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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汽车的其他消费税

销售汽车的其他消费税

【考点速记】自产用于其他方面的(消费税视同销售)

用于其它方面(消费税视同销售),指的是:

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对比】增值税视同销售。

计算公式:

从量:应纳税额=移送使用数量×定额税率

从价: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复合:应纳税额=移送使用数量×定额税率+同类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

(1)从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2)复合: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怎么样,还挺简单好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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