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可以通过厦门市税务局网站-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厦门税务特色应用查询自己2019年1月税款所属期起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了。
具体操作如下:
step1:
打开:厦门市税务局网站-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使用注册过的身份证件号码及密码或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
厦门市税务局网站:
step2:
登录后,点击厦门税务特色应用,即可找到申报记录查询、收入纳税明细记录、申诉记录查询三个功能
请问这三大功能各自该如何操作呢?
功能一
申报记录查询
该功能用于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全国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
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及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代开发票、二手房交易申报等业务产生的个税申报缴税记录。
01、查询条件
【说明】
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为注册账户时所使用的类型和号码,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记录时间可选择到月,可查询记录时间起不得早于2019年1月,记录时间止不得晚于当前月份;
起止时间均选择完成后,查询按钮点亮,点击查询进入查询结果页面。
02、查询结果
【说明】
查询结果申报记录按照申报日期排序展示;
备注列显示内容包括:
(1)原始申报,指更正申报前的记录;
(2)更正申报,指更正申报后的记录;
(3)分次缴纳,指税款属于分次缴纳情形;
(4)零申报,指收入零申报情形;
(5)免征,指实缴税额在1元以下免征的情形。
功能二
收入纳税明细记录
用于查询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属期及之后发生的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纳税明细记录,包括由自然人自行发起的申报(包括分类所得自行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年度综合所得申报等)、扣缴义务人发起的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申报。
针对存在异议的申报记录,纳税人可通过该功能的【申诉】功能发起异议申诉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发起的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处理完成后系统会把申诉处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申诉成功的申报记录将不再显示,且不会参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的计算。
1、点击【收入纳税明细记录】,进入可查询页面,选择税款所属期可进行收入明细查询;
2、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收入纳税明细,如对某笔收入有异议,可点击【申诉】发起异议申诉;
3、在弹出弹框中选择申诉类型,并填写补充说明,勾选承诺内容后点击【提交】完成申诉申请。
功能三
申诉记录查询
用于查询纳税人对收入纳税明细申诉的处理进度和结果记录。纳税人提交申诉后,可以功过该功能进行跟踪查看,及时了解申诉进度以及申诉状态。
1、点击【申诉记录查询】,进入查询结果页面,选择申诉类型和申诉状态可进行纳税明细申诉记录的筛选;
2、点击【查看详情】,可以进入详情页面查看该申诉记录的各项明细信息。
★小贴士★
上述功能用于查询自己2019年1月税款所属期起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
那么2019年之前属期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暂仍通过厦门市税务局网站-首页-纳税服务-自然人涉税服务网登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