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事业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怎么算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事业单位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事业单位加班工资的计算,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2篇】事业单位专用基金是什么
事业单位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 来源的特定性,按规定主要从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及单位结余中提取形成;用途的特定性,按规定用途使用,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与购置、职工集体福利设施与待遇、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等。 分为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等种类。 职工福利基金按规定从单位结余和收入中提取形成,专门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职工个人生活困难补助等开支; 医疗基金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开支标准从单位收入中提取形成,专门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 修购基金由单位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中提取以及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形成,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购置开支。【第3篇】哪些属于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第4篇】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结果有哪几种
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各档次具体要求如下: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严重失误。
【第5篇】一类事业单位和二类的区别
当一些朋友在考取事业单位的时候,会发现事业单位有一类事业单位和二类事业单位的区分,不过很多朋友对于一类事业单位和二类事业单位的区别不是很清楚,那么一类事业单位和二类的区别是什么呢?一类事业单位和二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不同。一类事业单位基本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二类事业单位并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2. 收费职能不同。一类事业单位收费只能不具备。二类事业单位只有部分的收费职能。
3. 财政供给方式不同。一类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供给。二类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差额供给。
【第6篇】事业单位考试公正吗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第7篇】高校是事业单位吗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那高校是事业单位吗?
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吗
属事业单位。高校一般指高等学校(中国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高等学校泛指对公民进行高等教育的学校,是大学、学院、独立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的统称,与大学词义相近。
事业单位的分类
第一类是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比如图书馆、群艺馆、报社、出版社、公路处、养路费征稽、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农机站、农技推广站等等。
第二类是教育类,公办幼儿园至公办大学等都是事业单位,里面的老师也大多具有教育类事业编,俗称教师编。私立的就不是了。
第三类是医疗卫生类,公办医院属于医疗类事业单位,医生拥有医疗类事业编。
第四类是科研机构,比如研究院等等,这类事业单位很多都改企业了。
【第8篇】什么是事业型单位
1、事业型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事业型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3、 事业型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型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型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型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型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型单位。
4、事业型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大队等字词结尾,
【第9篇】事业单位面试技巧和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通常是一些比较好的单位,每年都会有很大一批这样的人想方设法考进这样的单位。那么,在求职的过程当中要注意怎样的问题呢?
步骤或流程
1
首先,要注意自己的穿着。良好的穿着会给面试官留下一个好的第一印象。
2
第二,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良好的心态可以使得自己在面试的过程中从容发挥,做到临危不乱。
3
面试的过程当中,尽量不要提问有关周末双休或者工作是否比较累的有关话题,这样会让人觉得你不够勤奋。虽然事业单位通常都是比较轻松的,但是人往往还是比较喜欢勤奋的人。
4
面试之前,可以从网上多多搜集一些有关此类面试的技巧。另外,要学会把握面试官的心态,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第10篇】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分几个等级
工勤一级、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劳资人员。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时期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事业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体制具有典型的计划特征——各类事业机构都为公立机构,资产都属国有;政府决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注销以及编制,并对事业单位的各种活动进行直接组织和管理;各类事业单位活动所需的各种经费都来自于政府拨款。在中国,事业单位可以是一个纯粹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具有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双重职能;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事业单位还可以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公司。
【第11篇】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退休后如何领取
领取职业年金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2、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
3、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12篇】事业单位中级工考试时间
各省市出台政策有所不同,事业单位工人技能等级考试时间也不相同。分为两种形式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占50%,笔试内容现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60分钟。笔试考务工作由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下午2:30-3:30。
2、面试:面试占50%,采取结构化面试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综合素质,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不愿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考试时间2023年3月22日下午14:10-17:00。
【第13篇】事业单位联考什么意思
事业单位联考是指多省份以相同时间、相同内容、相同评分标准的形式进行的事业单位联合考试。事业单位联考科目如下:1、《职业倾向能力测验》:以公务员考试中的《行测》为原型,加入了部分新题型;2、《综合应用能力》:以主观题为主,考查考生的五项基本能力,内容偏重于解决实际问题。两科目都分为a、b、c、d和e五类,将岗位职责更为细化,考试内容更为具体,考察方向更为针对。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第14篇】事业单位考试是什么意思
1、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
2、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第15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要考哪些职称
要考以下几种职称:
1、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以及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可以走职称路线,也可以走政工师、经济师路线。
2、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一般是按照科员,副科,正科,处级等职位来发工资。但是县级单位最高职务应该也没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高。所以大多数管理人员都是直接考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
3、事业单位不会取消管理岗位,一个单位不可能连一个领导都没有吧。 管理岗位最好是考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
【第16篇】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属于非税收入吗?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属于非税收入,因为其是属于盈利性质的收入。
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第17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跨市调动的办法
事业单位调动一般程序如下:
1、有单位接收,接收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商调函;
2、原单位同意调出,申报主管部门,经同意后申报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调函;
3、接收单位同级或上级人事部门同意开具接收函,到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等办理调动手续。
具体调动办法还可直接咨询两地人社部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
【第18篇】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都考什么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思想概论: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第19篇】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原则是
要始终把握并贯彻四项基本要求。
要求如下所示:
1、必须始终坚持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通过改革体制、完善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促进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而不是简单地减人、减机构、甩包袱;
2、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分类为基础。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不同事业单位的特点分别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措施;
3、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着力在管理方式、人事制度、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保障等关键环节进行积极探索。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4、必须始终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不同社会功能、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事业单位的改革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
【第20篇】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为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优化市场环境,现就继续执行有关契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公告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公告所称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十一、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企业、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本公告规定但已缴纳契税的,可申请退税;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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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通知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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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现就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改制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二、事业单位改制
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三、公司合并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四、公司分立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五、企业破产
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六、资产划转
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
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七、债权转股权
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八、划拨用地出让或作价出资
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九、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十、有关用语含义
本通知所称企业、公司,是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公司。
本通知所称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