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展览服务与租赁服务在实际操作中,容易混淆,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两者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按照标的物的不同,经营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2)会议展览服务与租赁服务本质的区别在于会议展览服务的会议主办方为客户提供诸多服务使其集中展示、洽谈、沟通交流等,以达到宣传企业或产品、服务的目的。
二、税目不同:
(1)会议展览服务适用税目6%税率
(2)租赁服务适用税目11%税率
三、征税权不同: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不征收增值税,同时也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租赁地点在境外的租赁服务,不征收增值税,同时也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3)中国税务局不对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具有征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