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正常经营中要联系业务、维护客户关系不可避免会有些交际应酬活动,进而产生一些费用,让公司报销,比如请客户吃饭、住宿、交通费等;公司的员工到外地联系业务也会产生吃饭、住宿费、交通费等。
同样都是吃饭、住宿、交通,那到底哪些属于业务招待费?哪些是差旅费、餐饮费,如何区分呢?实务工作中我们有很多老会计有时都会归错科目。
可不要小看业务招待费、差旅费这些科目,归错了会使公司多交很多冤枉税的哟!
一、什么是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简单说就是企业为了生产经营、招待客户产生的的合理支出,如果是企业经营者的个人消费肯定是不算的,关于业务招待费的范围,因为没有官方文件的界定,所以比较容易与其他费用混淆。
二、什么是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本公司的员工为了联系业务在异地出差产生的吃饭、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三、业务招待费与差旅费有什么区别?
业务招待费与差旅费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企业外的人员产生的由企业支付的费用,比如客户到公司来考察,公司替客户支付的餐饮、住宿、交通费、赠送的小礼品等。后者是企业内部人员支出的费用,比如员工到客户的公司所在地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等。
四、业务招待费与餐费的区别是什么?
业务招待费是因业务开展的需要,招待客户包括餐费、住宿费、交通费、赠送的礼品等,由企业外的人员产生的费用;
餐费不一定属于业务招待费,比如企业给员工提供的活动聚餐、加班聚餐是属于餐费,要计入职工福利费。
公司在酒店召开会议,会议期间就餐,属于“会议费”; 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餐费,列“开办费”;
以现金形式给员工发放的餐费补贴,计入“工资薪金”,而企业员工出差产生的在标准内的餐费是计入差旅费的。
不管是业务招待费还是差旅费不都是费用吗?都是税前扣除的,分那么清干嘛!之所以分清楚主要是因为不同的费用在税法上可以扣除的标准是不同的,享受的税收优惠也是不同的。
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年销售收入的5‰,也就是说是限额扣除的,超过限额的可是要所得税前调增缴纳所得税的,如果业务招待费计入的过多,会让企业多支付不必要的所得税。
差旅费没有限额可以据实扣除,但是如果计入过多,与收入明显不成比例,会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后果很严重。
五、业务招待费的涉税风险:
1、 计错科目,影响所得税
2、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票据不合规
3、 筹建期与正常经营期扣除政策不同
4、 预提的非实际发生的不得扣除
5、 不能证明业务真实性
总的来说,一项费用到底归于哪一类,主要是看它的用途、业务实质,如果是用来招待客户的,就是招待费,如果是员工出差联系业务的就是差旅费等。
其实很多个费用都是有扣除限额的,比如工会经费是工资总额的2%,职工福利费是工资总额的14%,业务宣传费是销售收入的15%等。
费用归入正确的科目,不仅可以规避涉税风险,无形中还可以实现企业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