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浙江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浙江税务总局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浙江税务总局
毕业院校 汇总
浙江财经大学 55
浙江工商大学 1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5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13
宁波大学 12
浙江理工大学 1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11
浙江大学 11
温州大学 10
浙大城市学院 10
浙江工业大学 10
宁波工程学院 9
嘉兴学院 8
江西财经大学 8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8
温州商学院 8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7
浙江农林大学 7
浙江万里学院 7
中国计量大学 7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6
浙江科技学院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6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5
绍兴文理学院 5
安徽财经大学 4
杭州师范大学 4
江南大学 4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4
台州学院 4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4
浙江师范大学 4
安徽大学 3
哈尔滨商业大学 3
河海大学 3
华中农业大学 3
吉林大学 3
南京财经大学 3
南京审计大学 3
宁波财经学院 3
厦门大学 3
山东财经大学 3
上海财经大学 3
上海大学 3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3
温州理工学院 3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3
浙江树人大学 3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3
浙江中医药大学 3
中央财经大学 3
【第2篇】浙江省国家税务
10月31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公务员招考(俗称“国考”)报名已进行了7天,离报名结束还剩3天。大家抓紧挑选心仪的岗位,下面为大家介绍几个浙江省税务系统目前报名人数还行的岗位。
1、用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工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职位代码:300110105002
专业要求: 财政学类、财会审计类
招录人数:2人 已报名人数:1人
学历要求: 仅限本科 要求性别:男
其他要求:2023届应届生
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2、用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
工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职位代码:300110016002
专业要求: 财政学类、财会审计类
招录人数:2人 已报名人数:3人
学历要求:仅限本科 要求性别:男
其他要求:2023届应届生
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3、用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
工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职位代码:300110014002
专业要求: 财政学类、财会审计类
招录人数:4人 已报名人数:6人
学历要求:仅限本科 要求性别:男
其他要求:2023届应届生
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上述岗位,目前报名人数较少,通过率较高,不过还没到最后一天不能很确定,因为很多考生都是等到最后一天才报名。建议提前报名,如果报考系统拥挤到最后几分钟会出现拥堵,导致报名不成功。
其中富阳区、临平区属于杭州市区,鹿城区属于温州市区,税务系统由原来的国税和地税合并而成,属于垂直管理,日常工资待遇由中央保障,但是在年终奖金方面跟地方财政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地方财政富余,那么税务系统所能要到奖金就有差距了,差距可能达到4-5万元。新入职税务系统科员,这三个地区,扣除社保费,加上公积金、车贴、奖金等全年收入可达15万元。
如果是外省选择浙江省公务员岗位,肯定选待遇好的地方,基数高,公积金也高,如果两夫妻都是体制内的,那买房只需要公积金还款。浙江省历来都是公考的热门地区,所以在选择岗位的时候尽量避免选择高竞争比例的岗位,超过100比1的岗位,真的只能说看运气了,有时候运气真的很重要,最后祝选择浙江的考生能够尽快上岸。
【第3篇】浙江大学税务硕士
一、学院简介: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源自1897年的求是书院和育英书院,是国内高校较早创立的经济类院系之一。1929年国立浙江大学正式设立经济学系,1999年原浙江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学院、原杭州大学金融与经贸学院等组建经济学院。截至2023年9月,学校设有5个教学系,开设5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有在编教职工117人,有本科生13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300人,博士生200余人。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有思想、有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和税收管理发展要求,具备扎实的财税、会计、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涉税业务、财务会计等专业技能,能够在政府财税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以及企业经济组织等单位从事税收和税政管理工作的“实践、实用、实干”型人才。
三、招生目录:
1、研究方向:
01 不区分研究方向
2、招生人数:
2023年:报名人数69,全日制录取16。
2023年:报名人数97,录取人数15。
四、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3税务专业基础
五、分数线:
2023年:总分365,政治60,外语60,业务课一95,业务课二95
2023年:总分370,政治60,外语60,业务课一100,业务课二100
六、参考书:
433税务专业基础
1.《税法--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经济科学出版社;
2.《税收学》,胡怡建编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23年。
七、考研经验:
本文总结了自己在考研的初试四科的备考经验,希望对想要报考浙大税务的学弟学妹有所帮助。
浙江大学税务硕士考研,考试科目:政治、英语二、数学三、433税务专业基础。
