条件:
1.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新闻、中文、财税、经济、法律专业;
3.文笔好,具有良好的逻辑思维及文字表达能力;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请登录中国税网(www.ctaxnews.com.cn)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 2023年9月3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等证书和代表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中国税务报社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报名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材料初审符合条件者,报社将以电话、短信或微信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招聘程序
1.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择优选聘。
2.进入笔试阶段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报社核实。上述复印件将不再退还。
3.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安排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
4.复核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核。
5.公示招聘结果。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国税网(www.ctaxnews.com.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本社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zsbzp@ctaxnews.com.cn
联系电话:010-61930027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8层中国税务报社(位于北京西站南广场)
邮政编码:100055
附件:《中国税务报社报名登记表》
中国税务报社
2023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5篇】中国税务图标
税收事业是中国***百年奋斗历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党百年来,党领导下的税收事业扬帆远航、行稳致远,助力社会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回顾税收发展历程,笔者认为,可以从历史维度、实践维度、价值维度、发展维度、文化维度五个方面来学习领悟党领导下的税收改革发展历史。
从历史维度看:
税收的政治属性始终如一
百年来,党在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中,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审时度势提出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措施和主张,对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领导始终如一贯穿税收改革发展全过程,税收体现了鲜明的政治属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税收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税收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树牢税务机关是政治机关意识,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认真对标对表,及时校正偏差,把对党忠诚根植于心、践之于行。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党的建设引领税收改革发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税务系统“六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从实践维度看:
税收治理理念的演进一脉相承
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治国方略深刻影响着税收治理理念的演进。
从最初的财力保障理念,到后来的收入工具理念、经济税收理念、税收法治理念,再到如今的税收治理理念,税收治理理念的变化,是党领导下的税收改革发展思路、方向和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反映了党对税收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
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要判断,税收制度体制由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跃升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始终围绕和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持续不断地深化改革完善。从2023年中办、国办发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国税地税“合作”,到2023年中办、国办发布《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国税地税“合并”,再到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动税收征管“合成”式变革,一以贯之地遵循治理理念,蹄疾步稳地推进以新“六大体系”和“六大能力”为标志的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
税收治理理念的演进发展与“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使命一脉相承,体现了党领导下的税收工作始终与党的各项事业同行、与时代同步,与国家改革发展进程和关键节点相互契合、同频共振。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坚持税收治理理念,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必须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等方面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联系湖北的实际,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更好发挥税费政策引导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助力湖北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为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壮大,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快速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贡献税务力量。
从价值维度看:
税收厚植人民情怀一以贯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于中国***百年历史发展进程。党领导下的税收改革发展价值追求,同样始终坚持人民立场。
从纳税服务来看,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将“优化服务”作为基础性工作写入新的征管模式之中。2001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次将纳税服务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纳税服务持续改进优化,注重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的新服务方式,大幅提高办税便利程度,增强办税体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023年,税务部门积极担当作为,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做好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尽心竭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彰显了税收心系民生冷暖的为民情怀。
在新发展阶段,税务部门要始终站稳“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根本立场,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厚植为民情怀,不断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小切口”解决好纳税人缴费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中践行初心使命;切实精简涉税资料、简化办税流程,持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信任感、获得感和认同感。
从发展维度看:
税收创新底色从未改变
党领导下的税收改革发展史是一部探索不止的创新史。回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没有任何经验和先例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党领导下的税收工作者勇于开拓创新,创建了红色政权的税收管理体系。新中国建立后,探索建立税制体系和征管组织制度,奠定了税收事业发展根基。改革开放为税收发展创造了广阔的舞台,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税制框架,党成功领导了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税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税收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统筹推进,一项又一项改革,一场又一场硬仗,为税收事业发展不断注入生机和活力。
税收改革发展是一场接力赛,必须一棒接着一棒跑下去。当前,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加快建设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统筹做好组织税费收入和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工作,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从文化维度看:
税务文化根植实践薪火相传
税收发展离不开文化的力量支撑。红船精神、长征精神、雷锋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等伟大精神,构筑起中国***人的精神谱系,也给税务文化提供了赖以生存发展的肥沃土壤。
