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9篇优质的个人公司注销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公司注销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个人公司注销
公司不经营,很多人都会选择注销,那么在南宁,个人如何办理公司注销呢?
在办理公司注销之前,你得对公司的情况了解清楚,如果公司注册之后没有经营,没有开业,也没有负债,那么选择简易注销就可以了。但如果你的公司不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就只能走普通注销。
在你了解清楚公司的情况之后,就可以开始准备注销的材料的,以下注销材料会分为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但仅供参考,具体要以实际为准!
个人办理公司简易注销所需资料
1.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正、副本;
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个人办理公司普通注销所需资料
1.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3.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 经确认清算报告以及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6.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企业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在南宁,个人如何办理公司注销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2篇】广州个人公司注销
广州个体户想要做生意,开始营业的,都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那么不想经营了,也是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那么今天我们来聊聊广州个体户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首先我们要了解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证件必须带齐,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件,在按照程序进行注销,并且工商注销还需在刊登注销公告公示45天后才能进行的。要知道注销个体营业执照要比注销一家公司简单,但也需要准备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以及公章,当营业执照办理的工商局,填写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表单,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以及公章交还工商部,就算完成了注销的手续。
1.首先到国税按要求填写表格,其中包括签字,盖章,补税,缴纳发票,最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发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再到地税,补税,会发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最后通过拿到的两个通知书,到银行销户。
2.到工商局填写一份申请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表格,并把个体营业执照交回工商部门,其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到这里才算完成广州个体户的注销。
还需要注意的是: 申请人是指设立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办理,还应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以上内容就是“广州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注销流程”的介绍,希望各位老板能够基本了解广州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注销流程,以免乱了。
三、在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2、纳税人必须在规定时限缴清应该缴纳的税款
3、如果应补税费款、欠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4、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5、纳税人所提供的除了原件外,其他材料都必须盖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第3篇】个人公司怎么注销
个人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我们知道任何形式的公司注销都是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登记的,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程序和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是不是有差别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程序 如何进行。
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程序
1、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自2023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简易注销。
2、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以上两种类型的企业,可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二、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程序实施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
2、然后点击登录'企业信息填报'
3、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简易注销公告进行
4、填写完后上传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公示。
完成公司简易注销的公示,等待公示期满45天。
简易注销第二步:公示期45天满后,就要准备相关资料办理简易注销。
三、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程序提供的资料
1、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包含全体投资人决定企业解散注销、组织并完成清算工作等内容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2、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只需要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第4篇】个人独资公司不注销
1、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会被传输到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监管,同步在全国金融征信系统中纳入不良记录;
2、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
3、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其他企业的管理人员(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管理人员);
4、被吊销企业的法人代表,终身进入工商系统黑名单,不得再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还要被列入“黑名单”不能设立新公司;
5、法人代表无法购买机票,不能办理贷款,不能移民;
6、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7、影响公司所有股东的信用;
8、涉及有欠税款,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终身追缴,当然还有滞纳金。
【第5篇】个人注销公司流程及费用
注销公司选择简易注销怎么不行?
公司注销的流程如下图:
经常会有人问到我,注销公司费用怎么这么高?
“人家说简易注销就可以了,花不了几个钱!”
今天我就说下简易注销的这个事情。
一家公司不经营了,需要合理地结束掉。就需要走注销的流程。
所以公司注销是一个正规渠道的统称。
所有公司的合理完结,都是要走注销流程。
过往,注销是比较繁琐的。随着市场上的企业数量的剧增,加上注销流程的繁琐,不仅仅给企业自身增加负担,同时也给工商、税务等部门增加了不少负担。
所以在传统公司注销的概念下,出现了“简易注销”的概念。
那么“简易注销”是不是预示着企业可以简化流程,“一步到位”注销掉公司呢?
这肯定不是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简易注销只针对工商环节,其他部门的事情一点关系没有。
也就是说,税务、银行、社保、公积金等环节,不存在简易注销的概念。
其他部门该做的事情,一点不能少。
所以简易注销第一个问题就是,简易注销只是工商环节,而不是“注销整体环节”。
所以不能拿单纯的工商一部门的简易注销,涵盖整个注销流程。
第二个问题就是,简易注销只适用工商中,显示“正常”的企业。
所谓正常,就是公司开设到结束的这段期间,公司不存在任何的“不良记录”。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公司“吊销”。
吊销的公司就是明显的不良记录。所以这类企业不存在“简易注销”的可能。
那么简易注销的好处在什么地方呢?
其实简易注销的好处可能就是在时间上。
我们都知道,正常注销企业是要进行登报公示或者网上公示的。而这个公示的时间就是45天时间。而简易注销的时间大概是20多天就可以了。同时也免除了清算组备案这个环节。
所以无论是时间,还是操作。简易注销肯定是最优的选择。
但是上面我也说了,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适用简易注销。
所以“简易注销”要适用,适说最好。
第三个问题就是税务的问题。
正如我说的,简易注销仅仅是针对工商环节,其他部门的注销是没有关联的。
很多人本身对于简易注销的误解,让他们以为税务也可以简易注销!!
税务不存在简易注销环节。
另外,有的人还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公司税务没有开通”“税务都没去办过”,还需要注销税务吗?
其实这是很多人的理解,“税务我都没开,我去注销税务干嘛?”