准备政治主要是分成两部分,总体来说,选择题靠看书,靠刷题;答题靠押题。政治上相比之下选择题更能拉分,论述题大家背的东西都差不多,分数也不会有太大差距。我的政治是8月份开始复习。8月份主要看了政治考研视频,对政治的整体的内容和考试框架有个大致的了解,看完后做肖秀荣的1000题。选择题知识点的话,推荐风中劲草的核心考点,个人感觉挺好的,重要的知识点都在上面。外肖秀荣1000题是质量很高的一本选择题练习册,前期拿来练练选择题还是可以的。论述题的话先不用在意,后期等肖8、肖4出来了一定要好好背,今年政治的论述题基本上都押中了,但是也出现了背过的内容成了题目的题干的情况。
英语希望大家一定要注重词汇量,这关系到你的成败。考研单词大概5500左右,大家可以从现在开始每天制定合理的目标,到6月底单词过三遍,过程中也要及时复习,大家可以每一周自测。7到9月开始考研重头戏阅读。个人感觉可以跟着唐迟老师,制定合理的目标跟着老师走,在阅读过程中复习单词。9月到考研前反复做真题,切记一直做,记住答案也没关系。至于作文大家尽量开始早点,后期背的东西很多,大家按话题把真题作文背背,后面切记自己按话题自己写写,作文是写出来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大家切记后期要每天给英语一定的时间。
数学是决定我们成败的最重要因素,特别是现在数学越来越灵活。希望大家从开始复习到结束数学的复习时间要占总时间的55%。希望大家切记打好基础,注重定义,高数课本,做题图质量,不要图数量,切记好高骛远。7月到9月强化阶段,大家多做题,多总结。10月到考研前我个人建议大家把20年真题做三遍以上,第二遍按考场化处理,练习心态,计算量,第三遍归纳处理。切记这对你很重要,不要贪图难题,新题,真题是最宝贵的。还有时间可以做做合工大5套卷,这个就很有难度,大家自己考虑。12月把书上定义,证明全部抄,证明,很有作用作为知识点查漏补缺。从12月15之后每天做做近7年真题保持手感。
专业课的话,浙大有指定的参考书目,两本书,一本是《税法--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经济科学出版社;另外一本是《税收学》,胡怡建编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23年。
首先是《税收学》,第一遍可以看得慢一些打基础,第二遍结合习题解答看重点章节,同时列出每一章的框架,形成对这本书的整体把握,注意看书过程中不要大而化之!
其次是《税法》,相信本专业和外专业的同学面对税法都是一样头疼。税法复习难度大,第一遍都是云里雾里,先看刘颖老师的视频,然后做习题(重点在计算题),反复几遍,自己总结列出税法的结构图(这个后期非常有用,可以只拿着自己的总结资料复习),重复记忆。我在考前还属于觉得自己啥也没记住的状态,所以不要慌,多记一点是一点,而且必须要弄懂计算题。计算题可以用专门的本子写,然后用红笔做批注,多记多练。税收学背课后习题就行,有些明显不会考的章节看看就行。热点基本上是税制结构、改革之类的,可以找一些机构买一下热点总结(因为复试也能用,自己整理也可以,不过会很耗时)。最后三本书是复试的教材,因为今年考了非常多国际税收和税收筹划的内容,所以需要一并复习。这三本都是先通读教材,然后整理课后题答案,背课后习题就可以。
给学弟学妹一些建议、鼓励
(1)每一轮复习之前都可以做做真题,以便调整复习方向。
(2)不要把所有事情堆到最后,宜早不宜迟。
(3)速度不重要,质量最重要。
(4)如果已经报名考试就不要半途而废,很多人都是抱着我肯定考不上的心态去考试的,结果上岸了。
(5)备考虽累但收获颇丰,加油。
【第4篇】浙江税务申报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
问: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科研机构,2023年11月接收企业投入基础研究资金收入200万元,不享受其他免税、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优惠。预缴申报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填报申报表并享受优惠政策?
答:预缴申报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相关免税收入情况。手工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事项名称及优惠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事项名称,并填报优惠金额。相关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填报要求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表单节选部分填报如下: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浙江税务联合制作
【第5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原党委委员卢登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卢登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政商关系“亲”“清”不分,长期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并违规投资入股相关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税务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税务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卢登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卢登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台州市椒江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卢登云简历:
卢登云,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台州市椒江财政税务局稽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第二税务所副所长,台州市地方税务局椒江中心分局海门征管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台州市椒江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长、局长助理、城区税务分局局长、党组成员,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
来源:台州市纪委监委
【第6篇】浙江税务app
近日,有许多纳税人给小编私信留言,询问发票代开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浙江省税务系统开通了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支付宝、微信、浙江税务app等多条渠道,便利纳税人办理发票代开业务。
上一期为大家介绍了在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的相关事宜,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企业网上代开发票的相关操作吧!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浙江税务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7号
【第7篇】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考研调剂对于考生而言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每年都有很多同学通过调剂最终拿到了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
本文给大家整理了财政学专业考研调剂信息!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满满都是干货,觉得有用请点赞哦!)