在党领导下的税收改革发展历程中,税务文化薪火相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的部队开拔到哪里,税收工作就发展到哪里,税收工作者冒着枪林弹雨,出生入死、前仆后继,用不屈的信仰和满腔的热血铸就了永不褪色的税收之魂。这种不怕苦、不怕累甚至不惜命的大无畏精神,在2023年大战大考中向险而行、战疫战洪的税务人身上得到生动的再现。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文化在深厚的文化积累和火热的税收实践中不断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充分反映了税务干部的共同价值取向和忠实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的精神追求。
近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中国税务精神,强化税务职业道德建设,深化税务精神文明建设,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精神支撑、道德滋养和文化保证。新发展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建设法治文化,持续深化廉政文化,探索推广服务文化,更好发挥税务文化的导向、凝聚、自律和激励作用,厚植想干事有机会、能干事有舞台、干成事有地位、干部队伍有活力的良好氛围,倾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铁军,努力在新的税收改革发展征程上创造新业绩、新辉煌。
(作者系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立升)
【第6篇】中国税务总局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解难的最公平、最直接、最有效的举措。今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对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涵盖33项内容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后续将根据新出台税费政策情况持续更新。具体包括:
一、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
1.2023年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2.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3.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
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7.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8.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9.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政策
10.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1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12.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13.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二、延续实施的税费支持政策
14.重点群体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15.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政策
16.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7.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
18.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政策
19.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政策
20.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政策
21.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印花税政策
22.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23.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24.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
25.支持疫情防护救治等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26.商品储备免征印花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两税政策
27.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28.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29.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30.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3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32.外籍个人津补贴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33.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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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中国税务制服
“没想到弹指一挥间,已经持证上岗35年了。”这是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潮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林建宁最近在微信朋友圈上发的一句话。
提起税务检查证,税务老兵林建宁如数家珍,从年代感满满的红黄臂章,到陈旧泛黄的“小红本”……带着浓郁时代印记的一张张证件,不仅承载着悠悠税月的美好记忆,更与他共同见证了税收执法规范化的发展历程。
臂上章闪耀税法光芒
1979年,正值改革开放起步阶段,经济回暖,流动商贩开始活跃在潮州各大农贸市场,向市民售卖鱼肉菜等各类生鲜产品,也为税务部门提供了分散的零星税源。
同年,18岁的林建宁初入税门,在当时潮州中心镇区的农贸市场驻点,负责商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前身)的征收工作。每天早上天还没亮,他和所里的同事就背起了书包,手持一大叠税票,来到市场向商贩宣传商品税知识,并细心测算商贩售出的产品数量,依据税率计征其应缴的商品税。让林建宁苦恼的是,当时社会大众对税收工作的性质和意义“一知半解”,商贩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时常出现,为他们的工作带来了不少的困难和阻力。
1984年,第一代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制服应运而生。红底黄字的菱形胶质臂章,正面印有“广东省税务局检查证”的字样和证件编号,别在崭新的制服上,显得格外亮眼。林建宁第一次穿上税务制服,佩戴税务检查证,难掩内心的喜悦和自豪,迫不及待地拍下一张个人照片并珍藏起来,时时勉励自己牢记税收工作的使命。
让林建宁惊喜的是,那几年,有了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制服的“赋能”,税收工作的公信力和震慑力明显提升,老百姓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更足了,税收征管和执法工作开展也更顺利了。“按照现在的说法,这张证可是当时主打的‘税收宣传明星产品’啊。”林建宁打趣地说道。
“持证上岗”成执法标配
“您好,我们是潮州市税务局执法人员……”1992年4月,在潮州市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检查股工作的林建宁与同事一同到市区某日用品化工厂开展执法工作,第一时间向纳税人展示手中的“小红本”亮明身份。
这一“小红本”正是当时新鲜出炉的“升级版”税务检查证。翻开这本红色胶质小本子,一张年代感十足的黑白照片映入眼帘,税务人员的姓名、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证件编号等信息一应俱全。
同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首次明确税务检查证是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的法定专用凭证,同时规范了证件使用办法,要求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自此,一身笔挺的税务制服、一本鲜红的税务检查证成了税务人员入户执法的标配。
2023年1月1日起,增添了二维码信息载体的全新税务检查证正式启用,纳税人接受税务检查时也能更加“理直气壮”了,扫描二维码就可以查验持证人的身份信息。从臂上章到手中证,税务检查证的版式历经更迭,依法治税的内涵不断完善,对纳税人权益的保障却始终如一。
“执法人员‘亮证’,既是执法必须履行的程序,也是代表国家执法的象征,不仅是对被执法对象的尊重,更是对违法者的震慑。”谈及对税务检查证意义的理解,林建宁有感而发。
税收执法日趋科学规范
进入21世纪,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检查证管理有了新规定,明确申领税务检查证的,应当经考试取得税务执法资格。与此同时,以往已取得税务检查证的税务人员要统一“回炉深造”,参加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林建宁就是其中的一员。
为了备考,40多岁的“税收老行家”收起这些年累积的一套套经验,重新拾起书本,每天晚上与当时正在上高中的女儿结伴在书房学习,钻研税收法规政策,确保每一项税收条款都熟记于心、融会贯通。在当年的考试中,他以扎实的税收执法知识储备重新取得了“持证上岗”的资格。从简单的“组织颁发”,到严谨的“考试申领”,税收执法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也有效推动了执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立足新时代,在依法治国理念的引领下,税收执法迎来崭新气象。自2023年起,广东税务系统在全省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通过公示制度让执法更公开、透明,借助全过程记录减少纳税人对税务执法存在的疑虑、提高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风险。强有力的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不仅打造了阳光、规范、法治税务新格局,促进了征纳关系的和谐发展,更在“一张证”的基础上全面搭载了高效“制度引擎”,牵引着税收执法全速驶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30余年间,从证件承载信息、取得形式、使用规定层面的细微变化,到税收执法宏观层面的链式反应,小小税务检查证见证了税收执法规范化发展的点滴变化,更见证了林建宁等一代税务人在依法治税进程中笃行勇进的昂扬身姿。
【第8篇】中国电子税务
01
问:如何添加税费种?
