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认定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如何认定财产的转移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如何认定财产的转移
法院认定转移依据是在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且该类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差异是很大的。
比如说对于银行存款认定转移资产的行为
1. 短时间内有大额资金的进出
2. 且大额资金的进出不能做合理解释
3. 该笔大额资金的进出与离婚前的流水相比是明显异常的,即大额资金的进出不是常态
认定不属于转移资产的行为
1. 结合该银行账户之前的流水显示,离婚后的几笔转出与之前相比没有异常
2. 结合本人工作性质以及收入,能够合理的解释资金频繁的流动
3. 每一笔的资金流动都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且都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2篇】新婚姻法夫妻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3篇】同居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第4篇】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5篇】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是怎么样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认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6篇】离婚后又复婚夫妻财产如何认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7篇】同居财产怎么认定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第8篇】怎样认定是恶意转移财产
恶意转移财产是指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所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
对恶意转移财产,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9篇】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样认定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具体财产类型包括以下方面: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0篇】夫妻一方婚前财产认定标准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认定标准是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1篇】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法定的共有,也有约定的共有。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将夫妻婚前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约定为共有。我们今天要说的是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由法律所规定的,默认的婚内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方面:1、 工资、奖金2、 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的收益4、 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赠与一方的除外。5、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6、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上即是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第12篇】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3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1、有约从约。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标准确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4篇】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同时十一条还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15篇】彩礼能被认定为夫妻财产吗?
彩礼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16篇】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一、在认定同居共同财产上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1、同居开始的时间;
2、同居前的个人财产的认定;
3、同居后同居人共同添置的财产是否是共同出资举证比较困难;
4、涉及一方有婚姻关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用于同居财产添置的处理。
二、两人分手,首先应对财产进行清点估算,先确定哪些是私人财产或共同财产。其次,应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双方会共同购置一些财产,如果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理论上讲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古董等。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
【第17篇】夫妻共同财产怎么样进行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18篇】如何认定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在交通事故的财产赔偿中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和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这停业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可以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产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实际中经常碰到的常见赔偿请求项目有:停运损失、养路费、保险费、运管费、受损物品必将获得的利益等。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19篇】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的认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的认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20篇】法律规定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从出生那天起到子女成年的时候结束的。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