一、财政学专业调剂常识
1、财政学调剂一定要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研新生解读一志愿报考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都可以互相调剂,学术型专业可以调剂到专业性硕士
可以调剂到理论经济学的报考专业主要有以下专业
理论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
应用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经济学主要初试专业课科目一般有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微观部分)、理论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政治经济学,原则上相同可以互相调剂,但需要结合学校每年最新的调剂政策。
2、财政学专业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研新生解读:举例说明,第一志愿报考的是a区经济学专业,如果想要调剂到b区,首先要符合b区经济学国家线。报考b区经济学专业,如果想要调剂a区经济学专业,同时需要满足a国经济学专业国家线。
4、 重点关注目标调剂院校专业往年调剂信息及最新调剂政策
研新生解读:比如往年可调剂院校/专业、调剂录取的最高分、最低分、中位分,以及调剂人数,往年有调剂名额的院校今年一般也都会有,结合往年调剂成功考生分数及今年调剂政策来判断调剂可行性,重点参考调剂方法部分;
二、接受调剂院校
北京: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
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
天津: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浙江: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浙江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安徽: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安徽财经大学(不区分院系所)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
吉林:吉林财经大学(不区分院系所)
河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湖南:湖南工商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广东: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辽宁:沈阳大学经济学院
重庆: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河北: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山西:山西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经济学院
福建: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贵州:贵州财经大学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
云南:云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甘肃: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兰州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陕西: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内蒙古:内蒙古财经大学(不区分院系所)
西藏:西藏大学财经学院、西藏民族大学财经学院
新疆:新疆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提醒:在筛选确定调剂院校时,一忌“眼高手低”,好高骛远,只关注好学校,对自身实力预判错误,在与高手对决中败下阵来,导致调剂失败;二忌妄自菲薄、缺乏自信,不敢尝试好学校,甚至导致录取院校中均是低于本科院校水平的学校,得不偿失。
三、往年调剂录取情况
(该数据来源于研新生调剂信息系统)
(该数据来源于研新生调剂信息系统)
该数据由往年拟录取名单分析得出,往年调剂录取分数(调剂最低分、中位分、最高分、调剂考生录取名单)、初试/复试参考书目在研新生公主号查看!
四、调剂方法
步骤一:了解往年调剂录取分数详情,确定往年调剂过去考生的最低分、最高分、中位分,结合自身成绩情况确定调剂该院校的可能性,将调剂院校初次可分为保底院校、稳定院校、冲刺院校,判定规则如下:
我的成绩小于调剂录取最低分=冲刺院校
我的成绩在中位分上下=稳定院校
我的成绩大于调剂最高分=保底院校
注:主要用于调剂名额较多院校,个别调剂名额除外,这种不确定性较大
步骤二:结合院校调剂可能性重点核对目标院校最新调剂名额及调剂政策限制点,调剂的时候是需要同时满足目标学校专业招生报考及调剂的政策要求,可通过招生简章/招生目录/调剂公告/电话咨询/往年经验等多方面来核查,其中调剂政策限制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历形式限制【主要体现在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1)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考生限制点比较多,需要重点关注招生简章及目录、调剂最新政策
(2)业余学习方式。比如业余函授和成人自考本科的考生。
2、学校等级(本科学校+报考学校)
学校等级部分主要是指报考学校、本科学校,有些学校在调剂的时候是分别会对其有所限制,比如本科学校/报考学校否是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工程/学科排名等级,我们在调剂的时候尤其是需要关注这些点。
3、专业(报考专业+本科专业)
(1)报考专业一致或相同相近
(2)本科专业一致或相同相近
注:有些院校需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信息比较透明的院校会直接标注报考专业/本科专业要求
4、初试成绩
(1)总成绩要求不低于xxx分数
