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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前小科普:
年终奖在税法上叫“全年一次性奖金”,和正常工资的计税方式不一样。目前的个税优惠算法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修订后新《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就在距离这一天仅剩4天的时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延长了3年。
财税〔2018〕164号文,要点如下: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适用月度税率表:
小结:
和官方问答中给出的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的计算方法略有不同,根据164号文的规定,并没有提及“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是否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5000”这一条,也就是说,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税时不用减5000(当然也不减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但是要注意的是,2019-2021年这3年过渡期内,我们是可以选择年终奖到底单独计算个税,还是和当年工资合并计算的。
比如:月收入5000元,年终奖发了4万元。
如果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算,需要缴纳40000*10%-210=3790元的个税。
如果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下,在新个税法下,年收入10万可能不需缴纳一分钱的个税。
所以要想做好个税筹划,就需要测算比较一下,两种方式哪种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个税红利。
举例
假设a公司每年都是在11月份发放职工全年一次性奖金。其中,员工小张在2019年11月18日获得一次性奖金120,000元。小张选择不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步骤一:找税率
120,000元除以12,得出商数10000元寻找适用税率。
根据上文提供的月度税率表,查找到对应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10。
步骤二:根据公式计算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120000*10%-210=11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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