答: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点击填表,填写经营项目调查表,可以将具体需求写在备注栏,提交后等待审核结果。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
三、税(费)种认定业务办理页面。
四、经营项目调查表。
02
问:如何查询自己的逾期未申报信息?
答:您可通过【定制e服务】中的“提醒我办理”中查看自己的逾期未申报信息,也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逾期未申报信息查询】调整查询条件查看。
图示指引如下
一、提醒我办理。
二、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
三、一户式查询—申报信息查询页面。
四、逾期未申报信息查询页面。
03
问:如何申请ukey?
答:请您参考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请您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中查询事项名称为“发票票种核定”,办理状态为“审核通过”,点击操作下方的【进度跟踪】;
第二步:点击【税控设备申请】,进入线上申领税控界面即可;
第三步:填写税控设备申请,申请人请填写申请人姓名不要填写公司名称,盘类型直接选择税务ukey,邮寄配送可自行选择是或者否,填完信息后页面下方的【点击免费领取】按钮即提交;
第四步:提交成功后可重新进入申领界面。查看右上角的“缴费状态”下方显示什么,如您邮寄配送选择的是“是”你可以查看下方的办理进度里有没有显示快件订单号,如有您可以通过单号查询物流;如您邮寄配送选择的是“否”,请您看页面下方税控发行文书后有没有显示“领取回执”字样,如有,请您按回执内容办理后续事项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二、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查询。
三、事项进度管理查询页面。
四、查看。
五、税控设备申请。
六、点击免费领取。
七、领取回执。
八、回执单。
【第9篇】中国税务报手机版
开栏的话
今年是《中国税务报》创刊30周年。30年的情缘,有太多故事和回忆值得书写。从本期开始,我们将陆续刊登广大读者、作者、亲历者、见证者与《中国税务报》的难忘故事,分享和回味一份份真挚的情感。期待您的来稿!
《中国税务报》创刊号
一张有用的报纸
我是一家物业管理公司的项目经理,主要工作是负责研发管理。2023年,因为项目需要,我也承担部分项目经济管理工作。
这项工作需要同财务部门核算项目成本,确定税收优惠范围。此前从未接触过税务知识的我,是一个妥妥的税务小白,完全不知道从何入手。
刚接手项目经济管理工作不久,我们企业就面临着营改增。那时候,我想带领团队做一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项目的税负测算,为公司管理层确立营改增方案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第一手信息。最初我们查了好多资料,都没有查到可供参考的案例,直到阅读了2023年7月4日《中国税务报》纳税服务专刊b1版刊发的 《营改增后如何选择供应商》一文。
通过这篇文章,我们了解到营改增前,企业缴纳营业税不存在流转税额抵扣的问题,但营改增后,在选择供应商时,销售方身份的不同会对采购方的税负产生直接的影响。借鉴这篇文章的思路,从平衡企业税负的角度考虑,我们分别测算了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情形下,产品进项税额对我们公司税收负担的影响程度。最终,我们通过调整供应商,优化了项目方案,节省税收成本约3%,尝到了实打实的甜头。
此前,公司高层对于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并不是特别关注,认为这就是财务部门的事情。但经历了这件事以后,公司高层、项目团队都意识到了税务问题的重要性。
2023年,为了优化项目的人力成本,我所属的项目部开始同兄弟工程单位共享人力资源,这部分共享员工面临着在两处取得收入的情形,他们的个人所得税该如何代扣代缴?我并不清楚,咨询了很多人,也没找到明确的答案。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为这个问题感到困扰。
后来,阅读《中国税务报》时,我看到《两种情形下的个税汇算》这篇文章,文章通过举例子的方式,详细介绍了从两处以上取得所得,该如何进行年度汇算。受文章启发,我建议项目部对劳务合同进行完善,增加了这部分收入由我项目部代扣代缴个税的条款,有效避免了公司和员工个人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可能发生的风险。
我6年前开始阅读《中国税务报》,通过这张报纸我慢慢地学到许多税收知识。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我非常感谢《中国税务报》,感谢她始终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准,感谢她第一时间报道国内外税收动态、税收征管制度变化,感谢她深入解读相关税收政策,感谢她提供详实可靠、有借鉴意义的实务案例,大大减少了企业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成本和税企沟通成本。对我来说,这是一张可信的报纸,更是一张有用的报纸。
三十而立,值此创刊30周年之际,祝《中国税务报》越办越好!(蒋海刚,上海上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老爸真牛!”