(2)其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xxx分数
注:有些院校需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5、考试科目
(1)初试统考科目
要求考试科目一致、或者难度更高的科目,接收但需要加试科目
(2)专业课
要求考试科目一致、或者难度更高的科目,接收但需要加试科目
注:有些院校需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步骤三:根据已筛选出的院校确定重新确定调剂院校难度,然后整理出该校该专业的复试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结合各等级学校考试科目情况及自身情况,最后确定复试科目准备方向,从而最终确定填报志愿的院校,这里有三个建议:
建议一:优先选择各难度等级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的科目的院校
建议二:优先选择复试科目与本人初试考试科目的相同或相近的院校
建议三:优先选择本科学习比较好并且有把握的复试科目相同相近的院校
步骤四:结合调剂系统打开时间、复试时间确定个人调剂系统填报方案,同时最多可以填报三个平行志愿,关于调剂系统填报方法请关注公众号:研新生考研之家。
五、调剂复试建议
(一)专业笔试篇
1、列出知识框架
专业课的知识点比较零碎,如果单纯靠背诵记忆,效果不会很理想。建议考生将专业课的知识点框架列在一张纸上,然后再顺着框架背诵,这个方法比较有利于知识点的整合,尤其对于文科类的考生来说,是非常实用的。而且考生在列框架的同时,本身也是对知识点的一次复习,更加深了自己的记忆。
2、学会记关键词
专业课涉及了许多名词解释,记忆起来非常不便,考生可以将在背诵知识框架时,顺手将关键词标注在框架上,只记忆关键词的话,记减少了记忆量,又能加深对名词的理解,可以有效地帮助考生记忆专业名词。在记忆关键词时,可以将关键词编成一个故事或笑话,更便于加深对关键词的记忆。将关键词记住后,再慢慢拓展成为对名词的解释,这样可以使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名词解释。
3、历年真题离不了
大家在准备是要做好万全的准备以防万一,这其中,多看历年真题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考生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法获得目标院校历年考试真题,从而对自己即将面对的考题有一个大致的概念,然后多看多背,体会该校的出题方向。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教辅资料,以及时掌握教材和复习内容的最新动向,做好充足的准备。可以将自己总是记错或漏记的知识点写在小卡片上,随身携带,随时拿出来翻看,这样非常利于知识的巩固和强化。当确定自己已经熟记某知识点时,就把卡片存放在一边,这样一来,也便于查缺补漏。
(二)专业面试篇
1、专业知识
导师可能会问一些行业内的热点新闻,要求你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来谈谈对这些热点事件的理解。考生一定要避免就事论事,也不能空谈理论,而是要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
2、招生目录上并没有写任何复试内容,我该怎么准备?
一般院校专业在公布分数线后会公布复试相关事宜。如果在招生信息上没有体现复试内容,可以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准备内容的话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专业课初试考察的范围、往年专业试卷、命题教师的重要著述和研究方向、本年度的相关时事内容以及专业热点等等。除了这些同学们可以看看一些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初试科目等。
3、研究方向
很多专业在研究生阶段对于研究方向分的非常明确,考查的内容也大相径庭,对于研究方向上的准备,考生最好的参考就是导师的研究方向。导师的研究方向反映了这阶段他关注的焦点,面试的时候他的兴趣点,也很可能与他的研究方向有关。
总之,考生在准备专业课的时候,一定要多阅读一些权威的期刊和著作,而且要了解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方向或者自己心仪导师的研究方向,并且在复习的时候学会深度的去钻研,去了解。只有这样你在面试的时候遇到相关的问题,才能答出来。
4、发表论文及著作
有的导师在面试过程中会问考生是否有论文发表,因此有论文和著作的,最好提前复印一下当面给老师留下,没有的话,可以围绕自己对科研的设想具体讲述一下。
5、提高专业知识的途径要“靠谱”
结合所考院校的实际情况,提高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近年来各大院校逐渐加大了对专业知识的考察力度,这个考查又日渐突出在对外语水平、创新能力、发散性思维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考察上。例如,研究生阶段所要过的第一关就是国外的文献阅读,尤其是英文文献,对于如何搜寻英文文献,通过什么途径搜寻,搜索的效率怎样,这都是要考生掌握的。
希望通过以上的介绍能够帮助那些为调剂复试焦虑的同学,调剂不是放弃,有坚持有付出才有正道。
(三)复试英语篇
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在复试面试阶段一般都会遇到英语面试的问题,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1、现场给一个英文的文章,翻译一段;
2、做一个英文的自我介绍;
3、用英语与老师对话,谈论一些生活学习或者专业方面的问题。
很多英语面试对策在考研调剂网上都可以找到。面对一种情况,考生需要在准备阶段巩固一下自身的阅读和笔译能力,找几篇和自己报考的方向有关的文章进行阅读翻译。面对第二种情况,考生可以套用一些较好的英语自我介绍模板,然后加上自己的学习生活经历,每天读几遍,烂熟于心。
最考验学生的是第三种情况,这不仅考察了学生的英语能力,还考验了学生的临时应变能力和听力。考生在复试之前要做好面对这种情况的心理准备,然后将准备的英文自我介绍临时套用到与老师的对话当中,因为老师和考生聊的话题基本上就是生活学习和专业方面,自我英文介绍也是要说这些内容,如果来不及组织更好的语言,就把自我介绍分段拿出来用,效果会很好。
以上就是财政学专业考研调剂的相关信息及经验分享,祝大家复试+调剂顺利,成功上岸!加油!
