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七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如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情况下,非居民企业应自行申报。
非居民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且需要享受协定待遇,应在申报时报送《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在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情况下,非居民纳税人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且需要享受协定待遇的,应当如实填写《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主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二、申请材料
三、办理渠道
(一)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二)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1.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到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
3. 进入其他申报页面,选择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
4. 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完成数据的填写。
5. 点击右上角【申报】按钮,在弹出框中点击【确定】按钮,进行申报表的提交。
6、在提示框中点击【申报】完成报表提交,点击【下载凭证】可查看报表数据。
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操作步骤,请进入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查看,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和操作手册下载>电子税务局。
小提醒
1.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实行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可以提前将合同提交给税务机关,以便税务机关对合同信息进行采集或者变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19年版)》自2019年10月1日启用,启用前按规定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4.扣缴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扣缴义务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非居民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7.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的,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扣缴义务发生后,扣缴义务人应及时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9.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应当扣缴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由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依照规定责令扣缴义务人补扣税款,并依法追究扣缴义务人责任。
10.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按照规定自行向所得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贴士
长按识别二维码就可以查看
“最多跑一次”的全部事项清单哦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感兴趣的内容吧!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