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第一条与第三条的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给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人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综上,企业在筹办期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据实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如下: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按照销售(营业)收入的30%限额扣除;其他企业按照销售(营业)收入的15%限额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如何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举例说明
例子:某汽车销售公司2021年支出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100万元,当年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为200万元。假设企业未发生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前年度可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80万元,某汽车销售公司2021年度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如何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解析:某汽车销售公司2021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金额计算与报表填列如下:
(1)可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限额为(4000+200)*15%=630万元;
(2)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500+100=600万元,以前年度可转结扣除的广告宣传费为80万元,合计金额为680元;
(3)(1)和(2)之间取孰小值作为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即2021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金额为630元,本年度需纳税调整减少630-600=30万元,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限额为80-30=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