【第8篇】浙江税务网上申报
一、 常规申报1.1 适用场景如当期需采集的税源数量较少, 可使用常规申报进行逐条录入采集。1.2 操作步骤1 、点击【税务申报及缴纳】 , 进入【合并纳税申报】 功能, 选择【印花税税源采集】 。
2、 如为按期申报的税目, 选择页面上方税款属期起止后点击【查询已采集税源】 , 会自动跳出本期未采集税源, 点击操作列【采集】 按钮即可进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
3 如为需按次申报印花税, 可点击页面中【新增税源】 , 选择税款属期起止为同一天,点击页面中【 新增税源】 即可。
4 、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会自动跳出本期需采集的税目, 根据填报说明填写完整, 点击提交即可。
5、 如需按次申报, 可点击页面左侧【+】 按钮, 添加所需申报的相关税目, 根据填表要求填写, 提交即可。
6 、税源明细表提交完成后, 点击页面顶端【确认提交】 按钮, 提交印花税税源, 如无需采集其他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可点击【单税种申报】 , 系统自动完成合并申报。 如需采集其他财产和行为税税种, 可点击【 合并申报】 进行采集。
1.3 注意事项
1、 填表说明: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 填写《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 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合同数量较多且属于同一税目的, 可以合并汇总填写《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1.应税凭证编号: 选填。 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不填写。2.应税凭证名称: 必填。 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3.申报期限类型: 必填。 填写应税凭证申报期限类型, 填写按期申报或者按次申报。4.应税凭证数量: 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 1, 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 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 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 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 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5.税目: 必填。 可填写项目包括: 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租赁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6.子目: 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 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 其中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 税目与子目对应关系如下:借款合同: 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承揽合同: 加工合同、 定作合同、 修理合同、 复制合同、 测试合同、 检验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租赁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据、 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 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 商标专用权转让书据、 著作权转让书据、 专利权转让书据、 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7.税款所属期起: 必填。 按期申报的, 填写所属期的起始时间, 应填写具体的年、 月、 日。按次申报的, 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8.税款所属期止: 必填。 按期申报的, 填写所属期的终止时间, 应填写具体的年、 月、 日。按次申报的, 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9.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必填。 申报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租赁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等税目的, 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 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10.计税金额: 必填。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填写应税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股本) 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11.实际结算日期: 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 填写此列(同时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列) 。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 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 可增列(与实际结算金额同时增列) 。 合并汇总填报时, 实际结算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12.实际结算金额: 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 填写此列(同时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列) 。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 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 可增列(与实际结算日期同时增列) 。 合并汇总填报时, 实际结算金额为本税款所属期内所有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的合计。13.税率: 必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规定, 填写税目对应的适用税率。14.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 有减免税情况的, 必填。 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15.对方书立人名称: 选填。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所有其他方书立人名称。 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 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同时增列]。16.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选填。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所有其他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自然人填写身份证照号码。 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 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名称、 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同时增列) 。17.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 选填。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其他方书立人涉及的价款或者报酬。 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 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名称、 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同时增列]。2 填写举例举例说明一: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 2022 年第三季度书立买卖合同 5 份, 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共计 100 万元, 书立建筑工程合同 1 份, 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共计 1000 万元, 书立产权转移书据 1 份, 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共计 500 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时, 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 在 2022 年 10 月纳税申报期, 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具体如下:举例说明二: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 2022 年第三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 100 万份, 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共计 100000 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 在 2022 年 10 月纳税申报期, 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具体如下:3 印花税具体的纳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印花税按季、 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考虑便利境外单位和个人缴纳印花税,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规定,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 除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纳税人按月计算缴纳的印花税、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其中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申报。