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增)分解房地产销售与装修的税收筹划思维:
案例:某房地产公司出售一栋房屋,房屋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00万元,该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并安装了简单必备设施。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该房地开发业务允许扣除的费用为400万元,增值额为600万元。
该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率:600/400=150%,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
筹划方案:
如果将该房屋的出售分为两个合同:
1、第一个合同为房屋出售合同,不包括装修费用,房屋不含增值税出售价格为7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为300万元。
该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额为700-300=400万元
该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率:400/300=1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400*50%-300*15%=155万元。
2、第二个合同为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费用不含增值税300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为100万元。(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综上所述:两种方法对比,企业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减少:240-155=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