说起来有点可笑,我和《中国税务报》结缘是因为和妻儿赌气。
妻常在我耳边唠叨:“只要在百度里输入我哥、姐的名字,就能看到他们的作品。”我心想,这有什么好炫耀的,又不是你的名字。儿子也“数落”我:“老爸,只要在360搜索里输入我的名字,就能看到我的奥数奖。”
当时的我暗下决心,不久的将来,也要拿出作品,不然长此以往,我的家庭地位“岌岌可危”。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妻兄是教授级高工,妻姐是副主任医师,儿子也是硬碰硬竞赛得的奖。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基层税务干部,平时具体业务做得多,但文字工作做得少,从没有向媒体投过稿。
不过每每想到妻儿的眼神,我就鼓励自己一定要争气!我把目光投向了《中国税务报》,这份一直摆在案头的报纸。她像朋友一样陪伴了我很多年,看报纸、学业务,让我受益匪浅。我能不能也贡献点自己的智慧呢?
干了这么多年的税收工作总有可写的东西,可是料从何来?我琢磨着,若要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文章,哪怕是豆腐干那样的一小块,也必须要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于是,在工作间隙,我钻进文件和案例堆里潜心研究,花了好多天,试着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和看法,生平第一次向《中国税务报》投稿。
投出去时,我并没有抱太大希望。直到有一天,我接到同事打来的电话,说我有一篇文章发表在当日的《中国税务报》税务研究版上。听到这个消息,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可能?!我问他是不是看错了,他说文章的题目是《房企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的几个误区》,署名是我。太突然了,太高兴了!我将一直铭记2023年4月8日这个日子。
心情平复下来后,我便开始思考不足,这篇文章是对我的鼓励,我必须百尺竿头从头起。在查账调研的基础上,我的另一篇业务探讨文章《个体“双定户”税收超定额的法律责任应当明确》,2023年10月14日在《中国税务报》税务研究版联兴财税刊发,并且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当年度的通报表彰和奖励。
《中国税务报》向基层税务人敞开大门,激发了我写作投稿的热情。我总结着:写作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要做一个工作和生活的有心人。
为了出出“窝囊气”,我把两张报纸摊到妻儿面前,儿子称赞道:“哈!老爸真牛!”我说:“老爸是被你们逼出来的。”不管怎样,我总算保住作为家长的那点颜面了。
在此,我要衷心感谢当年《中国税务报》那位不曾相识的编辑老师,不仅让我增强了写作的信心,也让我做起了工作中的有心人。从此,我钻研业务的劲头更足了。正所谓高山流水遇知音。(陈学智,国家税务总局嘉善县税务局)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10篇】中国税务报诗歌
建党纪念日
九十六载的艰苦卓越,九十六载的荣耀辉煌。在建党96周年之际,山东地税小编创作了一首题为《税月》的诗,献给我们伟大的中国***。也祝愿全体税务人在激情燃烧的税月里不断前进,为人民、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税月是什么
税月是一路欢歌
曾经青涩的你我
唱着税收创业旋律
渐渐成熟 走过蹉跎
税月是什么
税月是挺拔高山
当年稚嫩的你我
坚定维护税法尊严
风吹雨打 巍峨磅礴
税月是什么
税月是汹涌大海
青春激昂的你我
跃入税收改革浪波
奔腾辽阔 辉煌开拓
税月是什么
税月是壮丽诗篇
偶尔茫然的你我
把握税收发展脉搏
果敢坚定 从不退缩
时光如梭 光阴荏苒
当年的浓眉黑发
爬上了风霜的印记
曾经的年少风华
挡不住岁月无情雕琢
感谢一路有你
让税收之路平坦广阔
有了你 工作中少了无数坎坷
感谢一路有你
让税收事业绚丽多彩
有了你 生命中少了孤独寂寞
我们不会忘记
你的深情厚意
我们不会忘记
你的辛苦执着
转过身 已是泪眼婆娑
一个个普通的收税人
税收史册上永远铭刻
一位位税收改革的践行者
筑起的丰碑 一座又一座
默默前行 背后已是繁花朵朵
(来源:山东地税)
【第11篇】中国税务报:从实务角度对增值税立法的几点建议
从实务角度对增值税立法的几点建议
2023年02月01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邵井安 刘梅 李晓东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公布的增值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总体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律。本文从实务角度对增值税立法提出一些建议。
对视同应税交易的修改建议
建议删除视同应税交易的兜底条款。草案第四条关于视同应税交易的规定有“(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兜底条款。立法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视同应税交易属于征税范围的规定,应该由法律明确规定,建议视同应税交易范围的规定采用列举法明确,不采用类似兜底条款。
建议将无偿提供其他应税服务等纳入视同应税交易范围。草案中除了单位和个人赠与金融商品这项服务需要视同应税交易规定外,对其他无偿或赠与应税服务交易行为都不需要视同应税交易缴纳增值税,会形成税收不公平。
在实务中,有餐饮业招待客户无偿提供餐饮服务;有运输业企业为相关客户或个人无偿提供运输服务;还有娱乐业为客户无偿提供娱乐等。如果对应税服务无偿或赠与不视同应税交易行为,就是对赠与应税货物视同应税交易行为的一种不公平。另外,对无偿或赠与应税服务不视同应税交易征税,也使其对应的进项税额难以划分转出,使相关纳税人变相地减少了销项税额。
另外,为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建议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无偿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排除在视同应税交易范围之外。
对纳税人类别可转登记的建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等文件规定,符合规定的一般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明确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在2023年底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在实务中,很多业务萎缩或转型的企业受益很大,建议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户数、转后经营数据及转为一般纳税人等数据的基础上,考虑是否将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政策常态化。同时,在市场中,企业的供应商会倒逼企业变成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