4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 在境内有代理人的, 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扣缴情况。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 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 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为便利纳税人, 根据应税凭证标的物不同,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 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 、 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的, 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5 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 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 纳税人如何进行印花税申报?经济活动中, 纳税人书立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 需要后续实际结算时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较为常见, 纳税人应于书立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 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 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举例说明三:纳税人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 2022 年 8 月 25 日书立钢材买卖合同 1 份, 合同列明了买卖钢材数量, 并约定在实际交付钢材时, 以交付当日市场报价确定成交价据以结算,2022 年 10 月 12 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 100 万元, 2023 年 3 月 7 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 300 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以及实际结算时, 填写《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 分别在 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1 月、 2023 年 4 月纳税申报期, 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具体如下:纳税人丙 2022 年 10 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0 元×0.3‰=0 元纳税人丙 2023 年 1 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 元×0.3‰=300 元纳税人丙 2023 年 4 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3000000 元×0.3‰=900 元6 2022 年 7 月 1 日新印花税法实施后, 按次申报的纳税人, 应该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合同签订日期) 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否则会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 请注意!二、 税源采集工具申报2.1 适用场景如本期需采集的税源较多, 可使用税源采集工具进行税源采集。 注意: 如需同时采用税源采集工具申报和常规申报, 请使用税源采集工具申报, 再进行常规申报, 否则工具申报中上传数据会将常规申报中已录入数据覆盖。2.2 操作步骤1 点击印花税税源采集页面上方【税源采集工具】 , 下载安装完毕后使用电子税务局用户名密码登录。2 选择页面左侧【印花税台账】 , 点击页面上方【新增台账】 按钮, 填写完相应数据后点击【 确定】 可逐条添加印花税税源。3 如税源较多, 可点击页面上方【 台账管理】 按钮, 进入印花税台账数据管理模块。4 点击【模板下载】 按钮, 下载印花税台账信息。5 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税源信息。6 点击印花税台账数据管理中【导入】 按钮, 导入台账。7 确认无误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按期申报】 或【按次申报】8 点击页面上方【上传至电子税务局】 按钮, 将税源采集数据导入电子税务局9 在电子税务局页面(同“ 常规申报 1.2.④” )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10 税源明细表提交完成后, 点击页面顶端【确认提交】 按钮, 提交印花税税源, 如无需采集其他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可点击【单税种申报】 , 系统自动完成合并申报。 如需采集其他财产和行为税税种, 可点击【 合并申报】 进行采集。2.3 注意事项1 税源明细表填表说明及填报案例同 1.2 注意事项。2 台账中, 同一个应税凭证涉及多个对方书立人的, 请根据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分别填列计税金额, 系统会根据应税凭证名称, 税目和子目合并汇总计税金额,3 请点击【查询】 按钮, 检查是否有重复税源信息, 如有重复税源信息可勾选后点击【删除已选台账】 。4 2022 年 7 月 1 日新印花税法实施后, 按次申报的纳税人, 应该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合同签订日期) 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否则会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 请注意!5 特别注意: 目前采集工具暂不支持分次上传电子税务局, 如需多次上传电子税务局,请选择对应属期, 点击【查询】 按钮, 勾选本期所有税源数据, 确认后上传。 否则会导致之前上传的税源信息被覆盖。三、 一键零申报3.1 适用场景如本期无需申报的税源信息, 可在印花税税源采集模块中进行一键零申报。3.2 操作步骤1 如为零申报可在已采集税源列表中点击【一键零申报】2 系统会自动进行税源采集及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第9篇】浙江省税务申报
7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组织召开“深化银税互动 助企纾困解难”交流座谈会,浙江省农业银行等20家银行及5家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议对我省银税互动工作及留抵退税贷等创新应用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并听取银行和企业对银税互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搭建银税企三方交流平台,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
银税互动持续深化
累计为277万户次企业提供超5000亿元信用贷款
座谈会上,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炳荣介绍了近年来浙江“银税互动”工作成效。据悉,作为最早开展“银税互动”的省份之一,自2023年起上线“银税互动”产品以来,浙江税务部门秉持“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安全高效”的原则,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深化合作。2023年,省税务局与省银保监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上线“浙江‘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加速开启浙江“银税互动”2.0新时代。
刘炳荣表示,我省税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建立了“银税互动”协作机制,截至目前,浙江省税务局已与43家省级银行签订“银税互动”服务合作协议,基本覆盖所有在浙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
据介绍,随着“银税互动”合作持续深化,银行业通过用好涉税数据,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银税互动”已经累计为277万户次守信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了5227亿元信用贷款。尤其是2023年以来,信贷规模逐年加速增长,每年发放的贷款金额超过1000亿元,有力支持了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复工复产。
“‘银税互动’将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进一步开拓了银行金融服务的范围。”浙江网商银行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我们将与税务部门携手,深化‘银税互动’作用,全力帮助企业发展。”
助企纾困应用创新
“留抵贷”为新办企业引入资金“活水”
座谈会上,省农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留抵退税贷”的创新做法。据悉,“留抵退税贷”正是浙江省税务局主动挖掘留抵退税场景应用,联合金融机构推出的一款创新性信贷产品。“留抵退税贷”以企业留抵税金为支撑,将“信用值+退税额”推送银行增加授信,激发出“税银互动”新活力,帮助部分处于基建期或刚投产的企业能提早使用到相应资金,让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得以提前释放。
