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3篇优质的赠与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财产赠与可以收回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财产赠与可以收回吗
赠与股权,若已做了变更登记,则股权已发生变动,一般不可以收回;若未作变更股权的登记,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2篇】婚约期间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婚约双方的赠与行为与一般公民之间的赠与行为有所不同。如果婚约关系解除,赠与人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原则上应当返还;如果赠与人没有提出返还要求,受赠人自然可以不返还。
不过,还应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应视为对他方的赠与;
二是赠与物价值不大且已被消耗的,赠与人不应再要求返还;
三是价值大的赠与物,受赠人已经处理的,应向赠与人折价偿。
以订立婚约为名骗取他方财产的,不仅应当返还财产,构成诈骗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第3篇】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方赠与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由此可见,赠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情况,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4篇】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赠与小三
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赠与小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5篇】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是婚前赠与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则除对方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方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6篇】婚后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有离婚协议的,遵协议中的约定分割。但要是没有离婚协议或协议不成的,如果在赠与时没有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只说给夫妻的,那么就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均等分割。如果加有说明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7篇】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能够被撤销吗?
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8篇】财产赠与要走什么手续
财产赠与分动产和不动产赠予。
动产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不动产赠与则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才可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如房产赠与则必须双方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赠与人可行使撤销使赠与行为无效。
当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87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9篇】财产赠与可以收回吗?
赠与股权,若已做了变更登记,则股权已发生变动,一般不可以收回;若未作变更股权的登记,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10篇】离婚财产赠与合同是否必须公证
离婚财产赠予合同不是必须要进行公证的,只要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的赠与合同就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11篇】赠与他人财产能要回吗
赠与他人财产在该财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后原则上不得要回,特别是赠与行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经过公证的情况下更不能要回赠与的财产。但在受赠人没有成就赠与人设定的赠与条件或没有履行赠与人设定的特定义务的情况下则有权要回其赠与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12篇】夫妻离婚财产赠与子女是否可以
一方无权将全部财产赠与子女,只可以将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子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婚姻法》第17条: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3篇】婚后父母赠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父母赠予的房产,如没有明确指明赠予双方,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