对兼营行为补充规定的建议
草案第十九条关于兼营行为的规定,“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第七条规定,零税率属于增值税税率,不是增值税征收率,所以实务中会出现,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适用零税率和征收率的情形,如某深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按照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同时在境内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按照规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如果按照“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规定中的“从高”,适用征收率3%;如果按照“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规定中的“适用税率”,适用零税率,因为3%不属于增值税税率。笔者建议,草案第十九条中“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修改为“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对预缴税款的征管建议
草案第二十九条关于增值税预缴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实务中存在纳税人多预缴增值税的情形,而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所以实务中可能会增加企业额外的税收负担。如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市政工程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税款,由于材料占比较高,进项税额多,会出现多预缴增值税税款,项目结束时多预缴的增值税没有明确的依据可以办理退税。笔者建议,草案第二十九条增加“预缴增值税退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这个内容。
对梳理文件的建议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2023年11月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废止营业税暂行条例,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笔者建议在增值税立法的过程中整理相关文件,增加税法严肃性和减少争议。例如,草案第五条规定了四种情形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现行政策中还有纳税人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财政补贴收入、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和资产重组过程中符合条件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等都属于不征收增值税情形。
(作者单位:北京城建六建集团、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
【第12篇】中国税务精神是什么
11月1日下午,由省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共同主办的首届山西“最美税务人”发布仪式暨全省税务系统先进典型事迹展示活动在太原举行。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获得者、太原市小店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郝淼等8名税务干部被授予山西“最美税务人”荣誉称号。
此次活动以“榜样的力量”为主题,分为忠诚向党、真情为民、初心致远、崇德向善4个篇章,通过人物短片展播、现场访谈等形式,先后讲述了郝淼等8名税务干部在税收工作中的平凡故事,生动诠释了“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
活动中,还对获得“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晋城市税务局机关党委、获得“山西省三八红旗集体”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税务局、获得“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的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朔州市税务局机关团支部等4个集体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展示。
实习记者 李京益
【第13篇】中国税务app下载
自2023年2月起厦门税务app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税费缴纳功能上线了,那么厦门税务app该如何下载和操作呢?下面请跟着小编一起,学习了解“厦门税务”app操作步骤。
一、下载路径
1.打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进入“下载中心”。
2.在“下载中心”界面的“电子税务局”模块点击“厦门税务app(v1.0)”。
3.使用手机扫描“厦门税务app(v1.0)”界面内的二维码,完成“厦门税务app”下载。
4.或者直接扫描以下二维码完成厦门税务app下载安装。
点击视频查看具体操作详情↓↓↓
二、税费缴纳1.打开厦门税务app。
2.点击“首页”右上角登录按钮
,进入“自然人业务”登录页面,输入自然人账号密码登录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账号。
3.点击“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税费缴纳”进入税费缴纳功能界面。
4.如果无待缴纳数据则提示“没有查询到该纳税人待缴款的申报记录”;有待缴纳记录以卡片列表显示:出售人、电子税票号、所属期、合计应补退税额、征收项目明细、应缴纳税额明细。
5.点击“支付”按钮,选择支付方式,跳转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6.支付完成后可重新进入本功能,点击“历史缴纳”查询已缴纳数据,已缴纳数据以卡片形式显示:税种、电子税票号、所属期、应纳税额、缴纳时间。
【第14篇】中国税务年鉴
提要
☞当下财政发力的必要性已无需讨论,但要看到真正的财政发力,还需解决三个核心矛盾:
(1)经济下行往往伴随财政减收,这种背景下如何确保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的政策能够顺利落地,特别是让中小企业有更好的获得感?
(2)如果缺乏充分的赤字融资,那么减收压力叠加资金结余不足,如何保证适当的支出强度?