今年以来,为应对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其中大规模留抵退税是“重头戏”。在推动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的过程中,税务部门发现,部分新办企业因为处于基建期或者是投产前期,产生了留抵税金。但根据纳税信用评价规则,因为还没有生产经营收入而被自动判定为m级,从而无法立即享受国家留抵退税政策的红利。针对这类企业诉求,浙江省税务局通过深化“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企业的留抵税金为支撑,创新信贷产品,改进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为新办纳税人纾困解难。
6月23日,德清县已经成功发放首笔100万元贷款。“账上的留抵税金不仅可以办理贷款,而且不需要别的资产作担保抵押,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也有了更充裕的资金去采购设备、生产经营。”全省率先品尝到“留抵退税贷”项目带来的“资金活水”的欣盛(浙江)无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闻利强表示,“这笔贷款很‘解渴’”。
在交流会现场,不少新办企业都对“留抵退税贷”项目表示期待。“在当前形势下,对于企业来说,资金流就是生命线。我们对‘留抵贷’这样的产品很感兴趣,很想了解,如果条件允许,也想第一时间申请办理。”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海宝表示。根据省税务局测算数据,全省m级新办企业中有1.2万户存在留抵税额,“留抵退税贷”能及时地为此类企业“输血补气”,成为浙江省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稳经济、稳发展注入“税动力”。
“我们在前期走访问需过程中,广泛收集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聚焦企业最急最难的资金流问题,与金融单位合作开发了‘留抵退税贷’产品,帮助企业盘活资金、纾困解难。”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表示,“纳税人的非常满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接下来,税务部门也将以此为切口,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推出更多更好的服务举措和产品,为企业再帮一把,再扶一程。”
惠民利企举措频出
围绕纳税人需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座谈会上,参会企业代表对浙江持续优化的税收营商环境表示赞许。“国家出台了很多利企惠民的政策,政府部门也积极为我们纾困解难。从我们自身感受来说,税务部门的服务是一流的,而且近几年越来越好,营商环境也越来越优化,我们非常满意。”杭州石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陈艳敏表示。
据介绍,近年来,浙江省税务局围绕纳税人需求,用“一连串”的改革、创新、突破,提升办税缴费体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各项数据指标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推广浙江税务电子税务局、征纳沟通平台和税费事项“掌上办”;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运用征纳沟通平台建立税费优惠直达快享机制,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操作方式等。
今年以来,浙江省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连续第九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推出浙江特色服务举措,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4月至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惠企利民举措。
——升级发票应用。升级“浙里办票”场景应用。会同省财政厅、省档案局等10个部门,打造“浙里办票”多跨场景,在全国率先推进电子发票开具、报销、入账、归档等全流程无纸化应用,解决电子发票取数难、报销难、防伪难、监管难等问题。
——提升办税便利化。合并申报次数,深化“多报合一”申报改革,对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进一步进行简并,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节省办税时间。全面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大力推广“办问协同”税费服务新模式,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不断提升掌办、网办比例,全省涉税事项综合网上办税率达到97.9%,车购税申报、普票代开、自然人社保缴费等重点民生事项掌上办税率超过80%。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速出口退税。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时限,将一类、二类企业正常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通过对现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全面梳理,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算清享受退税减税降费的红利账,红利帐单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沟通平台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纳税人缴费人的非常满意,始终是税务部门不懈的追求。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炳荣表示,下一步浙江省税务局将做精做优“银税互动”长效服务机制,持续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现税务、银行和企业三方共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税务力量。
【第10篇】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注意啦!
兰溪市2023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
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
已经开始征缴啦!
今年征缴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以下信息请收好哦!
据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为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市在校中(小)学生、领取兰溪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金惠保”缴费对象为兰溪市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15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两项保费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农商银行窗口、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需要注意的是,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20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首次参保人员,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居民医保签约银行代扣人员如需变更档次,需在2023年11月25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更(仅支持为本人进行变档),或携带身份证到签约银行、办税服务窗口、乡镇街道(任一)办理变更。
此外,“金惠保”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基本居保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城乡居民养老应缴未缴人员,请同步保证代扣账户余额充足。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兰溪医疗保障”、“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医保参保:400-0579-222
0579-88130305
医保报销:0579-88130310
综合办公室:0579-88133159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
0579-88812366
来源丨兰溪新闻
【第11篇】浙江电子税务网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如果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等有发生变化的话,是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的。为了保证公司资料和税务局登记资料一致,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如果逾期不变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第一款的规定。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但也不是所有的变更都需要进行税务变更,发生以下情况时,是需要进行税务变更登记的: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变化,2、变更法定代表人,3、经济类型的改变,4、经营地点的改变,5、生产经营范围或者方式的改变,6、生产经营期限的变更,7、开设分支机构或者关闭下属单位,8、主要经营电话号码发生变化,9、其他税务登记的变更
很多第一次接触变更的小伙伴不知道要如何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其实现在很多工商业务在网上就可以办理,这里以浙江省内的变更为例: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
搜索 “跨区” ,然后选择 “省内跨区迁移变更登记”,根据提示填写相关的变更资料
变更审核的时间比较久需要耐心等待,如果公司的税务方面有问题,系统会给予提示,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了。
如果觉得电脑操作太复杂,或者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的,也可以直接在支付宝搜索跑政通,里面有个公司变更的服务,用手机就可以在线办理,非常方便。
【第12篇】浙江省电子税务
(本人在浙江省内,以浙江省内的房子为例。)
很多房东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了公司用,公司会要求房东开房租发票。那如何开票呢,税又是多少呢?