答案不是的!!
现如今的企业都是三证合一的,也就是说现在的营业执照是三种证件合为一体的产物。其中一证就是“税务登记证”。
所以当你的营业执照下来的时候,税务登记信息也就一起下来了。
所以,有营业执照的,注销环节就必须要有税务注销环节,和税务注销的单据,才能到工商注销。
所以“简易注销”是传统注销公司流程的一个“特殊情况”。他只能针对一些特殊前提下的企业办理,并不适用绝大多数企业。
当然,“简易注销”其实在整个注销的流程中,并不是大家以为的,全程从简,一步到位。
所以,大家要对简易注销有个正确的理解。才能在注销公司的环节上,少走一些弯路。
仅个人经验总结,仅供参考。
【第6篇】公司不经营怎么注销个人名下公司注销的方法
公司不经营了怎么注销怎么注销自己名下的公司在注册了公司之后如果没有继续经营下去的可能是可以把公司注销的,注销公司一般要经过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一、自己名下公司怎么注销
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工商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国税注销→地税注销→工商注销→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公司注销的条件,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才能注销:
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依法责令关闭
二、注销的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我公司可代理小规模公司注销一般人公司注销
公司缺少材料注销法人或者股东不能到场注销公司简易注销公司账本不齐注销有不经营的公司及时注销要不影响个人征信,后面开公司,在其他公司都不能任职有相关需要的联系我们
【第7篇】个人独资公司注销
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注销是要进行税务处理的,要结清税务并注销。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涉及哪些税呢?要不要缴纳个独自身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呢?又如何进行税务注销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涉及哪些税
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注销是要进行税务处理的,要结清税务并注销。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涉及哪些税呢?要不要缴纳个独自身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呢?又如何进行税务注销呢?
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涉及哪些税?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涉及两种税,具体如下:
1、当年生产经营的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十八条明确:“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同时,第四条也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而,个人独资年度中间停业注销时是必须计算缴纳一道个人所得税的。
2、清算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0〕91号文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清算所得,是指企业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的公允价值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后,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
从此规定看,让投资者计算缴纳清算所得也是有“法”可依的。
二、个人独资企业注销需要缴纳利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吗?
1、不需要。
2、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七)项进行了解释,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请注意,其中使用了两个字“股权”。自然人投资设立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所获得的只是投资份额或者合伙份额,并非股权。事实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第二条也明确“本办法所称股权是指自然人股东(以下简称个人)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以下统称被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所以,仅从税收法律政策上看,想就投资者个人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似乎“师出无门”。
三、个人独资企业如何注销税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注意:企业的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以上可知,注销税务登记的关键节点在于清税、清票、清证。
【第8篇】个人注销公司
对于每一个想要办理合理避税的人员来说,相信对个人独资企业都不会陌生。但是很多人都知道一些办理的事情,对于注销却知之甚少。那么下面我们来解读一下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程序。欢迎阅读!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程序解读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方法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4、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5、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6、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若是没有债务问题,是可以选择简易注销的。简易注销流程如下:
1.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2.企业联系人正常登陆公示系统后,填写简易注销公告,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照或扫描成照片上传,提交简易注销公示。
3.注销公告公示期等候。公示期21天内(实际公示期根据地方要求),如果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4.企业申请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5.公示期结束后,企业在30天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正常情况下,周期在2个月内可以办理完成。
扩展阅读:
个人独资企业要交哪些税?
企业经营最主要涉及的税种有4个,分别是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的税率只跟经营的业务类型有关系,跟企业类型关系不大
个人独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只需交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023年因疫情影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还享受免征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按月申报的月销售额10万元为标准,湖北省全部免征增值税,其他省市不超过10万元免征,超过减按1%征收。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程序我们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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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公司注销个人社保怎么办
社保账户可以分为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如果企业注销了,那是可以申请把企业社保账户给注销掉的。
至于个人社保账户,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也可以注销。
第1种情况,持卡人因为死亡或者失踪等原因被公安部门注销户籍。
第2种情况,在换社保卡时,持卡人在领取新的社保卡之后,旧卡由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窗口收回,然后旧卡可以注销和物理破坏。
第3种情况,就业人员离职,不在社保所在地上班。
注销个人社保账户流程如下:
1、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办理社保账户计算,并开具业务办结证明。
2、本人或代理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当地社社保局办理注销就可以。
3、注销社保账户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退工证明”以及《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等材料;如果是出国原因注销的另外提供出国定居证明、公安机关户口核销证明复印件;如果是因为死亡原因注销的,另外提供死亡证明。
社保卡注销需要注意的事情:
社保卡注销之后,你只能把社保卡里面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以及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拿出来,公司缴费的部分是拿不出来的,这个会造成较大的损失,特别社保缴费时间比较长的损失更大。
除了注销社保账户,直接办理社保转移会更加合适
目前不同省份的社保系统是独立的, 并没有全国联网,所以社保并不会跟着大家的工作关系转移,如果大家从某一个省份转移到另一个省份工作,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办理社保关系转移的个人所交部分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可以直接转移,而单位所交的部分,医疗保险不能转移,养老保险可以转移一部分(目前大部分地区是可以转移12%),但是单位转移的部分只包含本金,不包含利息,这样可以避免社保损失。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