(3)在基建融资的前门没有充分打开的情况下,作为基建投资主力的地方政府如何兼顾“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和“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在财政政策的工具箱里,赤字管理才是更主要的逆周期调节工具。除了研究如何更好减税、更好使用专项债,更应把财政前门开的更大一些,更好利用政府信用在融资层面的优势,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效率,真正发挥中央政府在稳增长中的核心作用。
—— 朱鹤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研究部副主任、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青年研究员;盛中明 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青年研究员
2023年,中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的三重冲击,“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是宏观政策的主基调。当前,货币政策率先做出调整,但市场更期待接下来的财政政策发力。
市场之所以对财政发力抱有普遍的积极预期,主要来自三句关键的政策表述,分别是“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和“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换言之,这三句政策表述就是市场对财政发力的一般性定义,或者说可验证的预期。
我们认为,当下财政发力的必要性已无需讨论,但要在上述三方面看到真正的财政发力,还需解决三个核心矛盾。
(1)经济下行往往伴随财政减收,这种背景下如何确保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的政策能够顺利落地,特别是让中小企业有更好的获得感?
(2)如果缺乏充分的赤字融资,那么减收压力叠加资金结余不足,如何保证适当的支出强度?
(3)在基建融资的前门没有充分打开的情况下,作为基建投资主力的地方政府如何兼顾“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和“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经济下行期,综合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应有之义。在财政政策的工具箱里,减税更多是结构性政策,财政赤字才是更主要的逆周期调节工具。财政赤字不是洪水猛兽。财政赤字是国家平抑经济周期的重要工具。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完全有能力承担与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的财政赤字安排。相比于政策表态,市场更希望看到的是能落地、可执行、有强度的财政政策。这也是扭转市场预期的关键。
核心矛盾一:减收压力下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如何实现?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23年我国减税降费规模一万亿元,近期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提出2023年要“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但是,2023年面临比较明确的经济下行压力,财政减收压力也会更大。减收压力下如何实现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是财政发力面临的第一个核心矛盾。
一方面,经济增速放缓,叠加房地产业等关键行业和领域进入长周期调整阶段,财政减收已基本是难以逆转的趋势,这意味着减税降费的潜在空间已经被压缩在很小的范围内。政府收入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财力基础,与经济表现呈现同周期变化。疫情之前的数年里,我国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叠加连续几轮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财政减收已基本是难以逆转的趋势。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为3.8%,是自1987年以来的最低增速;税收增速仅为1%,已接近零增长。2023年,疫情冲击叠加减税降费需求,财政减收压力更加凸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降3.9%、税收收入降2.3%。
2023年财政收入高增长主要得益于基数效应和价格效应,难以持续。如图所示,我国财政收入增速与ppi有比较明显的正相关性。这是因为我国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经济交流中的流转额是主要税基,大宗商品涨价对税收收入高增有很高的贡献度。这是2023年推动财政收入高增长的关键因素。随着大宗商品价格趋于平稳,2023年9月份税收月同比增速已转负,11月降至-11.2%,12月继续降至-16.1%。换言之,2023年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阶段或许已经结束,接下来还是会回到平稳低速增长的长期趋势。
图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与ppi走势(%)
数据来源:wind
房地产行业下行的可能将带来更大的减收压力,因为房地产行业税收贡献度远高于gdp贡献度。2011—2023年,房地产业税收收入从8666亿元增长至2502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2.5%,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从9.7%增长至16.2%¹,远高于其7.3%的gdp占比。房地产行业创造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额分别占全国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11.5%和16.7%,均高于房地产业gdp占全国gdp的比重。与此同时,2023年全国有88.9%的土地增值税、63.4%的契税和27.6%的房产税来自房地产业,这些税种对房地产业依赖度较高。营改增以来,房地产行业的税收负担率基本在37%左右,即每一百元的房地产业增加值,就要贡献37元的税收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方面,根据可获取的数据,2023年房地产用地出让收入已占全部土地出让收入的91.8%²。按此比例和房地产行业的历史税负水平估计,2023年房地产相关的财政收入(税+土地收入)占到政府财力(一般公共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的比例超过35%。
因此,房地产行业的增速下调或者可能出现的负增长,将带来较大的政府减收压力。2023年7月以后,房地产相关税种收入月同比增速基本均已转负(图2),8-11月,地方土地出让收入月同比增速分别为-17.5%、-11.2%、-13.1%、-9.9%。
图2:房地产相关税种收入月同比增速(%)
数据来源:wind
另一方面,减税降费的效果存在边际递减趋势,且现有税制结构下中小企业的获得感相对较低,不宜将“更大力度减税降费”简单理解为“全面大规模减税降费”。“十三五”,我国减税降费超7.6万亿元,规模空前,有效地降低了市场主体的经营负担,释放了市场活力。减税降费更多是一种结构性政策,且从数据来看减税降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在减弱。这里以历年剔除土地出让收入的前两本预算收入之和作为基数,计算历年减税降费的幅度,与经济增速比较(图3),减税降费幅度从2023年的3.5%升至了2023年的11.9%,但经济增速却从6.9%下降到了2.2%。即使不考虑2023年的特殊情况,假定当年增速与2023年一致为6.1%,也能够明显看到减税降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并不十分显著。
图3:减税降费幅度与经济增速(%)
数据来源:wind
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现有的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事实上更有利于贡献更多流转额的上游大型企业,而最需要减轻负担的中小企业得到的实惠反而相对较小。以增值税为例,理论上,增值税特有的抵扣链使得没有议价能力的下游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减税的全部收益,因为并非所有企业在税率下降时都能保持含税价格不变进而行业自身完全享受减税带来的效益,这取决于行业的议价能力,或者说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随着增值税税率的下降,议价能力不足的企业往往被动地倾向于降价以保持市场份额。数据上,2023年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合计2823万亿,仅占到当年2.36万亿减税降费总额度的11%。
基于上述分析,关于“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或许有一种更合理的解释,即“更大力度”指向的应该是保证财政收入稳定性的同时,通过结构性安排提高减税降费的效能,提高税收征收的间接性、透明度和连续性,稳定企业预期,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减税降费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但也要认识到法定的税收收入是政府收入最稳定、规范的来源。为了保障政府职能履行的顺畅程度,避免地方政府层出不穷地间接获取可支配收入的行为,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应注重在保持税收稳定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效能。特别是考虑到基层政府正面临非常严峻的收支压力,此时大力推进减税就难免会出现变相征收、提前征收等损害企业利益和国家形象的个别行为和现象。
核心矛盾二:减收叠加资金结余不足,如何保证适当的支出强度?
