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云南省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培育的通知》,确定昆明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为全省第二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本批次企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入库企业将享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等支持政策。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
入库企业实行先建设后认定的动态管理,即入库企业需经过至少1年的建设培育期,第二批入库企业建设培育期至少到2023年7月。对建设培育期满的企业,省级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出台的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进行认定。
入库企业要制定实施产教融合三年规划。具体来说,企业要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校企协同育人、产学研合作、促进就业中发挥带动引领示范效应,制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明确产教融合建设目标、任务举措、保障机制等,并于2022年10月16日前对外公开发布。
云南省第二批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昆明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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