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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通行费税率

高速公路通行费税率

在开票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这种情况?

通行费电子发票上显示的税率为啥不一样?

最近小编在后台得知反映收到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上税率栏次显示的税率不一致的问题,不清楚为什么有的是3%,有的是9%。这里给大家统一的解答一下呀~

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充值发票与消费发票两种,充值发票的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消费发票的税率栏次根据通行收费公路的征收率显示3%、5%、9%三种不同的税率。

用户通行2016年4月30日(含)前开工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征收率为3%;通行2016年4月30日(含)前开工建设的一、二级收费公路征收率为5%;通行2016年4月30日后开工建设的经营性收费公路,自2019年4月起税率由10%降为9%。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凡是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消费发票的用户,都可以按税率栏次注明的金额进行抵税。

还有告知大家一下开票小知识:

1、通行费电子发票征税发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2、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征税发票,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票根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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