无论减税降费以何种形式实现,财政减收几成定局。那么在没有充分赤字融资支持的情况下,根据“以收定支”的预算原则,接下来应如何保证适当的支出强度?这是财政发力面临的第二个核心矛盾。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究竟多大规模的财政支出才“适当”?这显然要与稳增长的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参照目前市场的一致预期,我们假定2023年gdp的实际增速目标是5.5%,这意味着财政支出对应的政府消费支出增速不能低于5.5%,否则就会对gdp增速形成拖累。
我们首先明确财政支出增速和gdp核算中政府消费支出增速的数量关系,然后倒推出为达到5.5%的政府消费支出增速需要多少财政支出增速。在支出法gdp中,政府支出意味着对公务人员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和商品的购买,也可视为消费的一部分,计入gdp。通过价格平减后,可以发现支出法gdp中的政府最终消费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间有较为固定的关系(图4)。
根据我们计算出的数量关系可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名义增速需达到7.3%,才能实现政府消费支出5.5%的实际增速。
如果进一步考虑到居民部门消费支出对gdp形成的拖累,政府消费要想弥补来自居民部门的消费支出缺口,对应的一般公共预算名义增速或达到15%。
图4:政府最终消费支出间的关系
数据来源:wind
进一步,我们假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与疫情前的2023年一致,为3.8%。考虑到潜在的减收压力,这已经是较为乐观的估计。在这样的收入增速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7.3%和15.6%分别对应着5.42万亿和7.46万亿的支出缺口。如果把2023年当做极端情形的代表,那么当年支出缺口也仅比2023年增加了30%,这或许就是支出缺口增速的上限。而2023年财政支出缺口是43800亿元,按照最高增加30%计算,2023年的支出缺口的上限则在5.7万亿元,对应了8.3%的财政支出增速。
综上,给定5.5%的gdp实际增速目标,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增速不能低于7.3%,对应的收支缺口是5.4万亿元,否则就可能对gdp目标形成拖累。即使财政继续发力,其增速上限很可能也不会高于8.3%,对应的财政收支缺口是5.7万亿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收支缺口
注:2023年三个预估值分别对应7.3%、10.1%和15.6%的支出增速
数据来源:财政部、自行估算
弥补收支缺口有两个主要方法,一是上一年的财政转结余资金调入,二是当年的财政赤字。有一种观点认为,2023年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尚有不少盈余,可以作为预算盈余支持2023年的财政支出。这种观点的错误在于高估了当前的财政盈余。在预算执行报告里,政府性基金预算所谓的“支出”并不包括调出资金。以2023年为例,仅从支出和收入端看,政府性基金的实际收支差比预算多了2.5万亿元,但事实上由于从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并不体现为支出,而2023年这部分调入约2万亿,比预算多了1.7万亿。这意味着所谓的2.5万亿的“结余”中,大部分资金已经调入了一般公共预算使用,并未实际形成结余。因此,要确保7.3%的基准财政支出增速,这部分对应的财政收支缺口将主要依靠赤字融资来实现,对应的赤字率约5%。
核心矛盾三:地方政府如何兼顾“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和“适度超前基建”的双重任务
2023年12月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而根据已有的测算:超六成的基建资金是地方国企(主要是城投公司)自行筹措,且城投公司主营的市政及相关投资是基建投资的最大组成部分,是近年拖累基建投资的主要原因。
地方平台公司的行为则与地方隐性债务化解的导向密切相关。市政投资乃至基建的放缓是减收压力和债务风险制约下政府平台公司投资意愿的结果。地方政府如何兼顾“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和“适度超前基建”的双重任务,这是接下来财政发力面临的第三个核心矛盾。
具体来说,基建低迷的重要表现是市政投资的放缓,市政投资主要由地方国企或者说地方平台公司主导。而地方平台公司的行为则与地方隐性债务化解的导向密切相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具有复杂性,在隐债风险化解过程中,债务风险已经较为突出的地区似乎希望暂时区分新旧债务资金,优先解决隐债问题。所以,市政投资乃至基建的放缓是减收压力和债务风险制约下政府平台公司投资意愿的结果。在预算内,市政工程、景区建设这类非必要支出在支出压降时自然首当其冲。财政预算之外,大量的市政工程本就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负责推进,在政策着力化解地方政府隐债风险、监管严格限制融资平台融资渠道的形势下,以市政工程、景区建设为主体的公共设施管理业也就成为了低迷基建投资的最大拖累项。
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的要求下,要适度超前基建建设就需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化解隐性债务与地方政府新增债务支持基建如何互相独立,不互相干扰。显然,当前政策的初衷是探寻一种更可持续的基建融资模式,摆脱过去靠融资平台获得资金做基建的高风险模式。但在基层政府的实际工作中,承担化解隐性债务任务和承担基建项目融资任务的往往是同一批工作人员,且化债的工作压力显然超过了稳基建的工作任务。可以想象,短期内要找到更好融资模式的难度非常大,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在继续借钱和停止借钱中二选一,而后者或许是地方政府的普遍选项。