我来发个详细的步骤。
首先在电脑浏览器内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官网,页面跳转之后,点击右上角登陆,然后选择“自然人业务登陆”,注册/登陆。
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发票业务”。
点击右侧“房屋出租”。
首先点开“房源查询”的“在线办理”。
输入房东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查询,如果之前维护过自己的房源信息的话,下面会自动出现房东的房产信息。
如果没有出现房产信息,点击图片上的“新增房源”。
如图所示,把这些内容填好,然后点击保存。页面上就会出现一条房屋信息。
点击“应税明细”,出现以下界面,在这个界面上,按提示填写并保存。
要注意的是,填写的合同金额,是含增值税金额,简单来说就是发票的总金额。
保存以后,点击右上角“私房出租发票代开”。
点击之后,会自动跳转到代开发票界面,在界面的劳务货物信息这一栏,点击“计税”。
就会自动出现,需要缴纳的具体税种和金额。
点击“保存”会跳转提示缴费,点击“确定”。
点击“确定”,完成扣税,就可以把发票成功开具出来了。
由于,我这个是示例,没有真正扣税,就不展示发票开具完成的示例图了。如果有谁开出来了,可以私发我一张,我打码之后发上来给大家伙做例子展示。
以上,就是代开房租发票的全部流程。
【第13篇】浙江国家电子税务
近几年来,为了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提升纳税人的办税便利性,缩短办税时间,减轻办税负担,国家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局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工作效率和节约了综合成本。那么对于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发票,该如何操作呢?
一、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范围
1.网上申领纳税人范围
已经实现办税人员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的纳税人。
2.网上申领发票种类范围
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等。
二、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流程
全国各个省份的操作流程大同小异,首先你得登录到相应省份的电子税务局网页,对于电子发票的票种是没有核定的,找到相应的模块进行票种核定;如果已经有电子发票的票种核定,则可以直接通过发票领用模块进行申领。
例如浙江省的申领流程具体如下:
首先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官网,其次根据是否核定电子发票的票种进行操作。
(1)对于未核定电子发票的票种,先要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模块中进行票种核定,再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进行申领。
(2)若已经核定了电子发票的票种,则可以直接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模块进行申领。
在申领过程中,需要用户选择领取方式,填写申领数量等基本信息并核对提交。提交成功后等待业务受理。对于电子发票,提交成功在领取记录中点击红色申请单号即可看到领取的发票号段信息。
写在最后
通过网上开票系统开具的电子发票,可以通过二维码、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可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电子发票,并根据需要打印电子发票版式文件。
【第14篇】浙江网上电子税务
发票领用怎么办理?
浙江省适用
发票领用操作路径如下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发票领用;或通过浙江税务app——发票申领“模块申请。
或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领用。
首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该事项也可网上办理。 办理流程:
一、法人需先进行实名认证。 二、发票核定。 三、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操作过程: 1.路径: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 2.发票验旧 若有需验旧的发票,申请类型选择“发票验旧领新”,勾选需验旧的发票,点击“生成验旧信息”。若无发票需要验旧,选择“仅发票领用”。验旧领新方式详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选择领用方式 选择领用方式——邮寄,并完善联系人及邮寄地址等信息。在领用发票名称下勾选此次需领购的发票名称,并在同行最右侧输入“领用数量”,领用数量需小于等于系统自动计算的“此次可领用量”。准确选择联系人信息、邮寄地址信息后,点击“提交”,发票领用即完成。 4.网申邮寄范围:疫情防控期间,发票网申邮寄范围已扩展至c、d级纳税人。 5.物流查询 可以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实时跟踪物流信息。
【第15篇】浙江税务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通告
尊敬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更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持续加强税收服务和监管工作。今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有关通知后,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进行了自查补税。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为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请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3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务部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和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联系电话:0571-87668563,0571-87663257
联系时间:12月22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