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公司无忧网
当前位置:公司无忧网 > 工商资讯 > 税务知识

文化事业单位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11-04

文化事业单位优惠政策

易烊千玺主动退出了国家事业编制的路线。这件事纷纷扰扰,各有各的说辞。由于中国传统的公务员编制和事业单位编制,这种金饭碗的观念深入人心,有些人能旱涝保收,看似公平的程序,但是也不利于社会公平的看法。

像这种国家话剧院和人艺剧院这种所谓“高端文雅”的事业单位,我们普通百姓恐怕一辈子也没有机会看一次这样的节目。文化事业单位,只是给某些人留下的“萝卜坑”,还是服务于大众,提高大众的审美、文化修养等目标,也需要这些事业单位的重新定位。

这次是易烊千玺不能踏入这样的事业单位的门槛,下次是谁呢?那这些事业单位应该如何吸收优秀的人才,获得自己的发展呢?要学会兼顾个人和集体的利益。

事业单位如何平衡个人和集体的利益,这是一个重大的问题!平衡市场化活动和国家集体任务的承担和普及文化工作要结合起来。

不妨做一些如下规定:如进入单位,那么该人员不得在单位兼职,不得成立私人性质的单位,包括工作室等。如果参与市场化的业务,如表演、主持等活动,那么只能与单位签订合同,所有的收入一半归事业单位,剩下的一半归个人,如果个人因税务筹划等因素被举报、罚款等,应终止与个人的劳动合同,而不用负相关责任。

这样既能个人利用市场化的身份大赚其钱,而在没有市场的时候,又有单位给予发放工资,旱涝保收,名利双收。

这样的话,就不会有人挤破头要进入事业编制了。

当然,这些是个人的一点皮毛建议,欢迎大家提出更加合理的建议,促进相关部门的改革,让这些单位既能完成国家给事业单位的定位,又能吸收优秀的人才,促进相关单位的发展。

税务知识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