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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技术企业税率

发布时间:2024-11-04

先进技术企业税率

记者日前从贵安新区相关部门获悉,为支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展,新区日前制定出台了《贵安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直管区内认定符合技术先进服务型企业进行相应的所得税减免。

据了解,《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及从事的业务必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系统集成咨询服务、系统集成工程服务等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二是物理学、生物学、基因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等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三是文化技术服务,包含采用数字技术对舞台剧目、音乐、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资源等文化内容以及各种出版物进行数字转化和开发等;四是与中医药相关的远程医疗保健、教育培训、文化交流等服务。

对经认定符合技术先进服务型企业,新区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同时《办法》还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做出了要求:企业应在《办法》规定内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企业;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贵安新区直管区内;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记者了解到,新区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将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受理、集中审批的方式进行,每年10月31日前办理完毕。自正式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到认定工作完成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此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被认定之日起三年复审一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初次认定进行公示与备案,换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任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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