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财产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理财产品怎么预约赎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理财产品怎么预约赎回
1、理财产品不同的购买方式预约赎回方式也不一样,方式有以下两种。
2、短期理财。打开购买的软件页页面,点击“我的”,进入我的资产页面,点击“总资产”,进入资产明细页面,点击要赎回的短期理财基金,进入持仓详情页面的“到期日”,选择将要预约赎回的那一期即可。
3、固收理财。打开购买的软件页页面,点击“我的”,进入我的资产页面,然后点击“总资产”,进入资产明细页面,点击要赎回的固收理财基金,选择到期后自动赎回即可。
【第2篇】信托理财产品和基金的区别
信托理财产品和基金的区别如下:
1. 安全性不同:信托理财产品风险性较低,而基金有低风险的、也有高风险的。
2. 投资渠道不同:信托理财产品投资的渠道非常广,没有限制,基金的投资范围是有相关规定的,不同类型的基金,投资范围不同。
3. 监管不同:基金公司是证监会监管,信托公司是银保监会监管。
4. 资金流动性不同:信托理财产品的封闭期一般是1年或以上,基金则没有封闭期。
【第3篇】财产转移法院能追回吗
被执行人故意转移财产,属于妨碍诉讼秩序的行为。如果有线索,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对被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4篇】恶意转移财产怎么举证
恶意转移财产举证需要找到对方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行为的证据。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第5篇】男方去世财产分割如何规定
男方去世,财产分割的方法是: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男方死亡的,首先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
其次,其余剩下的财产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若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嘱分配遗产;若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分配。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6篇】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有风险吗?
非保本理财产品都是有风险的,也就是客户购买以后存在亏掉本金的可能,当然也有获得收益的可能。一般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都比较高,在购买时都会签订相关合同,条文中会明确理财产品是否保本。
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明确投资的时间、理财资金投向了什么方向、预期的收益率是多少等,只有知道了这些才能知道这款理财产品是否符合自己,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投资未到期之前能否赎回。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好使用自己的闲钱,这样可以防止提前支取,很多银行是不允许理财产品提前支取的,就算可以也会损失很多的收益,这是大家需要注意的。
在购买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时不要过分的追求收益,毕竟高收益代表了高风险,如果发生亏损,自己可能会损失很多本金,这是很多人不愿意看到的。亏损后有可能还会影响个人的正常生活。
【第7篇】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但认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平均分割。分割时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8篇】理财产品收益率现在一般是多少
理财产品收益率与风险等级、理财期限等因素有关,一般来说,风险等级越高,收益率越高;理财期限越长,收益率越高。
1. 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如货币基金、大额存单、定期存款,收益率在1%-5%之间。
2. 中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如信托、股票型基金、债券,收益率在5%-8%之间。
3. 高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如p2p理财、股票,收益率在8%以上。
【第9篇】购买银行代销理财产品有什么条件
购买银行代销理财产品没有什么特殊的条件,只要你是该银行的客户,有购买代销理财产品相应的资本就可以购买了。
但是购买银行代销理财产品时应该要多注意,学会判断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理财产品通常分为五个风险等级: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平衡型产品(r3)、进取型产品(r4)、激进型产品(r5)。
一般不建议新手买r3以上的产品,此类产品往往是挂钩股票价格、黄金价格、指数等走势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本金和收益的不确定性较大。
【第10篇】配偶死亡财产要怎么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11篇】一方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一方婚内出轨不影响财产的分割,但是法律明确规定,因其他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诉讼离婚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根据女方的、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根据2023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12篇】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分配有约定的,按照夫妻约定进行分割,没有约定的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由司法机关进行判决来分割,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对有过错方还可以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
根据《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男女平等原则。
2.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第13篇】高收益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产品。
理财产品的种类众多,但是说到高收益,信托理财产品首当其冲。据统计,2023年全年发行的信托产品平均收益率高达8%以上,一般的信托项目年化收益率都在9%到12%之间,个别项目预期年收益率甚至高达15%。
股票投资。股票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
期货投资。期货投资是相对于现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是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而进行的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
债券投资。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开发设计并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
保险投资。保险投资指保险企业在组织经济补偿过程中,将积聚的各种保险资金加以运用,使资金增值的活动。
黄金投资。金长久以来一直是一种投资工具。它价值高,并且是一种独立的资源,不受限于任何国家或贸易市场,它与公司或政府也没有牵连。因此,投资黄金通常可以帮助投资者避免经济环境中可能会发生的问题,而且,黄金投资是世界上税务负担最轻的投资项目。
【第14篇】员工偷单位财产是职务侵占吗
员工偷单位财产是否属于职务侵占,要看是否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规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便利,则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规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5篇】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一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之间也由甜蜜的情侣关系变成斤斤计较的路人甚至是仇人,尤其是当涉及到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时。
1.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如今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夫妻共同财产也呈现了多元化趋势,在离婚分割的时候就要根据不同类型的财产作出相应的分割。从原则上来说对夫妻共有财产是均等分割,如果离婚夫妻在这方面出现了争议,可以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第16篇】如何确定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7篇】夫妻之间的财产可以相互继承吗?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
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18篇】赠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是婚前赠与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的,则除对方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方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9篇】财产分割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财产分割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 夫妻关系证明,包括户口本,结婚证等。
2. 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20篇】破产财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破产财产分配原则如下:
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2、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