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又匆匆过去了,2016年注定是载入财税改革史册的年度,这一年不仅有营改增,还有其他税收政策的出台,在此,对全年的税收政策进行盘点,为下一年的工作做好准备。
盘点1: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截止2016年12月1日
税 目
税 率
征收环节
一、烟
1.卷烟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工业
(1)甲类卷烟
56%加0.003元/支
生产
(2)乙类卷烟
36%加0.003元/支
生产
商业批发
11%加0.005元/支
批发
2.雪茄烟
36%
生产
3.烟丝
30%
生产
二、酒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1.白酒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
250元/吨
(2)乙类啤酒
220元/吨
4.其他酒
10%
三、高档化妆品
15%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零售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零售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生产
五、鞭炮、焰火
15%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六、成品油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1.汽油
1.52元/升
2.柴油
1.2元/升
3.航空煤油
1.2元/升
暂免
4.石脑油
1.52元/升
5.溶剂油
1.52元/升
6.润滑油
1.52元/升
7.燃料油
1.2元/升
七、摩托车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的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250毫升)以上的
10%
八、小汽车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零售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3.超豪华小汽车
10%(按税目1和2征收上再加征)
零售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十、高档手表
20%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十一、游艇
10%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5%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十三、实木地板
5%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十四、电池
4%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十五、涂料
4%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
2016年出台的有关消费税的文件列表:
1、《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60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
4、《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
5、《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财关税[2016]48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63号)
7、《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号)
8、《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注:附件作废
9、《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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