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建筑公司按完工百分比向甲方开具工程款发票不含税金额为100万,税额9万,取得分包款普通发票20万,项目地城建税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本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万,该项目为一般计税。
【解析】
计划开票前,在项目地预交税费
1.计算应预交的增值税(项目地)
(1090000-2000000)/(1+9%)*2%=16330.28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6330.28
贷:银行存款 16330.28
月末: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6330.28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6330.28
2.计算应预交的附加税
预交城建税:16330.28*5%=816.53
预交教育费附加:16330.28*3%=489.91
预交地方教育费附加:16330.28*2%=326.61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城市建设维护费 816.53
-教育费附加 489.91
-地方教育费附加 326.61
贷:银行存款 1633.05
3.计算应预交的企业所得税
1090000/(1+9%)*0.2%=2000(预交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参照项目地标准)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预交税款 2000
贷:银行存款 2000
月末:
借:所得税费用 2000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预交税款 2000
4.计算应预交的个人所得税
1090000/(1+9%)*0.4%=4000(预交个税的税率参照项目地标准)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预交税款 4000
贷:银行存款 4000
这边有个问题,为什么要预交个人所得税,主要是税务机关担心企业没有如实的申报用工人数,先预交,最后项目结束前,凭申报个税表去做决算,然后预交的个税会退还。但是实际上很多企业这部分的钱是交了就不要了,就怕税务局再查出点其他什么问题,把这部分费用计算到施工成本里“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方把个税冲掉。
有些人也会担心把这费用计入成本,担心税务局查账不认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还让去交滞纳金补交税会有风险,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回到主管税务机关计算本期应纳税额
1.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进项=90000-50000=40000
开具增值税发票
借:应收账款 1090000
贷:工程结算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90000
结转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000
【备注】之前预交过增值税,借方金额16330.28,所以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是23669.72
计提(异地预交基数16330.28+机构所在地应交基数23669.72)
借:税金及附加 4473.41
贷:应交税费-预交城市建设维护费 2473.41 (23669.72*7%+16330.28*5%)
-教育费附加 12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800
月初交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城市建设维护费 1656.88( 23669.72*7%)
-教育费附加 710.09
-地方教育费附加 473.39
贷:银行存款 284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