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北京市一家非上市集团企业,2022 年 1 月将持有的一家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旗下一家非上市子公司,请问我公司签订的无偿划转股权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1 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薄;(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后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 11 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税率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人为立据人。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 号)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 2001 年第 49 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 年 2 月 19 日发布《2021 年 1月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第 1 问“非上市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股权是否要缴纳印花税?”解答如下,非上市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股权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 0.5‰贴花。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因此,非上市公司之间无偿划转股权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征管法进行核定后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