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没有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没有财产就不强制执行了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没有财产就不强制执行了吗
不是没有财产就不强制执行了,而是没有财产的中止执行,等其有财产的时候再执行。
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2篇】遗嘱人没有写遗嘱财产如何分配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其中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所以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抚养协议时,那么就优先按照协议中的内容来分配遗产。而在法定继承中: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3篇】财产险保单有没有现金价值
财产险保单没有现金价值,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财产险保险期间一般为6个月、1年,期限较短,保险期间结束需要续保才能继续享受保障。
据了解,现金价值指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单的退保金额,适用于保险期限较长的人寿险中,如两全保险、终身寿险、1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分红保险等,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而像短期意外险、短期寿险、健康险和家庭财产险都不具备现金价值。
【第4篇】欠钱人没有财产就不起诉了吗
并不是欠钱人没有财产就不起诉了。现在没有财产不等于以后没有财产。
经过法院判决确定并进入执行阶段的债务是跟随债务人一辈子的,一经发现债务人财产便可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5篇】离婚诉讼没有判财产是否合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一般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例如涉案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人民法院因该房产产权不明而不予分割的,也属于正常情况。
【第6篇】哪些财产没有必要做婚前公证
没有必要婚前公证的财产是: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7篇】夫妻名下没有共同财产是否存在
夫妻名下没有共同财产可能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8篇】没有财产就不强制执行了吗?
不是没有财产就不强制执行了,而是没有财产的中止执行,等其有财产的时候再执行。
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9篇】夫妻双方婚后没有财产怎么分配
一、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均是没有财产的,那么自然只需要签字进行离婚,不需要进行财产方面的分割。
二、新的婚姻法中是这么规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分配的只能是双方在结婚以后的共同财产,而分配的一般原则就是平均分配,就是一人一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10篇】老人死后财产儿女怎么分没有遗嘱
老人去世后在无遗嘱、且无父母、无配偶的情况下,财产由子女协商继承。
老人去世后财产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子女属于遗产继承中的第一顺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11篇】没有小孩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时没有小孩的可以只分配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1. 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2. 坚持照顾女方利益原则。
3. 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
4.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
5.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6. 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原则。
7. 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即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损害他人利益。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2篇】财产保全申请没有执行怎么办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13篇】离婚案件一审没有财产分割怎么办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由此可见,如果一审案件中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或者对于财产分割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但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或者所有权不确定的房屋,法院是不予分割的,需要在取得房产证或者确权之后另行起诉。
【第14篇】财产被侵权没有证据该怎么办呢?
1. 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2. 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3. 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4. 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5. 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15篇】受遗赠接受财产有没有期限限制
实际中,受遗赠人接受财产时会受以下的时间限制:
1、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2、受遗赠人到期未做表示的,会被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以,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时会有时间限制,不想接受,放弃继承也要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并且是要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如果逾期未有表示的,又将视为接受继承。因为受遗赠人可能是跟遗赠人无法定继承关系,一旦接受继承,可能会受到法定继承人阻碍。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16篇】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有没有份
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17篇】没有财产就不能强制执行了吗
没有财产的中止执行,等其有财产的时候再执行。并不是就不执行了。
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28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18篇】没有财产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1、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2、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他监管机构协助解决。
3、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
【第19篇】突然去世没有遗嘱怎么分财产
突然去世没有遗嘱分遗产时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0篇】一方处置共有财产有没有效力
一方处置共有财产一般没有效力,但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另有约定除外,善意取得除外。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