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说什么是业务招待费。
根据文件的解释,关于业务招待费就只有这么简单一句话: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无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
大部分人都把吃喝玩乐这类支出都归入业务招待费开支,这样理解明显是错误的。比如说,某部门员工下班聚餐发生的费用,就不能计入业务招待费。
尽管这类支出不太好界定,但是在税务管理的实践中,有以下一些具体范围:
1.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邀请或工作餐开支;
2.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开支;
3.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4.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开支。
二、不是所有的吃吃喝喝都是业务招待费。
吃吃喝喝是一般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非常多的一项开支,不能简单的讲这些开支笼统的计入业务招待费,这样可能会导致企业多交税。
1.员工的聚餐,日常用餐应计入福利费;
2.员工出差符合标准的餐费,计入差旅费;
3.员工培训时符合标准的餐费,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4.管理层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计入会议费;
5.销售部门外出谈业务发生符合标准的餐费,计入销售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咱们发现,所谓业务招待费,都是“对外”发生的,“对内”发生的都不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
三、业务招待费不仅仅是吃吃喝喝
税务管理实践中通常将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住宿费、香烟、食品、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等项目。
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等等非法支出,这是不能计入业务招待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