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描述:具有代理资格的纳税人(即受托方)通过代理机构登录的方式选择被代理的纳税人(委托方)后,代替委托方进行申报等涉税业务的行为。
业务流程:第一步:具有代理资格的纳税人(受托方)登录电子税务局,维护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若已存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则不需维护),签订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发送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给委托方纳税人;第二步:委托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并通过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设置代理登录密码,告知受托方;第三部:受托方以自身纳税人识别号密码等信息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委托方,填写其对应的代理登录密码,办理涉税业务。
一、受托方
1. 受托方正常登录电子税务局
2. 维护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若已存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则可跳过此步骤),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3. 进入页面后点击【涉税服务人员信息采集】
4. 填写“人员信息采集”相关内容,点击【增行】,填写相关资格证书信息后,点击框内下方【保存】,在下方人员信息框里也可以看到采集完成的人员信息。
温馨提示:代理人员必须为经过实名信息采集的人员
5. 维护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
6. 进入页面后,系统自动带出受托方(当前纳税人)信息;填写“委托人社会信用代码”,点击回车后,系统自动带出委托方信息;填写“协议摘要”栏次下相关内容;“服务项目”栏次下点击【增行】,选择“服务项目大类”、“服务项目中类”、“服务项目小类”、“服务人员”;填写“经办人员”,点击【保存】
温馨提示:服务项目栏次中4个信息都要选择,不然影响生成的协议信息
7. 点击【提交】后,页面会自动生成“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需牢记这个“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
温馨提示:请牢记这个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
8. 受托方在维护涉税人员信息及委托协议信息后,需要同步代理机构认定。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代理协议管理】-【代理机构认定管理】
9. 进入功能后,点击【同步代理机构信息】
温馨提示:若进入该功能后,系统提示“根据当前登录的企业信息,未查询到相关代理机构信息”或者该户是中介户,需要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信息采集”功能采集相关人员信息。
10. 同步代理机构后,需要同步纳税人权限,点击【首页】-【纳税人名称】-纳税人名称下拉框内的【同步数据权限】
11. 同步数据权限后,受托方需要激活代理人员,【我的信息】-【用户管理】-【代理协议管理】-【代理人员维护】
12. 进入功能后,点击【同步人员数据】,对应人员后的【激活】
13. 输入“密码”及“手机号”,点击【保存】
14. 激活代理人员后,需要将委托协议发送给委托人进行确认。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代理协议管理】-【代理协议管理】
15. 进入功能后,点击【添加协议】
16. 在“添加协议”弹出框内,输入采集的“委托协议信息采集编号”,点击【查询】
17. 可以通过点击【查看详细】核实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发送申请】,就将委托协议发送给委托方进行确认了
温馨提示:在代理协议管理界面点击左上角的【查询】,可以查看协议状态
二、委托方
1. 受托方将委托协议发送给委托方后,委托方需要确认签订委托服务信息。委托方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代理协议管理】-【我的代理协议】
2. 进入功能后,点击【查看申请】,会显示受托方发送的申请
3. 确认服务信息无误后,点击【同意】
4. 点击【同意】,系统跳出提示框,要求设置密码,输入密码后点击【确定】,完成确定委托服务信息协议的签订及授权过程
温馨提示:密码为8~15为含大小写英文字母及数字,且不能与当前委托方登录时的企业密码相同,请及时将密码告知受托方
温馨提示:受托方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代理协议管理】中,查看对应密码
三、受托方选择委托方登录电子税务局
1. 委托方同意受托方发送服务协议信息并告知受托方密码后,受托方可以进行代理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电子税务登录页面,点击【代理机构】
2. 输入受托方(代理机构)纳税人识别号、密码、验证码,勾选“同意”,点击【登录】
温馨提示:此处密码为受托方登录电子税务局的密码
3. 系统跳转选择代理人页面,勾选代理人
4. 系统跳转输入密码页面,两种方式皆可
温馨提示:此处若选择密码登录,则密码为受托方激活代理人员时设置的密码
5. 系统跳转勾选委托企业界面,点击勾选被代理的企业(委托方)
6. 输入企业协议密码,点击【确定】
温馨提示:该密码为委托方确定服务协议时设置的密码
7.登录后,核实右上角纳税人名称为委托企业名称,完成代理机构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