二是如何提高专项债的使用效率,更好发挥专项债在稳基建中的作用。现行的专项债管理制度下,专项债难以形成地方可支配财力,使用效率低。专项债管理制度的初衷十分良好,但要求项目收益可覆盖本息,又有绩效评价要求。实际上,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十分稀少,约束了资金的正常使用。项目质量、先天性缺陷、形势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以收益偿还,最终还需一般公共预算兜底。因此,要提高专项债使用效率,就要及时为专项债松绑,只在用途而非现金流上做规定,才有可能真正发挥稳基建的作用。
提高赤字率是财政发力的最好方式
经济下行期,综合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应有之义。在财政政策的工具箱里,减税更多是结构性政策,赤字管理才是更主要的逆周期调节工具。除了研究如何更好减税、更好使用专项债,更应把财政前门开的更大一些,更好利用政府信用在融资层面的优势,提高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配合效率,真正发挥中央政府在稳增长中的核心作用。
财政赤字不是洪水猛兽。预算赤字管理是国家平抑经济周期的重要方式。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完全有能力承担与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的财政赤字安排。相比于政策表态,市场更希望看到的是能落地、可执行、有强度的财政政策。这也是扭转市场预期的关键。
【注释】
1、税收占比计算中,分子的绝对值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中国税务年鉴》(更新至2023年数据),分母绝对值源于财政部公布的财政决算,下同。
2、计算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2)关于房地产用地出让收入数据来源的特别说明。房地产土地出让面积与成交价款的来源主要有二。一是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中国国土资源统计年鉴》数据,其中有各种用途的土地出让面积与成交价款,加总的土地成交价款与历年政府性基金中的土地出让收入差异较小、基本吻合,所以此处测算房地产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对总体的贡献度时,采用此来源数据。二是国家统计局月度统计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项下的房企土地购置面积和土地成交价款,这部分由房企在统计体系中通过直报系统填报而来,由于口径的差异,这部分数据与财政系统收取的土地出让数据差异较大。
【第15篇】中国税务精神表述语
“民之所盼,税之所往”作为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首先应该了解并且把中国税务精神牢记于心。那么。对于“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我有以下理解:
“忠诚担当”就是要求我们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时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同时还需要贯彻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以及贯彻中国***的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具有担当精神,树立大局意识以及责任意识。这使我想到在我们江阴市税务局工作的中国好税官张农高同志,他经历了“正转副”的风波,在他被通知转为副职的时候,他并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想到他当时加入中国***的庄严宣誓“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并且由内而外的发出感慨“看到纳税人满意而归的笑容时,一切都变得值得。”张农高同志所思所念皆为了人民,并且时刻贯彻着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勇于担当的精神。(引用张农高同志的人物事迹)“崇法守纪”就是要求税务工作人员严守法律,遵守纪律,不触碰防线,守住心中的底线,秉持着公平公正的态度为纳税人服务。同时,我们还应该对税法进行了解,主动学习好税法知识,积极参加岗位大练兵,不断的去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不仅如此,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也需要践行好税务监管五步法“提醒,警告,督促,稽查,曝光”,真正的做到把严格执法的刚性与人文关怀的柔性相结合。我们只有秉持着“忠诚担当”与“崇法守纪”相结合的理念,才能达到“兴税强国”的总目标。那么对于“兴税强国”,我们国家以及各地方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就比如在今年制订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并且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使减税降费的力度只增不减,以稳住市场预期。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秉持着中国税务精神,真正的解决纳税人的急难愁盼。同时还会不断学习税法,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及专业水平。做到胸有大志,心有大我,肩有大任,行有大德,为党旗添彩,为税务蓝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